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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b]学生求职案例【经典】[/b]
毕业季也是求职的高峰期,大学生涉世未深很容易上当受骗,下面应届毕业生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警醒大家一定要注意求职的陷阱!
[b]案例1:“招而不聘”[/b]
马上就要从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毕业的小张最近忙得四脚朝天,在各个招聘会上不断赶场,递出的简历大概就有300多份。小张也陆续参加了一些面试,不过最终还是没有如愿找到工作。小张说:“很多参加招聘会的公司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有些是小企业借机来做宣传,还有一些就是走个形式而已。我参加了好多场招聘会,经常能在招聘的企业中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每场招聘会都有很多人投递简历,他们怎么可能一直招不到人呢?”
小张的疑问也反映了当前招聘市场上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学校与招聘会主办方会审查企业的招聘资格,但他们也无法确认企业是否真的招人。因此,这些问题还需要求职的大学生们自身多加注意。
北京仁能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著名职业咨询师谢伟老师认为,大学生在求职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要对企业的情况、招聘职位有全面了解,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或去相关服务中心咨询,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费时费力,无功而返。
[b]案例2:偷换“试用期”概念[/b]
小罗是北京师范大学的大四学生,她四处投递简历,寻找工作的时候接到了一家小型出版社的电话,该出版社表示,如果小罗可以在出版社实习三个月并且表现得令人满意的话,双方就可以正式签约。小罗想,在求职的高峰时期去实习的话,将错过不少其他求职机会。而且,如何定义“表现得令人满意”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于是就没有答应。小罗的同学小夏听说之后,觉得机会难得,于是就联系了这家出版社。在三个月的实习中,小夏一直在出版社中忙项目、整理资料,十分认真。不过,三个月之后,出版社并没有与小夏签约。后来,小夏听说,出版社只是这段时间的工作比较多,需要她的帮忙,并没有打算正式签她。
针对此案例,谢伟老师告诉同学们,这种口头合约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求职者们一定要当心,如果因此错过了招聘的黄金时期,接下来再找工作的话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很多单位可能都已经招到人了。此外,《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试用期超过六个月,就是明显的侵权行为。这些,都需要大学生求职者们多加注意。谢伟老师特别提醒求职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其中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细节。在劳动报酬一栏中,要看清考核、奖励办法;工作内容一栏中,注意对职位的具体约定;合同期限一栏中,则要注意试用期的期限及相关问题。
[b] 案例3:“变相收费”[/b]
小谢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某专业大四的一名学生,他在网站上发现了郑州某电子公司的招聘信息,在和同学一起投递了简历之后又一起参加了公司的面试。出乎小谢的意料,面试进行得十分轻松愉快,小谢和同学都很快通过了面试。然后,公司的负责人让小谢和他的同学交200元的服装费。小谢和他的同学商量,觉得钱不是很多,而且工作了之后应该能很快挣回来,于是就交了。交钱之后,公司负责人与小谢他们约好一周后签订协议。一周之后,小谢和同学来到这家公司所在的写字楼,发现已经是人去楼空。
这类打着招聘旗号的收费需要警惕,不能因为有些收费不高就接受了。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因此,不管招聘单位是收取服装费、培训费,还是押金,求职者都应该坚定地说“不”。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变相收费”的公司一般来说规模都不大、流动性强,看起来不十分正规;而且,公司进行的面试一般都比较草率,通过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如果遇到这样的公司,求职者们应该坚决摒弃。
[b]案例4:“虚饰岗位”[/b]
北京城市学院的毕业生小林在大学时的专业是会计学,毕业的时候她去应聘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会计,招聘广告上写明了是招聘会计。经过简单面试后,小林被录取了。但当她去报到时,却被告知,按照公司的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在一线锻炼一段时间,熟悉整个公司的运作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职岗位。于是小林就被分派到街区做业务员,每天的工作十分繁琐,而且公司迟迟不肯确定何时让小林回到会计工作岗位上。一段时间之后,小林无法忍受,只好提出辞职。公司以违反合约为由,要求小林支付违约金。
小林的经历提醒大学生,在求职时一定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仔细分析,询问工作细节。一些招聘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经常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玩弄“文字游戏”,用一些听起来职位很高的虚职招聘大学生做业务员。此外,在面试的过程中以及与招聘单位的具体接触中,求职者也要多加留心,免得上岗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的有出入,使自己陷入困境。
专家认为,招聘职位与实际工作内容明显不符的话将构成欺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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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学生求职被骗的四大陷阱[/b]
大学生求职上当受骗的新闻层出不穷,下面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介绍让大学生求职被骗的四大陷阱,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b] NO.1找工作却当了“替罪羊”[/b]
某高校毕业生王某按报纸上登的一则招聘广告去某公司应聘,该公司要求她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后回家等通知。几个月过去了,王丽仍没有接到任何消息,她以为自己落选了。可没料到,现已工作的她竟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公司投资100万元的“股东”,而且还被人告上法庭,并被法院一审判决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未出校门却先摔了“跟斗”。
专家建议:学生在打工前应先了解应聘公司的背景,事先确认用工单位是否有法人资格。在签订合同前应先核实公司身份:是否有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招工单位是否有招工权等,以免使自己处于弱势。另外,应多学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困难时就不会感叹“书到用时方恨少”了。
[b] NO.2合同成了“卖身契”?[/b]
据了解,现在还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某单位声明给你高工资,但是以不给职工上社会保险为条件。企业的负责人解释说,钱又没少一分,是一样的。但是,事后你肯定会意识到,没有保障,即使有高工资也是不妥的。但是,单位负责人却以这是规定的合同为由拒绝了你的请求,并称无法更改,这样你就落入了求职“陷阱”。
[b] NO.3“三金”不能协商放弃[/b]
正忙于四处求职的小陈对记者说,他遇到某公司老总说:“我们公司的员工都经协商一致不缴纳‘三金’,因为大家都是高素质人才,在人才市场中十分抢手。如果他们离开公司,肯定能马上找到工作。几年来,公司没有一名员工离开公司后失业,既然不会失业,缴失业保险费不是白缴吗?而且,公司给员工的工资都很高,里面就有买商业寿险和商业医保的钱。所以,希望你也就此与公司达成一致。”
[b] NO.4警惕永久性的临时工[/b]
答应3个月的见习期,3个月后却遭解聘。尽管现在找到了新的单位,但学服装设计的陈某这样的求职经历一直让他郁闷。因为试用期人员底薪是正式人员的1/4。所以,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当然不能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就这样,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见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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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学生就业陷阱有哪些[/b]
大学生就业陷阱有哪些?下面应届毕业生为大家介绍3个吧,希望对大家求职过程中有警示作用!
[b] “偷梁换柱”陷阱[/b]
吴女士去应聘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会计,招聘广告上表明月薪1500元。经过简单面试后,吴女士被录取了。但当她去报到时,却被告知按照公司的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在一线锻炼一段时间,熟悉整个公司的运做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职岗位。到了月底,吴女士为公司赚得租赁中介费1100多元,但是公司还是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只发给500元基本工资。
分析:名为招聘会计,实则招聘业务员;新人永远被认为“试用期不合格”而遭辞退……种种“注水”招聘让求职者深受其害。“注水”扎品虽然隐蔽,但往往有很多破绽:(1)招聘信息过于简单,没有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2)面试极为草率,面试官似乎对你的专业、能力不感兴趣;(3)刚面试完即被告知录用,但劳动合同却迟迟不签,被录用的职位与原先应聘的职位不符,对方还会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4)双方口头、书面约定的合同中有明显的不公平条款。求职者应该学会分辨形形色色的假招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b] “包就业”陷阱[/b]
就业形势严峻,求职者找工作心切的特点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面对重重陷阱,求职者该如何人规避?
小王从某电脑学校毕业后,按照入学时学校“包就业”的承诺,被推荐到一家数码冲印公司上班。上班刚半个月,公司老板竟然以新成立的分公司还未开始正式营业为由,让她回家等上班通知。但放假至今,她再也没有接到上班的通知。如今,已经过了学校推荐工作的时间,学校不再“包就业”了。
分析:为了抢生源,很多学校声称“包就业”、“包分配”,但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今天,这些承诺往往很难兑现。为保住学校生源和就业率,有的学校与一些公司“联手”,让刚毕业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可过不了多久,这种实际上不需要新员工的公司就会以各种名义将学生辞退。对于如上做法,无论是学校还是与学校联手的公司,都是有意躲避法律政策方面的规定,并给相关部门处理这类事情造成难度。学生只有积极搜索学校“假就业”、公司“假招聘”的确切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b] 非法中介陷阱[/b]
张小姐在一家职业中介的信息栏上看到招聘文员的启事,便前去咨询。该中介所“电话联系”了公司后,告诉张小姐职位空缺,她可以去试一试,但要交纳100元中介费用,并承诺如果这家不合适,可另外推荐,直到找到工作为止。面试后,公司让张小姐回去等消息。等了两个星期,被告知未被录取。张小姐只好找到那家中介所重找一家公司。经过面试,又经过长达半个月的等待,仍然得知没有被录取。当张小姐第三次折回中介所时,中介所告诉她没有新的空缺职位,让她再等等。
分析:部分非法职介机构通常采取拖延时间、与用人单位共同欺骗等手段,骗取求职者信息费、介绍费等。求职者碰到那些“一间门面、一张桌子、一部电话”的职介所或者“人才市场”要格外当心。正规的职介机构通常具备以下特征:有营业执照和招工许可证原件;明码标价;公示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受理电话;收费时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服务人员持有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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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兼职谨防求职陷阱[/b]
兼职“馅饼”变“陷阱”以下是一个刷单的陷阱真实的案例,大家兼职一定要提高警惕!
[b] 一、真实案例[/b]
2016年3月的一天,珠海市某高校学生小胡在网上找兼职工作,其QQ收到网名叫“易✘✘”的人所发信息称:“亲,在吗?要做兼职刷单吗?要的话加常在线QQ群:18✘✘✘”。因小胡想赚钱补贴家用,便加入该Q群。Q群内有一网名叫“客服-新✘✘”的人添加小胡为好友并向其介绍兼职刷单流程:对方让小胡先购买指定商品,之后对方再将其购买商品的钱和佣金一并返还。小胡听了介绍后,觉得该刷单流程较正规便相信了,并按照对方要求进行刷单。当小胡花了3000多元购买指定商品后,客服便说“卡单了”,必须再次支付同样的金额才能解除“卡单”的状态,小胡产生了怀疑,自己上网去查相关情况,结果发现被骗了。
[b] 二、刷单诈骗特点:[/b]
1,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分子利用QQ或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受害人多数抱着工作轻松,来钱快速的心理陷入骗局。
2,以规范流程图为掩护。诈骗分子会给受害人发去刷单兼职的工作流程,看起来规范有序,减少受害人防备心理。
3,以系统故障为借口。等刷单成功后,诈骗分子以各种系统问题,网络问题等借口,要求受害人多尝试,在每一次尝试中骗取受害人钱财。
[b]网警提示[/b]
“网络兼职工作”骗局五花八门,基本上“换汤不换药”。骗子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及不确定性,以“轻松赚取高额报酬”的噱头吸引应聘者。
1、不要相信从天而降的馅饼,简单容易的赚钱方法中极有可能隐藏着骗局。
2、不要理睬网上陌生人发来的不明链接和邀请,特别是邀请你进入一个陌生的群体中时,一定要留个心眼,因为里面可能除了你,其他全是骗子!
3、凡是让你转账汇款的,都要三思而后行,一定要通过正规网站或官方网站,同时千万不能草率地“确认收货”。
总之,只要做到“不轻信、不理睬、不汇款”这三点,无论骗子采取什么花招,他们都不会得逞。当人人都保持警惕时,网络诈骗这个毒瘤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自然会消失无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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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八大网络求职陷阱[/b]
网上找工作方便快捷,但是也会遇到很多不真实的现象,所以在网上找工作要看清楚招聘的信息,注意防骗!
[b]陷阱一:招聘单位收费请输入标题[/b]
毕业生在应聘时遇到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培训费等额外费用的企业,最好都不要相信。“不少皮包公司就是看重学生求职心急,借着招聘会骗钱。”招聘单位入职培训费、员工管理费等任何名目的收费,都是应该警惕的。
[b] 陷阱二: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b]
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根据实际经验表明,有这样做法的企业往往并不是真正地需要人才。其表现有两大特征,一是会很快就提出签订劳动协议,然后马上开始工作。二是一次招收的学生数量比较多。因此,学生求职招聘时要注意以上特征,看清单位是否有真正的用人诚意。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劳动法》早已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b] 陷阱三:通过招聘剽窃求职者作品[/b]
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b]陷阱四:传销公司网上设求职陷阱[/b]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在网上设“求职陷阱”骗人。求职过程中,要注意甄别用人单位,查实用人单位是否正规、真实、可靠。
[b] 陷阱五:“三金”协商放弃,假高薪陷阱[/b]
一些单位声明高工资,以此为诱饵,但却以不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为条件。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不仅要仔细审阅内容,当合同中出现异议时,还要运用自己的沟通技巧同用人单位谈判,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b]陷阱六:以招聘之名做“广告”[/b]
一些企业假借招聘之名,进行一些广告炒作。通过长期发布招聘信息,增加企业的“曝光率”,同时也利用可观的招聘数量,制造一种公司求才若渴的假象。
[b]陷阱七:“销售主管”竟是推销员[/b]
“由于一家建筑公司给出的是‘销售主管’的职位,因此我当时就去面试了这个职位。”某学校毕业的小李说,当时经过层层复试后,她被告知要参加新进推销员的培训。在与公司交流后才发现,所谓的“销售主管”其实就是公司给每一位“销售员”的封号,“主管”原来是招聘公司的“馅饼”。
[b]陷阱八:大公司变成了小公司[/b]
“我当时投简历时选择了一家在本地发展迅猛的大公司,不料最后却等来了另一家小公司。”某学校毕业的小朱如是说,该公司声称其与她选择的公司有合作项目,因此才委托大公司帮他们招聘,“这家小公司事后也坦言这么做主要是借前者的名气来招揽应聘者,但我经历了那么多次的面试却进了另一家公司,心里真的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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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求职陷阱日新月异[/b]
对于诸多的求职者来说,通常的求职门路主要有包括媒体、网络广告,各类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公司、职业介绍所等。一些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广泛的求职市场上存在许多的机会,但也要、意识到其中也有可能存在许多骗局与陷阱,加之骗术手法的“日新月异”,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一般在人才市场上遇到的常见的求职陷阱有以下几种情况。
[b] 1、以征求内勤、办事员为幌子,让求职者掉入拉业务的陷阱。[/b]
这种类型的骗局很多,各种行业几乎都存在,但保险业尤其突出。以拉保险为例,公司开始可以是以招聘秘书、行政人员为名目,使一些应届大学毕业生等社会经验不足的求职者加入。求职者在面试时往往会被招聘人员的甜言蜜语所迷惑,当你交了押金或“培训费”后,在上班时,你在发现工作没有底薪、更没有员工福利,根本就是叫你去拉保险。
据涪陵师专99级的薛伟介绍,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再加上是专科毕业,在招聘会上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前不久他在一家报纸上看到“某大型公司急聘业务员”招聘广告,便马上前去应聘。他找到了这家公司才发现,原来这是一个专门推销洗涤用品的销售点。招聘负责人称:“虽然没有底薪,但提成10%,实行上不封顶。”当他正在犹豫时,该负责人告诉他公司有不少人的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他虽然半信半疑,但由于苦于求职,决定试一试。一个月后,他实在吃不消每天都要提许多洗发水之类的东西走街穿巷,就决定辞职。当他向单位索取提成时,却被告之“自愿辞职,工资扣发”。
[b] 2、满足求职者的虚荣心。[/b]
有些公司的招聘“某某师”,如美容师、电脑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等,对那些不具备条件的求职者,他们就宣称培养求职人员为“某某师”,而实际上让求职者先购买美容产品或是选修课程。公司往往会在求职者缴费后才讲出种种特殊情况或内部规定,以规避其当初的承诺,使求职者花了钱后,赚钱的希望却大大落空。
[b]3、职位、公司和薪酬描述失实。[/b]
招聘单位将原本很小的私营企业,说成拥有上亿元资产的大公司,将办公室内勤人员称为文员。以花言巧语说服求职者,利用马上签订合同和高额毁约金的方式套牢求职者。例如,市场上推销员等业务人员工作辛苦,报酬不高,但用人单位需求甚多,于是普通的推荐工作往往被极尽粉饰、包装之能事,求职者往往直到上班的第一天才知道实情。还有些公司不成规模,职位的工作内容也不明确,但为了吸引较高学历的应聘者,就对应聘者许以很高的薪水或职位,如年薪10万元、市场总监、财务总监等。有的单位既然打肿脸充胖子付高薪,但高薪的背后常常是超负荷付出,甚至会以金钱和暴力胁迫你做一些非法的事情。
[b] 4、一些单位到处贴一些“招聘启事”或在非主流媒体上登虚假广告后。[/b]
临时在写字楼租一间(套)办公室,挂上“经理室”、“财务室”或“人事部”的招牌,进行虚假招聘,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押金、服装费、证件费等名目不同的费用后,告诉应聘者“你已经被录用,×月×日来此处报到,正式上班”。当受骗者按指定的时间来此处“上班”时,才发现人去房空,连呼上当。
[b]5、利用过时或伪造的证照、合同进行虚假招聘。[/b]
签订合同时,要收取高额的保证金,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的印章大多模糊不清,这样即使“骗子公司”不搬家,受骗上当的应聘者也无可奈何。
[b] 6、薪酬陷阱。[/b]
一些招聘人员在求职者的询问下,给出一个含糊的月薪数字,然而在月底兑付时却多半会说你没完成工作量,或工作失误,以此来扣除你的部分薪酬。
[b] 求职防骗技巧[/b]
一、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单位之前,想方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二、谨慎签定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三、发觉被骗,及时报案。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局监察大队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但由于劳务诈骗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求职者应该根据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若被投诉对象为合法机构,求职者可以找劳动部门;若求职受骗情况特别严重、诈骗金额大,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
四、由于近期刚踏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较多,不法分子会以各种方式骗取毕业生的家庭电话,打电话联系其家长,谎称该求职者在某地发生意外急需用钱,要求其家人将款项汇到某帐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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