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话题】事前精神还是事后神经?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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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话题] 【每日话题】事前精神还是事后神经?

刷新数据 楼层直达
谈岂寒。

ZxID:9541645


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玉清
迷途漫漫,终有归途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6-06 0
【每日话题】事前精神还是事后神经?
— 本帖被 ゛臉紅紅.... 执行锁定操作(2016-06-08) —
[color=#ff0000]心情涂鸦,每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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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涂鸦【每日话题】登记审核帖
[url]http://www.paipai.fm/r6817906/[/url][/color]

[color=#205867]不知道大家关没关注近期很多的案件,一些悲剧发生以后,当事人的家属会向媒体称“此人是精神病,有精神病史”等类似的话
然后,法院就会取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病在发病期间,发生的惨事一般不负有刑事责任,会有家属或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至于怎样判别是否是精神病,则有相关部门再取证。

不知道你们看完新闻后的感受,就楼主来说,简直像是在看反转剧一样,明明应该负法律责任的事,判死刑等,但一张精神病证就抹杀了一条或者几条生命。生病在精神病眼里真的很廉价!

你怎样看待这个事?觉得他们真的有病吗?有病犯罪就可以宽恕吗?欢迎你来参与我们的话题
[/color]
[color=#ff0000]每日话题,精彩无限
明天,继续
期待你的准时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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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逍遥

ZxID:699226


等级: 派派版主
3.16,7.25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6-06-06 0
真假都有法律来判定 相信这个世界还是有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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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丸鸣人

ZxID:6789087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6-06-06 0
出来混早晚要还,我们只能相信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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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三三

ZxID:8102327


配偶: 万物木生
我用尽半生才仰望这栋楼的微光,顶楼啼哭的婴儿,竟是这栋楼的主人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6-06-06 0
呵呵,自然是有病的,当他犯事那一刻他就不能算是一个正常人,】
既然他的能量那么大,能在天网下给自己找一个无罪的正当借口,正常人,也不是正常人。
我只能说,出来混总有一天要还的。
举头三尺有神明,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也只能这么说说然后心照不宣的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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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鱼的画

ZxID:14031134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精神病犯罪确实可以视当时他的发病情况来减免刑事责任,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个根本就很难证明,究竟有没有精神病?精神病严重到什么程度?当时犯罪时有没有发病?这些很难有一个客观证据来证明,怎么说都有自己的道理,难免就有人钻漏洞逃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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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小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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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周年??11.20生日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出来混的早晚都要还。
总觉得那些被人杀死的人,好惨。连报仇都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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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晚风叩帘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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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喜,晚晚的小红包,么么哒。

公子伴花失美

ZxID:6868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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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5.8&6.23丨有事潜水,连载请随意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有病也不能宽恕,伪造精神有问题,专门钻这种漏子的人应该也有吧,犯罪的人得不到惩戒,对于死去的人实在太不公平了,难道因为不是故意的,就能否认一条生命的逝去么,就该狠狠惩戒,有病就关精神病院,治疗好了再出来,放在外面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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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POPO、长佩等未和谐文总收录→戳我直达
晚风叩帘拢

ZxID:18396044


等级: 热心会员
配偶: 迷失弦月
已潜水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精神病犯罪可以视当时他的发病情况来减免刑事责任,究竟是不是精神病需要医生来判断,相信绝大多数人还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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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见月。

ZxID:3745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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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卷流云,玄浪破礁   发书番外不补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精神病人也是人,杀人也要偿命
一个精神病就不用负责了,那要法律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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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の不二

ZxID:6614926


等级: 派派版主
坠入960331の星河     09520周年&19529上任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其实事前还是事后有区别么~有些家属用精神病或是神经病来帮自己的家人开脱罪行真的是...感觉次次都行得通所以...以后是不是罪大恶极的人都可以用这个方法缓刑或是减刑了~导致真的有精神病或是神经病的人而被别人说是假的那才叫冤吧~

当然...我觉得法律可以改进...那就是无论是事前还是事后说自己家人有精神病史的家属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就是他们这些监护人监管不力才导致这样的后果``而他们找各种理由借口来帮自己家人开脱却从没想过自己的过失``依旧让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属受到的伤害最大``有了这种法律的话...监护人至少会有责任监管有精神病史的家人``

但...这样的话...又会爆出囚禁精神病史的人的新闻...唉...有时候的取舍不是我们键盘侠或是张口来就能办得到的``反正现在导致很多人都不相信有权威性或是公信力的检测机构出示的检测证明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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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回帖奖励o(*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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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2c4c8

ZxID:66088248


等级: 热心会员
做一朵美丽哒向阳花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相信世界上还是有公正哒
以精神病之名逃避法律,最终还是要受到惩罚哒
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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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oto

ZxID:321766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这个还真心难说,不过如果企图以精神有问题作为借口来逃避责任,那真是罪加一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应果轮回,自有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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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a

ZxID:792139

等级: 热心会员
加班狂魔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精神病患者的判断,也不是我们想的那样。相信法院的审判和警方的调查是合法公正的吧。
我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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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落星泪

ZxID:10457662

等级: 热心会员
我想让书淹没了我。。。。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感觉现在的精神病证明有和古代免死金牌一样的效果。特别不爽,既然是精神病就不要放出来祸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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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哪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 你都不会在。
游野

ZxID:49711899


等级: 派派贵宾
0724/1021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  从生理心理的确属于弱势群体,但是也不能纵容啊,这应该就是监管的问题,家属肯定是负责的,人命不能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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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私聊

嫣华易冷

ZxID:21044435


等级: 热心会员
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我觉得吧,肯定是有真有病的,但也一定有在里面浑水摸鱼的,这就是看个人了吧,如果一个人真是神经病那真没办法要求他负责任啊。。。我相信大多数时候我们应该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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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
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
落落无梦

ZxID:4521518

等级: 明星作家
一开始就应该好好做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每个人的生命都不应该轻视,不能因为有病就代表他可以伤害其他人的生命,或者他就有资格伤害别人,不要用弱势来包装本来不对的事情,就像你老你就有理,你穷你就有理,你病你就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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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zichen

ZxID:10454712


等级: 派派版主
配偶: 倾听回忆
I'm lazy,and I'm fat,and I'm proud of it.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应该是不止我国的法律是这样  好多国家的法律都是这样
所以 还不如把精神病患者限制一下行为范围 不然后果谁负责呢  受害人多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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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unlight

ZxID:4123504

等级: 热心会员
hello~~hello~~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生命是无价的,无论是谁,有没有病,都不应该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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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浅忆。

ZxID:10381185


等级: 派派版主
卦不敢算尽,畏天道无常。情不敢至深,恐大梦一场。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6-06-06 0
精神病犯罪确实可以视当时他的发病情况来减免刑事责任,我觉得没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后续,既然有病,那并不是说出具证明证明有病,赔点钱就行了,国家应该强制送至专门收容犯罪的精神病人的医院,进行强制隔离治疗,按照罪行制定强制治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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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派币 +15 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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