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读某报题为《花开并蒂》的文章,女作者开篇就说:“我跟爱人是续弦。”这里,明显误用了“续弦”一词。
清翟灏的《通俗编·妇女》说:“今俗谓丧妻曰断弦,再娶曰续弦。”古人常以“琴瑟”比喻夫妇,以“续弦”比喻丧妻再娶。而用于男子离异再娶,或女子再嫁,均不合适。
相传,春秋时俞伯牙善鼓琴,其妻极赞赏他的琴技,常让俞伯牙弹琴给她听。后伯牙妻重病,卧床不起。伯牙请医熬药精心侍奉,可总不见效。伯牙常为此焦虑,便无心思弹琴了。
一天,卧床的妻子似乎精神好了许多,让伯牙为之操琴奏曲。伯牙以为其病症好转,喜不自禁,取琴调弦,一曲又一曲地弹奏。弹得雅兴正浓,一根琴弦突然崩断。这时伯牙才意识到妻子已经没了声息,回头看,妻子已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伯牙从此心灰意冷,再也没有碰过那把断了弦的琴。多年后,朋友为一直沉湎于悲伤中的伯牙介绍了一位女子,开始伯牙无论如何也不应允,在朋友的再三恳求下,才勉强同意见面。
见面后,互相都钦慕对方的才情气质,而女子还提出要聆听伯牙弹琴。伯牙于是将收藏多年的琴找出来,拆去断弦换上新弦,当即演奏出动听的乐曲。女子听罢,为之心动,答应了这门婚事。二人结为秦晋。
后来,人们便把男子丧妻称为“断弦”,把丧妻男人再娶,称为“续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