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LZ我只是转个新闻,没想到引起您这么大的愤慨。。。
首先,我们平时所说的“抄袭”是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属于道德规制范畴。
而在法律范畴没有明确的定义和解释,在司法实践中也是较难界定的。
那么我就尝试从法律角度一一解答您提出的问题。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解释及理论:
1.您说的玄幻文中的火系魔法问题。因为金木水火土五行已属于公共领域的知识,不是某人独创的作品,所以我国不予保护。
2.您说的有人说郭抄袭,人物性格大致相同。我国只保护对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所以性格等方面的思想的雷同,不构成侵权。
3.您说的守护甜心抄袭魔法奈叶和百变小樱抄袭游戏王。前后作品只在总体构思上略为一致,如前述,只保护对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所以均不构成侵权。(各国普遍接受这一基本理论)
但是作品中思想和表达的如何区分呢:
思想——主题思想
分界——故事梗概(在这里偏下 思想与表达分界)
表达——每章中的情节设计
每节中的情节设计
每段中的情节设计
具体的文字表达
好我们看一看另一篇的抄袭风波判决结果:
2003年12月,庄羽向法院起诉,称郭敬明所著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其《圈里圈外》一书的构思、故事线索等,甚至照搬了《圈里圈外》的片断以及部分语句。为此,庄羽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2004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了《圈里圈外》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而且在12个主要情节上均与《圈里圈外》相同或者相似。判决郭敬明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同时,春风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被判决停止出版、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双方不服判决,相继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5月22日,法院终审判决,《梦里花落知多少》构成抄袭。
从以上判决可以看出,《梦》在主要情节上与《圈》相同或相似,甚至有部分表达完全一致,足以构成侵权。
最后说一下这一篇的抄袭风波:
因为我没看过两部作品不能妄下定论。
仅根据网友所说,涉及“抄”的内容都只是思想而非表达,所以不足以构成侵权。
郭也言称“其实那些灵气、功力的东西,玄幻小说中多半都会写到。至于亚瑟王等都是历史和古代神话中的人物,创作者只是拿来再演绎而已,不存在谁抄袭谁的问题”
如中国作协所称: 抄袭应由法律判定。
呼。。。累死了,第一次写这么长的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