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4]很久之前,一度为剩女,数次相亲,终因一些稀奇古怪的原因,没有在一起。当时就觉得很好玩,经历之事可成小说,只是双子座的性格使然,终是未曾动笔。
后来遇到了老公,成为他的妻子似是顺理成章,又添一子,聪明活泼懂事,于是也就圆满了。加之本身就是个懒人,本是不打算动手去记录那些人和事的。只是前几日被人刺激了,郁闷的很,想找人说说。老公是不行的,再大度的人对自己在乎的人也会小气的。父母就不用说了,如果我不想找骂的话,QQ上全是好友与亲戚,我这人一贯低调,也惹人羡慕,要知道羡慕和忌妒是一体两面的,我可不想我认识的人在背后八卦我。加之一直很喜欢派派,几经思量,决定在这涂鸦一下我的旅程,为我的年少轻狂画个符号。
不过敝人一直是懒人,不知能码多少个文字,有些人和事也在经意和不经意的时间里淡忘了,所以大家看看就算了。
我是一个很平凡的人,这是我最开心的事。我的终级理想是:“在平安的环境里过平淡的生活,用平常心去做平凡人。”
平安是理想人生基础;平淡才会有时间和空间让自己挥霍;平常心会让自己看清得失,从容舍得;平凡人才有幸福的权利!人太有才了,终会为才所累;太有名了,终会为名所累,太有钱了,也会为钱所累。
我这个人长的很平凡,胸无大志,典型的双子性格,两极的很,喜好多变,除了对家人的热爱,好象也就没啥长久的爱好了。不过运气这东西,不是说的,求之不来,挥之不去,让人哭笑不得。我的八字很好,查过几多的相书,我的八字不重不轻刚刚好:“安乐终老,子孙满堂(貎似在计划生育的今天有点难度),劫后大顺,处处遇贵人。”很好,很强大。我二三岁的时候,父母工作忙,把我丢给外婆,数次与死神擦身而过,若不是抢救及时,你们就看不到这篇文章了。这应该算是劫后余生了吧!很好,很好,反正我记不得疼不疼了。处处遇贵人到是真的,最大的贵人是我老妈,在我结婚六年之后还在我家帮我烧饭,而且是自掏腰包买菜的那种。自称:带薪保姆。惭愧惭愧!
第二重要的贵人是我以前的一个领导杨,比我大一轮。是个很活泼开朗的人。心很善。只是人善很了却不是好事,害了自己拖累了我。虽然他不是有意的。是不是真的好人没好报呢。我的没正式认的干爹,就是一个老好人,他在一个乡镇的派出所工作,全乡镇的人都说他是好人,我也认为他是,为何却早早的去了,还没退休呢!至于没正式认,只是因为我认为父母安在,可怜我拳拳之心尚不足以报父母,何论其他了。但他一直都对别人说我是他干女儿,且对我确实很好。
言归正传,为何要说他是我的第二大贵人呢?人人都知道,人走上社会是会变的。我也逃不过,有时我在想,环境真的很重要,若没有他现在的我肯定不是这个样的,至少不会象现在这么快乐,他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公平和好人真的存在的。也有人确实会无原无故的对别人好的,只是因为投缘。我现在的处事标准受到了他很大的影响。
那个刺激我,让我码下这些文字的人是以前的一个同事朱。当时在一个小单位的,我的单位很大,有许多的小单位。那时我和他一个办公室,是我半个师付,比我大四岁,我七月进的单位,他十一月份和他谈了两年多的对象结婚了。为什么我这个懒人把月份记的这么清楚呢?这其实是我想了许多才想起来的,然后就忘不掉了。再忘掉我就是猪头了。
朱长的确实不错,高大,英俊,公务员。不过我对标签很敏感的,有标签的人,我一向是敬而远之的,何况他老婆我很早就认识,虽然不熟。本人自认长相平凡,属于放入人群,就找不到的那种,每每沾沾自喜的唯一优点:爱笑。如果有半天看不到我脸上有笑容,那心情就已经不是一个差字可以形容的了。年轻人啊,爱笑爱闹,也属正常。所以,不会自做多情的认为别人对我好就是看上了我。也不会因为和朱在一个办公室里待了两年,就会日久生情。生的情也决对是友情。单位里基本都是年青人啊,最小是我,最大也就四十出头。领导是最爱玩的一个。所以在一起玩闹的时候很多,那时候交通没现在这样方便,大部分都是住单位的。
第一次觉得不对劲的时候是朱结婚半年后。他有两个办公桌,一个和我在一间,一个和另一个同事在一间,他的工作能力决对是无用致疑的。当然,我的敏感度也是。我们吃过晚饭,去朱的另一间办公室打牌,头有事出去一下,我们三个在等他。没事闲聊,不知怎的聊到了朱的婚姻。朱却连声冷笑,然后当着我们的面,写下了他老婆的七大罪状,下面还留了一大块地方,据说留着以后补充。我和同事都以为他在开玩笑,谈了两年多,结婚才半年,至于吗!是不是正好最近在吵架啊!?朱冷笑连连:比你差多了!
汗!原来在老妈眼中一无是处的我,还是有优点的啊!
后来的日子,朱帮了我很多的忙,也为我争来了很多的利益,他是元老级的,工作能力又强,说话比我好使多了。关于这些我很感激他。不过很讨厌他老是拿他老婆和我比,虽然不好的总是他老婆。但是这有违我的人生准则:我的再差也是我的,敝帚自珍。他既然娶了她,就要对她负责,不该在别人面前抵毁她。虽然,这场婚姻是女方有点强势。虽然她的缺点,可能都是真的。只是,与 我 何 关!!!!可谁又没个缺点呢!
时间长了,心里多少有点明白,朱对我是有好感的,但这绝对是盲目的。可能是因为我是除了他老婆以外,他接触的最多的女子。忘了说了,当时,我们单位二十几个同志,就俺一个女子。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曲线救国,用了点小心眼,让朱把东西全搬走了,从此过上了一个人霸占一个办公室的生活。
后来发生了两件事,让我从对他的感激变成了敬而远之。简单的说,一件是陷害,一件是背叛。关于陷害,是因为这件事只有我们两个人经手,如果不是他,那就只能是我。他是公务员,出了问题,开除到不至于,但一定影响前途。我不是公务员,不存在前途问题。其实也怪我,太信任他了。打击是毁灭性的。相较而言,后来的背叛,是无足挂齿的。可笑他一直以为他做的事我不知道。如果不是杨出面帮我顶下了这件事,我可能就要走人了。离开不可耻,但背个黑锅离开就是另一码事了。
杨找我谈话,问我怎么回事。当时我就明白我让人陷害了,可是却无理无据。杨问过后,只说,以后自己注意点。然后帮我顶下了这件事。他被大领导恶批了一顿,这事就算了了。职场就是这回事,如果承担责任的是我,肯定是走人了。那这么走人的我一定是心理灰暗,濆世忌俗也不无可能。你看我现在已经说的轻描淡写,但我永远也无法忘掉那种被人陷害的濆恨、委屈和痛苦。
被一个暗恋自己的人给陷害了。这种事居然也会有,还让我给遇上了!况且因为他的工作能力,我对他一直是十分敬佩的。。。。。。你能想象让自己偶像陷害的样子么!!!
又过了两年,朱和妻子的矛盾因孩子的问题更加激烈。他躲在单位不愿回家,常在单位说着老婆各样的不好。这让我更加小心亦亦的回避着他。终于在我上班的第五个年头朱调走了。从此,除了过年过节有时会收到肢言片语之外,再没了联系。世界终于清静了!我继续着我悠然自得的生活。
两个月前,朋友在一起吃饭,一个朋友突然说:朱离婚了。你知道吗?应该是他提出来的,财产都给了他老婆了,他现在带着孩子住办公室。
我听时一惊,想想也正常。自打公务员的工资实行了阳光工资后,这一年,我们单位离了四、五对了。钱,有的时候确实会让人勇气大增的。
上月去朱的单位办事。正巧遇到了朱,朱叫我办完事去他办公室坐坐。总是同事一场,不算路上遇到点个头,我们也有七年没见。去就去吧,办公室上写着“副XXX”。我一惊,犹豫了一下,大头头啊!我自从婚后,就一心相夫教子,两耳不闻窗外事。加上新工作的工作时间与别人不同步。我还真不知道他都升的这么高了。不过我惊的是我会不会敲错门了,他的工作能力升这么高也正常。果然是家搬来了,他的办公室是套间,外面是办公室,里间象是一个住家户。
终是聊到了他的婚姻。我大概是头脑坏了,我问他为什么会离婚。他回我的话,也就是刺激我码文字的动力之源了:“都怪你,你为什么出现的那么迟。出现了为什么不追我。如果你出现的早一点,如果你追我,我肯定不会和她结婚的!”他回的很认真,“我的命运在捉弄我,从来就没对我好过。我哪样不如别人,为什么样样给我最差的!”而我,当场风化。。。。。。
沉默了一会儿,我玩着手上的纸杯,告诉他:“你不该怪别人,只能怪自己。是你自己没有对你的婚姻做出一个慎重的选择。你没有对自己负责!”我不想看他的表情,对于一个在社会上混了十几年的人,我只想表明我的态度。
我想,当时我的脸上一定也有我最经典的没心没肺的笑容。当然,没心没肺的笑是我自认为的。那个开始很喜欢我,后来很忌妒我,最后让我背了半个黑锅,还想破坏我宿世姻缘的同事的妹妹娥曾经对我说过:“你长的真普通,但你刚刚那样笑的时候,会让人觉得你是个绝世的美人。”不过,她最后还说了一句话:“刚才那一笑可能就是你这一生最美的时候,不过只有我看到了。”她却不知道,我在走神归来或事不关己的时候就会那样笑。当时对她是前者。而现在对朱则是后者。
有人进来找朱办事,我暗自偷笑,找个借口溜了。黑脸从来不是我的强项。我的强项是避其锋芒,然后避其锋芒,最后避其锋芒。回家后还是很郁闷,为什么怪我,我又没招你,与我何关啊!。。。。。。
郁闷中想起了那段岁月,那段岁月的人和事,想起了真正是我对不起的那个人。我的故事都是在那段时间里发生的,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最美好的岁月最曲折的故事。那个地方我待了十年,我见证了它的发展,它见证了我的成长。那个地方离家很远,不论是娘家还是现在的家。调离了那里我也很少回去。但那个地方的十年永远刻印在我的生命里,它叫“年少轻狂”。
借派派的地方,说说我的故事。希望主人不要介意!如果没意见的话,我会慢慢的把我的历程都发上来的。(最好斑竹能留个话给我。)
每个人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我的年少轻狂可能会比大部份人都要经历的多一点。我年少的片段也会和许多人的经历很是相似的,但这都是我的亲身经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喜欢派派已经很久了,不过我不想让人有丝毫的机会认出我,所以我选择了注册一个新号来发这篇心
情故事,请版主成全。[/size][font=楷体_GB2312][/font]
[ 此贴被落尽桃花在2010-01-06 12:4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