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弱势”欺人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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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弱势”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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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索的猪

ZxID:8212267


等级: 内阁元老
到处走,不着家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11-03 0
有一个故事

同学A上海人,同学B陕西人,A撞死了B的母亲,但是,A没有任何交通违规

依照当时的法律A要赔偿全部损失,理由是A比较富有,毕竟是有车一族

但是,在没有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却因为这种原因要负全责,难道不是从根本上违反了公平的原则吗?

并且B虽然是有车一族,但是还有贷款,这样算,B如果资产是零,A就是负资产,谁才是弱势的一方?

姑且不看这个例子,现在社会,有强势就会有弱势,强势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应该给于弱势以帮助,但

是,这完全出于强势一方的自主自愿,而弱势的一方更应该怀着一份感激的心。

然而,现在却是这样一个局面,“弱势”群体对强势一方的帮助视为理所应当,若是“强势”的一方

稍微冷硬一点,便是冷血,无人性,为富不仁……

我们固然应该怀有怜悯之心,但是在现在这个依仗着自己是所谓“弱势群体”把别人的帮助视为理所

应当的并且稍不如意就恶语相向的时代,我们该反思的还仅仅是人性的冷漠吗?

以上纯属个人言论,不喜者绕道,谢谢~
[ 此贴被索索的猪在2009-11-03 22:46重新编辑 ]

看小说派派

ZxID:5054443

等级: 读书识字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9-11-04 0
这就是社会现实!
ZXid:1

ZxID:9337989


等级: 职业撰稿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9-11-04 0
淡定!!
葡萄°

ZxID:136172


等级: 文坛巨匠
配偶: 寂灭
混乱的剧情孤单的人影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9-11-04 0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蚀骨}

ZxID:2670307


等级: 热心会员
菱歌月下踏。昨夜闲潭梦醒皆浮华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9-11-04 0
谁又说的清对错呢  当事情已经无法挽回
手中緊握万缕执念,终也是老去
嘉年华.

ZxID:184840


等级: 派派贵宾
春归何处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9-11-04 0
我觉得这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吧~~
A没有违章,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B的母亲毕竟死了,赔款也没什么说不过去的。

如果从公平的角度来说,公路是全民所有,B的母亲有权利行走。但是交通法限制了她的权利,这一点是为有车一族服务的,所以当发生事故时,法律将倾向行人。这也算是一种公平吧。
涼緖°

ZxID:3698990


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流螢°
积善之家有余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9-11-04 0
现实社会就是这样,正义也好,真理也好,总是屈从大多数人的喜好。

小猪阿宋

ZxID:6430031


等级: 热心会员
片段~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11-04 0
纵然有法,依然逃不过人情
君知澜梦

ZxID:8590325


等级: 热心会员
TNND,真烦人!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11-04 0
沉默···
琳儿来也

ZxID:1497904


等级: 总版主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11-04 0
现实啊

九安

ZxID:7810857


等级: 热心会员
不要在我的坟前哭,脏了我轮回的路。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9-11-03 0
索索···飞奔····扑倒··~~~~


唐小丫、、、

ZxID:8046603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11-03 0
哎,社会就这样~
rainlxsh

ZxID:3206502


等级: 素材组
顺其自然,为所当为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11-03 0
很多人心里不平衡,把别人的帮助看成理所当然,没有一颗感恩的心



ご★锋☆ゞ

ZxID:2415856


等级: 文学大师
被遗忘的我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11-03 0
抢个第一,慢慢看啊

楼主留言:

沙发无用,不给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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