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对实习斑竹 ID:604960638 进行申诉
我从没洗过一个号,可以查,在昨天晚上也就是2009.4.6号晚上,此斑竹在无证据情况下把我资料发在论坛上,并且附以我本人照片两张,未经过我本人允许,下列图为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之后我在我游戏的论坛上写下了警告,我让他道歉,此事就算勒,可是他并没有这么做,如图:依然侵害我的名誉
我只是个管理,我没有权利干涉别人!
如果他愿意对我进行赔偿并且道歉!我愿意把我的群解散!我的群只是一个技术交流群!.
他这样诋毁我的形象,让我的名誉和尊严受大巨大的打击!让我本人无法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