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得越来越早了。
走出公司忽然发现下起了雨,大小刚刚好,正好能打伞。空气很清凉,精神一下子抖擞起来,喜欢这样的天气。
又是红灯,盯着雨刷来回摇晃,婆娑了远处的红灯,后面有人鸣喇叭,才发现信号灯早已跳转。慌忙起步,却又不自觉停在路边。自己有多久没有散步,已经完全记不起来了。
撑起一把伞,装上一张CD,决定走着回家。
满街都是匆忙的身影。我慢慢踏着水,把自己想象成是饭后消化的老太太。耳机里重复播放着这首Hyde的Secret Letters。脑袋里都是中学的时光。彩虹乐队,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回忆,并不是因为我喜欢。但是能触动我们回忆神经的,不一定就是喜欢的东西。它们冲进我的内心,抢占地盘,宣告独立,我试着将它们清除,却无能为力。就像那个夏天,那个初恋的夏天。我们坐在地板上,努力拼凑一幅拼图,耳边一遍遍全是彩虹的乐曲。
我总是心血来潮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坚决而又任性。就像今天踢着雨水散步,完全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走回去。又如此刻趴在地上打这些文字,完全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可是总有人由着我任性下去,即使上班第一天就迟到,即使不愿见母亲,即使总要说分手,身边的人都没有因此而离我而去。所以我有恃无恐,开始努力做一个讨厌的人。如果祖父知道我现在的想法,一定又会生气的用力顿他的拐杖。
在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喜欢的时候,他对我说,不要管自己喜欢什么,只要做别人喜欢的人,在我还不知道什么叫欺骗的时候,他对我说,不要相信别人,谁都有可能欺骗你,在我还不知道什么叫自私的时候,他对我说,不要让自己的东西离开自己,要做处处为自己打算的人。
我爱我的祖父,他是陪伴我时间最长的亲人,但是我很久没有看过他了,每次通话,他只要我努力工作,管好自己的事情。
奇怪的理论,奇怪的老头,奇怪的童年,奇怪的我。
可是现在勾住我的伞的这个人,还有前面送排骨米饭外卖的的人,站在旁边等出租车的人,那个没有打伞衬衫湿漉漉的人,有美丽的眼睛正对着我走来的人,现在还在我的办公室继续加班的人,又有多少是以标准化正常的模式生存下来的。我踢着地上的水湾,想着也许我也算幸福的,至少我可以在灰蓝色的天空下,在这场不大不小的秋雨中,随心的走在街上,不用想今天晚上吃什么,不用想小孩子明天要去学校报到,不用想月初又要四处要账。一个人自有一个人的生活。当我们喜欢了不幸的时候,不幸也能变为幸福。
旋转雨伞,踢溅雨水,胡思乱想。
天忽然黑了,才发现原来我已走了一个多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