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好像有一些论坛也有这个游戏的!!ms满好玩的,可不可以组织一次啊?!也可以活跃气氛和增进大家感情嘛!!!!
我把规则贴出来:(好像有其他的玩法,应该有网上的!)
1、参加游戏人数共13人(注释1)。准备13张扑克牌,其中1张王,3张J,3张K,6张普通牌。众人坐定后,抽牌,抽到王的为法官,抽到J的为匪徒,抽到k的为警察,抽到普通牌的为平民。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么牌。
2、法官开始主持游戏,众人要听从法官的口令,不可做弊。
3、法官说:黑夜来临了,请大家闭上眼睛睡觉了。此时只有法官是“明眼人”,其他人都闭上眼睛。
4、法官又说:匪徒睁眼,出来杀人。听到此令,只有抽到j牌的三个匪徒睁眼互相认识一下,成为本轮游戏中最先达成同盟的群体。任意一位匪徒示意法官,杀掉在座的任意一位。
5、法官看清楚后(注释2)说:匪徒闭眼,警察睁眼。抽到k牌的警察相互认识后,可以怀疑闭眼的任意一位为匪徒,同时,法官可以给一次暗示(注释3)。
6、完成后,法官说:所有人闭眼。稍后说:天亮了,大家都可以睁开眼睛了。
7、法官宣布谁被杀了,此人为第一个被杀之人。被杀者可以指认匪徒并陈述理由(就是遗言)(注释4),说罢,被杀者在本轮游戏中将不能够再发言。法官主持众人挨个陈述自己的意见(注释5)。
8、陈述毕,会有几人被怀疑为匪徒。被怀疑者可以为自己辩解。由法官主持大家举手投票(注释6),杀掉票数最多的那个人。被杀者可以发表遗言,然后退出本轮游戏。
9、在聆听了遗言后,新的夜晚来到了。又是匪徒出来杀人,然后警察确认身份, 然后又都在新一天醒来,又有一人被杀。继续讨论和杀掉新的被怀疑对象。如此往复, 匪徒杀掉全部的警察即可获胜(注释7)。
注释:
1、关于人数。13人是标准人数,但少于或多于13人也都可以进行。如果人数较少,比如在10人左右,则匪徒和警察的人数减至2匪2警,个人认为如果人数少于8人就没什么可玩的了……人多比较好玩,但人数太多也要增加警匪的数量。另外,人太多的话,在匪徒杀人或警察指认杀手的时候似乎比较困难,如果杀人或指认的时候动静较大而被旁边的人察觉的话,可能会暴露身份哦!
2、关于法官。做法官看似轻松,其实不然,否则怎么还会有水裁呢?法官要记住匪徒是谁,被杀的是谁,以便在警察指认时给出正确的暗示,另外也不要混淆被杀者和被指认者。法官在主持时,不能带有倾向性,不要说与主持无关的话。
3、关于暗示。警察们怀疑某一闭眼者为匪徒的时候,向法官指认,此时,法官需给警察暗示,这样,警察们就知道了该闭眼者的身份了。
4、关于遗言。每轮游戏可留遗言的人数与警匪数有关,2匪2警时只有前两个被杀的人能留遗言,3匪3警时只有前三个被杀的人能留遗言,依此类推。但当人数为11或12人的2匪2警时(即平民人数相对较多的情况),也可以有3个遗言。
5、关于陈述。由法官主持,从被杀之人右手边的人开始,轮流陈述自己的意见,陈述过的本轮就不可再说话。
6、关于投票。每个活人都陈述完毕之后,按陈述顺序进行投票,得票最高的即被杀,如果有几人得票数相同且为最高,则进行第二轮投票,如仍有相同的最高票数,则可进行辩护,之后再进行投票,直到推出一个最高票数者杀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投票必须在第一时间举手,跟票的不与记入。
7、关于胜负。民与警察是同一战线的。当且仅当警察全被杀时,匪徒获胜;当且仅当匪徒全被杀时,匪徒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