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从一个管理仓库的小官,不断攀爬,灭诸侯,称霸业,阙功甚巨,一直爬到秦国丞相之位,可以说,秦始皇的千古功绩,有一半得算在李斯的头上。从某种意义上讲,李斯算是白手起家,然后强悍地建立起了属于自己的王国。从这一方面看,李斯作为我们不断上进的榜样,站在了一个我们只可仰望而不可企及的高度受人瞻仰。
然而,一将功成万骨枯,在变幻莫测、不断洗牌的权力场中,只有阿谀奉承、只有不断地踩着别人的脑袋,以他人的肩膀作为向上的阶梯,才能爬上权力不胜寒的高处。我想,李斯大概是个天生属于官场的人,他摸透了官场的规律,踩着别人的尸体,直至位极人臣。
可惜,功烁古今、位极人臣又如何?不断地向阉人赵高小心赔笑,仍逃不开被指鹿为马的小人诬陷,身被五刑,夷灭三族。这位《大秦律》的制定者,终究死在他自己厘定的酷刑、自己培养出来的刽子手刀下。临刑前,看着与他共赴黄泉的儿子,忆往昔无忧岁月,他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我想,这一悔恨交加的呼喊,是李斯对他一生的追名逐利的彻底否定与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