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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儒家创立至今,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其对中国有着不容小觑的影响。然而,随着儒学的流行,断章取义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因为断章取义而滋生的谬误,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对儒学抱怀疑的态度,认为儒学是败坏和奴役社会的根源。
其实,对儒学有所了解的人都应该明白,若儒家学说传播愚民思想,岂不与孔子所主张的“仁爱”与“教化”相违背?
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乍看这句话,似乎是对愚忠愚孝思想的褒扬,而后由此编排出来的三纲五常以及“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父要子亡,子不亡不孝。”则更是令君权父权达到了极致。然而,熟识儒学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样的思想,与孔子的主张其实是相驳的。
孔子主张“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这种“从道不从君”的思想,真正读懂的,大概只有孟子。他对齐国国君所说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便是对君臣父子关系的最好注解。
儒家主张“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在这样的认知里,君臣关系是契约性的,在这种契约的关系下,人们可以说是自由的。孔子所提出的君臣父子,不过是对上下级关系和长幼关系的规范和制约。上行下效,相互尊重才是维持正常秩序的根本。
在儒家的学说里,从没有一味服从的思想,相反,儒家是支持臣民反抗暴政的。
二、“父母在,不远游。”
“父母在,不远游。”在后世的曲解之下,这句话成了禁锢人身自由的帮凶。然而如果你读了原文,一定会感慨,半句话害死人。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如果父母健在,作为儿女,确实应该侍亲为孝,然而,如果事出有因,远游也是应该的。
在中国文化的传播之中,这种断章取义的现象,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不尊重,更是对于国人思想的禁锢。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禁锢自由如同清王朝的闭关锁国,由此而造成的缺失,是很难补救回来的。
在合适的情况下,进行适合的游历,对我们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侍亲以孝,并非是把自己禁锢在父母身边。没有一颗仁孝的心,怎样的陪伴都不能称之为孝,而心有所念的人,自然明白怎样的孝敬才是最好的。
三、君子六艺
说起文人意趣,那一定是“琴棋书画诗酒花”,若说起君子六艺,你想到的,是“礼、乐、射、御、书、数”,还是“诗、书、礼、乐、易、春秋”?
在儒家的教义里,君子所修习的六艺是“礼、乐、射、御、书、数”,文武兼备,才是君子的象征,才能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抱负。
然而随着封建思想的盛行,在后世学者的之下,六艺渐渐变成了“诗、书、礼、乐、易、春秋”,六艺成了文人的象征。
文武兼备的君子之风,渐渐成为过去。特别是后世八股取士制度的盛行,更是将学问条框固定了下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昌盛了儒学,却也使得儒者在军事武功方面的修养被彻底摒弃。文风盛行,武风衰落,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社会的式微。
四、“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此语出自西汉成书的《礼记·曲礼》。意思是“不会因为大夫之尊,就可以免除刑罚,也不会因为庶人社会地位底,就将他们排除于礼仪之外。”这正是儒家“有教无类”“以礼化民”之教化思想的具体体现。
然而秦汉以来,这句话的当权者的曲解之下,这句话的意思成了“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在中国封建社会漫长的历程之中,这句讲究人人平等的话却变成了因人论罪的依据。而这层释义,已经与儒家所宣扬的“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观念相去甚远。
事实上,按照周礼,贵族若犯“五刑”大罪,“则白冠厘缨,盘水加剑,造乎阙而自请罪”。因此,即使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也不会逃避惩罚,这实际上是礼教在潜移默化地发挥着作用。
五、“存天理灭人欲”
“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理学思想的观点之一,后人评判宋明理学时,多把此句作为宋明理学禁锢了人心自由的证据。其实,“存天理,灭人欲”的概念在《礼记·乐记》中就已经出现。而这里的“存天理,灭人欲”也并非后世所理解的泯灭人欲。
据《朱子语类》中记载“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可见,在朱熹的眼里,所谓的“人欲”,只是指自然需求之外的欲念。
“存天理”是对天理,善念的追寻,而“灭人欲”是指克己省身,修身养性。这句话非但不是对人性的禁锢,反而是要求人保护人性,追寻本心,克制过度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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