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空空的《无肉不欢》第二部   更到九十几章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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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空空的《无肉不欢》第二部   更到九十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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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是二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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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2-06-27 0
第二点 斗士不欢(二十一)
     我觉得自己仿佛穿越了个很长的隧道,黑色的,没有任何阻碍的隧道。

     我做了很多的梦。

     先是梦见面前放着一大盘鸡屁丵股。

     别把鸡屁股不当肉,饿起来就是鸭屁股我也照吃不误。

     岂料我正在大快朵颐时,忽然一阵妖风吹来,把我正在享用的鸡屁股们都卷走了。

     我正要嚎啕大哭,却发现面前整整齐齐地列着一排人屁股。

     阳光之下白花花的一片,光滑的表面反射出诱人的光泽。

     啧啧啧,我何不欢的梦是越来越重口味了。

     不过人一饿起来吧,管他是人屁股还是鸡屁股,有肉就是好屁股。

     我何不欢照啃不误。

     物以稀为贵,我在一溜白花花肥腻腻的屁股中挑了一巧克力色的,张口正要啃,那巧克力屁股的主人却猛地一回头。

     竟然是小黑!!!

     他掐住我的脖子,憋了半个大的和半个小的时间,吼道:“把我的小守还给我!!!”

     我一个害怕,又穿越到另一个梦中了。

     这个梦先是打着柔光的,柔得连人的毛孔都看不见了。

     然后,我看见了景流湃,他穿着纯棉的白衬衣,卡其布裤,微卷的头发蓬蓬的,让人生出想要触碰的欲   望。

     但是我碰不到他,因为他离我是那么远。

     他看着我,眼内满是荒芜。

     他开口,声音很轻很轻,他说:“不欢,我是那么爱你。”

     我想说什么,但是喉咙内却发不出声音。

     景流湃缓缓地后退着,在烟雾中渐渐消失,我拔腿想要去追,但是不知何方却突然伸出一只钢铁般的手,掐住了我的脖子。

     手的主人是白展基。

     他的眼内没有什么情绪,但却像是一块巨大的海绵,慢慢地吸去我全部的血液。

     然后,漫天的曼珠沙华向着我涌来,纯黑的土壤,艳红的花朵,狰狞的白骨外染着斑斑的血迹。

     在我即将窒息时,鼻端传来了淡淡的鸢尾香气,将我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是李李吉。

     他漂亮的黑眼睛看着我,一字一句地道:“不欢,这辈子,我都不会放开你的手。”

     可是话音刚落,夹杂着沙粒的风刮来,他瞬间失去了踪迹。

     顿时,漫天的孤独感向着我袭来,仿佛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人能够依靠。

     我不停地走着,发现风沙之中有橘红的温暖的灯光。

     那是房间内丵射出的灯光。

     我循着灯光走入,身体却陡然变小了。

     忽然忆起,这不是一个梦,而是我的回忆。

     真真切切的回忆。

     那时的我,只得十四岁,某天夜里路过李徘古的房间,却发现他拿着一张照片,双眼内的神色,是我从未看见过的。

     像是用最浓烈的色彩堆砌出的悲哀。



回复 收起回复 2楼2011-04-27 21:44举报 |我也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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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少侠6
     我悄悄地来到他的身后,我看见,他所拿的照片上是一位美貌妇人,娟秀的眉眼让人好感顿生。

     妇人的手上抱着一个婴孩,而另一只手,则牵着一个小男孩。

     我看得出,那是李徘古小时候的照片。

     而那名妇人,定是他的妈妈,吕配娇。

     我从没见过吕夫人,在我到来前,她便死于别帮的暗算。

     曾经依稀听李宅的下人提起过,那一次,李徘古和李李吉两兄弟是在场的。

     在小孩心性下,我委婉地向李李吉问过这件事,但他摇头,说自己当时太小,对这件事一点印象也没有。

     看他的表情,不像是说谎。

     李徘古看着照片中的母亲,眉目温柔得像是要化开,然而那股子温柔之中,却带着散不去的哀愁。

     不知怎地,他的摸样让我心痛,可是我不知该怎么做,只能安静而无措地看着他。

     就在我以为自己会永远站下去时,李徘古忽然伸手,环住了我的腰。

     他将头埋在我的胸前,轻轻地呼吸着,我的胸膛,似乎能被他的气息灼伤,一颗心仿佛随时都要破皮而出。

     “不欢,你会害怕吗?”当时的他那么问我。

     “害怕什么?”我问。

     “害怕有一天,你所爱的人会被人杀害,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他的声音闷闷的,即便如此,在当时的我听来,仍旧如天籁般美妙空灵。

     “不怕。”我记得自己这么回答。

     “为什么?”他问。

     “因为我会尽自己的全力,用自己的生命,保护我所爱的人。”我豪气万千地道,倘若不是考虑到李徘古的脑袋杵在那,我肯定要拍胸口增加戏剧效果的。

     他嘴角上扬,但是眼睛内一点笑意也无:“可是不欢,我怕了,我亲眼看见过自己最爱的人死在面前,我拍了。。。。。。我不能,也不敢再经历第二次那样的事情,你明白吗?不欢。”

     我不明白,一直都不明白。

     只记得,那天晚上,他抱了我很久。

     这个回忆结束后,我很自然地就醒了过来。

     头脑很清醒,没有半丝混沌。

     眼前一片亮堂,明白这里已经不再是那个黑暗狭小的阁楼,而是我以前的房间。

     移动眼睛,一点点巡视着属于屋子内的一切。

    化妆成小守时,我睡在下人的房间内,并没有机会到主屋来,所以,这是当我离开后第一次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原本以为,所有属于我的东西都应该被李徘古丢出去了。

     但是没有,我的梳妆台,我的香水,我的首饰盒,我的化妆包,我的所有,都在,还保持着原样,没有任何改变,就像是过往的时间不曾流过一般。

     而李徘古,也坐在我床边的椅子上。

     我以为他会说一句很俗气但是作为开场白却很自然的话- -“你醒了?”

     但是他没有。

     李徘古双脚丵交叠,一双眼睛看着我,带着点雾气。

     我被看得发了毛,到最后,只能吞口唾沫,自动坦白:“那个,我醒了。”

     穆丵罕默德说:山不就我,我去就山。

     我何不欢则说:美男不调戏我,我就去调戏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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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派派新人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2-06-27 0

第二点 斗士不欢(二十二)
     闻言,李徘古的眼中,起了一些变化。

     就像是冰湖上忽然吹来一阵暖风,稍稍融化了表层,虽然底下还是冰,但至少漾起了一层水。

     “不欢,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他道。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在经历了这么多次的床上运动加不纯洁的按摩后,我的两大肉包子已经更加雄伟,有向E罩杯发展的趋势。

     再不济,已经是D+了。

     可惜关于这点,很少有人察觉。

     上次我实在忍不住,将胸挺成珠穆朗玛峰给李李吉看,期望能从他的眼中观察到男人看见大肉包子时特有的色迷迷的眼神。

     然而挺了半晌,他眼内还是一片很纯洁的茫然。

     没法子,我只能抓住他的手,按在我的大肉包子上,想让他亲自感受下掌中之物的变化。

     李李吉左捏捏,右揉揉,隔了两句话的功夫,终于按着眉头道:“不欢,难道你三天没吃肉就得乳腺癌了?”

     我顿时升起想将他爆菊的冲动。

     李李吉啊李李吉,叫你处男是有原因的!!!

     想撑起身子,胃部顿时蔓延出一阵隐痛- - -劫后余生的隐痛。

     这种痛让我回忆起了一个人:“金姬呢?她在哪里?”

     “你不用管。”李徘古的声音很冷,像是雪地中的金石,外表华丽,内里却流转着特有的低温:“她不听从我的命令,私自潜入阁楼中。。。。。。我已经将她给关了起来。”

     “我要见她。”我还是努力地将身子坐起,至少这样能平视李徘古。

     李徘古看我的眼神,直而轻:“你似乎忘记了自己都是囚犯。”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毫不躲避:“你是在害怕什么吗?”

     李徘古不语。

     我加重了砝码:“很多事情,她已经告诉我了。”

     闻言,一层泛着金属色泽的幽光,很缓慢地从他鲜明的轮廓上滑过。

     就像是碎碎的月光,缓缓地游移过山头。

     最终,我得以见到了金姬。

     她被关在忠义堂的私牢中。

     我看见她时,金姬发髻散乱,脂粉脱落,应该是狼狈的,只是整个人的神色很平静,就是那种狂乱后常见的带着点虚脱无力的镇定。

     听到门开的声音,她掀了掀眼睑,用那双我熟悉而陌生的眼睛打量我,有一瞬间,我甚至都在怀疑她是否已经将我忘记。

     但是随后,她便桀桀地笑了起来:“原来你没死。”

     “你真的,就那么想杀我?”我问。

     “你很奇怪是吗?你觉得我们不过才见一面,为什么我就像疯了一样想要致你于死地。”说这话时,她是蹲坐在冰凉的水泥地板上的,而头则靠着石灰墙壁,整张脸在阴暗的光线下散发出璀璨的明艳:“事实上,我对你而言,可能是陌生的,但是你,何不欢,对于你,我却是再熟悉不过。”

     在安静的空气中,我安静地看着她。

     “知道吗?”她忽然压低声音,像是一个孩童在对大人说出自己内心最大的秘密,机警而怪异:“徘古在睡梦中,他叫的都是你的名字:不欢,我的不欢。。。。。。每叫一声,我就想杀死你一次。”



回复 收起回复 2楼2011-05-03 15:16举报 |我也说一句

  737528471
江湖少侠6
     是的,没有比这更难忍受的事情- -特别是,当她爱上那个男人时。

    只是- -

     “你认为杀了我就什么事情都解决了吗?”我镇定地看着她。

     “是的,只要你死了,只要这个世界上没有了你,他就能看见我,注意我,那么,我就能竭尽全力让他爱上我。”金姬美艳的脸上,那双眼睛睁得很大,在幽暗中闪着光,像是一只蠢蠢欲动的兽。

     我摇头:“不,你不过是害怕,不过是懦弱。”

     “什么?”她的睫毛颤动了下,像是把羽毛扇子,抚摸之后,眼中那只兽有了瞬间的迷茫。

     “你在我以及李徘古之间,选择杀我,只是因为我比较容易对付,只要一瓶毒药,我就可以消失。但是李徘古不是的,你不敢面对他,你不敢看他的内心,你害怕看到那个他永远也不会爱上你的答案。”我淡淡地道。

     “是的,你软弱得像条可怜的鼻涕虫。”我没有停顿,这种时候停顿是不必要的:“男人伤害了你,没有关系,如果气不过,大可以拿把刀捅向他,或者选择更决绝的做法- -转身离开,连最后一眼都不再去看,而不是将刀子对准你的同类。因为不管怎么样,如果那个男人值得,他根本不会因为任何一个女人而伤害你。”

     你可以爱上一个男人,可以给他钞票,可以给他身子,可以给他生命,但你不能将自己的思想也交给他。

     因为那将是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

     金姬带着点不耐地撇过头,道:“你当然这么说,你是胜利者,他爱的是你。”

     我十指交握,渐渐地加大了力气,像是被夹手的刑具给夹住,不知为什么,我自小便很喜欢这个动作,有点心悸的味道,能让自己更清醒。

     “他爱我?。。。。。。如果他爱我,就不会把我送人了。我曾经无数次地向他诉说我爱他,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你明白那种感受吗?我从4岁开始就喜欢他,不断地告诉他,只要他说出那一句话,我愿意留在他身边,为他做任何事情,可是他的回答是:他不能爱,不敢爱,最终,他把我轻易地送给了另一个男人。这样的下场,就是你所羡慕的吗?”

     她眼中闪过静谧的讶异:“你是说,你现在已经是另一个男人的女人?”

     “我不是任何人的女人。”我道:“我是自己的女人。”

     说出之后自觉豪气万丈,身边顿时画满了四射的粗线条,冒充红心闪闪发光芒。

     恩,这句话实在是有哲理得都不像我何不欢说出来的了。

     想不到我何不欢吃的是肉,吐出来的却是金字玉言啊。

     不过拉的嘛。。。。。。算了,晚饭时间,还是慎言为妙。

     金姬的头微微地垂下,无力的,面目带着点恍惚,像是刚经历过硝烟后的战场。

     我想,至少她明白了一些事情。

     “林蓝在找你,一直都在。记住,不管怎样,你还有她这个朋友。”我不想多说,直接将牢门打开:“如果你想通了,就走吧,他们不会拦住你的。”

     这是我和李徘古之间的约定。

     金姬杀的是我,我不追究,他也没有理由追究。

     就这么,金姬走了。

     虽然她差点杀了我,但到底,她是林蓝的好友。

     而且一定程度上,她和我很像,不止是眼睛,还有曾经渴望李徘古爱的心情。



回复 收起回复 3楼2011-05-03 15:16举报 |我也说一句

  737528471
江湖少侠6
     某两个断裂的时空里,我们同病相怜。

     所以我选择忘记这件事。

     金姬走了,而我则继续留在了李宅。

     因为中毒身体受损,李徘古没有再将我关在阁楼中,而是让我在自己原来的房间住下。

     在兄弟们心中,此举简直就是利国利民拥有足够与都江堰以及长城媲美的历史意义。

     毕竟,他们从此可以不给我道夜壶了。

     话说金姬杀我那天,冲进来的十多个兄弟虽然戴着厚厚的防毒面具,可还是抵挡不住,全部阵亡了。

     对他们而言,我简直就是一定时炸弹,还是一龌龊型的定时炸弹。

     可是自打中毒清醒后,我发现自己上大有了规律。

     每天清早一次,准时得很。

     而且味道也温和了许多,完全没有了杀伤力,最多就熏死一只小强。

     关于这点,医生的解释是,那毒药中的啥啥啥成分作用在我的肠道中,意外地让我从此不再便秘了。

     我不禁泪流满面:我那低成本的重型杀伤武器啊,从此萧郎是陌路人了啊!!!

     虽然居住环境是好了许多,但是我仍旧无时无刻不想着跑路。

     但是跑不了的- -我的手上还是系着一根铁链,连着墙壁。

     也就是说,除非我能把那堵墙也给一起拖倒,否则就别想着走人。

     话说不知是整我还是优待我,那根铁链很长,长到我完全能够自行走到后院游泳池去玩水。

     不过仔细想想,一人在泳池中漂浮,而手上则连着一条从二楼窗户下来的铁链,那情景,实在是够诡异的。

     不过再诡异,我也照游不误,毕竟这是唯一的娱乐节目了。

     这天兴冲冲地换好游泳衣想去玩水,但下楼梯时铁链却被人踩了下,差点没让我跌个狗吃便便。

     回头,看见了小黑那张黑不溜丢的脸。

     因为小守还没找到,他这一向待我如仇人似的,时不时伴我一脚。

     有句老话叫大人有大量,我默念一百遍,原谅了他,继续向游泳池前进。

     跳入泳池,我像条美人鱼般自由地在水中徜徉。

     但是后来得知,在周围兄弟的眼中,泳池中徜徉的根本就是一贻害千年的王八。

     来来去去游了半个小时,肌肉都酸软了,我决定上岸。

     不过上岸之前,还有件事要做。

     我对旁边负责看守我的小黑招招手,道:“你下来。”

     “什么事?”他不耐地问。

     “你过来,我悄悄告诉你。”我爪子继续挥动。

     小黑以为是我良心大大地发现,想要告诉他小守的下落,忙屁颠屁颠地跳下水,将耳朵自动凑到我嘴边,催促道:“快说快说,我听着。”

     我将他拉到我刚才站的地方,接着清清嗓子,轻声道:“你有没有感觉到,这水温是热热的?”

     小黑摸不准我到底要说什么,只能点点头:“恩,这股水是热乎乎的。。。。。。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

     我拍拍他的肩膀,笑的像个再多活了一万年的王八:“小黑啊,刚才我尿急,就在泳池中解决了,喏,就是现在你站的地方,等会记住把泳池换水哈。”

     忘记说了,还有句老话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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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派派新人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2-06-27 0
第二点 斗士不欢(二十三)  
     就算是动物园里的东北虎,虽然被关在笼子里,人也没用铁链锁着吧。

    这么一想,我顿觉得手上的铁链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一个事实:我何不欢那是禽兽不如啊!!!

     我对这囚禁住我灵魂与肉体的表你按泛着黝黑的金属深恶痛绝,下定决心要将它给毁灭。

     我用火烧,但是金属导热,差点没把我的蹄子给烤熟。

     我用锯子划拉,但最后牺牲的却是那把十六块,八毛五分的锯子。

     终于有一天,我正在奋力用獠牙啃铁链的时候,李徘古进来了。

     我条件反射地想掩盖越狱的意图,但铁链上的牙印和亮晶晶的唾液出卖了我。

     不过话说锯子划拉了半天都没留下任何痕迹的铁链居然被我给咬了四个凹槽,我还真是牙好胃口好。

     李徘古将眼睛在我的手上巡视片刻,接着一言不发地出去了。

     我内心一片灰败:完了,他绝对是去吩咐手下将铁链给加粗加固。

     我可怜的牙齿,你注定要牺牲几颗了。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再次回来时,手上拿着的居然是一药箱。

     我睁大着眼睛,看着他除下了我手上的铁链,在手腕上那一圈破皮泛红的肌肤表面轻柔而仔细地涂抹上了消炎药膏。

     李徘古低垂着头,在阳光下呈现琥珀色的眸子表面泛着宁静的光。

     我静悄悄地拿起了床头柜边的花瓶,预备让其与李徘古那颗头做一次亲密接触,之后扬长而逃,奔出李家。

     但最后,我还是将花瓶放下了。

     因为我那纯良的内心。

     还因为他淡然的一句话:“进来前,我已经吩咐了手下在外面举熗守着,你就算是打晕我也是出不去的。”

     李徘古一直低着头,后颈的骨头有小小的凸起,泛着莹莹的白光,从我这个角度看去,他的鼻尖带着点柔润,挺而直,像是小山峦。

     他暖热的气息吹拂在我的皮肤上,我每一个毛孔内仿佛都汪着一滩酒。

     醉醺醺的。

     我的心,抹上了稠的酒液,黏黏的滴落,辨不出是什么感觉。

     阳光射在地板上,轻易就碎裂了,就连它们碎裂时,也是没有声音的。

     在这滩寂静中,我开了口:“为什么你要买下金姬?”

     或许答案我是清楚地,但我不确定,每当遇到李徘古时,什么答案都是不确定的。

     在他面前,我一向没有自信。

     “因为她很美。”李徘古道:“我喜欢一切美的东西。”

     并不是这个原因。

     关于这点,我知道,他也知道。

     但他说得如此平静,如此淡然,如此比真话还像真话,我就应该相信。

     如果这就是他想要我相信的理由。

     他继续为我涂抹着药膏,透明的冰凉的液体浸满了他指尖的纹路。

     他的动作是温柔的,这个场景并不陌生,以前我受伤时,他也常到房间内来帮我敷药。

     不同的是,那时的他会给我个温柔得足够让我昏厥的目光,而现在。。。。。。应该不再可能了。



回复 收起回复 2楼2011-05-04 22:36举报 |我也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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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少侠6
     我想,我是应该忘记金姬的那些话的。

     那些没有意义的话。

     如果他真的爱我,真的放不下我,我又怎么会从别人的话中才能得知这一点呢?

     我看不透李徘古,那么我可以将眼睛移向别处,不去自寻烦恼。

     擦完药膏后,李徘古让人重新为我制作了个锁手的铁环,包着一层软质材料,不会再磨损皮肤。

     舒适度提高了,但归根到底,我还是被锁着,还是一样的禽兽不如。

     鉴于那铁链实在是够长,我没事便可以随便在屋子里晃悠,去客厅看看电视,去厨房翻翻冰箱,去书房找找漫画。

     但此举又激怒了帮内的兄弟们,因为当我像游魂一般闲逛时,那碍事的铁链总是会将他们给绊倒。

     话说绊倒还是轻松地,有时我听见什么响声,瞬时回头,那铁链子一甩,兄弟们脸上就是一深深的红印子。

     在有时,我闲的蛋疼了,便闭上眼,绕着楼梯上上下下狂跑。

     睁眼后才发现,一兄弟被铁链缠了脖子十多圈,已经是口吐白沫,面皮青紫了。

     赶紧送医院,差点没抢救回来,据说后来他是死板着医院的门不肯出院,说什么也不愿再和我同住一屋檐下。

     我觉得那铁链的威力足比阿瞬的星云锁链。

     这天,我又闲得无聊了,便开始在屋子里踱步,一不小心,又绊倒了小黑。

     他爬起来,愤怒的看着我,两眼珠子像是烧热的玻璃球,透明的红。

     我仔细地思量着,要是他待会真的把眼珠子给瞪下来了,那我到底要用什么容器保存着拿去卖钱呢?

     他放在身侧的拳头松了又放,放了又松,最终决定当我是一烂掉大半的南瓜,不再理睬。

     小黑正打算走人,却被我给喊住:“今天怎么没看见李徘古?”

     小黑眼眶内那两颗烧红的玻璃球转瞬又变成了警惕性的监视器:“你找少爷做什么?到底有什么企图?”

     “你这么关心我找你们少爷做什么?到底有什么企图?”我拿话堵小黑。

    果然,小黑的脸又变得像是从煤炭中滚了一圈,他狠命的瞪我,那两刚才成为监视器的眼珠子又变成了血滴子,恨不得直接飞出夺取我的头颅。

     自从我绑架了他们家小守以及让他在我撒尿的水池中泡了大半天后,小黑是恨我入骨。

     从某个角度来看,他也是爱我入骨。

     我何不欢又祸害了一男人。

     “他到底去哪里了?”小黑没好气地道。

     “因为如果你不告诉我,我就会很烦躁,我一烦躁就会绕着屋子上下跑,到时候一不小心又勒晕几个兄弟,那就是你的罪过了。”今天才发觉,我何不欢果然是无耻的。

     其实有关李家的事情,询问小黑那是再好不过了- - -他祖上三辈都是清义帮的人。

     小黑虽然在这土生土长,但还是被我这个无耻的外来者给威胁到了,只能解答我的疑问:“今天是夫人的忌日,少爷每年都会去夫人的墓上拜祭。”

     接着瞄了我一眼,眼中有着鄙视:“你都在这生活这么多年了,怎么会不知道这点,难道脑子都被肉吃了?”

     顿了顿,又叹口气:“有时候想想,少爷真是不容易- - -六岁的小孩子,欢欢喜喜的跟着妈妈出去玩,谁知路上遇见埋伏,亲眼就看着夫人死在自己面前。”

     我开口,想说什么,但说什么,但被他截断:“我知道你想问这是怎么回事。。。。。。其实这件事没多少人知道详情,我也是听我爸酒后不小心吐露的。”

     我刚动了动嘴唇,可又再度被他截断:“别催我,我这不是在慢慢告诉你嘛,急什么啊?。。。。。。事情是这样的,记得当时年纪小,少爷才六岁,二少才三岁,那天少爷似乎是在学校数学考了满分,夫人很开心,就带着他们坐车去商场买玩具做礼物。可是路上却遇见了当时一个敌帮杀手的袭击,当时他们身边只有四五个保镖,根本无力抵抗。夫人在保镖的拼死掩护下开车载着少爷们逃走。可是对方火力实在是凶猛,不多时便将保镖们全部杀死,接着驱车追赶。夫人爱子心切,在中途将大少二少放下,让他们躲在草丛中,接着开车尽力往前冲,将那些追兵引开。但不幸,最后还是被追上了,话说,那些人真是残忍。。。。。。”

     我刚有张嘴的意图,小黑便将大拇指与其余四指闭合,示意我噤声:“我知道你想问,后来到底怎么样了,我不是在说吗?你急什么啊?。。。。。。那些杀手其实是想杀了清义帮未来的继承人- - -两位少爷的,但打开车门却只看见了夫人,也并不留情,当即就将夫人给杀了。本来他们还想在周围寻找两位少爷,准备斩草除根的,可是清义帮的人收到消息,火速赶来,他们只能落荒而逃。”

     最后,我连张嘴的意图都没了,小黑仍旧时刻做着截断我话的准备:“别急别急,只剩下最后一段了。。。。。。事后大少从草丛中出来,走到夫人出事的地方,将二少交给旁人后,不顾大人的阻止,执意去看了夫人的尸体。他没有哭,也没说话,只是将夫人抱在怀里,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一直坐到天黑,任谁也拖不走。”

     故事说完了,小黑长叹口气:“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了,够仗义了吧。。。。。。记住礼尚往来。有小守的下落就立即告诉我,明白吗?”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不过是三缺一想我李徘古打打麻将,只想问问他去了哪里什么时候能回来,谁让你说这么一大轱辘话,感情上辈子是话唠啊?


人人都是二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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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上的        不过这章是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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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 斗士不欢(二十五)
      (熊熊手打~~~~)胸腔内像是住着一个小人,正拿着锤子不停地敲打着,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李徘古的身上,有种独特的味道,酒精与烟草混合的淡雅雄性味道。

     他的眸子,明明是宁静冰凉的,但是射在我的皮肤上,却带来一股炙热的火辣感。

     我觉得在这一刻,我最好的选择就是离开。

     “如果你不介意,我愿意自已沿原路爬回去,绝不惊扰大家的好梦。”我将手掌微微拱起。像只活动的蜘蛛般向那铁链靠近,准备重新将自己给套上。

     可是活动的肉色的蜘蛛被李徘古的手给压住了。

     牢牢地覆盖在地板上,像是压住白素贞的雷峰塔。

     不仅仅是手掌,还有他那肉色的唇,也随即覆盖了下来,印在了我的唇上。

     像是成千上万的铁甲卫兵攻破了城门,他的舌直接就涌入了我的口中。

     并没有杀戮,没有流血,甚至没有毁坏的声响。

     他的动作是狂野的,但是姿势却是静谧的。

     像是一位将军,在城中最高处优雅安静地端坐着,身上的甲胄泛着黑色的金属的光芒,看着一场无声的攻占,目光如水。

     心中忽然升起一股怒火。

     我恨他的安静与优雅。

     奋力地偏过脸,让唇得以逃离,但他的唇却紧接着印在了我的脖颈上。

     略带濡湿的吻,冰凉的口腔的暖热,肌肤的释放与紧缩。

     他仍旧在逼近,我忍无可忍,回过头,迅疾如电地咬住了他的唇瓣。

     这一口带着历史的恨意,不到一秒的接触,他的唇瓣便破损了。

     他的唇瓣本是肉色,冷静的颜色,可那伤口处地殷红瞬间满溢,扩散。

     像是整张唇下冰封已久的血液重新开始沸腾。

     他的血是粘腻的,许多的饱满,凝集成浓浓的一滴。

     很有重量- - -当它滴落在我的下巴处时。

     血沿着我的脖颈下滑,沿路留下粘性的分不清冷热的痕迹。

     “你不应该碰我。”我提醒。

     “是的,我不应该。”他说。

     “那就放开我。”我看入他的眼睛。

     他却没有说话。

     “就是现在。”我坚持。

     “放手了,你就会走。”他的面庞像是冰结的雪山。

     他的声音是清醒的,没有醉意,但却给我一种陌生感,我像是在和另一个人对话。

     我已经分不清他是醉还走清醒。

     “是你先放开我的。”我道出这个事实:“在很早以前,你就决定放开我了。”

     不可否认,有时候,我会任性他恨李排古。

     我会想,如果当初不是他将我送走,或许我能够永远地待在李家,不用去遇见那么多人,遇见那么多事。

     我喜欢那个时候自己的小世界,每天最大的烦恼,只是选择该吃什么肉。



回复 收起回复 2楼2011-05-08 22:55举报 |我也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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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少侠6
     我怀念我那苟且偷安的幸福。

     “是,我不得不放。”他说话时嘴唇在蠕动,唇瓣上的伤口又渐渐溢出血凝成一滴,直到承受不住,滴落在我脸颊上。

     血落在皮肤上时的重量是真实的,带着点悚然。

     “我不得不放。”他说:“不欢,我没有那么强的力量来保护你,所以我不能爱你,我只能放你。”

     这句话,他曾经告诉过我,可我当时不懂,我认为那不过是一个敷衍的借口。

     担当听见小黑的那番话后,我有些明白了。

     “是因为你妈妈的事情?”我问。

     有些事情,要到某个时刻才会醒悟。

     比如说现在,我似乎有点了解,在整个李宅中,真正被铁链锁着的人并不是我,而是李徘古。

     那是条染上了他母亲血液的铁链,是条无形的铁链- - -正因为无形,解开便更加困难。

     我确信,此刻李徘古时醉了,因为那个在他体内居住了多年的六岁小男孩在主导着他的身体,在静静地诉说着一个真实。

     在他记忆中,他的妈妈是个很温柔的女人,她总是喜欢穿素色的纯棉连衣裙,遮住膝盖,衣服的料子总是柔软的,因为她经常拥抱自己的两个儿子,她不愿他们的皮肤受到一点磨损。

     即使是六岁的孩子,也感觉得到父母之间的感情暗涌。他知道,她和他父亲的关系并不太好。他父亲时常不回家,即使返来,身上也总是染着陌生的暧昧香气。可她从不吵闹,只是漠然地尽着妻子的本分。

     她并不是快乐的,很多时候,都会站在窗口处仰望蓝天,窗框将她框住,成为一幅油画- - -永远被囚禁的油画。

     他想要她开心,为此,他什么事情都想做到最好,学校的任何活动,都努力争取第一- - -因为当她看见奖状时,脸上的笑意会像是长了翅膀,在房间中盘旋,时不时落下的羽毛抚着他的脸颊。

     某次,他数学考丵试得了满分,那天,她很开心,决定带他选购玩具做为奖励。

     路上,她拥抱着他,柔顺的发丝抚过他的眼睑,是圣洁与美好的味道。

     他觉得有她在身边,整个世界都是童话的色彩。

     只是变故来得如处之快,平稳的车开始颠簸,周围响起了吓人的熗声,间或伴着惨叫。

   (甜甜圈katy 手打~~~~)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她一直将他的头抱在怀中,不让他看见那些血腥。
  

   她带着他们上了一辆车,然后她开始开车,速度很快,车轮在地上划出惊惧而沉稳的声响。


   但是后面的车子紧追不舍,他不懂那些人是谁,但他知道,如果被他们追上,他,她,还有弟弟便会


很危险。


   在喧嚣声中,他听见她叹了一口气,下了某个决心。


   她踩了刹车,将他们抱下了车,尽量挤出轻松的笑容,告诉他们躲在草丛中,无论如何也不能出声,


她先离开,随后便回来接他们。
  

   3岁得弟弟依旧懵懂,眼内一派纯明,只当是场游戏。但是他不同,他有预感,这次的分别,和以往不

同。
  

   他不让她走,他拉着她,让她与他们一起躲藏。
  

   他说,妈妈,我会保护你。
  

   她笑了,温柔得像是羽毛般的笑。



回复 收起回复 3楼2011-05-08 22:55举报 |我也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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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少侠6  

   她说,徘古,我知道你会的,只是现在,你还小,所以妈妈要保护你们。
  

   她说,照顾好弟弟,不要惯他,但也别太严格。
  

   她说,我很快就回来。
  

   她说,我永远爱你们。
  

   她开着车,义无反顾地向前直冲,将那些追杀的人通通引走。
  

   他带着弟弟在草丛中等了很久,地上湿气很重,坐久了,衣服都是潮湿的,像是浸入了心内,腐蚀出

细细的洞,风一吹,发出空洞的声响。
  

   小孩的世界中,那段时间很是漫长,像是永远也捱不过去一般。
  

   他坚守着他的承诺,年幼的弟弟在他怀中熟睡了。
  

   只是她没有坚守她的承诺...她说她马上便会回来,可是她没有。
  

   再也没有回来过。
  

   再看见时,她睡在驾驶室的皮椅上。
  

   他有些恍惚,因为明明记得她今天出门时穿的是米色的连衣裙与同色系的绒线衫,但现在却换了套红

色衣衫。
  

   殷红的颜色。
  

   衣衫并没有换,只是米色被血染红。
  

   她胸腹处中了十多熗,血液争先恐后地从身体中涌出。
  

   他从不知道,一具如此纤细的身体内竟会流出那么多的血,能将全身的衣衫都浸透。
  

   他将弟弟交给了旁人,自己慢慢地走过去。
  

   她的身体不再是记忆中的柔软温和,她在慢慢地僵硬,逐渐地冷却。
  

   他要抱住她。
  

   他想用自己的热量温暖她。
  

   只是她的身体仍旧冷下去,硬下去,挽留不住的。
  

   他说自己会保护她,可那句话比羽毛还没有重量。
  

   这是他的铁链,永远地缠绕着他的铁链。

     (熊熊手打~~~~)关于这件事,小黑早上已经全部告诉了我,但是我用尽全力闭住耳目。

     我不想听,我害怕听闻之后心内会产生一些反应。

     可是现在,在这张网的覆盖下,我面对面地与遭遇了那场灾难的小男孩待在了一起。

     就算我关闭了皮肤的每一个毛孔,那声音还是进入了我的脑海中。

     从那天起,他开始恨他的父亲,恨他的大意与漠视造成了她的逝去。

     可是他更恨的,是自己,恨自己的弱小无力。

     他不敢再爱人,除非自己能够强大到让那个人永远不处于危险中。

     因为他害怕这件悲剧会重演,他承受不了,他清楚。

     或许在旁人的眼中,他是清义帮的大少,手下众多,一呼百诺,但那不过只是表面风光,实质上,他也不过是一个在刀口上舔血维生的人。

     江湖的易位是轻而易举的,今天站在顶尖,明天便可能在暗算中丧生。

     而最可怕的是,那些潜伏的敌人会将沾着毒液的箭瞄准你身边至亲之人。

     如果不爱,那么便不会再有弱点- - -在自己变得足够强大之前。




回复 收起回复 4楼2011-05-08 22:55举报 |我也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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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少侠6     “所以,你不敢爱我。”我镇定地道,我想再也不会有比这更镇定的声音。

     “是,我不能爱你。”这似乎是李徘古对着我重复了许多次的话。

     “那么为什么,你要找到金姬这样一个和我相像的女人?为什么你在睡梦中会不断叫着我的名字?为什么现在你要压着我?”我问。

     我以为回答我的会是一阵沉默,但没有,李徘古给予了我一个不算回答的回答:“不欢,你是知道的。”

     是。

     我是知道那个答案的,从金姬出现的那一刻起,答案就浮现在我的心中。

     他不是不敢爱我,是不敢承认爱我。

     可是倘若没有他的亲口承认,这个答案只能是无形的几个字,比纸还要单薄。

    而李徘古永远不会亲口承认这点。

     他清楚,我更清楚。

     “你应该放开我。”我沉静地道:“如果你不敢爱,那么就放手;如果你不敢
爱,就忘了我;如果你不敢爱,就不要在别人身上寻找我的影子;如果你不敢爱,那么请不要在梦中提到我的名字;知果你不敢爱,就离开我的世界。”

     我想起了。

     当我离开后第一次返回李宅那天.李排古将我压在书桌上时说的话。

     “因为,你的爱.那么鲜明,那么璀璨,那么热烈,那么芬芳。如果我可以,我欣喜地接受,但是(甜甜圈katy 手打~~~~)……我不行,我还没有强大到可以保护你,所以我不能让自己爱上你,我不能让你成为我的弱点。可是我在努

力,我一直都在努力地变强,期望有一天,能够,能够……”
  

   能够承认爱我。
  

   是的,他对我并非无情。
  

   他将我推了出去,并不是放弃,而是想等待自己变强时,再将我要回。
  

   可是他从没有想过,当那天到来时,何不欢可能已经老了,死了,更或者,她已经爱上别人了。
  

   他以为何不欢不会变,永远都只是将一双猫眼瞄准着他的不欢。
  

   所以当我背弃他时,他的震惊是无以复加的,甚至于,比起亲生杀了李封的那些人,他更恨我。
  

   因为我伤的,是他的另一处地方,最脆弱的一处地方。
  

   只是我无法理解。
  

   “人生苦短,何不为欢。”我轻轻地念着。
  

   这是我的人生信条。
  

   是自私的,也是快乐的,与他的思想背驰的。
  

   “你所要求的,是我一直想做到的。”他的声音很清晰,也很无力:“但是很多事情,身不由己。”
  

   “我很羡慕李吉,他不记得妈死去的那个时刻,他活得单纯,活得快乐,更重要的是,他能简单地爱你。”他


的话让我想起了在CountessDnacula夜总会对面,他看见我和李李吉在一起时的那个眼神。
  


   窗外,月色明净,每片叶子都反射着莹莹的光。

  
   在这个明澄的夜晚,我的背部是冰凉坚硬的地板,而李徘古则压在我的身上。
  

   在这样的姿势下,那些纠结多年的感情似乎被一双大手铺平,熨直,变成了一块毫无褶皱的布料。
  

   一切都昭然若揭。
  

   只是随即,我脑海中的一把剪刀便将其剪成了碎布条,杂乱得辨不清本来面目。
  

   我和他之间,有那么多的复杂,杀父仇恨,背叛,李李吉,任何一项都足以让我们如磁铁同极般不可相触。
  

   是的,不可相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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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2-06-27 0
第二点 斗士不欢(二十六)
这场情欲像是一匹华丽的锦缎,手摸上去,冰凉的光滑奢侈会让人丧失思考的能力。

     在接受这场情欲时,我便停止了思考,只是任由身体自行做出反应。

     我得到了快乐,虽然这是瞬间的。

     但是快乐不就是因为短暂才会受人喜爱的吗?

     快感逐渐在身体内平静下来,只余下暧昧的味道在房间中蔓延。

     如佛像前的檀香,燃尽的片刻,仍旧有丝丝白烟缓慢飘逸,如女人的手,柔若无骨。

     我们躺在地板上,全身赤裸,像是初生的婴孩,只是不再纯洁。

     只是,谁又稀罕纯洁?

     我回忆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分不清究竟是对是错,唯一肯定的是,是心内没有后悔的念头。

     李徘古是我生命的最初,情爱的最初,我无法割舍的最初。

     这是一场随心所欲,也是一场注定,就像是命定的一次爱欲。

     否则,就浪费了那些感情的纠葛藤蔓。

     唯一的沉甸甸,便是李李吉,倘若他知道了这件事,会做出怎样的反应,我不知晓。

     因为这,我决定离开,就是今夜,就是现在。

     身边的李徘古闭着双眼,温雅眉目间似乎多了层什么,我忽然想起以前做过的一个梦,他站在树下,风过,漫天洁白梨花飘落,

     却永远也到不了他的肩头,即使是自然之物,也离他如此遥远。

     我知道他是醒着的,他默许我离开。

     恐怕这是他第一次让自己的身体快于思想而行动。

     他的内心定是挣扎。

     穿好衣服,我伸出食指,指尖轻轻描绘着他的眉形,像是小时候常做的那样,在他午睡时偷偷潜入房间内,梳理着他的眉毛。

     其实每次在我这么做时,他便会醒来,只是他不会睁眼。

     他放纵我享受这场游戏。

     这次也是一样,只是原因不同:他不愿挽留我。

     我是从正门走出去的……既然囚禁我的那个人已经决定放我离开,躲藏便不再必要。

     可是开门就见门口站着不知何时醒来的小黑,他那种如吞了只裹着巧克(熊熊手打~~~)力苍蝇的古怪神色居然让那张在黑暗中完全隐形的脸显形了。

     我知道,从刚才开门的缝隙中,他看见了地上的李徘古,清楚我和他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估计,吞了苍蝇是指没有预料到李徘古会和我困觉,而裹着的那层巧克力则是指他刚才瞅见了李徘古光溜溜的上半身。

     还好我英明,在离开时为李徘古的下半身披了件衣服。

     小黑你个黑黝黝的色狼。

     我开始为李徘古的贞操担心了。

     “我要走了。”我这么告诉小黑。

     到离别的时候才晓得自己的人气挺高。

     在小黑这个大喇叭的宣传下,我要离开的消息瞬间就传遍了整个李宅。

     清义帮的兄弟们排成队,拉着横幅,目送着我,眼睛晶亮,泪眼一盆盆地流。

     这都是爱啊,对我华丽丽的爱啊。

     当然,要是横幅上的字不是“风萧萧兮易水寒,祸害一去兮莫返来”就更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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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2-06-27 0

第二点 斗士不欢(二十七)

直到我离开,书房内也没什么动静。    出了李宅,只见天边一抹紫红色的烟云,太阳公公就要上班了。    我不太爱用日出这个词,总认为那是个很邪恶的词语。    日出,日出,和中出也差不离了。    站在李宅门口,我开始思考接下来自己该做些什么。    解救李李吉似乎暂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来不知道他在哪,二来经过刚才的那件事李徘古恐怕是再也不愿我接近他弟弟了。    仰头,在那啥出之前,天空的颜色瑰丽无比,像是色彩浓艳的童话世界。    天际的云,不断地变换着形状,先是像条小狗,之后又换成了棉花糖,最后竟然变成了广大女筒子熟悉的护垫。    我觉得这是老天给我的启示。    


回复 收起回复 2楼2011-05-10 22:44举报 |我也说一句

  甜甜圈katy

....我错了...发成这样了。。。大家忽略忽略!!!!!

我重发!!!!!



回复 收起回复 3楼2011-05-10 22:45举报 |我也说一句

  甜甜圈katy

第二点 斗士不欢(二十七)

直到我离开,书房内也没什么动静。   


出了李宅,只见天边一抹紫红色的烟云,太阳公公就要上班了。    


我不太爱用日出这个词,总认为那是个很邪恶的词语。    


日出,日出,和中出也差不离了。    


站在李宅门口,我开始思考接下来自己该做些什么。   


解救李李吉似乎暂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来不知道他在哪,二来经过刚才的那件事李徘古恐怕是再也不愿我接近他弟弟了。    


仰头,在那啥出之前,天空的颜色瑰丽无比,像是色彩浓艳的童话世界。   


天际的云,不断地变换着形状,先是像条小狗,之后又换成了棉花糖,最后竟然变成了广大女筒子熟悉的护垫。    


我觉得这是老天给我的启示。    


当即,我决定回马拉余家去混吃混喝。    


这次进去比上次轻松,守门的两个人看见我就像是耗子看见猫,家鸡看见了狐狸,女婿看见了丈母娘,“刷”地一下就闪到两旁去,就怕我再掏出几袋人血来贿赂他们。    


我觉得他们是过虑了:最近血涨价,拿来给他们太亏了。    


运气不错,进入客厅时,早饭刚摆上。    


“我回来了。”我道。   


碧姨是一向地淡定,只“恩”了一声,转头吩咐厨房添一份我的早餐。    


碧姨果然是碧姨,够了解我。    


经过一晚上的有氧有爱运丵动,我的肚子已经开始喝起了空城计,等不得马家那慢腾腾做饭像绣花的厨师,便迫不及待地去拿桌子上现有的香肠。    


碧姨早餐只吃燕窝粥,所以很明显,那根香肠是属于马拉余的。    


可是当我的手指刚碰到那喷香扑鼻的香肠时,一尖利的杀伤力极强的银叉竟刺入了香肠中,差点没把我爪子给一起叉了。    


我看着马拉余,不禁摇头哀叹……自己下身明明有和这香肠类似的东西,怎么就不能对其产生点惺惺相惜的高尚情绪呢?    


残忍,实在是残忍。    


想我何不欢就从不会用叉子去如此对待肉包子。    


当然,马拉余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告诫我一件事:“希望你不要反客为主,记住,这是我的地方,想要在这住下去便要接受我的规矩。”    


“可是我饿了。”我用最真实的语言与最真实的表情告诉了他这点。    


“你的早餐马上就会上来。”马拉余冷冷地道,他的叉子还是在香肠上。    


这根香肠就代表着他主人的威严。    


其实我真的没有挑战他权威的意思,在我心中,权力之类的东西远远不如一块肉的脚趾丫丫。    


当然,前提是肉有脚趾丫丫的话。    


“不要动我的东西,这是你要遵守的第一个规矩。”说着,他用银叉叉起那根香肠,并往嘴中送去。   


就在那香肠要进入他嘴内前的零点零一秒,我猛地吸口气,接着对着那香肠打了个准确无比,中气十足,惊天动地,霹雳乾坤喷嚏。  



回复 收起回复 4楼2011-05-10 22:50举报 |我也说一句

  甜甜圈katy

  
其实这样的做法在我的世界中,已经是大善之举。 

   
跟我抢肉的人很少有能活下来的。    


就算是当初跟我是死对头的李李吉在试图这么做结果手指头差点被我咬断后也再也没打过我肉的主意。


可是马拉余无法理解我的善举,在那个喷嚏后,他那冰块脸上又结了一层冰霜。

    
碧姨保持淡定,优雅地喝着她的燕窝粥。

    
我看着马拉余举在面前的已经被我给深度污染的香肠,口水如趵突泉一般突突地冒着。

    
这次,马拉余是真的动了气,他那双染满着异域风味的灰蓝色眼睛漾满冰水,恨不能一盆盆地向我泼来,半晌,他从鼻腔深处冷哼一声:“你以为这样做,我就会给你了?”

    
我点头,俺确实是这样以为的。

    
可是马拉余是个浪费粮食的主,我谨代表世界粮食组织谴责他,支持将他空投到埃塞俄比亚去。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以下的行动。

    
只见他那灰蓝色的眼睛一凛,手一动,那香肠脱离叉子,直接向着垃圾桶飞去。

    
他的行动可以用一句台词来形容:给狗吃也不给你吃。

    
马拉余期望能看见我气得脸红脖子粗,最好是脑溢血,倒地身亡。

    
但很可惜,他看见的却是我如一闪电丵狗般,“咻”地一声飞出去,用嘴叼住了那根香肠。

    
具体可参见沙滩上狗咬主人丢出去的飞盘的画面。

    
三两口将香肠咬碎,吞入肚子,我舔舔嘴唇,随后用晶亮的小眼神示意马拉余再扔。

    
我想这一刻是马拉余痛苦生涯中的里程碑。

    
他开始用一种非人非兽的不明生物体的眼神看我。

    
而碧姨则是继续淡定,翘着纤细小手指拿着小勺将燕窝粥往嘴里送。

    
早饭之后,我回到安排给我的房间,好好地洗了个澡。

    
从浴室出来时,见碧姨在我床上坐着。

    
我当然不会计较她为什么不来救我,因为在出发前,我便告诉她这是我和李徘古之间的事,她出手反而会将事情弄复杂。

    
碧姨同意这点,并且她也知道,念在这么多年相处感情的份上,李徘古不会伤害我。

    
因此,在我被囚禁期间,她没有出手。

    
现在,碧姨是来问我这些天在李宅的情况的。

    
我边用干净毛巾揉着湿发,边将那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徐徐道来,从被众人吃豆腐,到夜探阁楼被抓,到大规模杀伤武器,到金姬残杀银姬。

    
最后,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告诉碧姨在书房发生的事情。

    
“我错了吗?”我这么问碧姨。

    
“已经做过的事情,错对并不重要。”这是碧姨的回答:“而且,这也算是完成了你少女时代的梦想,至少在某个程度上,你的人生是圆满了。”

    
碧姨不愧是碧姨,说话深得我心。

    
瞬间将一场欲望的释放上升到人生理想高度上,确实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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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2-06-27 0
第二点 斗士不欢(二十八)
     “今后准备用什么态度对待李李吉,你想好了吗?”碧姨问我。

“顺其自然吧。”我貌似不在乎地道。

继续用毛巾擦拭着头发,直到洁白的毛巾拉扯下了几根黑丝。

其实我并不如外表那么坦然,当书房内那件事发生后,我对李李吉是有愧疚感的。

他对我一心一意,而我却还是任着自己的性子,与李徘古超越了那层关系。

“碧姨,”我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中的她问:“人能不能同时爱几个人?”

“可以的。”碧姨在镜子中与我对视,眼神中妩媚清明:“那都是些缺乏爱的人。”

闻言,我心内一动。

碧姨和我之间是用不着打比喻兜圈子的,她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不欢,你有嗜爱的倾向,童年时期的缺失让你对爱极度渴望,当有人给你爱时,你便会义无反顾地爱上那个人。”

我不能否认碧姨说的话。

当某个人对我好时,我便会爱上他。

因为李徘古当初的体贴,我爱上了他。

因为景流湃的舍命保护,我爱上了他。

因为李李吉的执着追求,我爱上了他。

或许在世人眼中,我是轻浮的,没有原则的。

只是,爱是很美很珍贵的一件东西,我渴望,我珍惜,我得到,我感激。

爱我的人,也必定是值得我爱的。

“不欢,选择一段路途平坦的关系吧,那样会比较轻松。”碧姨劝道。

我明白她的意思。

她是在叫我放弃李李吉,因为我和他之间此刻又有了复杂的荆棘。

就像和景流湃的那段关系一样。

“路途平坦的关系,是可遇不可求的。”我道。

“多放眼四周就好了。”碧姨嘴角淡雅的笑颇有深意。

我失笑:“你该不会是想怂恿我将罪恶的目光投射在你儿子身上吧。”

“如果你愿意,我想你们最后是会在一起的。”碧姨像是一美艳的女巫,在水晶球前说出预言。

虽然对马拉余没有好感,但毕竟他是碧姨的独子,于是我决定。。。。。。绝对不打他的主意。

落入我手中的男人都是痛苦的。

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上帝是幽默的,有很多我们以为绝对不会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

比如说冥王星被逐出了太阳系,比如说李徘古放了李李吉。

在返回马家的第三天晚上,我正在床上做着大口大口啃肉的美梦,却被窗户边传来的响动给惊醒。

睁眼一看,却发现窗台上趴着李李吉。

次次都是趴窗台,我完全有理由相信,李李吉上辈子绝对是朵牵牛花。

赶紧奔过去将他拉入屋子。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我惊疑。

“说来话长,我们还是先出去再说。”李李吉抓起我的手就往窗边冲。

“你做什么?”我拖住他。

“跳下去。”他边说边准备行动。

“世界上有种东西叫正门。”不想被他推下去,我用脚死死抵住墙壁。

“世界上还有种行为叫偷逃。”见我不肯跳,李李吉有些烦躁:“何不欢,你知道这里的守卫是多么森严吗?我好不容易才避开那些人的眼目,偷潜进来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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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2-06-2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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