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与他,青梅竹马, 横亘在他们之间的唯一差距是,他是少爷,而她是佣人的女儿。 她看书的时候,他在一旁骚扰她。 她拿着五十九分的数学试卷欲哭无泪时,他张扬地上台捧回了一张一百分的试卷。 她想要涂改试卷上的分数时,他恶劣地告诉了她妈妈,可怜她狠狠被教训了一顿。 他从小就以一个霸王的身份出现在她身边,她的初恋,被他给打伤了腿,骨折了。 他陪她去探病时,还不忘嘲笑人家,“断了腿,这下可就追不到你了。” * 他就是这么可恶,但是可恶的他竟然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借酒发疯,一口气将她给吃掉了。 吃掉的第一天,她迷迷糊糊地被他骗进了民政局。 吃掉的第二天,他包袱款款跑去留学了。 吃掉的第三天,她也发威了,离家独立,还不忘用国际快递寄出了一张离婚协议书。 * 没想到一个月没到,他就怒气冲冲跑了回来,说要把她也给打包过去。 为了不去蛮夷之地,她无奈地签下了不平等条约,说大学四年不谈恋爱,乖乖等他回来。 * 二年后,当他回来的时候,她被强令要求去接机,她心不甘情不愿地在机场出口,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清凉装扮的大美女时,心里,为何很不是滋味呢? * 一切纷争,都是从他回来后,开始演变、激化…… 在她以为幸福终于到来时,却依然躲不过命运的转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