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觉得露丝玛丽的书写的很好.《再见星辰》是女尊文中很特别的一篇.几乎刚开始看时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可是作者写了好长时间啊,每天等书等的人好焦急啊.虽然说现在已经完结了,但我总有意犹未尽之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极为鲜活.那样的明铛恐怕没人会不喜欢吧.书中的男主越来越多,每个都是那么的个性鲜明,拥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一堆各种类型的帅哥晃花了人的眼,和主角有着各自的纠缠,剪不清,理还乱.我一向不喜欢主角太过于滥情,书中有一堆牵扯不清的感情.可是对身边美男环绕的明铛却极其喜欢,甚至希望她能和所有男主都能够在一起,长久的幸福的生活下去.只能说作者把这本书写的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