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时节又逢君
与沈言枫的再次相遇,依旧是在夏天。纵使曾经的我曾设想过无数重逢的场面,在图书馆翻书的瞬间,或在商店买东西的瞬间,或在街上的擦肩而过,但依旧没料到是这样的情景:人头攒动的早点铺,我穿着叮当猫的睡衣,顶着乱蓬蓬的头发边排队买早点边打哈欠,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而他呢?褶皱的牛仔裤换成了裤线平整的西裤,宽松的T恤变成了整洁的白衬衫,棱角分明的脸还是那么好看,在阳光的照射下,眼睛显得更加炯炯有神,优雅地站在一旁,以前桀骜不驯的样子变成了如今的文质彬彬,更加吸引了周围的眼球。夏天的阳光打在我身上,虽是早晨,但皮肤仍是火辣辣地疼。
他依旧没心没肺地笑着对我说:“我说妮子你怎么还是这个样子啊?啧啧啧~还是一副大婶形象。”
我一脸惊骇地瞪他,愣了一会儿才说:“你认错人了吧?”
他说我是沈言枫啊,一脸“你不认识我?”的惊异表情。
我“哦”了一声后没再理他。他有些生气地说:“喂!李妮,你用得着生气到现在吗?”末了还嘀咕了一句“不就是没提前告诉你一声就去了英国嘛!”一声“李妮”如惊雷般响在我耳边,几个画面瞬间在脑海中火光电石般闪了一下。我定了定神。
“我不是李妮,我叫苏拂晓。”我用手拨了拨额前的刘海,波澜不惊地笑起来,“拂晓,天快亮了的时候。”
回首向来萧瑟处
李妮是我最好的朋友。从出生开始,我们便形影不离,相互照顾。她安静地消失在我考上大学的那个夏天。
李妮是个疯丫头,大大咧咧的样子,她有一头飘逸的长发,喜欢嘴里含着一根棒棒糖,瓮声瓮气地大喊着:“没人牵我手,我就揣兜里”到处乱窜。第一次见到沈言枫时,她也是这样大大咧咧地跑过去,瓮声瓮气地说:“同学,你唱得真好听!我是特地逃课来听你唱歌的。”沈言枫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大婶,尊重一下我,整理一下头发吧!”李妮“嘿嘿”一笑,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走开,然后一直在角落里盯着沈言枫傻笑直到他排练结束。
那时我们在当地的一所中学读高二。李妮本就不是个弯弯肠子的人,古灵精怪的,和以往热衷沈言枫的女生不同。这一来二往的,倒和沈言枫打成了一片。只是当时的李妮并不知道,沈言枫只是单纯地把她当成了哥们。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沈言枫都会时不时地打电话给李妮,然后看见李妮一脸幸福地跑出去接电话。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五音不全,她崇拜会唱歌的人。而沈言枫有好听的嗓音,干净的眼神和修长的手指。
渐渐地,李妮发现她和沈言枫倒也有相似的地方:都是双向性格,在陌生的人群里会紧张、内向;熟人多的地方外向得不得了,是人来疯。都不喜欢吃汉堡。虽然很少,但也足以让她兴奋不已。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真是奇妙!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便会不经意地去注意对方的爱好和厌恶,尽量使你们之间有更多的共同话题,使对方注意到你。李妮就是这样。
他说喜欢吃寿司,她便偷偷地在家里练习做很多种口味的寿司。
他说喜欢某一位歌手,她便会去收集关于这位歌手的所有信息。
他说讨厌打扮得很花哨的女生,她就会很注意自己的衣着打扮是否合他的品味。
那个夏天发生了几件让我印象深刻的大事。
偶然的机会下,沈言枫知道了李妮的生日。于是在李妮生日的那天,沈言枫叫了他的室友,甚至是全班的三十多号男生,一大早在女生宿舍门口,一人一把吉他地大唱生日歌。直到全楼的女生打开窗户,宿管大妈拿着扫把冲出来,才作鸟兽散。沈言枫打来电话邀功时,李妮慌张得只说了“谢谢”两字就挂了。虽然只是男生无意做的一件事,但那些细枝末节却在李妮心里像荡开的涟漪,一圈一圈地无限扩大后,就演变成了一种名叫“喜欢”的情感。沈言枫这才彻彻底底地嵌在李妮的心里。不久高考,沈言枫考到了北京一所音乐高校,展翅而去;而五音不全的李妮竟然严肃认真地找了学校音乐老师,像模像样地学起音乐来,甚至逃课去听音乐生的课。
在此期间,便认识了音乐生的陈泽。很温暖干净的邻家男孩,有一双清澈的长着洋娃娃般睫毛的眼睛。他很照顾李妮,帮李妮学音乐;在她不开心时陪着她,逗她笑,开心时陪她一起欢乐;她任性发脾气时,他只是笑笑地任她撒泼,待她安静下来,又轻声细语地劝着她;她深更半夜睡不着打来电话时陪她聊整夜。陈泽更是李妮那段“疯狂时期”的陪护人,是她青春路上的一个重要身影。
李妮的电话多了起来,和沈言枫打,和陈泽打,大多是那种絮絮叨叨的废话。唯一的不同在于,和陈泽打总是让她放开了心去说,去笑;而与沈言枫,则是说话的时候多,笑的时候少,而且还是压低了声音缓缓地笑。
第二年的冬天忽然冷得出奇,我和李妮逃课,躲在宿舍的被窝里取暖。在我惊异的目光下,她忽然掏出了一包烟抽了起来,边抽边咳嗽,絮絮叨叨地念着。她说:“陈泽是个好男孩,我不值得他这样对我。他说我是好女孩,其实我不是。他说有一天我一定能和沈言枫并肩站在一起,会有这一天的吧?是吗?”轻轻的声音诉尽了少女之心。
她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卑微的豌豆爱上了高傲的葡萄的故事。豌豆和葡萄同住在一个庭院里,长在角落里的豌豆每天仰望长在藤蔓高处的葡萄,深深地被它吸引。可是高傲的葡萄从来都不肯低头看一眼角落里的豌豆。豌豆虽然很伤心,可是它一直默默地向上爬,慢慢地好多个春天过去了,豌豆历尽艰辛,满身伤痕,终于可以接近葡萄了,而葡萄也注意到了豌豆。同理而知,这虽然是一场暗恋,但是她觉得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会开花结果。说完又咳了起来。突然,她抽着烟就“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说最近和沈言枫的联系越来越少了,而自己根本不可能考到北京,干脆不读书,去北京飘荡算了。
我惊愕。难道她的青春躁动期开始了吗?
为伊消得人憔悴
李妮最后一次给沈言枫打电话时,他正在上课。
“我正上课呢,有事说事,废话就免了。”
……
“我……去北京找你,好吗?”其实沈言枫已经挂断电话了,但她仍坚定地相信,他听到了。
李妮是单亲家庭,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母亲身体一直不太好。小时候,她曾经看到一个男人悄悄给母亲送钱。
当李妮提及去北京和原因时,母亲惶恐了:一向乖巧的女儿怎会有如此大胆的想法?
“相信母亲,那不是爱情,只是你一心的痴想罢了!”
李妮极力想说些什么来反驳,却发现自己理屈词穷,只能越来越安静,越来越沉默。她捂着胸口,觉得呼吸困难,觉得自己好像活在一个塞着木塞的瓶子里,只要那么多固定的氧气供自己存活。可一旦氧气没了,她又该怎么办呢?直到那个男人的再次出现。
“这是什么?”李妮指着那瓶黄色溶液冷冷地问。
“是专门治疗腰疼的药酒。”男人尴尬地回答道。
她忽然冷笑着转向母亲,“如果我的爱情是痴想,那么你的就是别人施舍的。”
李妮只有17岁。李妮在17岁之前一直都很乖,17岁之前母亲从来没有打过她。可那天,母亲挣扎着从床上起来,重重地在她脸上扇了一巴掌。李妮不可置信地捂着火辣辣的脸,眼泪闪了闪,咬咬牙,狠心转身离去。
李妮最终还是去了北京,那个男人偷偷给了她2000块钱,然后一直送她到火车站。临走时,他拿出一张写着好多数字的纸条塞给她,说这是能找到他的所有号码,钱不够就打给他,别忘了向母亲报平安。她扭过头急匆匆地就上了火车,只是为了不想让这个男人看见她的眼泪。
到北京后的第二天,李妮便回来了,然后理直气壮地生了一场大病。
她厌食,失眠,大把大把地掉头发。没日没夜地做题,发狂似的背英文单词,每天挤一小时的公车去补习,吞多到可以当饭吃的维生素和阿司匹林。形如枯槁。
李妮的这场“大病”连带着陈泽也瘦了一大半。但尽管如此,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照顾她,甚至是比以前更尽心。
明明两人都高考,但他总会絮絮叨叨地交待李妮说“出发前记得查看是否带了准考证,天气热,带瓶水喝,要多备几支笔,不要紧张,考试前先做几个深呼吸调整一下心情,给自己打气……”而在每考完一试之后,又会匆匆地跑到李妮身边询问情况并且说些鼓励的话。这些,李妮一直都铭记于心。
八月中旬,李妮收到了北京来的录取通知书,随之而来的,是沈言枫的电话。
他说,妮子,我要去英国了,不再回来。
其实沈言枫早已经办好了签证,临上飞机前才想起要告诉李妮。真正破茧而出的人是他,终于振翅而去,而李妮却驻留在原地,依旧活在一场错以为是,从头到尾皆是唏嘘的爱情里。
此情可待成追忆
后来我曾经不止一次地翻看过李妮那张过期的录取通知书,已经有了淡淡的黄色水迹。然后我把它折起来,放在一个玻璃瓶里,里面除了这张折成方块的纸外,还有各种五颜六色的棒棒糖。我偶尔也会悄悄拿出一支,学李妮的样子,用舌头卷住,只露出白色的糖柄,然后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打字。
陈泽和我说话时,我便瓮声瓮气地答他,一不小心,口水就顺着嘴角蜿蜒而下,然后陈泽捧着肚子笑翻。我便恼羞成怒地敲他的脑袋,说以前李妮这么干的时候,他怎么没笑她。
这么一说,我便会想起李妮,偶尔,也会想起沈言枫。
彼时,在街口这间早点铺与他重逢,实在不是什么浪漫的桥段。特别是两人的着装对比,人家一副年轻有为的海归青年形象,而我却穿着一身睡衣。他说唯一不同的是我长高了,像一株笔直的向日葵。我笑而不语,是的,比起当初拼命踮起脚尖,将手臂围住他温热白皙的脖颈上时,我确实长高了。当时我想我这辈子再也无法长到像偶像剧中女主角那样的高度,再也不能抬头便吻到心爱的男人了。之后便含着眼泪踏上了返程的火车,不再回头。
是的,我便是那个懵懂青涩的女孩李妮。
17岁末,我将北京寄来的录取通知书收起,把头发剪短了,到市内的一所大学报到,仅仅为了能每个星期陪母亲定期到医院做康复治疗。但没想到居然在大学校园里遇到了本该去北京的陈泽。
“为什么没去北京?”
“你不也一样吗?”他无所谓地笑笑。
“笨蛋,我是为了我母亲!”
“我是为了你。”
“……”
陈泽,你教我情何以堪?
很快,在我的建议下,母亲出嫁了。我主动要求随那个将母亲照顾得无微不至的男人姓,他们惊讶,感慨,泪流满面。
至此,我终于将李妮从自己的身体中狠狠地剥离出去,因为她已经陷落在青春里的最后一个花期,不问世事的执迷不悟,万劫不复。
—————————————————————————————————————
“18岁那年,我改名叫苏拂晓。”
“原来是这样,你改名了。”他恍然大悟,“难怪我回来以后找不到你,怎么样,这几年?”
“呵呵……很好啊!”
不经意间转头看见母亲脸色苍白,一身颤抖地站在不远处。我这才想去我的包子还没买呢!
“啊?!妈,对不起,我忘买包子了,我马上买!”匆匆买好包子跑到母亲身边,却发现她一直盯着沈言枫看,我才后知后觉。我一只手握住母亲的手,传递给她一份安心,另一只手指着沈言枫说:“妈,沈言枫,我高中的师兄,你认识的。刚回国,遇着就聊聊两句了,这才忘买包子了。你和爸饿坏了吧?”
沈言枫微笑着走过来向母亲打招呼:“阿姨,您好!”
“哦……好……好啊。上去坐坐吧?”
“不了,我都影响了你们吃早餐了,以后会有机会的。”
“都怪你!无缘无故拉我谈什么话啊!我们走了,拜拜!”
饭桌上,父亲明显发现了母亲的不对劲。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脸色怎么那么难看?”
“没……没事啊!”
“诶!诶!你怎么纸没撕掉就咬啊?”
“哦……哦,我忘了,你看,都快得老年痴呆症了,呵呵!”
我叹了一口气,放下碗筷。我当然知道母亲为什么一直神色不安,毕竟,我当年做的那些事实在是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
我双手握住母亲的手,“妈,那已经成为过去的了,我没事。你要知道,我现在是苏—拂—晓。”我拍了拍她的手,递给她一个坚定的眼神。父亲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拍了拍母亲的肩头说:“孩子已经长大了,你也不用操太多的心,拂晓她知道该怎么做的。
母亲点了点头,神色缓过来,“嗯,是我多虑了。吃饭吧!你也赶紧去上班吧!”一家子又其乐融融地吃早饭。
这几年的生活是我从未敢想过的,父亲虽不是亲生父亲,但却给予了我从未有过的父爱,也一直深爱着母亲。这样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不会再破坏这样的完美了。家人健康、和睦,是我现在最大的希望。
对影成三人
这次沈言枫回国,其实是受我们学校邀请的,邀请他来为庆祝建校50周年的文艺晚会助兴。
当我急匆匆赶到礼堂时,陈泽已在那里左顾右盼了,神色有点不对劲,就像是当初母亲见到沈言枫那样。我以为是他等我等急了,就没去询问。
“不好意思啊!你知道我特衰的,每次……”
“每次捏准时间出门后才发现忘带某样东西了,每次都有突发情况发生,对不对?”
“嘿嘿……你心里知道就好,心里知道就好,别说出来。走吧走吧!对了,祝你今晚表演顺利!”陈泽的钢琴一向弹得很好,今晚他也会上台表演。
“拂晓……你知不知道……”声音被淹没在嘈杂的人群中。
当我们进入到礼堂时,晚会已经开始了。看来看去都是那些个节目,我都乏味了。刚想问陈泽他的节目排第几,忽然周围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和尖叫声,我赶紧捂住耳朵,粉丝的力量到哪儿都不是盖的啊!抬头一看,原来是沈言枫登台了。我无奈地摇头笑笑,他啊,无论岁月如何改变,他永远都是“少女杀手。”
忽然觉得有一束目光一直在盯着我,很熟悉的感觉。我知道,是陈泽的,永远是那么的温和,但这次却掺杂了些和母亲一样的担忧。
我转过头,很轻松地对他说:“你不用担心我,我和他已经见过了。三年了,都过去了。”我拍了拍他的肩头,继续看表演。沈言枫的歌声还是和以前一样动听,带着些诱惑,让人很享受。我眯上双眼,头靠向椅背,嘴角不禁向上翘起。也就是这样,我错过了陈泽那抹哀伤的神色。
等到陈泽上台时,我才意识到我估错了他的担心程度。一首他弹了不下百次的《致爱丽丝》,频频出错,台下已经有不小的议论声了。他额头上已经微微泛汗,平时灵活的手指也有些慌乱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把头埋在臂弯里。陈泽,你这是何苦呢?
当我抬起头时,已经是下一个节目了。我腾地一下站起来,向四周望了望,看不到陈泽的身影,我连忙跑出礼堂。在空旷的操场上,我找到了坐在树下的陈泽。我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抬起头来。
“拂晓,我……对不起,让你扫兴了。”说完又低下头。
“陈泽同学,你就这么不相信我的定力吗?现在沈言枫对于我而言,就只是一个普通的朋友。”于他而言,沈言枫始终是一把插在他心脏深处却无法拔出的利刃。
见他不言不语,我有些生气了,“陈泽,拜托你,多为自己想一想,好吗?不要再把精神浪费在我这个没心没肺的人身上!”
他抬起头,眼神中有几许落寞,“拂晓,你知道吗?所有和你有关的一切,都是我的信仰。”我晕了,我没事老跟他宣传言情小说干嘛!
我恢复平静的心情,蹲下身去,握住他的手,一字一句地说:“陈泽,你停在我十七岁的关卡上,成了一座发着温和光芒的灯塔,照亮了我这三年的路途。生命深远莫测,你无法替我照到尽头,但已经足够了。三年来你所给我的清辉,已经足够让我做成一盏小小的灯笼携带上路。即使不能指路,却足以终身取暖。你也有自己的漫漫旅途要跋涉,你应该为你自己指路。我是苏拂晓,不再是李妮了。你,也不要再做第二个李妮了。”
许久之后,我才知道,我当时说的一番话完全被陈泽误解了,但结果却是我想要的。
那天之后,我和陈泽的关系依旧不清不楚。他虽然还是如往日般关心、照顾我,但我知道,我们之间已经有了一层薄薄的隔离膜。至于沈言枫,却是没再见着了
令我惊讶的是,几天后,我生日的那天,接到了沈言枫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他在我家楼下的咖啡馆里,要给我过生日,顺便告别一下,他要回英国了。
这是一家新开的咖啡馆,洁白到可以当镜子的瓷砖,华丽的玻璃墙,当下最流行的装修风格,处处透着一股典雅与浪漫。我想,若是三年前的我知道沈言枫约我来这样的咖啡馆,一定会兴奋得三天三夜睡不着觉吧!
一阵寒暄后,我收到了沈言枫一张个人专辑唱片作为生日礼物。他很宝贝地说市面上还未出售,我说要把它高价卖出去。
忽然,他换上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说:“妮子,你……”
“我叫苏拂晓。”我打断他。
“还不是一样,你啊,那么计较干嘛?”他很无奈,但还是改口了,“拂晓,你……恨我吗?”
“恨?我为什么要恨你?”我很奇怪。
“当年,我并不知道你的心意,如果我知道并且早一点跟你说明白,你十七岁那年也许就不会那样了。”
“陈泽去找过你?”
“啊?哦,是的。”说完还自作聪明地添了一句“陈泽,是个不错的男孩,挺适合你的。”
我气急败坏,这个陈泽,到底想做什么?我拨了拨额前的刘海,笑着说:“没错,沈言枫,十七岁那年我确实很喜欢你。我曾经以为自己是特殊的个体,可以坚韧决绝地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爱,去生活,直到头破血流,终于成了祸害。这样的悲壮,我想就是所谓的青春吧。所以,在转瞬即逝的青春里,我自以为是地期望它轰轰烈烈,永垂不朽,就像是荼䕷,开到最后一季,即将凋谢,因为生命即逝,所以它必定用尽全力,美到极致。只可惜,燃烧得越猛烈,越只能徒留四野凄凉。其实青春不过是这样吧,不管当初你如何抱着满怀的热忱和希望,到最后都会随着消逝的日子而烟消云散。”很清楚地看到沈言枫听完我这番话后眉梢一挑,然后嘴角微微翘起。
“我想,我17岁那年遇到你,一路走来皆是悲凉。但那耗尽全力地爱着,锥心刺骨地痛着,如此惨烈的花期,才叫作荼䕷。所以沈言枫,我一点也不后悔遇到你。”
“你知道我为什么改名叫拂晓吗?拂晓,天快亮了的时候,意喻着光明的重新开始。那个叫李妮的女孩,陷落在17岁那年无法自拔,我只好将她抽离,捻弃。我也曾为她的故事感慨万千,但绝对,绝对不曾后悔!”
说完长长的一段话后,口都渴了,大喝了一口咖啡,然后眼睛直直地看着对面的沈言枫。
“拂晓,你真的长大了!”长时间的沉默后,沈言枫才憋出这么句话。
“切!‘长大’这词都不适合老娘了!”
曾经在某一瞬间,我们都以为自己长大了。有一天我们才发现,长大的含义除了欲望、勇气,还有责任和坚强,以及某种必须的牺牲。
回家的路上,沈言枫的那句“陈泽,是个不错的男孩”一直响在耳边,我苦笑,陈泽是个好男孩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没想到走到小区门口,看见了正在打电话的陈泽。
“嗯,我想通了,老师,您说的那件事我答应了。好的,拜拜。啊!拂晓,你怎么在这?”
“我家在这里,我不来这我还能去哪啊?你怎么了?怎么一副撞到鬼的表情?”
“没……没什么,嗯,给你,生日快乐!”他拿出一个被粉红色包装纸包着的盒子给我,看不出里面是什么。我接过手,在耳边摇了摇。
“你回家再拆吧!看完给我电话,我走了。”
“诶,为什么要给你电话?”连头都不回就走了,这小子,什么时候这么拽了?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拆开了包装,是一个精致的音乐盒。打开来,“忘了是怎么开始,也许就是对你一种感觉,忽然间发现自己,已深深爱上你……”居然是陈泽版的《爱很简单》,看着盒中不停旋转的小人,我愣了,最后一句是:拂晓,请你做我的女朋友!默默地把那首饱含深情的歌听完,然后合上,再默默地把它放在一个纸箱里。那里,放着的都是陈泽送我的礼物,它们永远不见天日,成了我最珍贵的记忆。
陈泽的心思我永远都知道,也永远无法作出回应。因为他是我的知己,我什么都可以跟他谈,唯独爱情不可以。我感激他为我做的一切,可感激不是爱,我一向把复杂的感情分得很清的,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我无法勉强。我想,如果我因感激而跟他在一起,他恐怕也是情愿的吧?可是我不能这么做,对他太不公平了。就算两人真的在一起,彼此心中始终藏着一块疙瘩,当面欢笑,背后难受,所以,我不能因为感激而跟他在一起。
最后,是答应或拒绝的电话我都没打。这个温暖干净的男生,我始终不想伤害他却又偏偏伤了他。望着外面灰沉沉的天空,我的心和不宁的风一同悲叹。
自从那天之后,就再也没见过陈泽了。三天了,没去学校上课,打电话也关机。我知道,他是在躲我,原想给些时间让他好好想一下,可都三天了,我终于沉不住气。在机场送走沈言枫后,我打算到他家走一趟。
没想到刚走出机场,就收到了陈泽的短信:拂晓,查看你的QQ邮箱吧!我所有的话都在上面了。我连忙用手机登录QQ邮箱,查看邮件:
拂晓: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答应老师前往维也纳进修了。整整三天的时间,我告诉自己,不要见你,不要联系你,可我的脑袋里全是你。我对自己说,这三天内,如果你义无反顾地跑来见我,那么至少说明,你的心里,是有那么一点点舍不得我的,舍不得我孤独,舍不得我难过。那么,我就彻底放弃去维也纳的决定。
你看,我一直都这么傻。我早该知道,你是那样深深地爱着沈言枫,就像我这样深深地爱着你。当知道沈言枫回来时,我就害怕了,害怕你重新喜欢他;当你说那已经成为过去的时候,我多么惊喜!至少,我还有机会。可当你说出那番话和看到你和沈言枫在咖啡馆里谈笑时,我就知道,我连一丝机会都没有了。可我又不甘心,你知道吗?那晚,我整整守着手机一夜,期待着它黑色的屏幕能亮起来,可是天都亮了它还是没亮。呵呵,古龙曾说过:“爱情就像高手过招,谁先动心,谁就满盘皆输。”所以,我输了,输得彻彻底底。我退出了,不再死皮赖脸地缠着你。
时间最是无敌的,世上的人都喜欢把一切难事交给时间,我也不例外。也许,过个几年,我就忘记你了。但现在,我依然还爱着你,拂晓,你就当我是为了梦想而离开的,你一定要幸福!远方的我永远祝福你!
“嗒吧”一声,眼泪落在了手机屏幕上。陈泽,你个笨蛋!我对沈言枫早已没有感觉了,我好想跟你解释,可是我不能,我怕你这个笨蛋真的会不顾一切回来。你有你的梦想,你有大好的前程要奔,我已经耽误了你三年,不能再误你了。
陈泽,希望有一天你能坐在维也纳金色大厅里弹奏你的梦想,我相信,所有的好孩子都会过上好日子的。陈泽,你一定要幸福!还有沈言枫,不!是我们三人,我们都要幸福!
轰隆隆的一声,飞机从头顶上掠过,在蔚蓝的天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彩虹。我抹干眼泪,抬头,向空中绽放一抹灿烂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