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旅行日记>作者:雨洛涟伊_A级授权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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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美利坚旅行,我只有一个目的,彻底忘记一个人或彻底难忘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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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忆

    这趟旅行大概注定被诅咒,我烦闷地想,如果一个人一定要在单身的情况下和她不单身的前男友一起去旅行,这个人委实倒霉。而这个倒霉人,正是我,我的不单身的前男友,就是王子轩。

    我叫周忆,我的前男友,叫王子轩。我和王子轩,从偶然共事时一件钟情,到两个月后告白,到两个月后分手,到三个月后复合,到现在又分手,实在是一个没有任何看点的校园恋爱。因为故事里的男猪是受,女猪忙得顾不上攻,最后由于没有攻了大家都成受了,导致分手。

    从前我想,谁要是甩了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去寻找第二春。因为太了解自己了。小学时曾经很喜欢很眷恋,上了中学大家各奔西东,还不是断得一干二净。我从不喜新厌旧,可是对于已逝的或不可能的东西我从来不挽留不怀念。这算不算一种冷情,我不好定义。

    你知道所谓的旧的已逝的不可能的,都是以生活为基础的,不利于生活的抉择我从来没有考虑过。可是王子轩不一样。王子轩不但不会帮到我,很多事都要我指点。

    你也知道伪装太过了就会分不清现实。没有人说过失恋不对,也没有人说过强大的人不能失恋,可是我不自觉地,忍不住地想装成无所谓的样子,也不知道是为了骗谁。

    我一直装得很好。我记得那时苏连问我,失恋了,你伤心么?苏连,是王子轩的新欢。

    其实关于这件事我从未怨过她。爱情里从没有所谓的小三,小三只出现在婚姻里。所谓男朋友都是抢来的,两人抢不如多人抢,抢抢才知道是谁的菜。虽然这样,可能不利于社会和谐……

    她这样问我,我想她并无恶意。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伤心不是延续性动作,比如我失恋那天心里忒堵的慌,可是第二天考试,我只能逼着自己断了大哭一场的念想。人多忙,忙着忙着就不会记得悲伤。

    她问我时正在上体育课。那几天文章刚写起来,苦逼得不得了,一青春大好的初中生,一天到晚就是熬夜写文赶作业,累的跟个蚁族似的。我忙得没时间思念,遂甚淡定答道:“一般伤心。”此中庸且婉转的答案,既表现了我是个有人情味的人,又表现了我是一个潇洒的人,真是太完美。

    那段时间很多人问我这样的问题。而那段时间正好特别忙,于是答案多是这样。他们问我,何尝不是我在问自己。我回他们,又何尝不是自己在回答自己。一次次中庸的答案,让我开始怀疑自己对他的感情。

    半年前分手那次,我正在广西。大巴车上光线昏暗,我靠在于一凡肩上,执意要戴着墨镜,只是为了挡住眼睛下的水迹。那时我从未怀疑过自己对他旧情难忘,也从未怀疑过他会分手然后继续爱我。

    可是这一次我茫然了。我分不清忙时的不在乎和闲时的彻骨思念哪个是真的哪个是装的。真是装着装着就把自己装糊涂了。不过我从不强迫自己跳脱对往事的怀念,也从不勉强自己在忙时刻意想起他。一切不过是率性为之。其实不过是想让感觉牵着我走一次,好让自己看清自己的心。

    去机场,看见他,聊得很融洽,可是不过分。我可以和他插科打诨又不显得兴奋和急切。我面对他时的坦然,让我觉得公式化,此时我想,我当是不爱他的。

    飞机上,不能和他坐一起,而且隔的那么远,我很失落。这种失落让我觉得,自己应该是爱他的。

    在香港安检口时到他的书包上,“Z”字形的纪念品还挂在书包上。那是他在英国买的。我们第一次约会是两个人,一起去THE JOY CITY看哈7。那时候他从伦敦伊顿夏令营回来,送我一个熊不熊猴不猴的挂饰,做工挺精致的,说是在伦敦给我买的,令附赠一张卡片,措辞一如既往的委婉。他说:“……虽然可能是made in china,但是好歹还想着你呢……”读了后,我很开心,那时候,他当是对我十分好的。

    就在前几个月,我们还未分手时,我偶然看到他的书包上挂着一个“Z”字形挂饰,上面写着LONDON,那是他在伦敦买的吧。我的名字是周忆,“周”字开头是Z,英文名字是Zoe,开头也是Z。而他叫王子轩,中间一个“子”字,开头是Z。我琢磨着,他这个Z应是为我买的,少有人以中间的字作姓名的代表的。但还是想听他自己说出来,于是想着问他一问。又不能问得太直接,像他这般腼腆,旁的人也在,不能好意思说。

    于是我就拿着王子轩书包上的挂饰,问了我校内亲戚设定里的孙子——我的闺蜜王冠波一句:“你看他书包上挂的那个N。”

    王冠波很了解我和王子轩的那点儿破事儿,而且尽管我把那个Z的挂饰横着拿了,形状是N,它的长宽到底还是显得像Z些。他当即说道:“那明明是个Z嘛。”

    我坚持不要脸到底:“真的?”

    王子轩回头,腼腆地、灿烂地一笑,说:“是Z。”

    王冠波在旁边出了好一会儿怪声,王子轩却再没有一句话。是Z,必然是,关键是,我要你亲口说,那是为我买的。

    这件事,我还一直十分挂怀。直到过安检时,我实在忍不住,趁徐馨离他稍远时,问了一句:“王子轩,你书包上的Z,还挂着呢?”这个措辞不好,有逻辑问题,比较临时,这明显是明知故问么。

    他回过头来,依旧是那么温温吞吞、不浓不重地浅笑一下,温温地反问我一句:“我送你的那个你不也还挂着呢么?”来回两句都是明知故问,他嘴上功夫着实厉害。

    “我要是摘下那个,就没有挂饰了,就不好看了……”我没说完一句话,安检队伍向前挪了挪,他甩过头向前迈了几大步,又和徐馨她们一处聊去了。

    答得不清不楚的,令我很气短,也很迷茫。

    想在从香港去美国的飞机上坐得离他近一点,又不能太近了,于是和于一凡坐在一起。于一凡在校内认亲的设定里是我哥,他就是传说中的御用闺蜜,且还是一个有媳妇的闺蜜,此品种格外稀少。

    我本来熬了通宵改文章,该是很困的。但是王子轩就坐在离我挺近的地方,我一起身就看得见,我真的不想就这么睡着,我想我的睡相一定会很难看,不能让王子轩看到。

    突然右肩受力,我向右边倒去,“哐当”一声磕在于一凡肩膀关节处。

    于一凡堆给我毯子小枕头等物,左臂绕过来,握住我的胳膊,揽着我倒在他怀里。我一躺下,顿时觉得困了。于一凡刚要开口教育我:“老不睡是不行的……”我就迷迷糊糊地道了句闭嘴,乱塞了些枕头,调整了舒服的姿势睡了。其时我并没有注意到,我沉沉的脑袋将将就要放到他两腿中间去。醒来时我感觉暖暖和和的很舒服,我的脑袋放在于一凡肩上,而于一凡枕在我的脑袋上睡着了。

    你看我哥是个多好的疗伤圣药啊……

    他的疗伤功能,早在我第一次被甩的那个暑假就得到证明。我们俩也是那时熟络起来的。

    那时,我和于一凡跟着一个科学考察夏令营一起去广西旅行。有一天晚上我突然想起王子轩来,想到我不能和他在一起,顿时悲从中来,就在大巴车上哭起来。这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我不愿意提起,因为我现在觉得王子轩不值得我哭。但是于一凡安慰我的样子我至今还记得,真是很有知心正太的范儿。

    怎么熟起来的呢?那时我、于一凡和我的朋友盛琳、倪颖组成了“四人帮”。晚上我们四个人挤在一个标准间里,一个人在厕所洗澡,三个人在外边打牌,于一凡从来不多看一眼不该看的。睡觉时,四个人两张床,盛琳和倪颖一张床,我穿着薄薄的真丝小睡裙,和于一凡睡一张床,于一凡倒头就睡。足见于一凡对我委实没什么感想。

    来美国的第二天晚上,哦不,第三天的早上,我正合衣坐在于一凡的床上,伸脚踹走了他的被子,接着祸祸了他的枕头,夺取了他的电脑,并和于一凡聊着那年去广西的事。于一凡坐在我旁边,头也不抬地玩着ITOUCH,说:“你那个睡裙是半透明的,里面的黑白条都看得见。”确然我当时不知道里面的黑白条是个啥,不过于一凡玩得正开心,我也不好打扰他。

    后来,于一凡给我解释了一下里面的黑白条是啥,他用的英文,我很彪悍地问:“裤衩?”于一凡艰难点头。他还表示,当时看见了以后鼻血差点流出来,好歹自己也是个正常的男生。我一方面佩服他的定力,一方面觉得以后调侃他,万不能用“不能人道”了。

    到了纽约,已经很晚了。我和于一凡坐在大巴最后一排两个座位,依旧是他搂着我,我靠着他,只因为太困了。王子轩和他的另一个基友同徐馨和她的朋友坐并排,笑笑闹闹个不停。我觉得很疲倦。和王子轩一起,永远是我看着他的背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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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

    【我看着周身繁华的街道,川流不息的车,匆匆来往的人,美利坚的国旗在摩登大厦上高高飘扬,觉得它们都是浮云。从何时起,我心里眼里,只容得下你一人了呢?——周忆】

    那天,天微雨。上午去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高楼林立,却不让人觉得喧闹,复古的楼看上去永远旧旧的,却很干净的样子。徐馨最近好像感情路不顺,只有和王子轩在一起时,她的心情才会好些。因此每当我想要肆无忌惮地和他聊天时,都被挤下去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和别人一起走着,笑着闹着,愉快地说着那些我不屑的话题。仿佛又回到那时,操场上的一前一后,他在前面和他人闲聊着风月,我在后面跟着,脸上神色如常。不过就是想着若他一回眸,先看到的是我。可是他从没有过,一次也没有。我细水长流的温柔,他一次也不曾发现过。

    解散后操场上茫茫人海里,我一眼就能找到他。就好像周围的人与声俱消散了,连世界都无形,只有我微笑地守在这里,而他走在那里,并不遥远的地方。而现在,我看着周身繁华的街道,川流不息的车,匆匆来往的人,美利坚的国旗在摩登大厦上高高飘扬,觉得它们都是浮云。我只看得到你,在不远处,和徐馨和范知华一起笑闹。从何时起,我心里眼里,只容得下你一人了呢?

    心像针扎似的痛,绵密的苦楚携着不堪的往事席卷而来,每回忆一次就痛一分。什么时候,连最基本的强颜欢笑,都不能够了呢?

    就带着这样的心情去了海边,海风习习吹来,涛声阵阵在耳。我扒着栏杆极目远眺,雾重烟稠,看不明了。海边的小林子里有粗壮繁茂的树,潮湿的枯叶厚厚的铺着。我很喜欢湿漉漉的地方,可是这里平白让我觉得堵得慌,几滴雨下在我身上,又平白觉得冷,心情真是有够低落。

    坐船去了自由女神像所在的小岛。岛上风景如画,可是我却兴味索然。其实什么样的景致都是一般,只有被赋予了感情的东西才会被记起。正如我记住了华尔街的人潮汹涌,记住了海岸边的朦胧雾雨,却记不住自由女神的伟岸身姿。

    回来的船上,和王子轩坐得很近。同排暂都是一个圈子的,聊起天来倒不拘束。我有很多地方在同年龄的人里很奇葩,这注定了我要做一枚剩女。比如双重人格,比如对理想的执著。除去伪装不算,唯一比较擅长的东西,就是聊天。坐船回岸的途中我和王子轩聊得很融洽,看上去很像他旧情复燃,其实只是很融洽。

    徐馨突然插进来,截住王子轩的话头,她嗲声说道:“你可是有媳妇的人~~~”疑似搞怪的一句话,倒是一句有用的提醒。王子轩不再理会我,我也懒得再说什么了。

    晚上,同圈子的聚在一起鬼混。其实和王子轩分手以后,这种腐圈子和我已没有任何交集了。打心里不喜欢这样的东西。我总觉得,人生就是一场战斗,哪容你成日享乐?何况又不是甚风雅的趣味。可是王子轩在呢,既然心里想见,那就去见吧。

    晚上去了王子轩的寝室,狐朋狗友们大概都聚齐了。大家该聊的聊,该打游戏的打游戏,该搞基的搞基。我坐在沙发上,微笑着轮番调侃众人,活跃一下气氛,心里却闲的发闷。能看见王子轩在眼前晃悠着自是极好的,可是光靠着一张伶俐的嘴皮子来混一个腐圈子真是一件挺累的事……

    终于,大家该睡的都睡了,终于只剩下王子轩、徐馨、我和于一凡。平时在学校,我们四个人并无什么交集,可是腐圈子有其随时随地随意的三随性。到了美利坚,我们四个莫名其妙的铁,好像腐圈子的核心人物一样。徐馨说,早上散步时知道附近有个滑梯,要不然一起去玩吧。众人口中虽推脱太晚,心里倒也想爽玩一把,于是推推拖拖地就出了酒店的门。

    酒店前面有个大花坛,花坛后面就是宽阔的马路。是夜路上还有车,时不时地飞驰而过。我们沿着马路边走。夜晚静谧,马路两侧有两片窄窄的林,高大的乔木重重叠叠,黑色的剪影凌乱美丽。马路上投映下被风摇动的树影,斑斑驳驳。头顶是无月的夜,化不开的浓墨里缀着两点稀星。举目四望,没有喧嚣繁华,只有几点暖光在湿润的空气里晕开,影影绰绰。真是温馨的仲夏夜。

    我们绕过去,又沿着窄窄的林走,道路宽阔,我们四个人晃晃悠悠。王子轩带了个球,时不时地踢一脚,踢远了就自己去捡,有时候被我们补一脚,就飞得老远,还是他捡。他就气得笑起来,笑得很没脾气。我觉得他没脾气的时候最可爱了。

    夏日的风暖熏人醉,空旷的街道上有四个人,他们肆无忌惮地笑着,闹着,骂着,怎么看都是醉了的样子。

    走了很久,终于到了所谓的小滑梯,其实是个小型的儿童乐园。除了滑梯还有单杠,小吊桥,小楼梯什么的。大家玩了一会儿,很不过瘾,又不想回去。而我只想和王子轩在一起呆着,哪怕只是一起发呆也好过分离。此时我想,我大概还是爱他的。不和他挨在一起,我都嫌距离太远。我想像从前那样,靠在他并不宽阔的肩上,只是靠着,就会觉得很幸福。

    徐馨要闹鬼玩,我们都觉得主意好。她先放上恐怖音乐,除了王子轩以外的三个人都甚受用,我们都觉得大半夜在儿童乐园听恐怖旋律是一件,唔,很有创意的事。可是王子轩只是跑远了玩球,并不理会我们。

    你看我们四个人出来,我和徐馨都是女的,于一凡他可以算个女的,算来算去只有王子轩是个男的。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欺负的人,结果这个人他不理我们,实在让我们气短。徐馨遂换成了一个鬼故事。故事说:“XXX,你死去的前妻来找你啦~~~~~”徐馨拿着手机追着王子轩跑,一边跑一边笑喊着:“王子轩,你死去的前妻来找你啦~~~~~”

    我看着那两个嬉闹的身影,耳边回荡着那句貌似恐怖的话……王子轩的前妻,堪堪正是不才在下本姑娘。徐馨对我和子轩的事也知道得很清楚。可是她这么说……算了算了,大概只是调侃吧。我自嘲地笑笑,等他二人追到滑梯上来时,终于停下来喘喘气。徐馨仍举着放着鬼故事的手机眉飞色舞,我也作调侃状扮鬼道:“王子轩,你死去的前妻来找你啦~~~~~”他抬眼,目光迷离地在我眼中停留了一秒,复又低下头去。

    那一晚,我们玩得很开心。回去时,头顶星光大盛。晚风习习,尤为凉爽,却令人醉意更甚,明明什么酒都没喝的。我们走在马路边上,路面平坦而空旷。路对面有家商店,我们心血来潮想去买点东西当夜宵。去了才发现,早关门了。不过也算尽兴而归。

    回了卧室,我困得倒头就睡。于半梦半醒间,醉意倒散了不少,想起之前自己说的那句“你死去的前妻来找你啦”,怎么都觉得忒不应景……

    我到底是,根本不在乎那段过往,还是演技已经强大到能执着刀子往自己心口上划了呢?有时候太会伪装也不是一件好事。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睡着,第二天早上起来,似乎已不太记得这件事了。白天大概去了联合国大厦等地,似乎那天甚少思念,盖因昨晚玩得太晚,白天很有些困,实在撑不住了。

    晚上,圈子里又约着一起打牌。我很是犹豫,那天的计划是码字,如果用来打牌,就有点不厚道了。可是是王子轩组织的,在王子轩的房间打,那就……还是去吧。

    很多人都在,圈子的随意性十分强大,腐的思想也渗透甚广,一个小小的桌子,从沙发到小板凳到地上到大板凳,满满地围了一圈牌友,就打捉黑叉。

    在广西也曾众人捉黑叉,那时候虽然也失恋,不过好在是个豪放圈子,里面的人多猥琐且好耽美,爱原生态和大自然,打起牌来也格外爽快。腐圈子的人打牌真是一点不可爱,我玩了几局,每次都是倒数第二,觉得无甚意思,就去于一凡的寝室写文了。

    我自己不能带电脑,所以用的都是于一凡的电脑。这使得我每次用电脑前都得听他一番唠叨。此番我进了他的寝室,抢了电脑,坐在沙发上开始工作。我家小媳妇儿就跑下来坐在我旁边。他问我:“你跟王子轩,究竟怎么回事?”

    我看着他,他继续说:“我觉得你对他旧情难忘。”

    本来我一直在想,怎么跟别人解释我复杂的心情,可是他这么一句话,一下就炸掉了我的自尊心。这趟旅行,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彻底忘记一个人或彻底难忘一个人。可不管是哪种结局,我和王子轩,都不可能再在一起。这是我的决定。如果是前者,那么再好不过;如果是后者,那么等我有时间了,一定会更加努力地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王子轩不优秀,还甩了我两次,再和他纠缠下去,只会让我自己变低级。

    于是我用不完整的措辞急切地向他表达了我的意思,希望他能理解我恨其不争,并愿带动此种同学共同进步的心情。

    一凡将信将疑地望了我一眼,说:“好吧,真够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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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

    于一凡的话,刺痛了我。

    我还清晰地记得,在他们229的房间里,放着床的小阁楼上乱糟糟的,空无一人。我坐在一楼的沙发上,室内空调冷冷的,屋里空荡荡的,轻声说的话都象是拿了麦克风。天花板上的灯光,是泛着旧的黄,有阁楼挡了大部分,一楼暗得像地下仓库,拐角的厨房更是一片漆黑。

    于一凡在我身边,体温却不暖,我只感到厌倦。

    为什么会厌倦?只因得不到期许中的温暖。

    我的那套,哀怨又大度的语气,光风霁月的表情,完美无缺的说辞,熟练的表演,就是厌倦的证明。

    我知道你,于一凡,你不过就是和嫂子异国了,心里空虚,想让我代为填补么?什么所谓的给我疗伤,不过是对自己的自私和饥渴的放纵。可我何其宽容。空虚寂寞冷?我陪陪你便是。

    我也知道你,王子轩,与其说你根本没想清楚自己爱谁,不如说你根本就没有感情。你的那些小媳妇儿小家子气的幼稚感情,怎么配,称得上是喜欢?你学不会爱,读不懂喜欢。我又何其大度,教你便是,虽然教会了,你也不会用来温暖我……

    这两个人,浮夸在浮夸的世界里,不过空长了一张阳光的脸,其实心里,不过是,荒烟蔓草,空白虚无。人说的绣花枕头,就是这个样子。

    我坐在于一凡的寝室的沙发上,手中捧着借来的他的电脑,身边坐着满脸纨绔颓色的于一凡。他翘着二郎腿,忽闪着长睫毛,看着我撒娇,是浪荡的样子。那样熟练地搂着我,好像我真是他妹妹。而我心里,满满的,都是以上讽刺哀怨的文字。

    听着他令人恶寒的撒娇的话,突然回忆起一个人。他、于一凡、王子轩,他们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一类人。那些最腐朽最奢华最颓靡的东西,在他们身上显露无遗。而我一边不屑着,一边纵容着,好像帮凶。

    结识他是和王子轩分手后了,我心知就算子轩再回心转意,以自己的傲气,也不会再有什么结果,就想尽办法要忘掉他。我最爱的作者书里说,把那些想忘却的写下来,就能快些忘掉。我就尝试着写,却越写越无从下笔,越写越刻骨铭心。后来我才看到,书里把过往写下的女主,也不过是空长了思念。

    这时,盛琳说,有个学长想找女朋友,问她来着。当年的当年,我曾在食堂遇见这个学长,夸赞了一句,长得挺帅。遂被盛琳当作说明介绍给学长。

    学长是个优秀的学生,小忆也是个优秀的学生,盛琳如是说。

    我无奈道,你的下一句是不是,俩人门当户对?这流程太像古代相亲了……

    盛琳道,你不是正好要疗伤嘛这个权当疗伤了。

    我抽了抽眉毛,盛琳啊,是不是我把你教坏啦?在不告知对方的情况下贸贸然用对方疗伤所产生的后果是比狗血还八点档的事呀呀呀!

    于是我和他正式交往了。

    学长不是废话的人,攻势很猛烈,也很吓人。他经常用的短信有“……咩~”“……吖~”,这让我很是惊悚。其实我这么要强的人,一向最讨厌撒娇的小男生。

    他这样行径,就和今晚的于一凡别无二致。

    还有他规定的昵称,我叫他的,必须是最狗血的“老公”。

    还有,每天早上我都收到一条索吻短信,每天晚上都收到一条激励学习的。总之和他交往以后,我的世界观各种颠覆……

    之前说过,我这个人,一向很执著。为了能顺利的更新文文,必须等到家长睡了再起来更。因此经常熬夜,且性喜咖啡,气不顺时偶尔会蹦出几句隐忍的、低沉的“MD……”还有许多习惯比如偏好短发不很注重外貌饮食结构紊乱之类。

    听上去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然而这些习惯,都不是一个标准的女孩子该有的。

    当我把这些习惯说与他听,他说,……,包容一切,你爱我就好啦~~~

    笑。

    包容一切,那明明是我的句子。你拿来用上,却怎么都显得不够珍重。

    曾记得我给他的句子,一句一句都是珍重的承诺。

    他和我告白,是发上短信的第三天,我说,我相信你的爱不廉价,所以我爱你。

    他问我要情话,我说,等我想说了,等你想听了,我说给你听。

    可是他自始至终,都是打情骂俏,没有一句话是从真心里说出。

    不是不愿真心,只是尚未明白什么是真心,到底还是没动真心。如果还不知道什么是深刻,那么多珍重的话,你怎么说,都是玩笑似的滑稽。

    笑。

    分手了。

    他的挽留,短信的结尾,仍是撒娇的样子,

    “最后挽留一下……”

    “挽留什么?”不是我迟钝。只是为什么。我们是昨天分的手。你的挽留,迟了一天呢……

    “还是在一起吖~”。我笑了笑,找个理由,正经回了。却把记录删掉。

    你知不知道,我有多讨厌那个符号。它好像赤裸裸地证明了,在幼稚面前,真心有多可笑。就好像在婴儿面前,钻石有多廉价。

    所以,有什么可挽留呢?

    那么为什么,我要挽留王子轩呢?

    我很,茫然,不知所措。

    从回忆中抽出时,于一凡正喋喋不休。我拿出一派可爱的不忿颜色,和着于一凡的话头道,你说说你说说,我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为什么遇见的人都和王子轩一样有表子没里子长着一张共产主义的脸做着一些小资产阶级的事呢?终于逗笑了他,这段子够他笑一会儿,短时间内总不至再来扰我清净。

    那一夜,迷途的我都和于一凡在一起,在他的寝室。我写文写了通宵,希望借此清醒。

    期间和王子轩什么的来往了几趟。他看到我和于一凡炕头炕尾地坐着,一个抱着计算机,一个捧着手机,俨然一副和谐社会的缩影,想歪了。我回骂道,妈的……丫和徐馨不是说好了要订披萨大家分享么?!老子等了仨小时,丫死哪儿去了?!

    他笑笑,说,啊,刚刚在徐馨房间来着,披萨不订了。还有啊,别骂人,女孩子骂人不好。

    我内不出息的老哥立马抬眼,呦,在徐馨房间来着纳。还说我们,我和我妹,一家的。你和徐馨倒挺不错呀……

    我承认,我醋了,确确然,醋了。

    我跳下床,看着哂哂的王子轩,眼中俱是不服输的挑衅,我微笑看他,说,你们不也他妈的骂人?我告诉你,老子很少骂人,我一般只骂一个人。就因为这个人实在太他妈的讨厌。

    这是实话,看见他,我只想骂他;看不见他,我连骂人的兴趣都遗失,只习惯伪装得热情,或是淡漠得真实。

    他看着我笑,不置可否的样子。

    而我也不知道,只骂一个人,是指摘了谁的行径可恶,还是显了谁的位置特殊,被谁珍而重之地放在左胸的位置,一直一直。

    离开了。因为那晚于一凡的话,不甘心看着自己再次堕落。

    大巴上回头后望,圈子就在那里,哪一个成员都是临时的,缺了谁地球都是能转的。而我刻意的回避,就算被发现了也没有人会挽留。

    于一凡需要我的温暖,他让我陪他。我看着他的表情,不争气的小媳妇儿的浪荡而腐朽的,我最看不上的表情。却仍旧哄小孩子似的,抱歉啊老哥,这几天不能陪你了。

    于一凡眉眼一横,切,合着你老哥就值一电脑啊?明天不借你了!

    只好顺着毛抚,抚平了再给好送回去。其实,不过电脑而已。好借好还便是,凭的扯上这许多交情,都是虚的假的。

    这几天,都和室友在一起度过了。室友叫蒲书瑶,是个标准的女孩子。不骂人,不熬夜,不早恋,不喝致癌的咖啡。小卫道士一个。她做派古板严肃,和我一屋真是糟蹋了。为什么我俩会一屋,那也是凑巧。

    初到美利坚的那个晚上,夜色朦胧,老师们说,两两自由分组进房间。她杵着箱子,孤零零地站在Hotel门口,不知所措的样子。和她打招呼的姐妹朋友们,都两两领了房卡。我拖着行李,微笑地看着她们一个个组好了房间。那些以为有交情的,原来都有更好的交情啊……

    我微笑地走向她,我不想和最后剩下的那个组组,那样不仅会被带队的老师怀疑社交能力,也不利于寝室和谐。我礼貌开口,我们两个一组吧。她点头。

    不过我们也算互补,研究水龙头咖啡机用法都得我来,早上订闹钟带房卡都得她来。她和圈子里的人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有一天晚上,她说,她好讨厌喜欢骂人的那个女孩儿和那些男孩儿。我哑然失笑,既而风度翩翩地潇洒回答,他们那,就是内样儿人。我心想,可算捡到宝了,这年头,有这思想的人不多。

    为了躲避王子轩和于一凡,我几乎分分秒秒都跟她在一起。我试着聊天解闷,好歹也算把闷解了,去太空营之前的后三天过得还舒服。只是当她说起我们外出滑滑梯那晚有个杀人犯熗击13人逃跑后,我的小心脏抽动了一下。Thank God!总算还活着。

    想象力丰富的大家都以为我俩搞基了,这是学姐们在去太空营的飞机上跟我说的。我一方面觉得对不起自己,一方面觉得对不起书瑶。明明是为了王子轩的……

    到了阿拉巴马,是中午十一点多了。坐大巴去太空营的途中,我不巧从大巴窗里窥到天空一隅。天色蔚蓝,绵云朵朵,葱郁草坪一望无际,几棵繁茂的树错落在草坪上,蜿蜒的公路时隐时现。如画的风景,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杂色。几个电线杆将太阳刺目的白光隔断,可以想象外面潮热的空气。

    假如总是这样温暖的,湿漉漉的舒适,就好了。

    本想就这样一直逃避下去的,不料世事总比天气难料,算盘打翻了。高中部的都是国际营的。我和书瑶,只好拜拜。抬眼看了一下腕牌,队名,GANYMEDE。再去看看众人的,“一不小心”瞥到王子轩的,也是GANYMEDE。

    你问我做何感想?一开始当然挺有感想,不过当我知道我的大部分熟人都在这个队时,就没什么感想了。能有什么感想?于一凡在,徐馨也在,这两个让我说不上喜欢多一点还是厌倦多一点的人。

    去了寝室凤凰屋,很默契的,徐馨、夏晴和我一起住,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我失恋了以后,和她们格外对脾气?

    午饭后徐馨和夏晴就商量着调组的事。徐馨和夏晴来此的原因和目的都只有一个——BF。虽然这么做着实奢侈了,不过人家不缺钱,权当是出国演一场flirting game,又有何妨?徐馨和夏晴的男朋友在一组,却不是我们组。她们想调走,顺道要拉上个垫背的,想拉王子轩。我看见王子轩一脸无奈,嘴上应着,却又时不时冒出一句,调组多麻烦啊,这组挺好的。

    笑。

    你说这组好,那就留下来吧。

    趁人潮汹涌,我走到他身边,轻轻地说,别调走。他似是没听到,却不回头。我又对他说一遍,你不要调走。言语间是严肃的意味,也并不在乎他如何反应,就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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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2-08-23 0
Re:<我的旅行日记>作者:雨洛涟伊_A级授权
希望溪谷的作者可以坚持在派派上连载

长安d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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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8-24 0
    【置身于声色犬马的环境里,人,似乎忍不住地,就会沉沦。而当所有人都沦陷其中时,我的耳畔却似乎突然响起一曲离歌,再抬头望时,前一刻的绚丽灯光、迷离酒色,还有那些人那些话,原来,都是假的。——周忆】

    终于还是没调走,徐馨和夏晴,还有王子轩,他们都没调走。

    调组,其实挺好的,早忘早好,远了就忘了。

    那么周忆,你又在挽留什么?

    晚上在凤凰屋,我向徐馨求解。我已经无法分析自己心理矛盾的情绪了。如果爱是真的,那么面对众人调侃时的淡定从容玩世不恭是什么?如果忘是真的,那么频繁地回忆往事心里痛不能恨不能又是什么?

    徐馨说,你就是爱他,一直一直没能忘了他。

    没待我解释,又补上一句,所有人都看得出来,只有你看不清。

    斩钉截铁的话,没有给我回旋的余地。我相信她,莫名地相信她。

    没关系,周忆,我对自己说,咱们爱就爱了,有什么了不起。时间还长,慢慢忘,没关系。

    晚上躺在床上,戴上耳机,继续播放,是王菲的歌,是她的听似颓靡实则清醒的嗓音。脑海中突然纷杂闪现着许多画面。那是回忆里和王子轩一起的,最深刻的时光。那是我们还在一起的最后几个月。

    先是杨毅风的生日party,期末前几周的事。这么紧张的时间,圈子里的却都来了。那时候,我和子轩还没有分。我们去了三里屯village。

    那是京城著名的酒吧街,到了夜晚,灯火霓虹照亮天空,迷乱的英文歌仿佛从唇齿间溢出般轻慢慵懒,弥散在整条大街上。而我们,是去空调猛烈的大楼里,看一场泰坦尼克号3D。记得第一次看时对两人逃命部分记忆犹新,当时脑海里只有一句话,得夫如此,妇复何求?然后瞬间泪流满面。

    现下再看一遍,感动依旧,我却如坐针毡。旁边是王子轩,他带着3D眼镜,心不在焉的样子。明明是挨着的,为什么还会觉得远呢?是不是……脑海中的声音一滞,却忍不住将欲咽回的后半说出:又要到头了呢?

    突然觉得害怕起来,我还记得上次分手时的场景,那两个月的煎熬我记忆深刻。这一次不要了,再也不要了。眼泪却止不住也没来由地,落下来。大概只是心有余悸吧,我想。

    那天晚上,看完电影后,我们逛了会儿,他们就都陆陆续续地走了,只剩顺路的徐馨和我孤独地等着来接我们的车。

    徐馨问我,和王子轩“发展”得怎么样?

    我回,只是拉过手而已。

    他从未要过什么,我亦不期待什么。我只要他好好的,我们都好好的。而他若要,我也没理由不给。只是他确实不曾说过,拥抱或是亲吻,从来只是如我这般,温温地嘱咐着诸般事宜,都要好好的。

    那时,我曾一度以为,我这般态度是爱,他这般态度,也定是爱了。

    徐馨当时说,你们这样,不如分了。

    而当时我,并未理解。

    就是不久后分手,刚失恋就冒出我的生日party来,本是不想办的,无奈家长逼着,也只得闹一闹。空调很冷,我唱了很多歌。悲伤的,深情的,温柔的,疏远的……我没有泣不成声,也没有说什么扫兴的话。直到打酱油的都走了,王冠波于一凡和小猪同学留下来。我把那些用来取悦众人的歌都删了,只留下一首清冷幽怨的调子。是王菲,用最华丽的声音,诠释了荒芜的《空城》。华丽背后是虚妄,虚妄背后是绝望。模仿那样的声音,是不得不抬笑肌的。我只得微笑着唱,逼着眼睛,睁眼时眼前已是一片朦胧。

    最难受是放假那天下午,有王冠波的生日party,请帖上人,有我,有子轩,有苏连。种种yy传说中,此次阵容都极为和谐。我却知道冠波的意思。他和我是真交情,自是不会不请。他也珍重王子轩,所以必须请。至于苏连,必是子轩带的。

    其实只是一般和谐,我本就是一只脚迈出圈子的人了,他们怎么想我,怎么传我,我倒真不介意。我知道遇见王子轩自己必然不会理智如前,索性不再纠结理不理性这个问题,一切随缘。

    真随缘了,也是讲分寸的。既是在圈子里处,就要像个样子,别端出严谨学习的架子给大家难堪。我在社交时,调戏是惯例的,反调戏是比较猛的,荤笑话也是平生素爱的。只不过都是半真半假,语气是、表情也是,要捏个度量。这是个很好的伪装,你永远不知道这句是真心语还是调戏言。

    于是随缘的,我开始调戏王子轩。一众狗仔立即开会合计,有人认为我要抢有人认为我不抢。于一凡悄悄问我,您老是个什么意思?我们班同学都以为王子轩对你旧情复燃了。我笑笑,耸耸肩。他想什么,我哪知道。连我自己想什么我都不知道。

    下午时候,冠波说,乐团临时组织排练,他可能要离开一下午。计划是他把我们安排到一个KTV,然后自己去排练,晚上回来大家一起看电影。

    把我们甩到金库,这厮就遁了。我们一窝子人,大眼瞪小眼,只剩下仨字:…

    冠波其实并不腐,他是个很有感染力、领导力和办事能力的人。如今他遁了。剩下这帮人里,会组织的都懒得接这个烂摊子,如某周忆童鞋我……不是真懒,是真的不合适。王子轩苏连在那儿摆着呢,我上去社会就不和谐了……

    我想唱蜀绣,无奈前几天刚唱过K,嗓子微哑,不见好,就撂下话筒写作业去了。作业桌上,有正在玩手机游戏的苏连,和正在读《东霓》某余同学。这样倒也和谐。

    突然,挑起大梁组织大家玩的小猪同学过来了,说你生日party上唱的歌很好听,你再唱一遍吧。撒娇的语气配上矮矮的个子,让人不忍拒绝。

    我点了两首歌,《红豆》和《空城》。然后坐等上一首唱完。期间突然觉得别扭,将《空城》删了。我想,自己唱唱没关系,可若是让人觉得矫情了小气了,那便是大大的不好了。上一首唱完,便是一曲红豆。

    金库的大包厢,天花板上有不停转动的光球,红绿两色的光电在昏黄的包厢里明明灭灭。米色的墙纸被黄色的灯光照成金色,大理石桌面凉丝丝的,和黑色的沙发颜色呼应。

    前奏,温柔如静水。我轻轻启喉,声音里仍带着一丝沙哑,却仍能很清晰地感受到其中复杂的温柔和哀怨。

    王子轩,我把我唱给你听。个中滋味,你能体会多少?

    你听不听得出,那是异样的苦涩。

    曾为了想陪伴你而置身于这样场所。三里屯,大悦城,都是。在这样声色犬马的环境里,人,似乎忍不住地,就会沉沦。眼中充斥着斑斓的霓虹和涂鸦,耳畔漾着浮华如幻的歌声,鼻中嗅到的,也尽是香水和化妆品的混合香气。夏风就那么徐徐地拂着,将你心中的一点醉意撩拨开来。

    而当所有人都沦陷其中时,我的耳畔却似乎突然响起一曲离歌,再抬头望时,前一刻的绚丽灯光、迷离酒色,原来,都是假的。

    我醒了。从半梦半醒中惊醒。耳机里,正是一首《空城》。

    原来,都是假的。

    苏连看到我时的强颜欢笑是假的,于一凡的不置可否是假的,那日杨毅风的坏笑调侃也是假的。那么你呢?王子轩?你的温柔是不是也是假的?

    躺在床上,额头微有些汗。我感到眼睛里好像盛了许多东西,可是仰躺着,弄不出去,很不舒服。我闭上眼睛,眼角滑下的是一颗清凉的水珠子。

    我侧过去躺,那一侧的枕巾便全部湿了。

    我想你,王子轩。

    真的真的,很想你。

    虽然我们白天一整天都在一起,明天还会再见面。

    可是还是,忍不住,没骨气地,很想你。

    PS:忍不住上更了,但是闭关并没有结束。实在好想写这一章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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