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就算有平妻·平妻的孩子也不可能同等嫡妻的孩子的= = 毕竟继室的孩子都还不如原配的孩子呢 = =
在古代清朝以前的朝代,没有特许官员是肯定没办法有平妻这个东西的,而且妾的数量都是有规定的,诸侯一聘九女”,诸侯只可娶九个女人。在汉代,除非你有特殊的贡献,才可以娶到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一般的官员最多娶妻妾三个而已,汉代史学家蔡邕称“卿大夫一妻二妾”。如果是平民百姓,元代以前一个小老婆也是不行,只能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所谓“庶民一夫一妻”。 到元代的时候,有个叫谭澄的“良吏”上书忽必烈,建议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些庶民年过四十还没有儿子,请求朝廷允许这些庶民纳妾.忽必烈准许,从此普通男子才有了纳妾的权利.当然前堤是四十岁之后仍无子嗣,而且是在官家并获得准许之后,才能纳一个妾。当然通房啊,暖床丫头这些是不规定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