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追着篇好看的晋江古言文,文中有个父母双亡的商人女孩,心志坚韧,被一有权势权势的大家族纨绔QJ,怀上了孩子,女孩受辱,决定告御状也要搞死那QJ犯,于是捅到了英明的皇帝面前告了御状,QJ犯家人慌了想息事宁人娶了这个女孩,但是女孩坚决要告死这QJ犯。
读者大都看了巨支持之,结果在小说读者留言中居然看到有童鞋说,这女孩应该嫁给那个QJ她的纨绔,理由是在女人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好,应该嫁给这个QJ犯,这个QJ犯家里有权有势豪门贵族,而女孩只是寒门小户商家之流,QJ犯家肯娶这个寒门小户的女孩为正室已经很不错了。。。。。。
最后女孩告御状打赢了官司,QJ犯被流放20年,女孩于是打掉了肚子里QJ犯的孩子,这个时候,又有人跳出来留言说,这个女孩太绝情了,复仇的方式很让让人不舒服,那意思貌似是说女孩打掉了QJ犯的行为太残忍了。。。。
是时代变了吗?有人居然认为,女性被QJ了,怀孕了,应该为了孩子嫁给QJ犯?
女性被侮辱怀上的孩子,应该生下来吗?
这是哪个女孩最后说的话很经典:
“我出身商家,未读过多少书。不过,我亦明白人们肯定对于我将腹中孩子流掉会多有想法。那日,大驸马来我府上,听到孩子已失,当即暴怒,恨不能将我挫骨扬灰。”
“这样想的人,不在少数。我却是想不通,我为何要为陆家生下子嗣。莫非,我被侮辱,就该忍着嫁过去,就该忍着给畜牲养孩子。若如此,世上禽兽倒不必担心绝后了。我虽是商家女,也是堂堂正正之人,我绝不允许自己孩子父亲是禽兽。这个世道,虽然男尊女卑,可女人也是人,不能被狗咬了一口,就得像狗一样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