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到的,懒的转帖了。就贴在这吧。原文作者是半步天魔,网路小说吧。
链接
http://tieba.baidu.com/p/1158648642?pn=1。
原文很长,我节选了些。为了方便看,做了小标题。如果之前看过,可以无视。
【一篇小说,作者为啥而写?】:
A为了让自己爽。
行,但是假如你写的不行,请不要到处宣传毒害他人。
我时常想,以后网文要进公众区,需要新的网文审核机制,比如随即抽100名读者试阅章节投票,不过你就继续低级区呆个1天。又,选择和大多数人不同的投票者下次被抽中的几率变低什么的。不过所有的馊主意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它们被发现是一个馊主意之前,它们听起来像一个好主意,所以此法仅供参考,不过欢迎指出不足。
B为了让读者爽。
大善,我们都爱看!但是就怕……你以为能让我们爽其实我们很不爽……
C单纯为了讲一个神奇的故事
真是纯粹的作者,值得敬佩。假如你有超绝的想象力支持你编出曲折而不扭曲,神奇而不复杂的故事,你已经成功了。
D为了表达某些理念。
所谓有灵魂的文章?
E为了感化?????
反正现在小说,最多的是作者脑袋一拍,我想要如何如何,让事态向我想象的那个方向发展,于是作者达成了他爽的目的以后果断烂尾。
其次是作者光顾着自己爽了连书评区里一片怒骂都不知道
以上二者,起码爽了自己,对人类还算有益。
可怕的是想让读者爽的小说作者果断把主角塑造成一个百变性格,万能剧情参与者,然后就开始觉得我们爽了……
表达理念的书,很少,而且基本上能成功的十中无一。
大多数这样尝试的作者成功地让我们觉得不知所云,迷茫蛋疼……一个无节操可言的主角+无有性格配角的故事+无合理转折的情节=?
沉默……
【小说大抵是什么呢】?
套用半妖时代的一句话,很多年前,我们做过一些梦;很多年后,我们把这些梦写出来。
是啊,梦。
多美好的事物,只是纯粹的把他分享给更多人而已。
小说也一样,看到现在的种种,我也想换种口味。
很多求书贴,但他们所谓的已经看完的书,又看了几遍呢?他们真的知道,每本书想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吗?
把小说当成快餐,得到的就不会有香茗。
不只是读者,还有作者。
曾经,zhttty刚开始写无线恐怖的时候,有一段话我很感慨。
“签不成,三江阁推荐这个星期也被拒了,所以了,下个星期依然是什么网站推荐宣传都没有呢,我有什么呢?只有无限恐怖和支持它的你们了.所以了,让我们一起试试吧,即便没有任何网站推荐和宣传,让我们一起看看!!!我们到底能够在新书榜上跑多远!!!!!!从星期一开始,什么也没有的我们,一起向前奔跑试试!!!!!!”
即使是必然商业化的现在,只要作者肯坚持自己的初衷,愿意分享自己的故事,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就已经成功了。
梦入神机也好,番茄也罢,包括猫腻、蛤蟆、无罪等一些现今的当红写手,他们的第一本书都只是纯粹的故事。所以即使那些书再白再烂,我也不会去喷它们。
有句话说,第一个将女人比作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就是庸人,第三个就是蠢货了。
天才自然是走在他人前面的,庸人虽大有不及,终究也是经过大费工夫,迟迟才攀登上来,而蠢货,却只知道学着天才的动作,却罔顾了各人自身的差异,一直在山脚徘徊。
那么我就不多说了,在我还没打算结束之前,请允许我烂尾。
有些创新的小说却在网文界掀不起浪头来,主要是读者接受新事物要差一些,还有就是被固定情节、固定人物固定了看书的欲望,看一部穿越爽了之后,还要再找类似的小说。有时候,跟风也是读者们惯出来的……而作者更是没有自己的构思,也不去仔细设定自己故事的背景,甚至不知道自己写小说的目的是什么……火的小说就是跟风作者的模板,参考甚至照抄就可以了,省事省力不费脑,还受读者欢迎……
【网络小说与商业化】:
一个类型基本上是千篇一律的,看得恶心,人物性格、故事情节、环境背景相差无几,只是换个名头而已。读者又不是都傻,只能糊弄还不成熟的读者而已。没办法,网络小说商业化,也造就了商业化的网络小说。我看很多楼上的童鞋们怀念当初看的网络小说,确实,当初网络小说商业化还不甚规范,而很多作者写小说的目的还单纯的是为了抒发感情、或者原自己一个梦而已,质量比现在来说是相当高的。为了兴趣写和为了赚钱写写出来的小说肯定大有区别。商业化的小说市场是不允许作者太过发挥其独特的想像力的,就好比中国的教育,一片悲哀……
以前作者写小说是想方设法地把小说写好,现在的网络写手写小说是想方设法地弄更多的月票之类的东西。目的不一样,写出来的小说能一样吗?好小说少,作者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但也不是全部。市场和读者的态度,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网文的发展方向。我最近在网上看到,一部小说有时候不是一个人来写,而是好几个人来写,有的写情节,有的写人物,有的添加文笔,总之,网文已经进去了一个流程化时代……不知道这是网络小说文化的发展还是悲哀……
【关于YY】:
无论你如何宣扬“有内涵”,YY始终是YY,这个词就是作为心理胡乱发泄的代名词,正如同杀人始终是杀人,不管你如何用道义、理由来掩饰,杀人都是深深的罪恶,这代表着你要抹去一个生命的喜怒哀乐,他的七情六欲善恶人性,在生活中对他人的意义与作用,统统抹去,你又是有何资格造下这恶?
在小说中杀人百万不眨眼的主角,背后都有一个心理幼稚不得志的作者。
真正明白的作者,是不会写这种情节的,他们不会让笔下的主角肆意杀戮,因为他们知道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好吧,我突然感性了,要喷就喷我吧。
YY无非就是拿那玩意捅进另外的玩意,如果一个人见了个漂亮女人就眼睛发直,接着JJ发直,然后拽文拽家世来求合体,TMD这哪是人,看看动物世界去,这不就一再春天里发那什么情秀着身强力壮勾引异性的青蛙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往,每个人都是一个故事,轻贱别人来提高自己,就跟那拍了几十年的国产战争片一样,除了搞笑,就是悲哀。
用比尔盖茨跟你比就能体现出他是富翁?你打倒了街上的小流氓你就是所有人眼中的英雄?奥特曼都是要打到了强大的怪兽才成为英雄,别太小看了英雄和才华这样的字眼。MD,在街头欺负智障,有什么好值得骄傲的?
看到有人提鹿鼎记,拜托,鹿鼎记要描绘的不是他七个老婆的荒诞,而是要描绘康乾年间的社会矛盾,能看懂?
不顾及女人的感受,见一个捅一个,要你老爸见一个嫖一个,用《走着瞧》里面文章的一句话:有自己儿子他都不知道。这都能算是爱情?要是有一天你爸突然带回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说这是张家口的李寡妇,以后就是你小妈了,你就真的能下得去口叫一声小妈?
杀一是罪,屠万者成雄,屠百万者乃雄中雄。
这句话够让人爽快,可你TM的连这话适合的场合和意思都不明白,也好意思显摆自己就是个文盲?你爸交钱给学校是让你好好学习的,不是出学校之后到处显摆你什么都没学会。
曹操称为枭雄,是因为他有一统天下的野心和能力,不是他杀人。关羽是英雄,是引文他的忠义,不是杀人。今天要是你弄一颗原子弹去华S顿炸一炸,一下子几百万人全不见了,你TM也仅仅只是个恐怖分子,英毛的雄。
金大侠因为成为大侠,就是那句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如果奥B马整天跟卡M伦争风吃醋抢女人,整天在街上欺负小流氓,我们也不用每天喊这里物价是M国的五倍,那里是M国的十倍了,站在什么位置有什么样的思考,这是人性和道德。 我不黑谁,只是,描写一个人吃人的世界让别人了解这个世界有多黑暗的就是神作?我不黑作者,因为有什么样的读者群,作者就写什么样的书,不是书扭曲了,是读者群扭曲了,才会有扭曲的书,作者要吃饭,写书就是为了迎合读者口味,简单来说,找口吃的这才是网络写手的真正目的。
【粉丝洗脑】:
书评区有个热帖“食人练功梦神机”来探讨他的转型,但是,竟一大半的人都在赞扬,都在歌颂!!!
有说:“杀一为罪,屠万为雄,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
有说:“猪脚很给力呀,很猛!”
还有说:“什么样的世界都是力量至上,弱肉强食,我觉得jj这样写得才更好看,主角杀伐果断,恩怨分明,这样的性格一看就是枭雄人物,修真这样的世界修为惊天动地的人物脚下踩的不都是尸山血海吗,楼主说jj的书方寒算最不喜欢的主角,别人我不知道,可方寒我是最喜欢的, 太嚣张了,太霸道了,对味口!”
看看,这只能是小白才说的出的话啊,这已经是近乎洗脑了吧?
杀得无罪,杀的好,杀的霸气……永生带给他们的领悟,就是只要有人惹你,一言不合,杀了算啦!
以力量践踏规则!!!
以心情崩坏道德!!!
我没错,错的是世界!!!
世界不符合我的心意,我就要反抗它!!!
……
有思想的书迷,看十章,会难以接受,但由于是神机,忍了;
看一百章,会怀疑,但众多铁杆粉丝马上进行教育:“神机是没错的,他只是要表达¥#¥……%%…&(&&%……”
看五百章,他不是很怀疑了,“啊,原来这就是神机的风格啊”众书友马上赞扬:有思想,有领悟!
看一千章,他已经彻底狂乱了,“杀的好,杀的霸气,不愧是神机!!!”
……
是永生吸引了众多小白,还是它将追随神机的读者洗脑成了小白?
我不予评价,大家各自心里有数。
【神作】:
谈神作,给哥整出里面是思路,理出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哥TM承认你看懂了一本书,看不懂,你谈个毛的神作,神作是用你嘴巴封的?幼稚加无耻。
可能很多人都会说只是自己心目中的神作,我勒个去,这样辩解我只能笑你蠢,自以为是狂妄自大,太把自己当回事,你要说我觉得这书不错我喜欢,我真的不会喷,因为这是正常人的正常爱好,我没权利干涉,可要评论什么什么神作,算老几。
不写了,楼主喷作者,我喷读者,骂你的人少,作者混口饭吃;骂我的人多,被我撕开腐烂的伤口的人多 。
【脸谱化】:
比如为了读者好记,更是为了作者方便,不用费心塑造角色,只要一个人出场吃零食,他以后就不可避免的要出一次吃一次……然后死前最后吃一口领便当……
这招用得好,大家都知道,爱吃红苹果和推眼镜的是谁?
但是用的不好……有一个直接征兆……从此这个人得到一个新的名字:零食……然后观众逐渐产生厌烦感……怎么总是零食啊,还桔子呢!例子到处是,不解释……
【类型文之奇幻】:
军事方面。这一点在奇幻文学里随处可见,因为作者不是军事家。所以很多“经典”作品对战争的描写唯一可取之处只剩下战场,后勤、科技、政治方面漏洞百出。比如:“……数十万重骑兵在某小镇上盘踞两个多月”,先不说一支纯重骑兵部队在战斗上的可行性,就这几十万匹马恐怕也要几个国家联合才能凑得出来。把它们集中起来还“盘踞到一个小镇上”?!乖乖隆底咚!这几十万个人加上几十万匹马再加上侍从——你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重骑兵的行动是不能自理的,一个晚上就能把这个可怜的小镇上所有能啃动的东西都下了锅!两个月?当这支骑兵队离开驻地进入作者的下一步情节的时候这个小镇会变成一个巨大的洼地——如果砖头和土也可以吃的话。给他们运粮食?这世界上要多么庞大的运输队能保证自己活着到达的时候还有足够的东西来喂这几十万人肉坦克?
然而与上述内容相比,《猛虎王朝》的世界更令人神往。那里的人居然可以“二十万大军带上自己半年的口粮”——就是每月一箱压缩饼干也要20公斤,6个月!那就是120公斤……还有《天魔神谭》,200万人在地图上居然只有一个点!!!天灾啊!我敢说这200万人堆起来的高度一定可以突破大气层,没准一个不小心甩脱了重力就可以坐着哈雷上月宫找嫦娥姐姐吴刚哥哥开玉兔Party了!
对常识的忽略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战争的简单化和理想化。这个问题在奇幻文学里简直是无处不在,连我最欣赏的西门吐血都在他的《帝国时代》里绘声绘色地描写出几万骨头棒子绑上一身剧毒刀片这一千古奇迹,而我们广大幻迷都知道,不论东方还是西方,作为鬼族社会基层劳苦大众兼炮灰的棒子是不可能有足够的智商自己去绑的,那么只好有劳吐血兄自己动手了。想必这刀片异常扎手,我们的吐血兄一直在闭关疗伤,以致于他的后两部作品到现在了还不更新。
再有一点就是被广大纯情派幻友们拥护的“跨种族之恋”,其传统模式就是正方出男反方出女,然后几经波折女方被男方诱拐到“正义”阵营之中等等。本来,中国民间故事里的人鬼恋人仙恋加上西方的半精灵都有相当经典的先例——反正有宁采臣、董永和坦尼斯做代言人;但是当我看到黑无常的《魔兽的咆哮》中“夜精灵女祭司”爱上了粗鲁、粗犷加粗糙的半兽人的时候我才开始佩服黑兄的想象力。老猪的《紫川》中的一段描写对此有相当的讽刺意义:“……半兽人的标准美女,身高两米,浑身黑毛,牙齿上还有隔夜的菜叶”;“当她翻身的时候近200公斤的体重压得床板吱吱作响”
……我相信,一个“人”,或者精灵的审美观再怎么扭曲也不会爱上一个与自己相差这么远的生物,除非这个故事的作者告诉我他爱上了一只大猩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