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了众多的红楼同人后,我发现看红楼同人真是纯属找不痛快,雷文众多不说,里面的猪脚有装13的,有玛丽苏的,有脑残的,真是各种极品的集聚地。但是这个《红楼之女配角的穿越人生》又再一次给红楼同人猪脚的类型增加了一个,就是无耻。
猪脚穿成了贾赫的填房刑夫人,猪脚穿过去的时候还是小孩子,但是还是要嫁给贾赫做填房。看过红楼的妹子都知道,贾赫是个什么样的人。此文吸引之处就是女主嫁给一个好色草包酒囊饭袋后,女主面对一个猪一样只会拖后腿的丈夫,如何过好自己的日子,避免以后被抄家的命运。前面写得还可以,即使有金手指和天雷,我也视如无睹了,结果写到女主嫁入贾府不久,我终于了解到女主是如何力挽狂澜的了:
[color=#ff0000] 其实,原著里贾赦除了好色之外,也真没做什么恶事。。b1a59b315fc9a3002ce38bbe
恶事一,娶鸳鸯。说贾赦生性好色,是因为他想要母亲的贴身丫环鸳鸯做妾,不惜威逼利诱鸳鸯的哥哥,后来遭到贾母的拒绝才作罢。贾赦为什么要娶鸳鸯呢?原因是他发现贾母太过偏心。因为贾母是贾府最有钱的人,如果她一偏心,那以后在分钱的时候,势必会多给贾政,而少给自己。古语云:不患寡而患不均。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为了及早防止自己的资产流失,贾赦才迫不及待,出此下策,提出纳鸳鸯为妾。除了这一个,贾赦也没威逼过什么人了吧,至少比薛蟠好多了吧,没弄出什么人命来
恶事二,勾结贾雨村,诬陷石呆子。原著里说:“今年春天,老爷不知在哪个地方看见了几把旧扇子,回家来,看家里所有收着的这些好扇子都不中用了,立刻叫人各处搜求。谁知就有一个不知死的冤家,混号儿世人叫他作石呆子,穷的连饭也没得吃,偏他家就有二十把旧扇子,死也不肯拿出大门来。二爷好容易烦了多少情,见了这个人,说之再三,他把二爷请到他家里坐着,拿出这扇子,略瞧了一瞧。据二爷说,原是不能再有的,全是湘妃、棕竹、麋鹿、玉竹的,皆是古人写画真迹,回来告诉了老爷。老爷便叫买他的,要多少银子给他多少。偏那石呆子说:'我饿死冻死,一千两银子一把,我也不卖!'老爷没法子,天天骂二爷没能为。已经许了他五百两,先兑银子,后拿扇子。他只是不卖,只说:'要扇子先要我的命!'姑娘想想,这有什么法子?谁知雨村那没天理的听见了,便设了个法子,讹他拖欠了官银,拿他到衙门里去,说:所欠官银,变卖家产赔补,把这扇子抄了来,作了官价,送了来。那石呆子如今不知是死是活。老爷拿着扇子,问着二爷说:'人家怎么弄了来?'二爷只说了一句:'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坑家败业,也不算什么能为!'老爷听了,就生了气,说二爷拿话堵老爷。”从这些话上,并没说是贾赦要贾雨村这样做的,反而是贾雨村要巴结贾赦,自做的主张。
恶事三,嫁迎春。为了五千两银子,把迎春给卖了。估计这是贾赦做的最大的恶事了,他挨了这么多的骂的根由就在这里。原著里有这么一句,“如今你娘死了,从前看来你两个的娘,只有你娘比如今赵姨娘强十倍的,你该比探丫头强才是,怎么反不及他一半!谁知竟不然,这可不是异事!”这原是巧儿说的话,这里面的意思最耐琢磨。巧儿对迎春生母和探春生母的对比,不是从其个人品格上去比,而是从其在家族地位上进行对比。迎春生母既然比赵姨娘“强十倍”,后来他人呢,通篇也没个介绍。贾赦对这个女儿这么不好,是不是因为迎春的生母的原因呢?。
再说,迎春的悲剧,主要原因在她自己。迎春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所以有“二木头”的浑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姊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对周围发生的矛盾纠纷采取一概不闻不问的态度,万事只想着“息事宁人”。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要替她追回,她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事”;事情闹起来了,她不管,却拿一本《太上感应篇》自己去看。抄检大观时,司棋被逐,迎春虽然感到“数年之情难舍”,掉了眼泪,但司棋求她去说情,她却“连一句话也没有”。如此怯懦的人,最后终不免悲惨的结局。古代这个环境,男子三妻四妾是定理,就是王熙凤这么刚强的人,还不得为贾琏找了平儿做屋里人,那时内宅斗争那么残酷,迎春又不会做人,原书中,迎春好像从没给贾赦巧儿做几件衣物,每日请安的。就算她嫁的不是“中山狼”,是个安分守己的老实人,也免不了迎春的命运。。
还有一点,贾赦找的人家虽不好,但毕竟是将迎春的婚事放心上了。满贾府里那么多人,也没见那个说给迎春找个人家,要知道迎春可比薛宝钗还大呢。再说,那贾赦自己平日结交的都是这路货色,说不定他自己还以为“中山狼”是好的呢。[/color]
各位姐妹,现在了解到女主如何力挽狂澜的吧,就是把贾赫漂白。把贾赫所有的错事都推脱的别人身上。把贾赫写成是一个渴望母爱而不得的叛逆期的大龄儿童。他娶鸳鸯不是因为好色,而是因为想得到贾母的遗产,不要问我,我也不知道为啥贾赫会以为娶了鸳鸯,贾母的遗产就会给他多一点。即使贾母再喜欢鸳鸯这个也不过是个丫头,或许鸳鸯出阁的时候会给她一个体面,但是遗产什么的就太扯了吧。当然如果看过原著的话,各位姐妹都知道贾赫在求娶鸳鸯之前,是有一段文字描写贾赫看上鸳鸯时的猥琐形状的。我不知道作者如何脑补出是为了遗产这一个理由。迎春死了,作者差点没说出迎春是自作自受这句话了。贾赫的识人之误,就用一句,贾赫或许以为中山狼是好的。这么一句话就轻轻带过。你还真敢讲啊
如果你没本事写出一个睿智,聪慧的女主,就不要用最白痴,最无耻的手段,就是通过降低对手的智商来抬高己方的聪明度,贬低受害者达到辩解己方无辜的目的。你不觉得自己太无耻一点了么,贾赫什么人看过红楼的人谁不清楚啊,说出这么些一点也经不起推敲的理由来,你是来侮辱众读者的智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