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他是至纯的黑色,她是纯净清透的白。
从遇到她起,他就不曾打算放走她,这是一种执念。
哲学上这样定义它,一个人过分专注于某事某物,长时间沦陷于某种情绪,这一情结成为形,
将之束缚住。而他,有执念,亦有将之执行的资本。
于是他终于出手,亲手折断了她的翅,从此把她禁在身边。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妖里妖气的黑帮少爷看上了一个白白净净的良家妇女然后就不让她走了的
故事……/___
内容标签:强取豪夺 黑帮情仇 都市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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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六七年的小说,我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小说,它能打动我,而且不简简单单只是男女爱情。
唐易这种性格的男主,在以前我不是很喜欢,不过在这本书中,总有种心痛的感觉。自己爱的人是与自己相反的一面,恐怕每个人都会苦恼吧,但唐易没有放弃这一刻的心动。他答应在6点以前回家,不去应酬;他了解自己爱的人,了解她的每一个小习惯,一颗心全扑在爱人身上。他在别人的眼中就像一个神,却为了一个平凡的女孩走下神坛。就像纪以宁认为的那样: 他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个体,如亚马逊热带丛林最深处的那一抹幽亮的光,他让她迷路在他的丛林世界里,然后用自身的光亮引得她不断想看清他的真面目。虽然他是强取豪夺,他懂得她的每一个动作,只因为爱她。
不由自主的想到《罂粟的情人》里的男主王竞尧,他玩弄世界,只对一人认真,这样的男人在心爱的女人面前只会用心专注,唐易也是这样的类型。
爱一个不再乎用什么样的手段得到她,强留她,等她爱上你。若不能,便放她离去,只因为自己已经爱过了,努力过了,唐易是个幸运的男人,他得到了爱情,也最会珍惜,因为他失去过。
他的母亲离世,便不在那一天杀人,救了女配,假如有一天以宁去世了,被人杀了,那么他的就失去了最后的光明,所以在纪以宁失踪后才会变得如此疯狂,只因为她是他生命的最后一支童话。
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有多帅多有权,而是因为他没有意思保留的爱。。。
(第一次写书评,大家见谅啊)
[ 此贴被。-fatal在2011-04-26 09:0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