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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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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

【派派书评】:
①圆满的悲剧——再谈《东宫》作者:匪大。 ☞BY:reb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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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评《东宫》作者:匪我思存—— 人生若只如初见  ☞BY:曦凝
http://www.paipai.fm/r5960009_u10462023/

③【阿莲评文】相爱相杀——《东宫》by匪我思存   ☞BY:霸王阿莲
http://www.paipai.fm/r5958711_u10462023/

④【如果,一切可以重来;如果,不爱】评虐文《东宫》,比恨可怕的是遗忘,比遗忘更可怕的是不能忘。  ☞BY:mephish
http://www.paipai.fm/r5958322_u10462023/

⑤评《东宫》by匪我思存----等爱的狐狸永远等不到他要等的那位姑娘
☞BY:薇拉就薇
http://www.paipai.fm/r5955374_u10462023/

⑥原来爱有天意——读匪我思存《东宫》  ☞BY:渐行渐远渐无书
http://www.paipai.fm/r5952464_u10462023/

⑦传奇——《东宫》BY匪我思存  ☞BY:执年
http://www.paipai.fm/r5952237_u10462023/

⑧Goodbye My Princess——匪我思存最新力作《东宫》  ☞BY:danny1989
http://www.paipai.fm/r5952091_u10462023/

⑨无情最是帝王家—评匪我思存新书《东宫》  ☞BY:春城何处不飞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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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东宫之主》此文这不是我看过最雷的,但绝对是最“歪”的正剧!
☞BY:zhuy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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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书评】:
【那只狐狸,那个姑娘】(以下剧透)

BE!!!BE!!!想看HE的趁早放弃。

小枫,顾小五,李承鄞,阿渡,估计连着裴照听那么多次也该会唱那首民谣,那个本来是欢乐的直白的民谣。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

不知道这首民谣完整的应该是什么样子,可是正如李承鄞和小枫之间永远不知道完整的一生会是什么样子一样,在小枫拿着金错刀决绝赴死的时候,他们都永远不会知道真正的结局会是如何了。

初见面,谁也不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如果知道,不见面或许都觉得是最好的选择。

她是西凉备受宠爱的小公主,策马扬鞭,放歌草原,有着不谙世事的天真,等着最勇猛的西凉将士娶她回家呵护宠爱。

他是东宫太子,身负重任,宫斗是本能,人命如草芥,他也不知道会娶谁,更不会想要爱上谁,他去西凉也不是为了与上这个小公主,他是为了灭了这个小公主的国家。

可是,当他骑着高头大马立在她的身后说喊她姑娘,等她回眸,从此成了小枫的顾小五。
[节选]转载自豆瓣BY—Stefania

我就喜欢配角了!——匪我思存《东宫》观后感

       那个啥 看了豆瓣上这么多对于二人之间爱情的分析啊 感慨啊 我觉得自己真是在非主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 远目……
      《东宫》比《千山暮雪》写得好 虽然永远无法超越《佳期如梦》 但是挺值得看看的
       我看这书哭了两次 一次是顾剑死的时候 另一次是阿渡死的时候 但是从头到尾没有因为二人的感情纠葛而哭过 要知道我可是一个泪点很低的人啊 李承鄞真的是相当不招我待敬 书和番外我都看了 但是我一点都不觉得他可怜 他太贪心了 想要丰功伟绩 想要坐拥江山 还想要小枫死心塌地的感情 他想要的太多 而且小枫永远不会是第一位 那就只能迎来悲剧
[节选]转载百度博客BY—setmilk



【糯米书评】《东宫》作者:匪我思存[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记得鲁迅爷爷评论向子期的《思旧赋》时,讲:不过了了数语,好像刚开了个头,就结了尾。
这大概也是我对《东宫》的感觉。
在这个网文泛滥的年代,所有的书都要去凑到30万字,愣是凑的比三国还要长。这样一个比较,《东宫》就显的格外的短。
在这个宫斗横行的年代,所有和后宫,东宫有关系的小说里,起码有个百分之四十在讲如何为夺得皇位明争暗斗,然后如何产出一个威胁皇权的家族,最终天下大治……
倒不是这些书不好,其中也有许多我喜欢的精品,但我之所以喜欢《东宫》,是因为它只是一个故事,一个悲剧。
好像刚开了个头,就结了尾。
没有任何冗长繁琐的情节。
所有阴谋都没有步步的铺陈,
所有人与人之间的猜度都与故事无关。
所有手段女主角都几乎不在其中。
她只是爱上了一个人,却最终不愿接受这份爱了。

全书感觉很精练,读完的感觉就像是读了几个人生的片段,发生与回忆先后叙述,用略带蒙太奇的手法串起来。然后很迅速的给了全书一个结尾。
当李承鄞在城楼上终于想起自己原来是顾小五时的绝望并没有让我觉得悲伤,当小枫伏在阿渡的尸体上,在李承鄞眼前将金错刀送进自己心脏的时候我不觉得悲伤。我知道这是一个悲剧,但在我眼里,当用荡气回肠的绝望与疼痛去描写一个悲剧的时候,悲剧就显得不那么壮烈了。
所以我一直不是很赞同鲁迅说:“悲剧就是把美毁灭给人看。”,毁灭这样的过程太过有活力了。
真正让我一阵难过的时候,是当我看到正文的最后一句——“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这是一句无力的陈述。
这也是我最喜欢的悲剧结尾手法(喜欢…!?看来我有自虐倾向- -)——最终用一种沉寂的气息宣告落幕。如同铺天盖地的光迅速的收拢成一个奇点,最后一闪过后,世界归入沉沉无声的黑暗。
真正的悲不是直抒胸臆啊,委婉懂不懂!男女主你们之前互掐互虐啥的不挺好的干嘛最后非得逼死一个啊!还逼的如此戳到我的软肋!
[节选]转载自糯米论坛—BY:Cyta、


【匪我思存】爱情•彼岸花(《东宫》有感)


爱情•彼岸花
   承鄞、小枫,他们之间,近在咫尺,却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昨晚看完了《东宫》,我就在想,如果小枫还活着,如果小枫只是回了西凉,那他与承鄞之间,又会是怎样?想着想着,才发觉,那样,才是最痛苦的折磨。

花开荼靡,叶落彼岸

   顾小五,李承鄞!这两个人,亦或是同一个人,他们都爱上了同一个女子。不!应该是两个。西凉的小枫与嫁到中原的小枫是不一样的。可就是如此,最后的结局还是相同的。他们相爱了,相爱到最后还是走到了绝境。纵使她不再是他的小枫,他也不再是她的顾小五。三年前的情景再次上演,可他,却再无法和她一起坠落。“我陪你一起忘”,说的美好,但这次,只有小枫一人了。而他,陷入的只是无边的黑暗,即使是他抓了一百只萤火虫,即使是他杀了天亘山的白眼狼王。她,不会回来了!他,再不会忘了她了!

伊人心事,欲与谁知

   她,本是西凉国的九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因为和亲踏上了中原之路。  
   他,乃是当今的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储君,因为政治联姻不得已迎娶了异域公主。  
   他有自己的宠妃,赵良娣。  
   她有自己的生活,偷溜出宫拦惊马、打恶少、追小偷、送迷路的小孩回家,兼且喝酒、逛窑子。
  
   可,就是这样的两条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冥冥之中,却相互吸引。
   “他一伤风,就是三年”,她独守了三年的空房。
   三年里,他们吵了无数次架,打了无数次架。她怨他,他恨她!三年里,甚至是彼此厌恶。
   可一次刺杀,他替她挡开刺客,他因她而身中一剑。他救了她,她为此而守着他。
   戏剧化的变化,他仿佛不再厌她、烦她!而她,却仿佛是离不开他了。三年后,她最终还是爱上他了。
   虽然还有争吵,却仿佛一切都变了味儿。
   命运有时候真喜欢捉弄人。为什么又让她忆起了三年前?他们,还能回去吗?李承鄞,伊人心事,你知晓吗?

郎情妾意,终是为空

   他与她在沙漠里相亲,  
   他为她斩杀天亘山的白眼狼王,  
   他和她在草原上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婚礼,  
   而,他亦给她带来了一场血流成河的灭族之灾……

   承鄞就是小五,真是可笑可悲!李承鄞吃自己的醋!不!在李承鄞出现在小枫面前时,就意味着顾小五已经死了。他们,终究不是一路人。
   为什么李承鄞就是顾小五?
   为什么他们之间有这样的一段过去?
   如果顾小五不爱小枫,那么即使他灭了小枫的族人亦是无谓!
   如果顾小五不爱小枫,那么即使他扫荡了草原也可以扬长而去!
   如果顾小五不爱小枫,那么即使他见着小枫坠落忘川也可以袖手旁观!
   可一切的一切,只是如果。他爱小枫!所以,他要娶她!即使是为了政治的联姻,也阻挡不了他的本心。他是爱她的,更是因为爱,才愿意与她相守一辈子!
   所谓血海深仇,所谓国仇家恨,是阻挡他们的重重高山。他们,背负了太多太多,多到,连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忘川之水 ,在于忘情 ……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

   他忘了自己是顾小五,依旧傻傻的爱着她,逼问顾小五是谁!
   她忘不了李承鄞是顾小五,只能恨恨的看着他,只字不提顾小五是谁!


   “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是我……小枫 ……我是顾小五 ……”

   她,如一只飘在风中的蝴蝶,在半空中飘呀飘,落呀落!顾小五、李承鄞,都即将与她无关了。
   他,如一头失控的野兽,伏在城堞边沿。顾小五、李承鄞,都是自己呀!原来,自己在吃自己的醋!更是原来,他们都爱着小枫!
   可小枫,这次真的要离开他了。
   三年前的一幕重演,可小枫的身下,不再那个可以使人忘情的忘川深水了。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 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 ,他正策马朝我奔来, 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 ,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

   她最终还是离开了。而他,又将成为什么呢?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有狐绥绥,在彼淇厉。心之忧矣,之子无带。  
       有狐绥绥,在彼淇侧。心之忧矣,之子无服。  
   冥冥之中天注定,他和她,终是如三伏河畔的彼岸花,花开开彼岸,花叶不相见!
转载自百度贴吧—BY:安然水月惜




【匪我思存】东宫读后的一点小感想 一点小疑惑


昨天花了一天时间才把《东宫》看完
从东宫刚出来 就一直纠结到底要不要去看
因为有说好 有说不好
本人一直是个鸵鸟心理很严重的人
因为匪大带给我震惊太多太多
我害怕东宫不能超越
毕竟之前我看了那么多那么好那么虐的小说
如果东宫让我大跌眼镜
我还会继续关注匪大以后的小说吗
所以就一直搁浅下来
我最近我闹书荒
终于还是仍不住看了东宫
我想说匪大的东宫其实还是有超越的
首先她在人物刻画的时候更细致
不再只是一味的言情
其次在故事解构上有很大的突破
伏笔做的很好
给人带来意外
只是也许我的期望太高了吧
我没有被虐到
也许匪大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虐人吧 哈哈
我就觉得小枫和顾小五的那段写的非常好
顾小五这个人的样子太鲜明了
看到里面的描述 我的眼前就跳出了这么个人
风流倜傥根本不能完全概括他
总之是所有女孩期待的男主 很有深度
虽然顾剑比小五俊美
哪怕小五长相不完美
可是我还是爱  
毕竟是他的气场太强了
可是回归到小枫和太子之间的互动
我个人觉得有些空洞
他们在一起3年了
我觉得匪大可以把这相处的3年刻画的更细致些 这样在收尾的时候 失忆前后才能有更多的纠缠和互动啊
例如结婚时掀开小枫盖头时 太子的内心是怎样的
3年来太子对小枫难道毫无关注
难道光凭顾小五和小枫曾经在大草原上差点结婚   或者因为欺骗小枫而毁了她的家园
就能让内心强大   心狠手辣的太子愧疚而一辈子忘不掉小枫 ?
所以我觉得失忆后太子和小枫的相处也应该刻画的更深刻些 这样结尾才更引人入胜 才更有说服力
因为在东宫的3年 我居然会为裴照而感动 反而他代替太子陪小枫做了很多事
所以
这里我有个疑惑
裴照是不是也偷偷爱着小枫呢?
最后的时候裴照不是说 “十几年前我去看过,她坟上的青草,都已经长满了……”
裴照对小枫也是舍不得的吧?只是在她生前不敢说,死后更不能说了。。。只有去她的坟上看看了。。。
转载自百度贴吧—BY:状况多小姐


再见了,我的公主-《东宫》读后感

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如果能就那样一直忘记着,该有多好,小枫是可以幸福的,即使这幸福的背后是怎样残忍沉重的代价,但是她还是爱上了东宫里的李承鄞。在孤单无依的中原,在对家乡的无尽思念中,寻得那一丝温暖,得到她认定夫君的一生疼爱与珍惜,在如海的深宫中一世安稳,岁月静好。
可是匪我思存不会这样放过读者,放过读者深爱的主人公,于是在快乐无忧的字里行间,笔锋逆转。经历了生死劫难的小枫在一夕之间醒来,那些尘封在忘川之中的记忆也如潮水般汹涌而来,吞没了她单纯安静的世界,也湮灭了她和李承鄞的未来,前方已是渺茫的无路可走,他们的爱也就此搁浅,再也无法前进,却也是无路可退。
记忆中那个夕阳下缓缓走向自己的英俊男子,那有着灿烂笑容的中原茶贩顾五郎,那个谈笑风生的翩翩公子,那讲着忧伤童年的小王子,那为了九公主杀死白眼狼王的英勇少年,那在璀璨星河下捉萤火虫的知己良人……那夜幕下草原上熠熠生辉的光芒照亮了他们彼此的笑靥,却照不亮他们的未来。一切都在那个未完成的盛大婚礼上戛然而止,那个挚爱的顾小五永远回不来了,慈祥的阿翁,兄长般的勇士赫失,最疼爱女儿的阿娘,都在一夕间离她而去,从此远离小枫的生命,天地间只剩下她和阿渡,这是怎样的一种绝望和怆然无助。可是他却活着,在中原东宫太子的荣耀光环,策划了这一切的局和计,此时的小枫恨极了自己,狠自己像个傻子一样,让这一切发生。幸好她还有西凉,还有仅存的父王,为了他们,她再一次退无可退,于是答应了与中原的和亲,原本这是最初他们命定的选择,然后是命运的捉弄,还是人心的莫测,经历了那样一场腥风血雨,再也回不到最初了,顾小五不在了,剩下的只是那个性情坚硬的中原太子李承鄞。
[节选]转载自网易博客—BY:蘑菇丸子



当时草草西窗


起初看这本书,还觉得味如嚼蜡,但慢慢看下去之后,最开始被吸引是被李承鄞的个人魅力所吸引的,我就觉得这太子怎么这么纠结,不是喜欢赵良娣么,三年来和太子妃小枫从来都是两个人一见面就打起架来,怎么就突然对她这么好了,我百思不得其解。
   对顾剑也是特别看不惯,你说凭啥这么一个文武双全的大帅哥就对女主角这么温柔,太看不惯了。
  
  
   “匪我”近年来的书向来是以插叙引以为傲的,《千山暮雪》里插得明显,但不算经典,若要谈插叙的资本,我看非得归《东宫》莫属了。情节是可以幻想的,但是笔墨,是要靠天分的,所以我一向号称是要在看恶俗老套的言情中做第一无二那看剧情的筒子。而当我真正沉沦在这本书开始的时候,是小枫从顾剑的手中逃走后,遥望上元节大红灯笼高高挂着的城墙上李承鄞那春风凛冽的双眸,高烧倒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开始的那一段堪称“插叙之最”的回忆。准确地说这不叫回忆吧,这应该叫想起曾经失去的记忆。
细观这本书,它到底出彩在什么地方。
   其实它很多方面是不如其他作品的。
   比心机利用,它比不上《倾世皇妃》里面纳兰祈佑毫不留情的威逼利诱;比女主角单纯善良,他比不过《流水迢迢》里江慈的不食人间烟火;比作者写作的动机勇气,它比不过《流水迢迢》里萧楼的任意妄为,史上第一娈童男主角的地位可不是这么好撼动的;比感情的爱恨浓缩,它也比不上《千山暮雪》里虐死人的纠缠;比清新脱俗,它比不过《何以笙箫默》宇内最纯洁的爱情;比气场庞大,它比不上《且试天下》、《天霜河白》;比剧情坎坷,它更比不上《兰因璧月》、《皇后出墙记》……
   但它在有一个方面确实我看来一定大获全胜的,那就是它的结构。
   我敢说,《东宫》的结构,是很多不屑于写感情故事的正派作家都写不出来的,在这一方面,我个人觉得匪我是和张恨水有得一拼的。张恨水写小说,大家都是清楚的,我认为他结构十分的饱满,自他之后,新一个以结构打动我的,便就是匪我思存了。
   匪我对于结构操作十分强大的,这种气质我觉得是独独属于匪我思存的,早年她写的古典《寂寞空庭春欲晚》我特别讨厌,硬是一派学来的作风。近几年看的出匪我已经写出一种风格来了,这是一种特别的境界。她叙事特别的朴素,但是意味却挠人的悠长。这种行文风法的结果就是一气呵成看完全书之后让你把所有的眼泪都埋在了心底,但是所有的读后感都呼之欲出。
   起码我是这样的。
[节选]转载自豆瓣—BY:麦山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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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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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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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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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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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虐不欢】【新书推荐】《星光璀璨》(作者:匪我思存)——想得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BY:QQ: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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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星光璀璨》感想
我想说的是,这不是一篇书评,这只是我的感想,只是感想。
梁江,他并不是一个爽辣的人,甚至在中段他出现的时候,我一度以为匪会尝试一个不同的男二,可是,看到他送她脱俗的花,我就摇头叹息,看来又是一个有手腕,又深情的男二了。很多人,选择去喜欢费峻伟,因为他是王子,因为我们都做着灰姑娘的梦。王子,都会说深情又动人的话,灰姑娘为之流泪,留下一只鞋,让他能够找到她,可是,我们给那个在旁边一直爱着你的他留下了什么?我们什么都不会留,因为我们早就知道,他不会怪你。你永远不会选他。

纪南方说过,该记得的,我从来都记得。可是文昕记得么?她记得她的身边还有他么?她会站在费峻伟的巨幅海报面前,流泪,微笑。或者坚持,或者放弃,她还肯给他机会。或许在爱情的最初我们就知道,该给谁机会,而该给谁判死刑。原谅我用如此激烈的词,我只是觉得,那句话说的真对,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输了。
梁江,不比之前匪书里那些男二,他的出现提醒了我爱情的另一面,当公主和王子走进爱情的殿堂,留下的那个骑士或者只是邻家的哥哥,又算什么呢?不停追逐爱情的我们又算作什么呢?我只是不明白,余文昕为什么要恨他,为什么要去恨一个爱自己的人?他是时川的弟弟又怎么样?莫绍谦可以去爱童雪,即使看一次疼一次,可那又怎么样呢?说到底,还是她根本不爱他,不是梁江比费峻伟差在哪里,只是因为在横店和文昕喝酒的不是你啊,梁江。你值得有一个像佳期一样的女孩子去爱你,你比那个人晚,可是她还是会爱上你。
很早之前,看的谈话节目,大家都在讨论那些能让自己流下眼泪的事。这时候,蔡康永说,宫崎骏的动画,能让我哭的是《千与千寻》。他说,小女孩抱着白龙在天上飞的时候,她说,我想起来你叫什么名字了,你的名字叫,琥珀川早赈主。然后小白的鳞片全部都飞掉,然后两个人一起坠落下去,然后就···这时候,他就哭了起来。大家连忙闹趣,他却认真地继续说,他忘记他名字很久了,他找不到自己的身份,那么久,结果终于知道自己是谁了,这不是很感人么?当初看完这段视频,我就捂住脸哭了起来,在爱情里,我们何尝不是忘记自己的身份。又何尝不是找不到自己,不是我们有意要这么做,只是,我们先爱上了啊。
文昕记不得梁江,可梁江却记得她,忘了自己。
或许这就是爱情,又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
转载自新浪博客—BY:liqian
星光璀璨读后感以及我想对匪说的话
每次拿到匪的书,总是很兴奋,难以抑制内心的澎湃。当然这一次也不例外。
其实这一次的书的封面,我并不是很喜欢,好像太过于简单,但因为是匪写的书,我相信它会很好看,所以还是没有错过。
很开心的把它一点点的看完,深陷其中……
记得第一次看匪的书的时候,我还是个高中生。偶然的翻阅“贝塔斯曼”书友会的的宣传册,一个耀眼的封面,跃入我的眼底,那时候不怎么看小说的我竟然就当即决定我要买这本书,也深深记住了那句:“生命是一袭华丽的锦袍。”那个凄凉的故事,也成了我心底最闪耀的珍藏。
还记得拿到书的那一天,第二天面临的就是高中的结业考试,当天下午的休整,我没有用来学习,而是躺在床上,读起了这个故事,虽然知道第二天就是考试,也会紧张也会害怕,心里也是没底,但那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个故事,它牵动着我的心…….我就像一个做了坏事的小孩,异样的兴奋。
从此,“匪我思存”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深深的爱上了她的文字,在一个一个的故事中徘徊、流连忘返。
一路走来,有欢笑、有泪水、更多的是感动。当我失意时,我想到还有一个作者的故事。会令我开心,我似乎就有了面对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因为我贪恋看书时的快乐和幸福……
  听上去,好像感觉傻傻的,但这真的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我想也许这就是一种缘分吧!所以一路走到了今天。我最大的愿望之一,就是希望能有一天真的见到匪,希望这一天能早点到来哦!
正因为这份坚持与喜爱,让我看到了《星光璀璨》因为相信匪,所以仍然毫不犹豫的,买下这本书,怀着兴奋的心情阅读它,没想到它却深深的打动了我,其实在此之前无论匪的故事有多么的悲情,我好像都是比较坚强的那种读者,顶多就是鼻子泛酸,或是偶尔留下两三滴的眼泪,很快就会自制(也许我这么说,是用词不当,各位原谅)但这一次,在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却情不自禁的多次流泪。
也许是因为我长大了,转眼间我已经大学毕业了,对生活有了更多的感悟,所以感慨万千吧,但它却是真的打动了我。
这世间最宝贵的是真情吧,土一点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也许有时候,面对爱的人,生死并不重要,只要他|她过的比我好,误会和怨恨又算得了什么呢?
故事的背景,是五光十色、璀璨耀眼的娱乐圈,却道出了星光背后的无奈、心酸。也让人相信这浮华盛世间还是存在爱情的,而且如星光般璀璨耀眼。
余文昕努力工作的平凡女人;费俊玮聚光灯下耀眼的王子;梁江隐藏身份的柔情公子,在星光熠熠的娱乐圈上演了一场情感与名利的追逐。
光环背后的险恶总令人觉得心惊,余文昕的冷静与理智也让我佩服,她和小费为彼此做出的牺牲,也让我一次次潸然泪下。“你是我的星光,我的天空因你而璀璨。”多么完美深情的告白,背后的心酸、凄楚又有谁能明白呢?
费俊玮说:“如果……我不是费俊玮,你会爱我吗?”
          “我爱你”
           文昕,嫁给我……
文昕说:“你的爱太奢侈,我要不起。”
她爱他,却从不能对他说爱,因为他是万千宠爱的王子,她却不是仙度瑞拉。
他们之间能说的能做的只有如此隐秘、直白、残忍……
当圈子里的竞争漩涡将他们卷入其中,他们想到的却都是彼此,默默的做出牺牲,斩断内心的所有,让一切重新开始……
背后翻云覆雨的手又会将他们退向何方,没人会知道,但他们是爱着彼此的,这就足够!
一直读到结束我都坚信这个故事还没有完结,后面还会有更大的风雨等待着他们,就像是读到精彩处,忽然的戛然而止,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但却有太多东西值得去思考,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吧,不要留下遗憾,爱就大声说出来,平凡人也有属于自己的幸福,用心做自己!
相信匪一定会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对吗?我相信是这样……因为它是完美嘛!
额,乱七八糟说了好多~~~最后说点题外话:匪大,你真棒,这个故事一如既往的精彩,我很喜欢,还带给了我很多感悟,让我更懂得了珍惜,真的,谢谢!
不过好像有点太仓促了嘛,很明显想出第二本,那么我作为您的铁杆,就静候下文啦,您可千万别把它变成坑哦!(您要是把它变成坑,我就哭给你看~~~嘤嘤嘤嘤……)开玩笑啦!
最后再啰嗦一下:“在写作之余,请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要不然我会心疼的,祝《星光》大麦!也期待《夜色》能早日上市,也希望我自己能早一天见到你,我毕生的愿望之一!爱你!!!!!你懂的,爱就要大声说出来!还有啊,我强烈要求下次的新书附赠您的靓照一张。如果您实在不想这么高调的话,那么私下送我一张的话,我也很开心哦!(要签上大名哦)哎呀,我又在做梦了!(*^__^*) 嘻嘻……我知道我们匪大最善解人意啦,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要去睡了,天亮以后一定把我的读后感发上!(*^__^*) 嘻嘻……我爱的,爱我的各位好梦!
转载自匪我思存官网—BY:小小雅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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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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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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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莫做有情痴,人间无地著相思——《迷雾围城》BY匪我思存  ☞BY:唯衍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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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府邸】迷雾围城(作者:匪我思存)——披着谍战外衣的虐恋(坛子里已有完结版) ☞BY:QQ: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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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我思存】《迷雾围城》读后感——如画江山,寂寞无边。

在一个深夜读完了《迷雾围城》,阖上书卷,心中却久久不能平静。

三千里江山如画,数十载风云变幻,谁不是谁不是岁月长河里的一颗尘砂?

盛夏已尽,雪花飘落。秦桑还在等待,等待一个永远不会再回来的归人。相爱亦如造梦,

死去的或离开的,梦醒不醒都万事皆休。活着的,留在梦境里走不出来的那个人,才是最

痛苦的。被回忆留下来,回忆两个人的一切。

那样一个时代,人人都身不由己,人人都是为了利益而活。让我想起了《双城记》的段

话:时之圣者也,时之凶者也。此亦蒙昧世,此亦智慧世。此亦光明时节,此亦黯淡

时节。此亦笃信之年,此亦大惑之年。此亦多丽之阳春,此亦绝念之穷冬。人或万物

具备,人或一事无成。我辈其青云直上,我辈其黄泉永坠。当时有识之士咸谓人间善

恶或臻至极,亦必事有所本,势无可绾。但居之习之可也。

民国时期,有人喜有人厌。厌它的腐败,厌它的战火踏遍了土地。匪我思存说的

很对,那是一个荒烟蔓草的时代。在权势江山面前,爱情已没有了它的一席之地。人

们为了利益而战,易家三兄弟相互残杀,只是为了那高高在上的利益,为了生存。

这是一个不得善终的年代,爱不得,恨不能,英雄天下,美人长恨。

初相识,故人归。谁道是情深还是情薄凉?风月过后,终归一枕黄粱。秦桑还在

等待着易连恺,她到底不会知道,镇寒关城楼上那纵身一跃,自己已经永远等不到

那个人。

擦身而过,生死如河,悍然相隔。渡河时辰未至。人无力穿越,只能观望。

“这颗糖给你吃,我叫易连恺。”这样一句简单的话却催人泪下。少年时期的相恋,

花开汹涌如潮似水,如同一场游园春戏,眼前繁花错落,心有不甘却定将结束。彼时

的柔弱花枝未得承受将来盛开的力量。

往事——不胜思——不胜思。

一别如斯呵,常常别一次就错过了今生。

而城遍植的梨花开在极盛,远望倘若浮云轻雾笼住了城内人声鼎沸,车马喧嚣的

繁华。

如画江山,如此寂寞。

只是,这天,就快大亮了。
转载自百度贴吧—BY:夕阳莫徘徊
《迷雾围城》读后感
两个人重重地摔落在了地上,雪花渐渐地落下来,仿佛天空透彻起来,像是初夏时分窗上糊的明纱,有隐隐的花影透过窗纸映进来,或者,还有一两瓣晚谢的桃李,飞过窗格飘下来,原来是细碎的雪花。冰冷的雪落在他的脸上,易连恺脸朝着天空,天是幽暗的蓝色,像是一方明净的宝石,又像是秦桑曾经穿过的一件旗袍的料子。他记得那件衣服触在手里,也是凉的,润滑无声,并不会沙沙作响。每次他想起她,总是这些不相干的细节,而真正要紧的一些事,他却总也想不起来。就像是小时候还记得娘亲的样子,长大后见着照片,却只觉得那是个陌生人,明明和记忆中最后一缕温暖并不一样,只有他记的事,是一瓣瓣早就零落的馨香。可是刚刚的一刻他总还是记得的,刚刚她还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想起当他捋下镯子时,她冰凉的手指,还有她仓皇的眼神,那一刻,她原来是痛的,她眼底明明是伤心。他倒宁可她并不伤心,当镯子摔得粉身碎骨的时候,他就想过,值得了。不管她会不会恨他,有那一刻,值得了。下雪了,不知道秦桑会不会觉得冷,这是他最后一点残存的意识。风卷着雪花,遇见黏稠的血,便飞不起来,雪融进了血里,然后又慢慢地渗进黄土里。——摘自匪我思存《迷雾围城》
    我记得的情节也是不相干的细节,两人同床共枕,易连恺的一条胳膊横在秦桑腰间,沉甸甸地教人透不过气来。本来她把他的手拨开了,可是没一会儿,他翻了个身,又重新将胳膊横过来了。    类似的描写还有多次,比如秦桑第一次窃取机密前得情景,易连恺睡着之后,胳膊越发发沉,倒像是铁箍似的箍在腰里。秦桑轻轻将他胳膊拿开去,谁知没一会,他又搭上来,蛮不讲理似的搂在他腰里,秦桑没办法,只得将自己的枕头轻轻抽出来,送到易连恺怀里,果然他搂着枕头,睡得安稳了。
    虽然这些都是夫妻两关起房门的事情,对于故事情节的推动似乎没有什么帮助,但是看到最后,才发现兜兜转转的纠缠不会放过她,一条手绢揭示了似被前缘误的事实,可惜这已经是在易连恺死后的事情,只是秦桑不知道罢了,她一厢情愿地等着,却不知那人早已经在她离去的脚步声中逝去。那人看着的皎洁的半边脸,只觉得芙蓉如面柳如眉,戎马半生的易连恺在这时才转而变成浊世翩翩佳公子,拱手山河讨你欢,只是顺应了形势也服从了心的安排,他从高高的城楼跳下,不带走一片云彩,衣袍在翻飞中发出簌簌的声响,像是死亡的哀悼,偏偏此恨不关风与月。

    从此便再也无人共她醉明月沐清风。
转载自新浪博客—BY:范悠然
兰坡,秦桑再也等不回你(迷雾围城读后感)
  今年的盛夏好像来的比往常要晚一些,我们这里还不是特别的热。
       每次读匪的书,我都觉得是一种幸福,不管结局是悲是喜,仿佛已经是一种改不掉的习惯,不看的话就仿佛生活中少了些什么,总觉得不完满。
      我是在这个端午节过后,才看到当当发来的书的。不由觉得庆幸,幸好没有早收到,要不然我这出去游玩的兴致,怕是会被破坏掉了。
     端午节的这个小长假和妈妈一起去了上海,也终于看到了匪笔下的金茂大厦,不由的生出一股亲近之感。也忽然觉得人真是渺小,在这浩瀚之中能遇到那个喜欢的人,也实属不易。那一刻忽然懂得了东子站在金茂大厦楼顶时内心的那股悲凉。
     唉,又扯远了,接着来说《迷雾围城》。其实说起名字我还是更喜欢《夜色》,更文艺一些。
     当初在官网看连载的时候,我就很喜欢易连恺,也许我是属于那种喜欢自虐的人吧,也或许当初很喜欢《裂锦》里的易志维,所以连带着对易家人都生出了好感,看书的时候还在想他们之间是不是有联系?
   易连恺表面看上去好像是个纨绔子弟,其实看到后面我们慢慢了解到他也是有遗憾的,从小没能得到母亲的疼爱,他是多么的渴望爱啊!虽然故事的一开始他和秦桑的感情并不甚好,但从一些小的细节中,可以感受的到他是爱着秦桑的。
   而秦桑也早就在懵懵懂懂中将他放在了心上,却不自知。
   两个人其实应该是顶幸福的一对才是,但他们之间隔着太多的误会,然后错过了那么多可以幸福的时间,让人觉得惆怅......
   直到秦桑拿到二少奶奶的那个盒子,她才懂得了他对她的爱。直到作为人质再和她相见的那一刻,相信她的内心一定不平静,一定很复杂,一定有好多话想说,却不知该从何说起。
     那一刻她一定想永远留在他身边,再也不离开的吧!然而他却不要她了,将她推的远远的......
     是乱世促使他们相遇邂逅,也是这乱世生生将他们分离。命运何其残忍......
     她离开的那一刻,他在窗边看着她消失在夜色中。那一瞬他的心里是有多不舍......开熗的那一刻他又在想什么,我一直都没能明白,其实他是不放心她一个人在这世上的吧,所以想带她一起离了这世上。但想着她能和她爱的人在一起,终究是祝福。哪怕她永远都不知道他爱着她,他也可以走的安心了......
    多么残忍和讽刺,他不知道她也已经爱上了他。也只是为了让他安心,她慢慢走入那夜色中......
    她会一直等他......
    最后和骊望平分别的时候,他们对彼此的称呼,已经证明他们的感情真的已经随风而逝了,真的只是记忆......
    他亦明白,秦桑已经爱上了易连恺。她会用余下的时间一直等他回来,一直等一直等......
    而秦桑不会知道,她的兰坡已经在镇寒关城楼上一跃而下,再不会回来......
     看到他们的童年相遇时,泪已浮上眼角。人生终究是不得圆满的,总会有很多遗憾。有些人一辈子都忘不了了......
    这是我所想到的结局,就让我这样安慰自己吧!

    小桑,如果人生能够重来一次,我仍旧会选择将你留在我的身边。因为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幸福的所在——易连恺
    兰坡,我会和我们的孩子一直等你,等着你回来——秦桑
转载自新浪博客—BY:静雅歆


爱在岁月中流转——《迷雾围城》读后感
我要你知道,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
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
反正你知道,
总有这么一个人。
   ——张爱玲《半生缘》

    匪大的第18本书已经上市。《迷雾围城》。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标语——邂逅。
    单薄轻缓的两个音节,道出了两个人之间数不清的艰辛与苦乐。
    从文章的最开始,易连恺留给大家的印象就是一个富家子弟好吃懒做无所事事贪图享乐。
    他一个人撇下秦桑躲到芝山上避暑。可是,原来是早在之前秦桑背着他将他们尚未成型的孩子偷偷的做掉。他是那样的生气,拂袖而去,不愿意再面对这样残忍的局面。
    仿佛整本小说里我们总是在别人口中听说,易三是爱着秦桑的,易家难得的痴情种。他的爱是隐忍的,是沉默的,从不轻易将爱说出口,可是周围的人统统知晓这样一个狠绝多疑的男人,唯一的弱点便是他那位视若眼睛般珍贵的妻。
    他从小因为是庶出,常常受到自家孩子的欺辱。于是他说自己这一辈子也不会娶二房。易二笑容浅淡的告诉秦桑,这位三弟将要娶闵红玉做妾,可是,秦桑就是这样固定的认为他不会的,其中必有隐情。难为他们夫妻二人在经历过种种波折后,终于形成彼此之间无形的默契感。
    易三是一个狠绝凌厉的男人。
    一个当年尚且十岁出头的孩子,已经开始密谋着要除掉在家中地位牢固受父亲宠爱将来极有可能受以重用的大哥,最后这位大哥从马背上摔下来,摔坏了脊椎,一辈子只能瘫卧在床上;
    常伴于身侧的宋副官,因为别有居心将他的坐骑掌下扎入钉子,试图谋害他,可最后这匹马终究让给秦桑,于是惊了他最爱的人,他便下狠心杀了副官;
    都说戏子最是无情。可是闵红玉却是一个敢爱敢恨的真性情女子,或许她从前受制于易连慎,可是她一直记得那个人当年把她从砸场子的人中救出,带她走出戏园,看到外面的纷飞世界。她在生命攸关的最后时刻,是用那样希冀的眼神看着易三,可是这个她爱了许多年的男人,终是因为她害了秦桑而冷漠的除掉了她。闵红玉是个可怜的女子,因为她所爱之人并不是一个多情子,那人的所有感情都孤注一掷的倾泄在一人身上,心中再也容不下别的女人,哪怕这些个女人如何温软如玉窈窕多姿。
    易连恺是痴情种。
    从十二三岁的年纪在洋人医院遇到那个七八岁年纪的秦桑,便一见钟情。他是多么的羡慕秦桑有着母亲的陪伴来医院打针,可是陪伴着他的只能是乳母,母亲早已凄惨的死去,徒留下这样一个幼小的稚童在大家族中受尽别人的排斥白眼。小女生当年用丝绢替他包扎伤口,嘱咐他别再弄疼了自己,不然他的母亲也会难过。有谁会想到这样一条丝绢却被他保留了十年之久。
    秦桑再一次翻看二嫂留下来的木匣子,那份地契并不是她所在意的,而是最底层压着的丝绢,以及二嫂写给易三的话:
   “三哥,手绢没有了,你大发雷霆,连你乳母张妈你都驱到乡下去了。我那时候就下定决心,绝不将这条手绢还给你。我确实是个贼,我偷去你视作最为要紧最为宝贵的东西,可怜的是,我却偷不去你的心。”字字句句,翻来覆去的念,原来这么多年来二嫂一直爱着的男子并不是那个不可一世深谋远虑的二哥,而是这个和她青梅竹马的易三。可是,那样狠心的易三,却还是最终将她逼死了,即便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二嫂肚子中早已怀上他的孩子,可是终究还是因为不爱,因为不爱,你在我眼里便什么都不是。
    为了让秦桑早些脱离危险境地,为了让她有信念活下去,他竟然狠心摘下秦桑腕上的两只镯子,摔的粉碎。

    易连恺硬生生一根一根掰开她的手指,她又气又急,他已经将镯子捋下来,捋下来一只,又去捋另一只。而他的眼底却仿佛是笑意,带着某种决绝的痛快,笑得甚是浅显。只听“啪”一声,清脆响亮,一对镯子已经碎得粉身碎骨。他淡淡地说道:“你我夫妻恩断义绝,有如此镯。”

    易连恺说:“你有属意的人,我早就知道。不错,是我想法子把你和你那个男同学给拆散了;不错,是我想法子把你们家的田全充作军屯;不错,是我叫人去骗了你父亲,让他的生意一败涂地。如果不这样,你怎么肯嫁给我?”

    易连恺脸朝着天空,天是幽暗的蓝色,像是一方明净的宝石,又像是秦桑曾经穿过的一件旗袍料子。他记得那件衣服触在手里,也是凉的,润滑无声,并不会沙沙作响。每次他想起她,总是这些不相干的细节,而真正要紧的一些事,他却总也想不起来。可是刚刚的一刻他总还记得的,刚刚她还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想起当他捋下镯子时,她冰凉的手指,还有她仓皇的眼神,那一刻,她原来是痛的,她眼底明明是伤心。他倒宁可她并不伤心,当镯子摔得粉身碎骨的时候,他就想过,值得了。不管她会不会恨他,有那一刻,值得了。下雪了,不知道秦桑会不会觉得冷,这是他最后残存的意识。

    她仿佛看到七八岁的自己,因为正出疹子发烧,所以被母亲抱到外国诊所去打针。每日都要去的,每次去,总是遇上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他是头上受了伤,所以每天要去诊所里打消炎针。
    男孩子显然出身大家,每次除了乳母,还有两个老妈子跟着。可是大家的小少爷,脾气自然是执拗的,打针的时候总是抿着嘴,一声也不吭。几个人都按他不住,每次挣扎着折腾那乳母一身大汗,只告饶:“我的三少爷,打完针就不疼了!我的小祖宗,你别犟……”
   其实她知道他并不是怕疼,也不是犯犟,因为有一次她正好刚刚扎完针,他正巧瞪着大眼睛看着她。她的母亲拍着她的背心正哄她:“乖囡不哭。”那时候他就将脸一背,她不过七八岁,不知为何就明白过来,他是没有母亲的,所以才会这样看着她们母女。
   或许是因为怜惜,或许是因为一颗柔软的心,所以那天他打针的时候,一胳膊撞在椅背上,把肘子的皮都撞破了,她就拿自己的手绢替他包上了,轻声细语的告诉他:“小哥哥,你别这样,弄疼了自己,你妈妈假若知道,心里也不好过。”
   那时候他也只是望了她一眼,并没有说话。可是从那以后,他在打针之前,再也不闹腾了。
   最后她打完了针,再也没到那诊所里去,再后来,全家就搬到昌邺去了。再后来,她彻底忘了小时候有过这样一件事情。
   现在,她却想起来,想起来那时候他问过她的名字。
   她说我叫秦桑,秦桑低绿枝。童音琅琅,每次背到这句诗,父亲都会夸她乖巧。
   而他也对她笑了笑,仿佛是赞她的名字好听。两个人手背上都绑着橡皮膏,针管里的药水正一点一点滴下来,他和她并排坐在椅子上,诊所里静悄悄的。看护端着糖进来,给他们俩一人一块,夸奖说:“两个小大人,真乖!”
   窗外清风柔软,春光明媚,那种外国的水果糖很甜,含在腮帮子里,硬硬的,半天化不了,吃不完。可是他的那块糖他一直没有剥开,直等到她吃完了,他才悄悄伸手,将自己那块也给了她。
   他胳膊上还系着她的手绢,她还记得他的手心,白皙柔软,真不像男孩子的手呢。虽然她不曾问过他的名字,他却说:“这块糖给你吃,我叫易连恺。”
    ……
    我们总是感叹爱情来的太晚。其实并不晚,只是这份爱早已在岁月的长河里蜿蜒流转经年,只等待着你的发现,等着你也爱上那样一个人。
    可惜了,可惜了……
转载自新浪博客—BY:夏阿兮







[ 此帖被盛夏·微凉在2011-10-03 13:0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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