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零年至二零零五年
十五年爱恋,十五年等候
——长评 《十五年等候鸟》盈风
it is a promise, the promise for return. ——Le Peuple Migrateur
一九九零年六月八日,意大利世界杯开幕。
裴尚轩问黎璃谁会赢得大力神杯,两人打赌,女生一口咬定阿根廷,而他则选了德国。
多年后的事实证明,他们站错了位置。
我有时候会想啊,我们到底会因为什么而喜欢上一个人,这种喜欢又能持续多久。
金钱、地位、权势、家境、外貌、性格……又或者是那人说的一句话,一个凝视你时专注的眼神,一个温暖的笑容。抑或是除了种种外在条件之后的感觉和那人内在的灵魂。
但无法否认,我们遇见一个人,第一眼印象都是来源于对方的外貌。
灰姑娘不是真正的童话,仙度瑞拉若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王子还会对她一见倾心么?
美女与野兽才是爱情,在他还是丑陋粗鲁的野兽时,她就对他说了我爱你。她见过他最不堪的一面,但还是爱上了,这才是真正的童话。
裴尚轩第一次在班级同学介绍里见到黎璃,脑海里的条件反射就是:这个女孩好丑!
丑到连每次和她同桌时都无法忍受,觉得气闷。
她虽然聪明但是丑陋,虽然从不发火但是为人淡漠,虽然是应受保护的女生但是一直独来独往。直到一次,裴尚轩无意间撞见她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教室里无声哭泣,心里才有了一丝悸动。
友谊开始于争吵——
“裴尚轩,今天你是值日生,快回去扫地!”
“男子汉才不做扫地这种娘娘腔的事情!”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就你这德行,扫地的娘娘腔都比你像个男子汉。”
“丑八怪,谁要你来管!”
初一开始认识,初二开始成了彼此固定的同桌。这个男生,一方面介意着和她这个丑八怪做朋友,面对年级里关于他两的流言拼命解释,在眼镜店里当着朋友的面轻蔑说“我才不喜欢丑八怪呢!”,另一方面却会在争吵后自告奋勇地陪她去配眼镜,会说“大不了以后上课我专心记笔记,然后借给你抄。”,会举动亲密挑起眉头揉乱她的头发。
母亲在自己生日这天说要再婚,让女生的情绪异常的低落。眉飞色舞的少年扯着她的手臂就径直带她去了外滩,站在举世闻名的外白渡桥上对着茫茫江水大声喊道:“黎璃,生日快乐!”并且拿出了原本打算去打桌球的钱,买了一块马蹄蛋糕送给她做生日礼物。
对于黎璃来说,在她灰暗的初中生活中,此时此刻帮自己过生日的叫裴尚轩的漂亮少年是唯一可触及到的暖色。
一句生日快乐,一块马蹄蛋糕,纵然平时再多的不屑和轻蔑和嘲讽,纵然他在朋友面前如何不愿意与自己扯上关系,这些都足以抵挡了。
相识两年,黎璃许下的愿望是——
和裴尚轩做一辈子的朋友,不离不弃。
他从来不知道她的心意,相识十五年来,多少次任意挥霍她对他的纵容——
他第一次喜欢上女生,霸道地对黎璃说,“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他为情所困时,找她倾诉,暗淡的双眸里是对另一个人的思念,“你教教我有什么办法不想她。”
他曾经对她许诺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却在她日复一日的关心担忧下开始厌烦,逐渐疏远。
他无数次笑嘻嘻地搂住她的肩膀,对所有人说“这是我最好的兄弟,比所有女人都重要”,是你心中最重要的人,却唯独与爱情无关。
他会在她特意赶来见他时,旁若无人地和新女朋友在一起,眼神轻慢地扫过她,略抬了下下巴,你来了啊。
他会在失意时,面对她用时间证明了的诺言“我不会背叛你,永远不会”,淡淡地说,我不相信,并且让她快点滚开。
她却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贫贱时相交相知,风风雨雨中从不曾走远,所有的外在的差距都不曾真正隔开彼此——
他因为偷尝禁果被女方的父亲发现了,一气之下送进了少教所,外面流言甚嚣,是她跑去求人救他,无能为力时在众目睽睽之下嚎啕大哭,也是她在所有同学朋友对他犹恐避之不及时坚定地站在他这边,从未放弃过;
她每年新年时都买一本带锁的日记本,只写一句话“我今年再不要喜欢裴尚轩了”,年复一年,十五本日记本,十五句相同的话;
她选择的大学没有按照她之前的意愿,远离那令她厌恶的家庭,逃避那曾强暴她的哥哥,只因为他的一句话,“黎璃,不要去那么远”;
他被朋友欺骗,辛苦打下的世界一无所有,负债累累时,是还在勤工俭学的她给了他第一笔钱,让他能够重头开始;
他在绝望失意之时,任何人都不相信,是她用刀片深深划过自己的左手掌,问他,现在,你可以相信我了么;
他的生活处于失控边缘,生意陷入困境,婚姻走到穷途末路的境地时,所有曾经的好友来来去去尽是生命中的过客,唯有她依旧坐在他身边 ,眼眸温暖。
这个男人,他鲁莽、带着些拙拙的笨、粗声恶气嗓门很大、前途一片灰暗,可她一刻都不曾停止过喜欢。
那么,是为什么喜欢上了呢?
她说,温暖,只有他给过我温暖。
正如那个在英俊的王子还是野兽时就能说出我爱你的女子,她爱过他最丑陋的样子,当英俊的脸被岁月蚀刻成满面风霜,在她眼里仍是那颗善良温柔的心。
是他以强势而又柔软的姿态进入她的生命,成为她的第一个也是永远的朋友;是他在她因为两个人监护人要再婚而被抛弃无家可归时,抱住她说,你在我面前就不要装了,想哭就哭吧;是他在别人出声侮辱她时,毫不犹豫挥拳出去,哪怕自己根本打不过对方;是他在她母亲的追悼会上温柔地把她带走,任她流露软弱和依恋。
很多时候,我们对一个人念念不忘,很多时候,出现了更好的人,很多时候,相处之后发现他有很多缺点很多不好。但是你仍然能够拒绝那个更好的,留在这个的身边。我知道那个人有不好的地方,我知道让他喜欢上我很困难。我也知道我所想要的感情想要的温暖别人会给我,但是就是不一样。哪怕在同样的时刻说同样的话,只要不是他,就不同。因为已经为此心动过了,别的人,晚了,无法代替。
在他还不是王子之前,在他还没有后来那么英俊而富有之前,她就喜欢上他了,因为温暖,更因为真实。他亦唯有在她面前才毫无顾忌肆无忌惮。
现实不是童话,不是每一段暗恋都能皆大欢喜,不是每一个善良的人都有好报,更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爱你你也终会爱上我。
看小说时,无论男女主角在最初多么讨厌彼此,我们都可以自信满满地说,他们最后会彼此相爱,是否在一起都不重要了,只要有爱。
因为这是小说,因为每一个作者都不是真正的后妈,但是真正的现实是什么呢。
是我喜欢了这么多年,到头来你还是爱上了别的女人,从未看过我一眼;
是我们因为相爱而结婚,却在生活巨大的洪流面前,在柴米油盐中,慢慢消磨了感情,最终变成怨偶;
是你从见到我的那时起,便开始恨我,世事变迁,这种恨意从未停止过,哪怕我爱你。
在裴尚轩终于明白黎璃对他的心意后,兴高采烈地打电话表白,让她等他,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全书的结局,是得了白血病的黎璃头发几乎都掉光了,带着一顶裴尚轩织给她的粉红色绒线帽,心满意足地在医院里走来走去,到处秀给人看。
不求你爱我,不求十五年等候的回报,在我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刻,你能陪在我身边,让我嫁给你,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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