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跑的心
作者:寐语者
全一章
那时我还年少,同桌的少年俊秀白皙,有一双眼尾微微上扬的凤眼,笑起来有酒窝。
小小女孩懂些什么,我现在已经忘了。
只记得那个时候,已学会偷偷从老妈书架上扒出《飘》来看,最爱看郝思嘉被白瑞德强吻的那一段;能完整背得简爱对罗彻斯特著名的告白;记得那个时候,最好的朋友悄悄告诉我少女初潮的体会,她夸张而隐晦的叙述,让我觉得惊恐又好奇。
也就是那时候,我喜欢上一个男孩子,喜欢上同桌的少年。
他的头发颜色有点浅,和眼珠一样偏棕色,在阳光底下有种很亮的光泽;他和别的男孩不一样,他们都穿脏兮兮的运动衣,他穿雪白雪白的衬衣;他从来不和男生们一起欺负女孩子,但会悄悄捉弄我,放一只蝴蝶在我笔盒,看我惊跳起来,就眯起好看的眼睛朝着我笑。
那时我却是个脾气火爆的小姑娘,霸道无边,一言不和就抓起书扣在他头上,再一言不和,就让他的文具盒化作天外飞仙。
我们一起做作业,他写完自己的,再抄到我本子上,我提醒他字迹区分,不要被老师看出来。
我们一起上课时躲在课桌下分吃零食,我吃夹心饼干中间的奶油,他吃饼干。
老师布置写一篇作文,《我的好朋友XXX》,名字自己填。
他填了我,我却填了另一个女同学的名字。
他委屈地问为什么不写他,我瞪他,满心不高兴。
一个初夏的下午,知了在教室窗外树梢喋喋不休,风扇在头顶悠悠转着。
我趴在课桌上睡得酣甜,听见上课铃响了也懒洋洋不愿动。
直到走廊上玩闹的同学纷纷拥进教室,戴眼睛的语文老师从走廊一头慢吞吞走来,小胖子班长嘹亮地叫一声,“起立。”
同桌少年从操场踢完球满身大汗冲进来。
我像一只乌龟背着沉重的睡意爬起来,稀里糊涂没站稳,伸手去扶课桌。
他也跑得急了,一头飙到座位上,两手往课桌一撑。
就是这一瞬,这一瞬,他的左手压住了我的右手。
掌心温热,有汗。
传过来的热感刹时间袭向我,轰然直冲全身,红了脸,热了颊,烫了耳朵。
我们同时转头望住对方,呆了,愣了,双双像被开水烫到一样弹开,猝然转头不再看对方一眼。
似乎,那之后,我就再没勇气正眼看过他。
和所有早熟别扭的少男少女一样,我们从那一天开始疏远,谁也不理谁,见面就扭头,当对方是空气。哪怕心里扑扑跳,也要把脸紧紧绷起来。
因此,细心的班主任认为我们闹了矛盾。
那时流行优生帮助差生,不幸我俩都算优生,老师便把座位调开,换了个成绩一般的淘气男生和我做同桌,换他做了一个假小子女生的同桌。
从那以后,我们就只能偷偷在背后张望一眼,趁对方转头之前,装作若无其事走开。
或是悄悄留意成绩榜上的某个名字,看两个名字相隔多远或多近。某次分数排名刚好一前一后,两个名字被写在一起挨着,我便觉得张贴那榜单的整面墙壁,都变成了粉红色。
看一眼,就面红耳赤。
我开始懂得吃醋了。
做他新同桌的那个女孩,是个高挑身材、清爽短发的假小子,经常追着男生满教室打架。他们很快熟悉得像哥们,常常在教室后面哈哈大笑,你飞了我的笔盒,我丢掉你的课本。
我开始讨厌这种行为,完全忘记了自己不久前也是这样追打男生。
为了与这种野蛮行为表明界线,我开始穿长裙,用漂亮夹子把长发别起,梳得垂顺;不再轻易奔跑,学会重心前移到脚尖走路,自觉按照老妈的要求,只坐1/3椅子,后背随时打直……主动学起笛子,学起钢琴,学起舞蹈,充满动力且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变成淑女。
他也变得越来越奇怪,白衬衣越来越整洁,大笑或狂奔的时候越来越少;每当我偷偷看他的时候,他总是专注望着黑板,目不斜视,当我移开目光,却又分明感到他斜斜溜来的视线……偶尔课间操或放学的混乱里,他走过我身旁,总会那么恰巧地碰到我胳膊,或是擦过我肩膀。
那时的元旦节很重要,过新年了,同学们都要互送贺卡。
每个学校门口都摆满卖贺卡的地摊,年末攒钱买贺卡、写贺卡、送贺卡,简直是比期末考试还重要的事情。
我买了全套米奇老鼠贺卡,在要好的同学桌上挨个放下一张,大声对他们说新年快乐。
其中最重要的一张,写些什么已经忘记了,不外乎“新年快乐,学习进步”之类……我只清楚记得,写那个名字的时候,紧张得手抖,把人家名字写得很难看。
可要怎么送出去,是一个大问题。
踌躇了整整两天,决定趁放学的时候,让我最好的朋友帮忙转递给他。
远远望见好朋友叫住他,我没勇气看他接过去是什么表情,背了书包落荒而逃。
第二天,心惊胆颤去上学。
刚低头溜进教室,就听见好朋友大声叫我名字。
她跑过来,笑嘻嘻丢下贺卡在我桌上,转身跑掉。
我拿起来,发现是两张,上面一张是好朋友送的,底下还藏着一张……翻过来,是熟悉的黑色墨水字迹。
那是他让我觉得与众不同的优点之一,我们都写蓝墨水,只有他写黑墨水。
没看清上面写什么,我头皮已经炸了。
因为,因为……那贺卡上面,画着两只小熊,中间赫然是一颗大大的红心。
红心,红色的桃心!
在那个清纯无敌的时代,一颗桃心已是最大胆的表白。
就这样接到了人生的第一次表白。
不知道当时我的面孔是不是红成了煮大虾。
转过头,看见坐在斜后排的他,一本正经低头看书,目不斜视,只是耳朵尖都是通红通红的。
周围同学全在贼兮兮地笑,一个个被初期分泌的荷尔蒙刺激得红光满面。
我那大嘴巴的好朋友就这样把秘密捅了出去,某某送了某某一张贺卡,某某回送一颗桃心。
这爆炸绯闻就在全班轰传起来,青春期荷尔蒙像流感一样集体爆发,同学之间传播频率最高的词汇,除了“喜欢”,就是讳莫如深的“早恋”。
而我们,成了典型代表。
初恋总被雨打风吹去。
半个学期过后,爸妈工作调动,我跟着转了学。
因为调动来得突然,是在暑假发生的,我没有来得及跟任何老师同学道别,就被老妈雷厉风行地迁走了学籍。
开学那天,已经坐在新学校的教室里了。
那个时候,电话在普通家庭还没有普及,他家没有电话,住得离我家很远,他爸妈不认识我爸妈……也或者,并没有什么理由,总之,我没有去告诉他我要转学的消息,就这样一声不出地跟随父母离开,与旧的学校和同学突然之间断了联系。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在新学校悄悄怀念着这段感情的同时,也进入微妙的少女时代。
夏天的时候,老妈扔掉我衣柜里的白色棉背心,放上了最小号的绣花棉布文胸;秋天的时候,老妈给我买了一双略带高跟的鞋,第一次穿上它走路,把脚后跟磨出两个水泡。
又到一年元旦时。
对贺卡,我再提不起兴趣。
最后还是被老妈半拖去买,她说和新同学的交往很重要。
我却忧伤地想,最重要的已经没有了。
可是老妈又说,买了这么多,你也可以回去送给以前学校的同学啊,小伙伴们再看见你一定很高兴。她这一句话,奇迹般燃起我心里小小的火花——对呀,明明还可以回去,我怎么就在心里把它当成了万水千山阻隔呢。
这次我勇猛地选好了一张贺卡,卡片上是大簇大簇玫瑰花,火一样的热烈。
星期五的下午,新学校是课外自由活动时间,我溜出来,一个人坐了车回去。
守在学校外头,等到他们放学,大群学生呼拉拉出来。
人群里发现了我的大嘴巴好朋友,我激动地挥手,大声叫她,和她在校门口欢天喜地抱成一团。
她简直太善解人意了,没等“互叙离情”就直接问我要不要去看那个男生。
她说今天正好是他值日,还在教室做清洁。
我呆住,绝没想过亲自去见他,想的只是托好同学转交这张贺卡。
可历史就这样把机遇摆在了我面前。
任何考试都不怯场的我,在那一刻害怕了。
就这么冲上去,他会不会已经不记得我,会不会觉得我很蠢?
校门转角的街口,我瞻前顾后哆哆嗦嗦,反复纠缠这个问题。
好朋友拼命说服我自己上,我死活要求她替我上。
正在你推我让,内心挣扎天人交战的关键时刻,突然——
一切故事总有突然。
好朋友望住我身后,错愕地叫了一声,“XX!”
我被雷劈中,跳起来回头一看,他正好走出校门,站在一株法桐树下,怔怔地看见我。
隔了那么久,我还记得起,那一眼他的样子。
他没有笑,没有动,静静站在树下,就那么看着我,一如我站在熙攘的人丛中看他。
我突然就害怕了。
不知道害怕什么,也许是害怕人生中的第一次心动,第一次无措。
在那一刻,我做出了至今想来都很羞愧的决定,或者那不是决定,只是一种本能——
我像兔子一样飞快转身逃跑了。
背后传来好朋友的呼唤,她高喊着我的名字,一声又一声,只怕一条街都听得见。
我却听不见,不想听见,只顾埋头往前跑,书包在背上一搭一搭,自己奔跑的脚步声异常响亮。
边跑边想,完了,完了,完了……一口气跑到车站,跳上公交车,惯于赖站不守时的公车司机这次关门就走,让我犹豫反悔的时间都没有。
车门一关,车子一动,眼泪就落下来。
一切都搞砸了,我在最重要的时候逃跑了。
我想着,完了,我会为此一直后悔,后悔一辈子。
那张去年的贺卡还小心翼翼藏在盒子里,塞在床头最隐秘的地方,时时提防被老妈发现。
每隔一阵子都要取出来看看,至少也要摸摸还在不在那里。
回到家,我把那盒子取出来,打开已经有些皱的贺卡,上面的红色桃心还是鲜亮鲜亮的。
那个男生的字迹很清秀,写着我的名字,写着简单的一行新年快乐。
可是我知道,我和他不会再是同桌了,不会再一起欢笑了,就算把画着玫瑰花的贺卡送到他手上也改变不了这结果,他在那一边,我在这一边……那时小小心中的天涯,不过就是如此。
我决定,我要忘掉他。
手中画着桃心的贺卡,看了又看,看了又看,然后慢慢撕碎,丢掉。
一边撕我一边想,我一定是爱他的,我是这样的爱他,恐怕我会爱他很久很久,十年那么久……
那时我以为,十年就是天长地久。
后来才知道,十年并不算久,只不过眨眼就过了。
那个男生,我也再也没见过。
曾经在google和同学录上搜索,不为了什么,只想看看他现在在哪里,做什么,好不好。
可是什么都没有搜索到,与他同名的人有千百个,都不是我要找的那一个。
他真的消失了,从那一天起,和那张被丢弃的桃心贺卡一起消失了。
或者他从未消失,从那一天起,和那枚鲜亮的桃心一起清晰印在我记忆里,哪儿也没走,哪儿也没去,一直就还在那里。
他会不会知道,有个女孩曾决定要爱他十年那么久。
尽管她并没有做到,或者说从未做到,她很快有了新的迷恋,不似现在清醒冷漠。
只是在那一年,在那个校门转角的法桐树下,她一直一直记得他,记得那颗落跑的心。
而他呢,是否又会记得那一天消失在他眼里的她的背影。
读完感觉跟上面这短文也有点相似。
楼主留言:
呀,是《帝王业》的作者写的短篇呢,,不同的风格,出自一人之手~ 都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