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烟实在是很不喜欢!!!
为了一个芝麻大小的耳环,把一整片地毯全剪了~!!!
泥煤!没见过那么任性的!
我和我朋友再爱看狼大的文都很讨厌这女主!!!
尼玛!忒贱!
用了七年的时间才知道自己自己爱上梁飞凡我就气得想吐血!
没见过神经那么大条的!脑神经是忘在了那个男配家去了吧!
我觉得梁飞凡应该再虐她的!可惜,把人宠惯了。人家不怕你。
这就是命啊!人家就是天生当大小姐的资本啊!
就是被从家里赶出来了,还有人好吃好喝好睡的惯着她、养着她七年。最多就是每天不分场合、不分地点、不分身份的嘿咻个几遍~!有所收获也要有所代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