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这文真的值得一看,可能楼主批评的角度比较专业,但是让我来说,这真是一篇好文。
看之前会觉得好长 但是看完后却若有所失的好文。
在如今耽美文学泛滥,质量参差不穷的年代,这篇文呢真的让人眼前一亮。
如果就和作者本人的作品比吧,作者写的《红尘有幸识丹青》不管是我们还是作者本人都觉得,《一生》相比《红尘》又是一个质的飞跃,所以6楼的同学你可以放心的去看了、
关于情节拖沓 ,可能我就喜欢这种慢水煮青蛙的感觉,因为现在好多文都是速食文,几十章不到,明明两个陌生人就干茶烈火了,让我觉得看不知味,现实生活中的感情哪有那么简单。
而这篇文就把李子释和顾长生两人如何相遇相知相伴写的非常细腻,可能这是造成情节较慢的原因吧,要我说这篇文章要写好就必须这样写,因为李子释的性格和顾长生的身份。李子释外表温和,可是看过的人都明白其实他有多么冷漠,不是放在心尖上的人,如果可以他甚至连看都不想看,而长生只是他被弟弟妹妹缠着救得一个陌生人,所以注定他对长生敞开心扉是要多么漫长的一个过程了。而顾长生是很晚很晚在意识到自己的感情,所以他自己也注定要纠结一阵子,因此情节又拖了。
关于说这本像是人物传记,笑。我想起了初中老师常说的话,小说里的人物,就是线索,就是读者的眼睛,而阿堵在这个线索上着墨较多并不是一种错,甚至这篇文章完全可以改个名字,但是这并不影响文章的主题,因为所有的人物、情节都是由李子释的存在而产生的。
现在的小说很少有把主人公刻画的如此细腻的,如果说这是一种错的话,那么起点种马文什么的,都要去浮云了,人家那才是主角万岁的标志。
关于说这篇文是野外知识普及,再笑,如果不详细写逃亡过程,李子释他们最后平安的结局会让多少读者想去撞墙呢。
关于这篇文章很掉书袋,读者们和作者都大力点头承认,阿堵自己都大方地说过这问非常掉书袋,这又让我想起了老师讲过辛弃疾的词,他也十分喜欢掉书袋,人们的点评是:引之经典,用之有长。不知道阿堵算不算呢?最起码她的文笔、文学素质什么的都很让人折服。
可能楼主的雷点比较细节,但是让我在众多文笔幼稚的小说中终于清醒过来的就是阿堵的这篇《一生孤注掷温柔》,可能楼主的雷点真的是我的萌点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