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66CC00]文案
曾经以为,爱情就是充满色彩和热情的太阳,而现在再想时,爱情却是一个深深压抑着甜蜜与痛苦的月牙伤疤。[/color]
[backcolor=#669900]我是极爱家乡的,梦里常常会回到故宅的山明水秀之中,还有站在桃花树下的那个青年。他的眼睛这样明亮,丝毫不惧头顶的太阳扬面望着我,微微笑着说一句:“你就是荣哥儿吧?”[/backcolor]
人生若只如初见,五岁的方荣在自家后院的桃树上遇见了树下八岁的孟华。之后,他们一起生活了八年,一起读书、一起玩耍。小小的方荣已经对孟华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但是稚嫩的他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感情。八年后,孟华离开方家镇,去了北平。方荣伤心难过,也在那分别的两年内迅速成熟了起来,只因为他以为孟华的离开是他的错。终于,爷爷发话,让方荣去北平念书。
[backcolor=#669900]今天想来,北平可算我的第二故乡。在这里,我经历了此生另一个难忘的八年。也许这八年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但在我眼中,是永生不忘的记忆,而这只因为一个人。[/backcolor]
在北平,方荣碰到了另一个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刘懿洲。三人一起备考的那段日子应该是方荣在北平最快乐的时光。他隐约感觉到孟华和刘懿洲都在做危险的事情,并且意见相左。他想弄清楚,他们却总是说他太小。
终于,事情走到了最坏的那一步,刘懿洲和孟华选择了两条完全不同的路。当时的方荣已经意识到对孟华是什么样的感情,并且刘懿洲也发现了这个方荣深埋在心底的秘密。
方荣原本是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原本的计划是在北平念清华,然后去美国看看——只因为这是参加革命前的孟华的梦想。清华读书期间他遇到了吕华仪,一个聪慧并且爱慕着他的女子。他喜欢她,但是并不爱她。
再然后,战争爆发了。方荣不加入任何一方,他只是追随着孟华的脚步。两次入狱,落在日本人手上,都是刘懿洲救他出来。并且第二次救他的条件,就是做汉奸。
满身伤痕,受过无数酷刑、各种屈辱的方荣在刘懿洲那里养伤。刘懿洲要了他,也放了他自由。
这一次回到孟华身边,方荣收获了爱情。
[backcolor=#669900]孟华转过头来,他的脸上全是泪水。在我记忆中,他是绝少哭泣的,但我看不清此刻他的模样,我的眼睛已经模糊:“孟华哥,若是我说,只要我看见桃花树就会想起自己是爱你的,你又会不会相信呢?”
他没有回答。只是伸手抱紧了我,我的背顶在树干上,心里全是这种粗糙而钝重的疼痛。说到底,我还是当年那个小孩子,把自己困在了树上。而今天,我终于再次跳下了树,树下有我愿意用生命去爱的孟华哥。
我们哭,我们拥抱,我们亲吻,我们用尽一切力气来表达以前说不出口的那个爱字。[/backcolor]
只是好景不长,整风运动中,方荣被带走了。最后的最后,孟华劫狱,不知所踪,方荣一个人去到英国,找到了吕华仪。
[backcolor=#669900]我慢慢收敛了笑容,不过是一个华字罢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都叫华,吕华仪是我一生好友,而中华,是我故国。
还有一个,还有一个华。他的名字是我少年时代的全部快乐,是我青年时代的全部憧憬,是我中年之后的全部回忆。他用一种别样的情怀刻在了我的生命中,哪怕我此生不再对人提起他。他八岁的时候,我五岁,我们第一次见面;他十六的时候,我们第一次分离;我十五岁的时候,在北平见到十八岁的他。从此开始我们漫长的等待与寻找,我们统共是聚少离多,每一次见面都会伴随莫可名状的情形。在他二十八岁的时候,二十五岁的我终于等到了他,以为可以和他一起走完人生。我二十六,他二十九。我二十七,他三十。我二十八,他三十。我二十九,他三十。我终于三十,他仍然三十。我四十了,他还是三十。我现在已经五十多了,而他,永远停留在了那个风华正茂的三十岁。留给我的,是一个宽阔踏实的拥抱。留给我的,是一个坚强笔直的背影,留给我的,是一双温暖明亮的眼睛。[/backcolor]
PS:是很老的文了,昨晚看到凌晨两点,两只眼睛哭的跟核桃似的。早上过来发现坛子里没有这文的评论,于是自己写吧。第一次评文,并且水平有限,请大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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