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
听说云中歌很有名,就慕名看了一下,结果看到一半,把我雷的外焦内嫩,直接弃了。
先说常识吧: 最雷我的就是于安的那句“奴才遵旨”,把我彻底地雷倒在案。拜托,这是汉代,不是清朝。汉代人应话都是说“诺”。书中应“是”,已经是不对了,居然还有“奴才”。“奴才”一词,其实是一个外来语,源自满文,意思是“狗”,满人认为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是一个褒义词,所以只有在清代,奴才才用作称呼。我能确定,这个于安是清朝穿过去的吗?——雷。
汉宫里只有黄门,阉人。太监是隋唐以后才有的称呼,而且西汉宫里有正常的男性。这么一大堆的太监呀,难道是于安带着他们一起穿的?——雷。
少陵原是什么地方?许平君死后埋藏的地方,通俗地说就是一坟地,怎么成她住的地方?——雷。
还有那个赵破奴,他是借尸还魂吗?——雷。
书中类似这种常识错误大大小小十几处。限于篇幅,无法一一列出。
再说情节吧: 云歌错认刘病已这一段,很雷。
云歌有勇气千里迢迢,离家去国地去找她的陵哥哥,可是见到人了,连问一句的勇气都没了?即便现在爱上别人了,即便承诺无法兑现了,也没关系,至少问一句:当初许诺的时候可是认真的?就算这一切都不问。一个心中有爱的女人,总是存在一些幻想的:也许他还是记的我的,也许他还是记的大漠的那一夜的。两个人相处这么久,旁敲侧击地问一句也没有?刘病已从来没去过大漠,只要随便跟他聊聊大漠的事就能知道这个人不是刘弗陵。这种一句话就能解开的误会,云歌硬是扭扭捏捏,矫情到不行以至无功而返。 再从感情的角度来说吧。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是对他的感觉和对别人不一样的。而云歌两次都要靠那个信物才能认出刘弗陵,第一次还认错了。她到底喜不喜欢刘弗陵呀?不要说他们分开七年,如果因为分开七年,彼此就陌生了,既然陌生,更没有爱情可言了。真的喜欢一个人,是喜欢他的内在,他的灵魂,而不是那具皮相。这个世界上有长的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但绝对没有一模一样的两个灵魂。朝思暮想着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每天一遍一遍地想着他,吃饭,说话,走路,睡觉,做什么事都会想到他。这样一个人,给你的感觉还是陌生的吗?你会在几年以后认不出他来吗?几年以后再见,也许外表有了很大的变化,只要彼此心里那份感觉没变。见到他就好像昨天刚见过那样熟悉。刘病已和刘弗陵,性格气质差那么多,云歌居然还认为是同一个人,她是白痴吗?这还只是长的有点像而已,这要是一对双胞胎,我都担心云歌会不会半夜上错床。
我一直认为,感觉是爱情的精髓。我们常常看偶像剧里有这么狗血的一幕:女二号(或者是男二号)抓着男一号问:为什么我不行?我比她(女一号)优秀,我比她漂亮,为什么我不行?是呀,为什么她不行呢?
总是觉得桐华笔下的爱情没有感觉一说。爱上一个人很容易,不爱一个人很容易,爱上另一个人也很容易。云歌到底是喜欢刘弗陵还是喜欢刘病已。两个性格气质完全不一样的人,能给你同样的感觉?步步里面的若曦也是,前一分钟还在老八的怀里哭个死去活来,后一分钟又高高兴兴地投进了老四的怀抱,又爱的死去活来。原来爱与不爱是这么容易,这么简单。
最后说文笔: 书中的文笔也是让我很失望的一个地方。描写太浮于表面,很空洞。一个汉代的故事写出了清朝的味道,一点汉代的特色,一点历史的厚重感都没有。倘若能写的再深入再细致一点,那么整本书的意境会有一个大大的提升。
就说许平君第一次去霍成君家参加家宴吧。只说奢华,到底是怎么个奢华呢?千家万户,绫罗绸缎。用这么模糊而宽泛的词语就能表现出奢华?霍成君是什么人?霍光的女儿,霍光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呀。不是应该表现出他家的奢华是许多皇亲贵族都比不上吗?
看了一半,实在看不下去,犯这种低级错误,难道是抱着“反正我写错了,那些小白读者也不知道”的心态吗?现在的读者没那么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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