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的爱的故事,
无论对与错,一个男人在妻子怀孕最需要关心离她而去,与别的女人上床,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摘录:
1)2004年6月
6月,白天越来越长,黑夜越来越短,夏天来了。
我拿到那张厚厚的印着精致花纹和水印的硕士文凭,在剑桥城初夏特有的金色温暖的阳光下面,把黑色方帽抛向天空。
许多东西,不合身的衣服,磨损的旧鞋,连同一打资质参差的追求者……我只想扔在身后,因为像所有二十几岁的女孩子那样,我就要去纽约,为寻找两件东西,love and label。
2)我
你可能认识我。或者说,总有和我差不多的女孩子,出现在你的身边,在你经历的任何一个片断里,如果你在中国任何一个大中型城市生活过的话。我很普通,我就是通常人们说的那种好孩子。
我7个月的时候,会讲话了;三岁的时候,坐在7尺长,光华可鉴的黑色钢琴前面,弹奏车尔尼教程里的练习曲;幼儿园里,讲故事拿到第一个奖;然后,小学、中学,一个接一个的第一名。与此同时,我骄傲的要命。我最后一个朋友,在14岁的时候与我渐行渐远,只因为那一年,她开始喜欢偶像明星、流行歌曲和学校里帅气的男孩子,而我,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唯一的答案是:读书。
我是父母的骄傲,老师眼睛里最后一块净土,是彻头彻尾的教育制度的产物。
1998年9月,我离开我出生的城市去读大学,2002年9月,我离开我出生的国家去读graduate school。我不断的远行,不断的把旧的东西留在身后,不带感情,毫无眷恋。如果今天是3050年,我可能还会离开我出生的星球去仙女座读书。
不管怎么说,在那个金色的年纪,我简单而独立,连续三年没有感冒,1小时可以看完30000个词的英文资料。我信心满满的去往纽约,浑然不知会有什么样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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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在这个旧金色宴会厅的角落里四处看,直到看见远处一个男人颀长的身影,没有着礼服,只穿了一身日常的深色西服,白衬衣敞着领口,没有系领带。看上去和酒会上那些因为超重或是健身而显得虎背熊腰的男人们截然不同。其他人红光满面,微笑,谈话,而他完全没有那种职业的表情。我几乎立刻就认出来,他就是花园里那个人。他手插在西裤口袋里,侧着头跟一个美丽高挑的女人讲话。我盯着他看,好像他是一株没有知觉的植物,他可能发觉了,回头看我,没有任何表情。不知道为什么,一种近乎于痛苦的失落的感觉涌上来。两分钟之后,我在盥洗室的镜子前面出声的对自己说:他不记得我了。然后若无其事的出来,心情如常。
刚刚回到宴会厅,那个人却从一个我没注意到的角落里走到我身边来,在我还没从惊讶当中恢复过来之前,问了几个似是而非的法律问题,然后跟我交换了名片。卡片上的名字是Lyle Ultan,背面是一个Logo下面的小字写着Greendale Park Hotel。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第一次没能在两分钟之内睡着,我翻身看着反射着晦暗月光的天花板,在黑暗里出声的念他的名字“L-y-l-e”,不常见的名字,我这样非英语母语的外国人,一不当心就会念成Lyre(竖琴) ,或者,Liar(说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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