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98][color=#FF0000][size=5]我是一向不看虐女主的书的,所以我是不能理解喜欢看虐女主书的亲们都是咋想的,更不能理解那些NC作者是咋写的~~~~~~~~
今天我去逛了一下天涯,看到贾静雯和孙志浩这个贱男因为梧桐妹争孩子的新闻,有个同志的点评暴强!!![s:300]特地复制给大家来看看~~~~~~~~~
( ⊙ o ⊙ )那一瞬间,我觉得虐书的萌点都是HLL的喜剧啊~~~~~~~~~~[/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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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0000]新闻[/color]:[/size]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 贾静雯和前夫孙志浩争女官司,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在8月31日裁定,将梧桐妹监护权由双方共同监护,但由父亲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梧桐妹日常生活起居由孙志浩担任主要照顾者;贾静雯则在暑假时可接女儿同住,1年仅分得约67天相处时间。梧桐妹16岁后可决定跟谁住在一起。孙家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贾静雯则难过错愕得无法接受,将再提抗告。
两人已在今年7月12日离婚,贾静雯放弃上海豪宅的二分之一产权,孙志浩也放弃对贾静雯2600万元财产的请求权,但双方都不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
对此贾静雯十分不满,她对蔡惠子表示,所谓在美国温存2夜的事是不实的情况;蔡惠子则说,孙志浩以台湾多八卦、狗仔为由要带走女儿,“其实八卦都是孙志浩在放话,根本是在利用媒体伤害她”。
不过,贾静雯的抗告书送去法院后,要等到庭期分出来,恐怕还要再10到20天,势必超过9月30日,蔡惠子说,双方目前都已提出新要求,法官一定会在30日之前做出新的处理意见。
孙志浩的律师蔡亚宁则说,的确已提出声请假处分,因为女方很不理智,她认为公听会不会影响判决,法官本来就是基于子女最大利益来判。孙志浩也说:“这不是正规途径,应该相信司法。”他强调,“当初美国法官当庭致电台湾地区法官,确认将以小孩最佳利益为原则判决,加上女儿在台湾生活时间居多,才将案件转回台湾,当时坚信司法的贾,现却因不得所愿而批‘黑心法官’”。
贾静雯昨怕模糊焦点缺席公听会,以短信致意
[color=#FF0000][size=2]重点点评:[/size][/color]
活出出一本超狗血的言小虐恋
[color=#FF0066][size=3]打女主,骂女主,打女主的妈,在女主怀孕时和别的女人上床,抛弃女主,边抛弃还边和女主上床,抛弃完还爆各料让女主身败名裂,最后还不解恨要抢回女主的孩子。。。
用言小的逻辑来看,这难道不是赤果果的爱吗?
男主你早点醒悟其实你心里一直深爱着女主[/size][/color]
= =!然后我笑鸟。。。。[s:298]俺纯粹是来发帖说下感想的,看不懂的亲可以无视鸟,哈哈~
[ 此贴被叮当。在2010-09-18 09:1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