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山楂树之恋》作者-艾米:你说的是“文革”还是“武革”?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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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交流] <转载>《山楂树之恋》作者-艾米:你说的是“文革”还是“武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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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bawopale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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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9-14 0
<转载>《山楂树之恋》作者-艾米:你说的是“文革”还是“武革”?
— 本帖被 路小透。 从 品书评文 移动到本区(2013-03-18) —
说到揭露“文革”,常有人把《活着》抬出来做标杆,比如有不止一个人说过:“《山楂树之恋》对文革的揭露没有《活着》深刻。”

我所知道的《活着》,就是余华写的同名小说。如果上述评论者说的也是余华写的《活着》,那么他们的评论就比较怪异了,因为余华的《活着》根本不是专写文革的,而是写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从解放前一直写到解放后,其中自然也包括文革时期,但只占整个小说的很少一部分,其他篇章讲的是福贵一家在其他政治运动中的遭遇。

《活着》从第七章开始讲到文革,有两小段,大约七、八行文字:“城里闹上了文化大革命,乱糟糟的满街都是人,每天都在打架,还有人被打死,村里人都不敢进城去了。”

紧接着,作者这样写道:“我们是平民百姓,国家的事不是不关心,是弄不明白,我们都是听队长的,队长是听上面的。只要上面怎么说,我们就怎么想,怎么做。我和家珍最操心的还是凤霞,凤霞不小了,该给她找个婆家。”

于是,作者开始写福贵如何张罗聋哑女儿凤霞的婚事。

一直到第八章的后半部分,作者才又一次提到了文革:“城里的文化大革命是越闹越凶,满街都是大字报,… …我每次进城,看到人多的地方就避开,城里是天天都在打架,我就见过几次有人被打得躺在地上起不来。”

再往下,作者描写了红卫兵揪斗队长的情节,大约三百来字。描写比较详细的是县长春生作为走资派被批斗最后自杀的情节,但也只一千来字。除此之外,《活着》没有其他关于文革的描写。

也就是说,整个《活着》里关于文革的描写就这么一点。从篇幅来讲,只是第七章的几百字加上第八章的一千来字,不到整个篇幅(据说是12万字)的2%;从时间跨度来讲,局限在文革初期;从事件来讲,局限在“打架”和批斗走资派上。而这些描写都是从福贵的角度来写的,是局外人的观察和道听途说,没有任何反思、分析和评说,只算表层描写。

那么某些人高度赞扬的对文革“深刻的揭露”究竟是指什么呢?

我估计这些人自己也答不上来。

只能说这些人要么根本就没看过《活着》,不知道听谁说了一句“《活着》对文革的揭露很深刻啊!”,于是就捡起来到处贩卖;要么就是把“文革”当“武革”了,以为文革就是武斗,凡是写了武斗的,就叫“揭露深刻”;凡是没写武斗的,就是揭露不深刻。《活着》写了武斗(“打架”),所以深刻;《山楂树之恋》没写武斗,所以不深刻。

这样理解文革显然是错误的。武斗只是文革的一部分,发生在文革初期的那段时间里,可以被称为文革中的“武革”阶段。

文革的全称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中心词“革命”前面有三个定语:“大”,“文化”和“无产阶级”。

“大”:自不待言,闹到全国去了,当然很大。

“无产阶级”:表明这是一场阶级斗争,所谓“阶级斗争”,就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你的命运如何,全看你属于哪个阶级。你是无产阶级,你就革人家的命,你是资产阶级,你就被人家革命,没有中间道路可走。

“文化”:表明了革命的范围和领域,是文化方面的,即上层建筑方面的,思想领域内的,文学艺术教育等。

文化大革命始于1966年,当年的8月8日,中共中央八屆十一中全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文化大革命」一語首次出現於公開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決定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全面開始。「十六條」裡說這次邉拥哪康模恰隔Y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批判資產階級的反動學術『權威』,批判資產階級和一切剝削階級的意識形態,改革教育,改革文藝,改革一切不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築,以利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 」,  並做出了「『敢』字當頭,放手發動群眾」「讓群眾在邉又凶约航逃约骸埂敢梦聂Y,不用武鬥」等規定。(见维基百科)

很明显,文革的中心就是“夺权”,一是社会领域的“夺权”,二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夺权”。

社会领域的夺权,就是要从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手里把权夺回来。毛泽东心目中最大的“走资派”当然是国家主席刘少奇,据说当时刘少奇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已经有超过党主席毛泽东的趋势,刘系势力在党内越来越大,直接威胁到毛泽东在党和国家内的地位,已经到了用党内斗争无法拿下刘少奇的地步,所以毛泽东发动了文革,让人民群众自下而上地搞垮刘少奇及其同伙。

毛泽东的这一目的很快就实现了,八届十一中全会选举了新的政治局常委,后来林彪被定为中共第二号人物,毛泽东的接班人,而刘少奇邓小平等则受到点名批判,彻底下台,交出了手中的权力。

权力都夺回来了,武斗和批斗也就用不着了,所以党中央很快就发出了“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号召,各地的武斗和批斗都逐渐停止。

但社会领域里夺权成功并不能让毛泽东高枕无忧,他相信“资产阶级亡我之心不死”,资本主义国家“企图在中国和平演变”,不肃清资产阶级影响,时刻会有“李少奇”“王少奇”们跳出来篡党夺权,所以他要把文革进行到底,实行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夺权,肃清上层建筑中的资产阶级思想,改革教育,改革文艺,反对封资修的东西。

武斗也好,批斗也好,都只能“触及皮肉”,而毛泽东想要的,是“触及灵魂”,把中国人民从灵魂深处塑造成无产阶级革命者,自觉抵御资产阶级的侵蚀。

从后来的实际情况来看,文革在“触及灵魂”方面的确是很成功的,其后果直到今天仍然随时可见。比如百度某吧就有人公开告诫我:“读者无论说你什么,你都得受着,不能反驳,谁叫你是作者的呢?”

这是哪来的道理?

当然是从文革中来的,如果你翻翻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我担保你不可能从唐宋元明清等任何一个朝代的历史中找到这样的理论,也不可能从欧美任何国家的历史中找到这样的理论,只能从中国的文革时期找到。

文革年代就是这么个搞法,那时候流行的是“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所以那些对文学创作一窍不通的人可以指手画脚批评小说批评作者,而作者除了点头哈腰表示“虚心接受”之外,不能有任何异议,否则就是“狂妄”,就是“瞧不起群众”,就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反攻倒算”。   

而百度某吧这种“读者可以批作者,作者不能反驳读者”的说法,跟文革时期不学无术之辈批斗反动学术权威有什么两样?             

对文革给人的心灵造成的危害,《活着》并没涉及,更谈不上“揭露”,反倒是一些“伤痕文学”对此进行了一定的揭露。比如《伤痕》,揭露了文革的“阶级论”对人性的摧残,文中的女主人公在母亲受到批判的时候,把母亲当敌人,毅然决然地与母亲划清界限,从此不理母亲。《班主任》里的女学生谢慧萍,把《牛虻》之类的外国名著当做“毒草”,看到同学读这样的书,就赶快揭发批判。

类似的文学作品还有很多,都比《活着》更深刻地揭露了文革对人的心灵的荼毒。但这些揭露文革罪行的作品,都谈不上深刻,因为都写成于比较早的时期,在那样的环境下,能揭露到那个地步,实属不易。

《山楂树之恋》写成于2006年,最早是在海外网站连载的,没有外在环境的束缚,因此揭露也最大胆。

《山楂树之恋》里有对文革“触及皮肉”的描写,主要是批斗方面的:

老三的父亲,是一个典型的“当权派”,出身好,根红苗正。但他因为身居高位,不幸也被划在“走资派”行列,在文革期间受到批斗,更有人试图从私生活方面搞垮他(可见参与批斗的人,目的也不是那么“革命”那么纯洁的)。虽然他后来东山再起,但他的妻子却被彻底搞垮了。

老三的母亲也受到了批斗,她的身世很复杂,出生资本家家庭,但却与父亲决裂,嫁给了革命干部。就是这样的人,也没逃脱文革的冲击,有人借批斗为名,对她进行人身侮辱(可见有些参与批斗的人内心是很肮脏的),她最后以自杀了结一生。

静秋的母亲也受到了批斗,她与前两人不同,不是当官的,也不是当官的家属,她只是因为父亲有所谓“历史问题”,就受到株连,她是文革中“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的受害者。

静秋母亲的同事朱佳静的身世更复杂,她早年参加革命,曾与江姐成岗等人共事,但不幸的是她被捕入狱,而她因为几个孩子无人照顾,选择变节自首脱离共产党,虽然她并没出卖任何人,但她也没逃脱苦难,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被整得很惨。

《山楂树之恋》对文革的描写,并没有停留在“触及皮肉”的层面,而是直指文革发生的深层原因。所谓“文革”,不过是党内争夺领导权的产物,在普通群众眼里,文革关系到国家变不变色的问题,但在高层领导人眼里,文革不过是毛泽东为保住国家领导人地位的一个计策,至于这个计策会使多少人头落地,并不在他老人家考虑范围之内。

老三安慰静秋时所说的“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正是来自于这一深刻理解。

《山楂树之恋》里对“触及皮肉”的描写,从旁交待了老三和静秋相互爱慕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老三是干部子弟,而静秋是地主女儿,在当时的“阶级”阶梯上,一个是最上层的,一个是最底层的,但他们的个人经历和家世实际上有着很多共同之处:热爱文学富于诗意的母亲,充满人性的母子/母女关系,父母都曾是被批斗的对象,等等。

仅仅是对“触及皮肉”的描写,《山楂树之恋》就比《活着》的描写宽阔得多,深刻得多。《山楂树之恋》描写了不止一类人的遭遇,而《活着》只描写了一类:走资派。《山楂树之恋》不仅描写了被批斗的人,也描写了批斗别人的人,以及被批斗者的家人,而《活着》只描写了被批斗的人。

但《山楂树之恋》对文革的揭露,并不仅仅停留在“触及皮肉”方面,它更多的是揭露文革在思想和意识形态方面对人造成的扭曲和伤害,对社会风气的荼毒。下面仅举几例加以说明:

1、 人性:文革是一场阶级革命,阶级性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一切都以阶级来划分来断定,而人性则被当成“资产阶级”的东西彻底批倒批臭。

从《山楂树之恋》里我们看到,朱佳静的儿女们把父母当阶级敌人,憎恨父母,揭发父母;静秋的父亲被赶到乡下劳动改造,连与家人通信都受到监视,不得不通过亲戚转交;在爱情和婚姻大事上,人们最先想到的是出身问题,两个人的阶级成分是否相配,婚姻是否能改变下一代的成分,等等。

也就是说,文革期间鼓吹的“阶级论”彻底扭曲了人与人的关系,泯灭了很多人的人性。

2、 文学艺术:中外名著都被当成“封资修”的东西禁了,老三的妈妈珍藏的名著大半被烧掉,好不容易保存下来的也只能偷偷摸摸传看,中国成了一片文化沙漠。

3、 教育:教育被改革了,学生大部分时间不是呆在课堂学习书本知识,而是到工厂农村部队去学工学农学军。静秋到西村坪去编教材,就是所谓“教育革命”的一个尝试。

4、爱情:爱情被视为“资产阶级”的东西禁掉了,凡是与爱情相关的书籍都成了禁书,人们不敢谈爱情,示爱要以“革命的友谊”“等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等“革命”词汇来代替。

5、审美:正常的审美观被当成“资产阶级”的东西禁掉了,女性的曲线美被视为“丑陋”,代之而起的是“无产阶级”的审美观,那就是“黑铁塔”一般的身材,“黝黑的皮肤”“浓眉大眼”“铁姑娘”“板平的身材”等。

6、言论自由:极度没有言论自由,写个“打到”某领导人就可以惹来杀身之祸,一封完全不带色的情书都得缝在衣服里子上,否则被人发现也会惹来弥天大祸,

可以说,整个《山楂树之恋》都是对文革的揭露,因为故事发生在那个年代,故事的男女主人公成长于那个年代,而故事也结束于那个年代,所以从头到尾都是对那个时代的揭露。

那么为什么有人会觉得《山楂树之恋》对文革的揭露不及《活着》呢?

我觉得原因可以是几方面的:

1、 这些人根本没读过《活着》和《山楂树之恋》,也许他们买了书,看过,但没认真读过,根本没读懂,跟没读一样。

2、 这些人错误地理解了“文革”,他们心目中的文革,就是打砸抢和武斗,也就是文革前期的“武革”部分,连批斗都不包括,不然也不可能得出他们那个荒谬的结论。

3、 这些人仍然没能完全摆脱文革的影响,他们脑子里很多东西仍然是文革的,自然无法看到《山楂树之恋》所揭露的文革。

比如有些人到现在都不讲人性,只讲阶级性(不过换了个面纱,称为“爱国主义”之类),如果有人落水,他们会先问清楚落水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如果是陈水扁,那他们就不救。既然他们满脑子都是阶级性,他们又怎么可能看到《山楂树之恋》对人性的讴歌、对阶级论的鞭挞呢?

我写这篇文章,无意批评《活着》对文革揭露不力,因为《活着》本来就不以揭露文革为终极目的,《山楂树之恋》也不以揭露文革为终极目的,文革只是故事发生的背景。这两个故事描写的都是人生,是人的命运,是人在命运铁拳打击下的反应和抗争。

一句话,是对人性的描写。

看不到这一点,只用是否揭露文革、或者揭露得深刻不深刻来衡量一部作品,本身就是文革盛行的“文艺为政治服务”的流毒没肃清的表现。

原文地址:[url]http://aiyuan.wordpress.com/2010/09/12/%e8%89%be%e7%b1%b3%ef%bc%9a%e4%bd%a0%e8%af%b4%e7%9a%84%e6%98%af%e2%80%9c%e6%96%87%e9%9d%a9%e2%80%9d%e8%bf%98%e6%98%af%e2%80%9c%e6%ad%a6%e9%9d%a9%e2%80%9d%ef%bc%9f/[/url]
nancylouse

ZxID:14244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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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1-05-18 0
我觉得个人的私人行为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完全可凭自己喜好。
比如救人,救是好事,不救也自然也有理由。
人都有喜恶之分的,一视同仁做到的何其少,没必要用圣人这种非人的要求来要求自己。

用自己的方式活未必不是对自己的尊重,为所谓LZ的高尚论调而活,也不见得就脱胎换骨。
人毕竟是个体,有个性。

楼主留言:

作者在文章当中有要求读者必须按照她的观点去救人吗?她只是说有些人只讲阶级性,拿救人一例来说明,陈述个事实而已。如果你看完了这文还认为作者在干涉别人的活法,我只能说你白读了。

既然你也知道每个人可有自己的选择,为什么要说“。。。没必要用圣人这种非人的要求来要求自己。”你这难道不是在干涉别人?如果“自己”是指你本人,就请直说。

没什么所谓“高尚论调”也不是什么“圣人这种非人的要求”,只是从一个追求人性美的角度说来的,你不喜欢别理就是了。

haobawopale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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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1-05-18 0
回复“圆景光未满”:

我们通常用的说法只有“偿命”和“赎罪”,即便你坚持使用“偿罪”,这与“赎罪”也没有太大区别,因为两个都是表示用某些事物去抵所犯罪过。在你给的例子里,医生对军官的报复和法律对医生的惩罚都是用生命去抵偿另一条(些)生命。

道德只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不可能惩罚罪恶,而且最好是用来律己而不是来约束他人。你的“法律也履行了保护权利的职责”是指谁的权利?貌似你指的是军官。但你给的例子里,军官的生命权已经受到了侵害,法律只是对医生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惩罚。这算什么“双赢”?

请你不要就此再与我纠缠下去,因为你根本没看懂我的回帖。也请你不要再坚称:你也不认为这种行为正确,或是你不推荐别人这样做。因为,事实上你已经这么认为了。不然,你为什么说“好方法”,说“双赢”?难道你一再反驳我只为了坚持一个你不认为正确的观点?

你也别说什么你的“好方法”后面有疑问号或者你给双赢加了引号之类的来辩解。因为当我反驳你貌似问题实则观点的说法后,你反驳了我的观点,给的理由是“事急从权”,也就是说你是理解,认可这种行为的至少在“战争年代”。你给“双赢”加了引号,但显然你不是表示否定、讽刺或者引用的意思,那么就只有可能是强调或者着重论叙对象,不管哪一种都肯定是褒义的。
圆景光未满

ZxID:1462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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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1-05-17 0
回 22楼(haobawopaleni) 的帖子
请注意:我说的不是“赎罪”,我说的是“偿罪”。这就是我极力在医生案例中指出的道德与法律相互作用的奇妙结果:道德履行了惩罚罪恶的职责,而法律也履行了保护权利的职责,最后的结果是道德与法律竟然是“双赢”的!
虽然我还没有经历过可以类比的事件,我也不认为这是正确的行为,更不推荐任何人这样做。但我还是想感叹一下这种奇妙的结果。
haobawopaleni

ZxID:1134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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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1-05-17 0
“人们追求某样东西,有时是因为它们足够美好,有时是因为它们不够美好。”

——应是:人们为某些事物奋斗,有时是因为TA足够美好,有时是因为TA不够美好。
haobawopaleni

ZxID:1134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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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1-05-17 0
回复“圆景光未满”:

你认为“越过法律实施道德惩罚再自行偿罪”是“事急从权”,也就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但是,我认为这是试图用错误来报复同样的错误。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去分析为什么那时候有些人会选择用那种方法来解决问题,但其目的是让我们能从中看到教训,避免错误再次发生。

战争被人唾弃和医生所犯的罪以及为什么军官会受到所谓“道德审判”,其原因都是因为三者做了相同的错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医生的行为能被一部分人理解,主要原因无非三个:1,他杀的人很可恶;2,他以身赎罪了;3, “事急从权”。但其实第二条根本就是一些同情者的无理由加分,因为获罪是他应担的结果,不管是投案自首或是被人查出。

如果用另外两个理由能获得一些人的同情,战争发动者和那些个杀人的军官,恐怕他们也认为自己是可以被理解的:1,被杀的人于他们而言就是很可恶。2,他们也是事急从权。(尽管他们急得可能是夺权,夺土地,等等)

可见,如果某一个人打定主意要杀另一个(群)人肯定是有原因的,这些原因不管别人认同不认同、正确不正确,于他们而言可能都在“理”。

如果我们现在仍然生活在当时那种战乱年代,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战争会停止,所以,我们“事急从权”先杀一两个人报仇,那么原本由某个人挑起的这种错误就会因为我们的“复仇”而被继续。只有我们把“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原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错误的是绝不应该发生的”这种想法根植心中,战争和战争所衍生的类似错误和伤害才能被避免。

如果要等到法律十分完善,无可挑剔时才懂得守法、执法,那么即便现在,恐怕我们也只能用所谓的“道德审判”来解决恶人,然后我们自己接受法律的处罚。那么,法律惩罚的始终是我们某些道德感强的人。法律也没有起到约束罪恶、错误的作用。

人们追求某样东西,有时是因为它们足够美好,有时是因为它们不够美好。如果人们认为法律不够完善,那么应该是尽己所能促使法律更加完善,而不是让不够完善的法律成为自己犯错的借口,否则社会永远达不到法治。

我们回顾历史就会发现,没有选择像医生那样执行“道德审判”的受害者也并不是死守教条,不够聪明、勇敢、伟大。比如,亲历奥斯威辛集中营的Elie Wiesel,他并没有像那位医生一样处罚那些杀害他母亲和妹妹、同胞的纳粹军官,而是将自己的悲惨经历写下来告诉世人,让世人看见纳粹曾犯下的罪过。他还尽己所能的呼吁公民权利,促进和平。这告诉我们,除了夺取对方性命,我们可以选择的“复仇”方式还有很多。
圆景光未满

ZxID:1462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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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1-05-17 0
回 20楼(haobawopaleni) 的帖子
福尔摩斯说过有关“私人报复”的事情。那个医生的案例中,医生用私人报复的手段体现了道德对不受法律惩罚的罪行的惩罚,但是之后判处医生死刑时,法律又履行“惩罚超越法律”的行为,奇妙地体现了法律对”越权的道德”的纠正行为。
这么说吧,医生以犯罪的方式实现道德审判,又用自己的生命偿了罪。
而且我认为你说的“让一个人作出对自己有好处的决定和事情是很容易的,不管这个“自己”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国家、民族,但我们知道这个“好”是有局限的。所以,人不应该仅仅只做对“自己”有利的决定和事,而应该先考虑这是不是正确的。不然,法律何用?”这种话当然是有道理的,但是战争时代毕竟不是常规时代,即使不是一切,也是大部分法律和道德都被冲击得摇摇欲坠,因此每个人都不得不“事急从权”。

楼主留言:

回复请见下两帖。

haobawopaleni

ZxID:11347850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1-05-17 0
回 19楼(圆景光未满) 的帖子
回复“圆景光未满”:

1.我觉得这位医生的医德是有限的。他能接受背叛自己的病人,但不能接受一个罪行累累的病人。从容接受死刑也不能说明他的行为是正确的,只能说他自己或许无怨无悔。

2.你说的梅厄的暗杀令指的是她对,1972年在德国慕尼黑绑架并杀害11名以色列运动员和官员的巴基斯坦“黑色九月”组织的报复行动——“上帝的复仇”吧。但是,这次报复性的暗杀行为不仅暗杀者被抓到了的证据,还伤及了无辜,巴以冲突也没有因此而缓解。

如果将“通过法律来除暴”的方法定义为正确的方法,那么这两个“以越过法律除暴”的故事,我觉得既不能称之为正确的方法,也不能说是好方法。

1.这位医生虽然结果了那位罪行累累的军官的命,但是也赔上了自己的生命。他杀死了那个军官的肉体,但军官或许从没忏悔过自己的罪行。罪行累累的纳粹军官肯定不止一位,用结果性命的方式阻止让一个人犯错,未必能让其他人认识、改正同样的错误。这样简单、粗暴的方法够“好”吗?

2.这场暗杀不仅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历时九年。还在1973年突袭巴解总部,暗杀6.7.8号目标时,炸毁了巴解总部大楼,导致约100巴基斯坦武装人员和无辜平民丧生;同年暗杀1号目标时,因错认目标,导致一位平民被熗杀,随即6民摩萨德暗杀组成员被挪威警方逮捕入狱;79年再次暗杀1号目标时,使用50公斤汽车炸弹让其毙命,但同时也夺走了4名保镖,4名过路人的生命,18位行人被炸伤(百度百科)。试问这样的复仇行为能称为“好方法”吗?

可见,很多时候,人们定义的“好”往往只是针对某一部分人而言。也许对于那位医生和梅厄来说,他们认为自己为自己的国家做了件“好事”,但是那些无辜丧生的平民、平民的家属、被杀者的家属们又会如何看待?他们也认为好吗?如果认为不好,他们该怎么办?难道也效仿那两位,越过法律,进行复仇吗?

让一个人作出对自己有好处的决定和事情是很容易的,不管这个“自己”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国家、民族,但我们知道这个“好”是有局限的。所以,人不应该仅仅只做对“自己”有利的决定和事,而应该先考虑这是不是正确的。不然,法律何用?
圆景光未满

ZxID:14626498

等级: 读书识字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1-05-13 0
对于那个“某人救了希特勒”的故事我倒想起另外两个故事了:
1.某个医术、医德都很高明的医生,因为医生的责任,救了背叛自己的朋友,救了背叛自己的妻子,但就是在某个罪行累累的纳粹军官上门求诊时杀死了他,然后从容地接受死刑。
2.以色列第一位女总理梅厄夫人曾经派出一支暗杀小组追杀潜逃在世界各地的纳粹战犯,但各国就是对她们没有办法,因为抓不住暗杀者的证据。
两个故事中,先发挥个人良心惩治罪恶,再运用法律惩罚个人的越权,不知道这算不算一个好方法。
wanlei2526

ZxID:11110249

等级: 热心会员
水晶阶梯的尽头,是只有星星才知道的秘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1-03-01 0
呃...看到这评的时候我刚好在听一首跟它同名的歌曲,望天.....
haobawopaleni

ZxID:11347850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1-03-01 0
回 15楼(蓝1978) 的帖子
咱们确实常“见”面:)
luckydxm

ZxID:10293344

等级: 文学俊才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1-01-21 0
汗,我只把它当成了爱情小说来看,觉得讲述了那个年代的爱情,没想还能有这么深的意义

楼主留言:

你当然可以把它当成爱情小说来看。不过,我觉得并不是代表文革时代爱情的爱情小说,而是开始在文革时期的爱情,也正因为它描述的是人性。所以,并非仅限在某个年代。

蓝1978

ZxID:13879070

等级: 读书识字
神爱世人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1-01-21 0
楼主是艾园的哪位?也许我们在艾园里常见也说不定啊:)

楼主留言:

咱们确实常“见”面:)

haobawopaleni

ZxID:11347850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0-10-11 0
回 13楼(Rulyen) 的帖子
不知你看的是哪篇书评?
Rulyen

ZxID:11458260

等级: 读书识字
怎奈良宵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0-10-05 0
话说看了书评  说什么无性之爱 有性之爱  有必要分析的那么深吗?

plushenko

ZxID:2187288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0-10-05 0
楼上几位讨论的好深奥啊!
微酸桃子

ZxID:9818810

等级: 职业撰稿
ю· 莳間让莪们相遇的太早 给的缘分却又太少 ミ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0-09-20 0
好深奥哦~~~

楼主留言:

咦,有吗?

散落吧,千本樱
小妞美得惊动党
烟落照ヘо

ZxID:756825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0-09-20 0
...让我觉得在上现当代文学的辩论课。。

楼主留言:

那是啥?

斟残玉瀣行穿竹,卷罢黄庭卧看山。

haobawopaleni

ZxID:11347850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0-09-20 0
回 8楼(人不如故) 的帖子
你先把阶级属性和阶级性搞清楚再反驳吧。

说白了,你还是没搞明白“一个人值不值得救与这人是好人或坏人是没有关系的。”

第一,    因为你很难正确的判断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好与坏也可以算阶级)
第二,    即使你能正确的判断一个人是好是坏,那又如何?那坏人就不值得救吗?即便他是坏人,他也有生存的权利。你没有权利去给他下死罪。就像你抓到犯人,你不能随手结果他,而应该送去法庭,由法律给出公正的裁断。而我猜你又要辩解,法律也有不公正的时候啊,那怎么办?那你就要努力使法律变得公正,而你自己不能因为觉得法律不公正就代替法律行事。如果,一个国家不能有良好的法治,那么他再强大,也不过是暴政统治下的暂时强大,迟早是要灭亡的。

也请你不要自己臆造观点来进行反驳。
1.    请先定义你的民族复兴是指什么?(

2.    这里没人说“骂陈水扁=有阶级性”,请不要随意编造。

3.    “毛当时发动文革也有当时的背景,但这不是他被原谅的理由。”
---------你的意思是,他发动文革还有被原谅的理由?

4.如果你觉得作者说的那句话欠妥当,你会如何说呢?

5.我记得我从没和你说过什么政治意见或个人喜好,而我也是大陆平民百姓之一,所以麻烦你不要随意代表我。比如,你说“大陆平民百姓肯定不喜欢他”,接着你又说,“看样子你并不反感陈水扁,”,难道你不觉得你这话前后矛盾?


从你的论调来看,我估计你是个喜欢把“国家/民族利益高于一切”挂在口边的人,这就是不是讲人性的人会说的话。你可以讲你的民族大义,但你不能强迫其他人也去接受它。更何况,政治这种事,一天一个样,也不是谁一两句嘴就能说明白,搞掂的。而且我也没兴趣听你讲。有时间在这里琢磨怎么对付某些国家,某些人。还不如先把自己的生活过好。

如果,你还是要反驳我,那就麻烦你列一张单,看看不救陈水扁的理由,究竟有哪些。然后,你再一条条分析。看看那些理由是不是有阶级性。
人不如故

ZxID:16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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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0-09-17 0
很高兴和你探讨。你误会了我的意思。那么多人懊悔希特勒的被救,是因为他们有爱国之心,有人类良心,所以他们悲叹着希特勒的存活,并且有些激烈的厌恶那个人的多管闲事。有一种“如果当时。。。”的畅想,而不是因为他们有阶级性。同样,原作者攻击那些反对陈水扁的人是有阶级性,而反对他的人有哪些?大陆平民百姓肯定不喜欢他,高层也不喜欢他,国民党也不喜欢他,而他不被喜欢也不是因为他的阶级对立,否则今天蔡英文也会遭受和他一样强烈的攻击,事实上可以知道并不是如此,他被反对是因为他之前干的事不利人心,所以他被厌恶,所以我说他是出来混总要还,他是因为自己做下的事而不是阶级属性被攻击。
看样子你并不反感陈水扁,认为这只是立场不同,但是别忘了,他也是从大陆出去的,他心甘情愿成为美国甚至日本钳制中国的武器,为了保住从没存在过的台湾国,拼命想独立,宁愿被美国利用内耗,从他的立场没错,从中华民族的立场来说这是非常忘祖的。立场有不同,可总应该希望自己民族变好吧。而他一旦成功,台湾如果想保持独立,只能依靠美日撑腰,为此甚至会不惜与大陆作对,就像今天的朝韩一样相互对立,互相攻击,沦为美日中俄角逐的角力场和别人幸灾乐祸的对象。中华民族复兴是绝对不可能了,美国会形成全面包围,我们永远别想出海,钓鱼岛属不属于中国也别再提,因为你的海岸生命线在别人手里。一旦发生冲突,台湾就是软肋,日子会过的比现在惨的多,因为你出海要么需要得到美日的首肯,要么只能硬闯,物资储备通道需要别人的施舍,其危害如同石敬瑭为了当儿皇帝割让燕云十六州导致宋朝根本没有马匹可用只能靠人与骑兵对决,,更无力与辽朝、蒙古抗衡,一个没有马匹的古代国家只能屈膝人下,没有把握住中华民族最关键的转折点。Gcd要是干不好经济无法复兴要骂,陈水扁一样有害于复兴为啥不能骂,一骂就是阶级性?因为他有理由?毛当时发动文革也有当时的背景,但这不是他被原谅的理由。我说的不敢苟同就是指的作者轻易指责不救陈水扁是因为阶级性,这个例子举得并不恰当,事实上很多人是有阶级性,但举这个例子并没有说服力,至少是欠妥当的。
其次,你说穷人不是无产阶级,但无产阶级大多都没钱,他有钱就不是无产阶级了,他们名义上是领导阶级,但现在的工人农民哪个有钱?谁又能听到他们说话?实话真话都没人听,大富之家的话反而充斥版面,他们曾经属于文革的对立面,但现在他们才是手握权力者,这种情况下还在担心文革式的无产阶级攻击一切已经有点太不切实际了,他们早已属于弱者。现在该担心的不是阶级,而是不公,或者说是富人们处于本阶级考虑而实行的谋取暴利甚至扭曲国家政策。外媒早就惊叹,现在的中国是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还在指责草根们的阶级性只会继续扭曲民意。颇像2010年还在指责清政府办事不利号召大家反清一样。我们要反对的早已不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性,而是富人的阶级性。
即使是这样,阶级性被滥用也是危险的,不管它是正义一方成为攻击人的武器,还是作为罪证看谁不顺眼就冠上你文革。就像在美国共产主义是攻击对方的理由,在毛时代资本主义是攻击对方的理由,这种被滥用非常危险,而显然,讨厌陈水扁就是阶级性的原因并不充分,在这种情况下断言陈水扁是阶级性的受害者并不符合。
[ 此贴被人不如故在2010-09-17 21:1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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