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内容简介1:
一个人能记住另一个人多久?
她以为会带着对他的怀念过一生,却忘了,地老天荒,也是一种残忍的淡忘。
绝望美感言情.虫鸣
这是一个真正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回忆降临的黑夜里,和所有爱过的人一起,闭上眼睛。
内容简介2:
吾爱江紫末:那一天到来之前,我必须反复删写这封绝笔信,无从知道,这封信是不是最终你将读到的那一封,但这是我离世之前极为重要的一件事。紫末,我长你四岁,相遇相爱,至今已孕有一子。天绝我,不待我娶你入室,不待孩子出生,二十六岁便夺我性命。原本,我要在海边之山峦下置一个家,弃我祖业,只与你相爱相守,抚儿育女,度此一生。天不遂愿,我更知死后无天堂地狱,无轮回转生。离世,即身躯腐朽,世间再无我一人,独留你与幼子。命运刻薄无常,我爱之悲,恨之切,却不容我再多愤怒一时。连我陪住你的时光也不能多出一刻。我无力为之,日日忧心,何时我的身躯化为灰烟,何时即是我放手之时。
然而,与你相遇相爱,这一生于我而言已是不悔不憾。
爱你,照顾你,养育幼子,本是我的责任。我若死去,我所能支配的财产全部留予你与幼子。你一生不必求职,不必辛苦赚薪供养孩子。
紫末,他曾指责我自私妄性,害你后半生。我也曾反驳,他遇到你之前滥情纵性;我遇到你之前却守身如玉;二十六年,我空其心,只等你来入驻;为此,夺他所爱,我不愧不悔。
男女之间,情爱之事,不容得外人置喙。我与你,纵使天下人反对,只要你也不悔不怨,便是圆满。
吾爱紫末,及那即将出生的子女,我对你们的爱与关切至死不变。
直接引用一位比较有权威的网友的评论----
当七年的夫妻面临离婚的困境时,如果上天能给自己时光倒流的机会,你会不会选择重新爱过?故事很有新意。女主紫末在车祸醒来后,面临的是自己完全不知所措的境地:她突然有了一个对自己冷漠的丈夫、一个对自己心存畏惧的儿子。她的记忆还停留在22岁的时候。车祸让她选择性的遗忘了七年的时光。
不管怎样的惊讶,紫末的失忆令童自辉无法将离婚进行下去,生活还是要继续,紫末随着丈夫回家了。两人开始了最熟悉的陌生人生活,慢慢的,紫末发现到了童自辉真的是一个无可挑剔的极品,她不断反省:他到底是怎样沦落为自己的老公?自己又做了些什么要逼得这个男人生生要离开自己?紫末的可爱就在于,她不打算放手,也不想离婚,她要一家三口幸福的生活下去。她认为自己是爱着童自辉的。
但真相还是慢慢在揭开,或从别人口中,或从自己零星忆起的片段。她曾经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爱人却不是童自辉。她没有在缅怀过去与珍惜眼前中纠结,坚定的选择了眼前的幸福。她让童自辉痛苦了七年,是该偿还的时候了。
感觉紫末这个女人是相当有福气的,她在合适的时候遇到了纪淮扬,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恋;在合适的时候嫁给了童自辉,在童自辉呵护下生下了纪淮扬的遗腹子;她也在合适的时候失了忆,在童自辉的爱情得不到回报绝望得想要退却时,她看清了童自辉的种种好,她终于爱上了自己的丈夫,虽然爱情迟到了七年。
这里不得为爱着紫末的两个男人喝彩,纪淮扬,也许有人说他自私,但谁说生命快到尽头的人不配去爱?何况纪淮扬还是个有着一切张狂自傲资本的男孩。他带着不甘离世,将心爱之人、末出世儿子、财产全部留给了一生的朋友、曾经的情敌童自辉,童自辉带着朋友的遗托、守着不爱自己的爱人、养育着和自己没血缘的儿子,生生一守就是七年时光,如果没有紫末的失忆,也许他撑不到享受真正爱情与天伦的那一天了。
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不是每份爱情都可以重来。故事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珍惜眼前人的道理。文笔与情节都不错,尤其是前面紫末与童自辉慢慢相爱的过程,很让人回味,可惜后面情节加上公公婆婆的一些纠葛后,男女主对手戏减少了点,有点稍嫌啰嗦,感觉不够精简了,而且心理描写过多,但总体相当不错,在近期看过的书中算得上精品。可以评四星半。值得一看。
[ 此贴被叮当。在2010-09-17 12:1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