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入浮华》作者:不经语
文案:“我但愿前事跟她远去,让我心中安静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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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从一个女性生活的基本盘崩盘写起,写她的"非死即活“。在不堪和失意之后,是挣扎和求存,其间掺杂了对旧自我的厌弃和自省,新自我的犹疑和重塑。双线剧情走向,励志面是一个女性挖到第一桶金的曲折职业历程,暧昧面是一个女性再度寻找和确立爱情的情感历程。
不经语说自己是换口味,“别像《彼爱》要死要活,也别像《昏嫁》纯情忠贞。”我倒觉得这是一个对自己有要求的作者的必由之路。老实说,这是对某厂牌下读者和作者的一次双重考验。
正像JJ文下长评中提及的,珠光宝气的豪门恩怨也许有天然的优势,再不然就是抵死缠绵的相偎相依。想走生活化路线的,制造者得小心别做成粗砂纸般的质感,读者也得不嫌弃寒门的破落琐碎。
大抵此文最吸引人处,于剧情而言,无非是看主角的载浮载沉,何去何从。物质面上,原以为安逸的城堡谁知是一夕间轰然倾塌的土围城。失婚的女主开始学会怎么给自己筑一面墙,也逐渐意识到以往不过是放弃自我抵抗的一种可笑又可怜的自欺欺人。这本来就是尘埃的世界,有了拂去的勇气,还得有耐性周旋和坚持。每前进一小步,都是自问自答的里程。这才是真实的好处。
于人物而言,一个看着弱势又卑微的女主,怎么能建立起对读者的磁力,我猜是那种韧性。每每弦拉的快尽处,总有一股游丝之力挽住。众读者口中的”大王“男主,不是她遇到的,文里第一个登场的,也不是她曾经抱点幻影的,第二个露面的。但又的确都和他们有点关联。我不想拿富二代、渣男之类的通用词汇来标签他,也没法这么简单定义。感情戏之所以暧昧,一来是两人间是一场从身体开始过渡到心灵的探戈。一边是恶感后的不由自主,一边是作茧后的不自知。几笔着墨处,却可细细品味,这就是暧昧的妙处。
尽管作者在文案中标注了暗黑系,流氓系的字眼,作者说中也在强调狗血、YY、金手指什么的。前一处,可以肯定的说文里当然有生活的灰色调,但假如没有间或仿佛不经意透出的橙色调,我想作品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后一处,我得肯定它们的存在,但的确又是微量的存在。
这样的文,没有了青春和纯情的包装,也褪去了青涩和悱恻,可留给读者的探查和玩味的空间也自然拓展了。你得一方面注重职场的突围战成功与否,一方面追索爱情蜿蜒线的曲折节点如何发展。
最后来说说书名,“误入浮华”取自董桥的《冬安》,但个人偏爱"非死即活"的直白,倒更有孤注一掷的勇力。也是落笔推荐的最大缘由。
[ 此帖被艾米栗在2014-01-10 00:4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