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首先,让我来想一想第一次看到绯雪倾城时候的光景。。。
也许是一年前,可能是在夏天,我很无聊的时候,随手翻看帖子,发现了一篇题目终于起的不是某某美男某某美女的但又是某某倾城的文章,我想,这名字,起得真恶俗。我躺在藤椅上晒太阳,暖融融的阳光让人昏昏欲睡。
但是这样也好,打发时间嘛。
可是如果我能未卜先知的话,我一定不会以这样鄙薄的态度看待这篇文章。
白衣飘飘,墨发如飞。某个强大到变态又美丽到变态的妖孽男在不经意间和老树精说着俏皮话,转眼之后就被“人”捅了一刀。怎么会这样嘛,完全不符合穿越文的逻辑啊,这个男主真是不完美。我换了个姿势,稍稍坐起身来。
这男人的语声越是恬淡而温柔,就越是在暴怒与哀伤边缘。这种类型的男人,其实很容易让我心软。因为强大,所以忘记了每个人所背负的伤痛都是有限的,天紫忘记了,即使强大,也不是无所不能的。但是忘记不是理由,你背叛了你的温暖,又怎么能够奢望继续在他怀里任性撒娇呢。
所以说小软软的出现是个必然。看到她脱线的出场我微微笑了笑,嗯,我喜欢这样没心没肺的无忧无虑,他让我觉得生活时那么轻松快乐,即使背后掩埋着,未来等待着,都是伤痛,却依然有过那样美好的曾经。
人,有时候也是记忆的奴隶。
我直起了身,开始用心看文。
所有的妖仙文都有个通病,你说人家活了那么久什么人没见过怎么就对女主一见钟情,至死不渝,不离不弃,肝肠寸断,舍身取义。。。有点扯远了。。。咳咳,但是确实没有说服力啊,感情发展好突兀。但是还好,我家天绯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小狐狸,在他最脆弱的时候遇见了个傻子女主,那样宝贝他,我想,天绯自己也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让人保护吧?我的心,突然也微微湿润起来。
一个本性凉薄的妖怪就因为这个就喜欢上了人类?太扯了,十万八千里的没谱,就是为了文章的爱情元素罢了。之后一个同学不屑的评价,然后津津有味的拿着我的手机看这部小说。呵呵,爱情嘛,本来就是没有原因的,就和你为什么第一眼看上这条裙子,为什么一边抱怨小说一边还看是一个道理。更何况,软软是那样明媚的一个女孩子,在亿万年苍白的冰川上,在每个吧白衣当成制服穿的同类之间,如何能看见春天般绚丽多彩的笑容,还有那颗鲜活跳动,晶莹剔透的异世之心。
软软为什么会爱上天绯呢?我想,在她之前的人生中从没有过这样孤寂的时刻,在这个最为脆弱的时刻,她救了天绯,谁知道她是不是也拯救了自己呢,这样的陪伴,一天,足以胜过一年。
要知道,所有的爱情,都是以陪伴开始的。
所以这样的两个人,我一点都不担心他们不会在一起,天绯不允许,软软不放弃。看似最没可能,确是绝配。什么离魂,什么传说。谁也不能阻止。
每个女孩子都有白马王子的梦,恰巧,天绯就是我的白马王子,虽说他落了难。
俊美无铸,专情体贴,温柔高贵,强大霸道。。。。似乎所有的褒义词语用在他身上都不过分。这样美好的人呢。。。我看着文章流口水,这是我的梦啊,就算为了这个我也愿意一直看下去。
但是究竟是什么让我对这篇文章念念不忘呢?是男主的完美?是女主的脱线,偶尔的小聪明?是男配的无比强大?是剧情的出人意料?还是作者独特的黑色幽默?还是字里行间不经意流露出的的淡淡心酸艰涩,扯着人的心扉?也许,没有理由,就像爱情,不需要理由,只是一个拥抱,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