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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莫向晚未曾想到,年少轻狂所付出的代价将是一生的内疚和责任。非非,这个因荒唐的一夜情而意外出世的孩子,便是拯救她于堕落之中的天使,能够搭救她于少年的沉沦之时,支持她于亲人的背弃之后,陪伴她在孤独冷漠的都市中前行。当动荡的生活终归平静,当她将娱乐圈里那份八面玲珑管理工作,以及谨小慎微的单身妈妈身份都胜任下来的时候,孩子的父亲却不合时宜地出现了……
作者简介
未再,生于80年代,出生并成长于繁华都市的钢筋混泥土之中,坚持关于城市中爱与梦想的文字创作。曾出版抗战小说《侬本多情》,用自己的才华横溢坚实了文学道路上的伟大基石。
于08年挥墨泼彩着手于另外一部伟大作品——《怪你过分美丽》的创作,书写在都市中辗转奔波的女人们的悲喜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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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600,#ffffff,#99ccff,1][tr][td][size=2]这是一篇两年多前的老文了,在坛子里也有几篇关于这本书的评论,不过楼主发现还没有人写过这本书的推荐,实在是一大憾事,明珠不应蒙尘,好书也不该被埋没,以上是这篇推荐的由来。
这是一本五星推荐的好文,楼主看书挺挑剔,能记住的文更是少之又少,而这本书就是楼主所能记住为数不多的好文其中之一,时隔那么久,楼主依旧可以很清楚的记得故事的情节,这就是好文的魅力。
其实楼主一开始看这篇文的时候弃了好几次,每次都是只看了开头数百字就放弃,后来某一次书荒的时候耐着性子看下去,看了才知道以前做出弃文这个决定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看了这本书之后楼主彻彻底底爱上了这个作者,把她所有的作品都找出来看了,像《没有烟总有花》、《我要逆风去》等这些作品也都是很好看的,不过最打动楼主的还是这本《怪你过分美丽》。
扯远了,回到正题。与其说这是一部爱情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励志书,可以说未再的每一本书都有这么一个特质,她的每一部作品都向读者传达出一种积极向上的处事精神,这一点在日渐浮躁的网络快餐文学中实属可贵,楼主有时低迷颓废的时候会翻出她的小说看,便又重拾信心。这不是夸大,对楼主而言,未再的书很大程度上等同于励志书。所以不可避免的,她的作品普遍都是感情戏份比较薄弱,行文的过程中穿插很多女主工作上的事,不喜这类写实文的筒子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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啰嗦了这么多,现在正式进入介绍阶段。女主莫向晚是个单亲妈妈,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却有一个八岁大的儿子莫非。莫向晚生活在一个不幸的家庭中,父亲重男轻女,一直遗憾膝下没有一个儿子,于是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女人,并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一个儿子,父亲提出离婚,并带着娇妻幼子移民加拿大,母亲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她身上,认为这场失败的婚姻都是因为向晚是女儿身,白天搓麻将度日,晚上和来历不明的男人厮混。这一切发生在向晚16岁那一年,正是离经叛道的年纪,她慢慢学会了化妆、抽烟、喝酒,每天晚上都去酒吧里玩,嗑药,甚至卖身,也是那个时候遇见了正值堕落期的莫北,噢不,当时的他不叫莫北,化名为MACK,向晚亦不是向晚,叫草草,她被当做MACK的20岁生日礼物,那时的她与他,只是单纯的妓女与嫖客的关系,三个月后的一天,他们又一次进行了身体交易,也是那一次,有了莫非。这个突然到来的孩子让向晚感觉到这世上还是有一个人是真正属于她的,所以她执意剩下了小莫非,那时她只有18岁,因为有了小莫非,她的生活慢慢回到了正轨,小说一开始时,她已经是可以独当一面的经纪人,人称“莫无敌”,娱乐圈的人事复杂,免不了会遇上各种纠纷,所以她碰上了律师莫北,莫非的亲生爸爸。接下来的故事很平常,莫北知晓了莫非的存在,莫非的聪明可爱和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让他欢喜,也让他慢慢喜欢上了向晚,并对向晚展开了攻势,就在两人快要修成正果的时候,娱乐圈爆出了向晚年少时在夜店的荒唐行径••••••(剧透到此,嗷嗷,其实楼主只透了一点点,女主身世在文中只是一笔带过,文中很多都是写莫北和向晚母子相处的点滴,很多场景都很有爱,结局当然是大大的HE啊,一点都不虐)
说说女主,家庭的破裂,父母不幸的婚姻,让年少的她走了歪路,也在她心里留下了阴影。她极为坚强,从她小小年纪独自把小莫非拉扯大便看得出来,她也极为刻苦,也足够聪明,很快就在娱乐圈打出了一篇小天地,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她还把莫非教得这样好,不得不说,在她身上可以看到很多美好的品质,美丽、聪颖、大度、洒脱,这样完美的她,却丝毫不让人反感,更多的是让人心生敬佩,她,实在是一个很伟大的母亲。
男主莫北楼主亦是极为喜欢的。他是个高干子弟,教养极好,风度翩翩,涵养极佳,当然,这不是楼主喜欢他的原因,小说里的男主大多都具备这样好的条件,让楼主为其折服的是他对待突然冒出一个孩子的反应。他是真真正正站在向晚的角度上考虑问题,他深知莫非是向晚所有的感情寄托,从未提过要孩子的抚养权,而是以一种循序渐进的方式让他们母子习惯了他的存在并接受他,这是极为高明的一种做法。楼主极为厌恶渣男,更是不喜一些强取豪夺的方式,私以为这些行为太不尊重女人,太过自私。在渣男当道的年代,莫北真的是不可多得的好男人。
不得不提的还有莫非,楼主看过的小说里,最萌的就是这个孩子,他遗传了他父母的所有优良品质,聪明,模样俏,脾气好,肚量大,当然也因生在单亲家庭有着敏感脆弱的神经,缺乏安全感,他看到妈妈每日辛苦工作,回家还要做家务,便鼓励妈妈找一个男朋友,可以说,他在向晚和莫北的结合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真的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啊,楼主就是看了莫非才迷上了有小孩的小说,可惜还木有哪个孩子可以代替莫非在楼主心中的地位。
唔,楼主实在是废柴,不知道怎么写才能更好的说明这部作品的优点了,只能再次强调这真的是不可多得的一篇好文,对楼主来说,是压箱底级别的。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不赞同者请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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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right][color=#ffffff]高干入组申请[url]http://www.paipai.fm/r5897812_1/[/url][/color][/align][/td][/tr][/table]
[ 此帖被路小透。在2012-01-12 20:0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