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那个人用法律的外表掩盖了一个事实 本末倒置 再难听点儿 忘恩负义
首先 你要求版权 可以 但是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版权是怎么来的呢 网络文章的作者 出名出书都靠点击率 通俗点说 靠人气 再实话点说 他们没有经济能力或是才华实力自己去出纸书 或者让出版商相信他们的实力去帮他们出纸书 于是 他们利用了网络 这个庞大而又廉价的资源去宣传自己 成则利 不成亦没有什么实质的损失 于是 他们有名了 他们选择首发的网站火了 我们这些最开始的网络支持者们要花钱了 花钱也就算了 毕竟是自己想看书啊 可是 人家不许你用网络和朋友们分享了 为啥呢 版权啊 那咋刚开始不管呢 一样的文字 一个网站 为啥呢 咱影响人家的收入了 哦 那么 俺们这些最开始“盗书”顺便和很多人一块“盗书” 的傻瓜们 怎也应该是“开国元勋”吧 你在追究版权之时 先把你欠俺们的精神和物质补偿回来吧
其次 一个网络作者的走红 和派派这些免费发书的网站绝对脱不开关系 反正我身边的朋友们最开始绝对不知道晋江起点之类的 是先看了派派上的书 才去看那些始发网站 呵呵 作者更是 如果不是派派无形中的宣传 我怎么知道谁的文好谁的文雷 哪本要买纸书 哪个作者的文值得花钱去看 呵呵 我认为 如果没有派派他们做免费宣传 那些文章 网站的点击率下降一半都是轻的 还v什么 有人看就不错了 现在成名了 来向我们普及《 知识产权法 》了 那我们的早期宣传费用呢 按照 《宪法》《 劳动保障法》《 民法》《 合同法》 结清欠款了先
最后 那个“ 盗”字 要商榷一下吧 不就是网络嘛 你用得(免费让俺们帮你宣传) 俺们就用不得(免费看点俺们以前帮过的人写的书 质量还有待商榷) 走哪儿俺也有理 如果俺们这叫“盗” 那你们叫什么 叫 “欺” 而且是 过河拆桥 的“欺诈” 论刑法 你们也比俺们重得多 俺们是批评教育 你们绝对有期徒刑啊
其实 说难听点 有本事直接出书 别靠网络 靠网络发了 回头找网络说事儿 别说法律 道德上也不是事儿啊
所以 别拿法律说事儿 你理亏 别拿版权吓我 你欠我的多 别没事儿就投诉 你离不了我 别一指265 大不了一拍两散哭的绝对不是我
所以 派派不用和那种人说那么多 谁怕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