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诺和林糯——《幽灵CV(网配)》作者:燃笑城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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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林诺和林糯——《幽灵CV(网配)》作者:燃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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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诺和林糯——《幽灵CV(网配)》作者:燃笑城
— 本帖被 °○丶唐无语 从 品书评文 移动到本区(2013-03-18) —
不谈文本身的好与坏,只说主角林诺。老实说,某是皱着眉看他的。

从他开始附身的时候某就在想,这人可真不厚道。

林糯本身就是上夜班的,白天的睡眠质量再好都比不上晚上,以前还好,好歹白天能睡,现在林诺附身了,又是坐电脑前又是出去玩又是去上班的,他可真能折腾林糯那小身板。

而文中也没看到林诺对让林糯的身体白天黑夜都处于清醒状态的担心与愧疚,只有干巴巴的「利用别人的身体不好」之类的想法,他虽然觉得利用了别人的身体不好,但对自己的附身及自己利用这具身体四处活动对这具身体带来的不好却半点没想,再加上他该用照用的行为,就相当于没有那些想法,直接把这身体当自己的了。

某觉得林诺对利用林糯身体的所谓愧疚流于表面,没有实质上的担心与愧疚,最基本的,他都没有担心他的附身会对林糯的身体造成影响,白天更是又是上网又是上班又是出去玩的,林糯的身体因此根本得不到充分的休息。

林诺虽然想着不要给林糯添麻烦,但他想用林糯身体的时候还是用了,甚至在答应去参加第二天的网聚时还想着「老子又不是要去杀人放火,有什么可担心的」,这种心态本身就已经不对了,对林糯也不公平,而在知道攻认识林糯是林糯的高中同学后他也没停止使用林糯的身体,反而从此走入现实走入社会了。

如果说网配隔着网络,只要自己不说出真实资料就不影响现实,从而可以忽视可以无所谓,那出去玩出去上班呢?林诺用林糯的身体走出林糯的家门走入现实走入社会与人交往打交道,甚至与更多认识林糯的人见面,这势必会影响林糯的生活,可他还是没有停止这种行为。只不过文中只写了好的影响,所以林诺这种行为本身的不对就被模糊了。

不知道别人怎样,反正就此一点,某觉得林诺自私不厚道。

[color=#00b050]也许有人会说那是作者忘记写林诺对林糯身体的担忧了,可某不那样认为。

有些小说,作者总喜欢在文中插话,基本上,某看到这样的文就反感,一两次还行,多了就直接点叉了。在某看来,任何一个故事里的人都是独立的人,你作者三不五时地冒出来是想怎样,想告诉读者这个人不过是你笔下的人物你想怎样就怎样吗?这不是成心让人对角色没感觉吗?代入感这东西很重要,想想,若头上有那么个人时不时冒出来告诉你「你的人生掌握在我手中」,早就郁闷憋屈死了,谁还有代入感啊。

读者看文,想看的是故事角色的人生,而不是作者掌管生杀大权的强大。

所以,从某方面来说,故事和作者是没关系的。

所以,对于某些不可缺少的细节,如果文中没写,某不认为是作者忘了,而是事实就是如此。

反应在本文中,就是:林诺本身没想到。[/color]

[color=#00b0f0]上面的绿色文字因与《幽灵CV》这篇文章关系不大,所以添加颜色以示区别,但为保留帖子的完整性,所以不删除原文。[/color]

林诺去楼下那家店吃饭也是。吃就吃呗,还把名字告诉人老板了,这得多二多没自觉啊。某在小区外吃几年了也没跟人说名字啊,他倒好,就那么点时间就把名字兜出去了,哪怕是自来熟善交际也该有点自觉啊,这又不是他的身份他的身体。明知道林糯是什么性格什么生活环境,还在楼下这么近的地方干这事,这不是添麻烦是什么。虽然就此事文中没有实质上的麻烦,但这做法本身就让人不喜。

看着林诺用林糯的身体干这干那,看着林糯苦行僧般的生活,看着关于林诺的洋洋洒洒的大篇文字,再看看少得可怜的关于林糯的文字,某觉得林糯真够可怜的。然后,某就想,要么就这样吧,林诺悄悄地来悄悄地去,在攻发现之前和攻说清一切并离开林糯的生活,林糯自有他的白马王子来拯救。

可事实不那样啊。

林糯和攻是高中同学,所以攻邀林诺参加同学聚会,林诺去了,攻吻林诺了,然后林诺生气嫉妒了,因为攻吻的是林糯的唇而不是他的,攻说喜欢的声音和长相也不是他的。然后他就颓废了不再附身不再与人联系了,正好林糯丢了工作觉得人生无望想自杀了,然后久找不到林诺的攻出现了,打断了林糯的自杀。

于是,攻和林糯这对正版老同学再见了,林糯也极短暂地走到台前了。

林糯和老同学聚会,知道老同学们都是好人,大家都喜欢他,林糯很高兴。其实这一点某觉得很不现实。现实中的社会人的同学聚会那就是个炫耀攀比会,像林糯那种隐形人,在这种场合只会被人忽视或看轻甚至戏弄讽刺,可这文里的同学居然对林糯这么个从前没交际不搭理人毕业后就没联系过的人很热情很喜欢,是这文里的老同学太善良还是某太现实了?不过,看在这桥段让林糯走出绝望某就勉强接受吧。

聚会后林糯翻出了自己的日记本,林糯睡着后林诺附身看人家的日记,于是,林诺知道了,读者也知道了,林糯暗恋攻。

几次见面后,攻开始疑惑不解开始怀疑了,但因为他看到的是同一个人(同一个身体),所以他只以为是双重人格之类的,于是他给林糯介绍了个晚班的工作,目的不用说,自然是为了总是白天出现的林诺。

也许,从林诺的角度来说,他是可怜可爱的,没人能看见他,他只能附在林糯身上,只能用林糯的身体,他想要证明自己是存在的,他害怕自己消失……反正,若只从林诺的角度来看,某也挺心疼林诺的,但是,还有林糯啊,某只要一想到林糯,就对林诺没感觉了。

正文和番外半点没提林糯再见心上人的各种心情,[color=#00b050]面对自己的暗恋对象[/color],面对由这个人带来的各种好的转变,卑微的他该有多开心又该有多心动,他死寂的心又活了,可他喜欢的那个人不喜欢他,甚至还告诉他曾有一个人用他的身体与那人交往,那时候,他该有多难过多愤怒,那是他的身体,[color=#00b050]那是他暗恋的人[/color],他要如何面对这样的现实?

可他还不能恨那个幽灵,因为那个幽灵给他带来了很多好处,他因此捡回一条命,和老同学有了交际,走出了绝望的深渊自我囚禁的牢笼,有了一份好工作,更甚至因为没死日后还能遇上自己的真命天子,是的,他得到很多,他捡了大便宜,所以,不管他有什么样的心情,他都只能自己吞下,善良的他还对攻说谢谢林诺。

林糯的感谢,让某感觉极其憋屈,好像林糯的一切是林诺的恩赐一样。而林诺在用人家身体的时候,虽然偶尔觉得愧疚但还是毫不客气地该用照用,重回自己的身体后也没跟人说一声对不起谢谢。

林诺是把用人家身体当交易了吧,而且还是强买强卖的交易。

某的感觉,似乎是:「虽然我用了你的身体,并借此得到了爱情,而且这爱情对象[color=#00b050]还是你暗恋的人[/color],但你也因为我借用了你的身体才还活着,而且活得很滋润,所以,咱俩之间扯平了。」这话是夸张了,但某真有这种感觉。

而且林糯暗恋攻这桥段,有存在的必要吗?不写,某只是皱着眉,写了,某就直接冷笑了。这桥段完全没存在必要好不好,它的存在只会抹黑林诺。

[color=#00b0f0]就林糯的心情这几段文字,有些改动:[/color]

[color=#00b050]面对自己的暗恋对象[/color][color=#00b0f0],原为:[/color][color=#00b050]面对自己暗恋了十年的人[/color][color=#00b0f0]。[/color][color=#00b050]那是他暗恋的人[/color][color=#00b0f0],原为:[/color][color=#00b050]那是他暗恋了十年的人[/color][color=#00b0f0]。[/color][color=#00b050]还是你暗恋的人[/color][color=#00b0f0],原为:[/color][color=#00b050]还是你暗恋了十年的人[/color][color=#00b0f0]。[/color]

[color=#00b0f0]这个十年,是林诺说的,某就直接用了,但楼下有网友说林糯没有暗恋攻十年,某的回答:[/color]

[color=#00b050]在某看来,林糯是暗恋了陈泽萧十年的。虽然他在六年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说要忘掉陈泽萧,但某觉得对生命黯然无光的林糯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在后来,是后来,是林诺都消失后的后来,是他爱着陈傲的后来,他想也许他对陈泽萧的感情终止于六年前,之后的岁月只是时间消磨感情的过程,但在之前,在他走出绝望走出牢笼再遇上陈傲之前,陈泽萧就是他的太阳他的光,在某看来,那时候的林糯,是不可能忘记陈泽萧的,陈泽萧就是他暗恋十年的对象。[/color]

[color=#00b0f0]当然,这只是某的看法,所以虽然看了番外知道后来林糯觉得自己对陈泽萧的感情终止于六年前,某还是照十年写了。但这毕竟是某个人的想法,过于主观,为避免看此评论的网友对《幽灵CV》这篇文章产生误解,所以还是改了。但为保留帖子的完整性,所以贴出原文。[/color]

某完全不知道作者为什么要写林糯这个人物,都已经幽灵了附身了,直接写林诺能开自家电脑或林诺借尸还魂不就得了,偏扯出个活着的林糯,偏林糯还不知道有人用他身体了,直到那人消失了才知道,这感觉,仿佛林糯是个道具似的,让人对林诺起码让某对林诺这个人物一点都喜欢不起来。

看来看去,某觉得,林糯的存在,有以下几个目的:

一、为了配合题目,幽灵CV,没有林糯,就只有幽灵没有CV了;

二、为了给林诺提供身体,没有林糯,林诺什么都做不了;

三、为了表现林诺对攻的执着与深情,哪怕用别人的身体也要接近攻,和攻谈恋爱;

四、为了表现林诺对攻的占有欲,因为林诺不让攻碰「他的」身体,占有欲也是深情的表现;

五、为了强调林诺的无奈与彷徨,没人能看见他,只能附在林糯身上,别人看到的是林糯不是他;

六、为了让重回身体的林诺和攻早日相认,因为他把林诺扔了的围巾给攻,攻才知道那个厨师是林诺。

总之,某觉得,林诺这个人物完全是为了给林糯便利才存在的。

PS:林诺重回身体后的内容让某很是吃不消,某觉得挺狗血的。
[ 此帖被likewkt在2012-08-18 10:2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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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8-16 0
楼主 太厉害了吧
穿越吧、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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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轻易对别人说爱,别固执的将别人心门打开,又玩笑着离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08-16 0
        本来对这文看过就忘了。也算是近期看的文了。没觉得好。也没觉得不好。不过看了楼主的点评。想想还真是。看的时候也有点觉得怪怪的,但是我也说不出哪里怪怪的。我也不喜欢文里面插作者的话外音。太破坏氛围了。而且会感觉很小白。
    一开始看到林糯晚上上班,白天被附身。我就想,这人能活多久啊?首先被附身身体肯定会有状况出现,再加上这么24小时不睡觉,是人都会倒吧。
    然后就是作者一开始说林诺怕扰乱林糯的生活,所以都不敢出门什么的。但是后面完全就不是这样啊。这不是前后矛盾么。
    林诺消失的时候我还难过了下。可是转眼,尼玛啊,居然回到自己身体,还在国外。。。我擦。虽然攻一直不放弃寻找林诺那段还满感人的。不过还是太理想化了嘛。
    总的来说这文随便看看还是可以的。要认真你就输了。

楼主留言:

确实。认真就输了。若不考虑林糯,林诺也是不错的,只能说看文角度不一样吧。林诺消失的时候某也伤心难过了,可后面的内容,天雷滚滚狗血滔滔啊。

如有来生,请别用情至深。致:南康白起
穿越吧、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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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08-16 0
        本来对这文看过就忘了。也算是近期看的文了。没觉得好。也没觉得不好。不过看了楼主的点评。想想还真是。看的时候也有点觉得怪怪的,但是我也说不出哪里怪怪的。我也不喜欢文里面插作者的话外音。太破坏氛围了。而且会感觉很小白。
    一开始看到林糯晚上上班,白天被附身。我就想,这人能活多久啊?首先被附身身体肯定会有状况出现,再加上这么24小时不睡觉,是人都会倒吧。
    然后就是作者一开始说林诺怕扰乱林糯的生活,所以都不敢出门什么的。但是后面完全就不是这样啊。这不是前后矛盾么。
    林诺消失的时候我还难过了下。可是转眼,尼玛啊,居然回到自己身体,还在国外。。。我擦。虽然攻一直不放弃寻找林诺那段还满感人的。不过还是太理想化了嘛。
    总的来说这文随便看看还是可以的。要认真你就输了。

楼主留言:

确实。认真就输了。若不考虑林糯,林诺也是不错的,只能说看文角度不一样吧。林诺消失的时候某也伤心难过了,可后面的内容,天雷滚滚狗血滔滔啊。

likewkt

ZxID:531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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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2-08-16 0
作者在文中插话:

1、如落落说的,破坏气氛,小白。

2、上帝视觉影响读者代入感。

3、让人觉得作者不严谨,没有认真对待文章及角色,话说,作者都不认真了无所谓了,读者还能认真吗?

~~~~~~~~~~~~~~~~~~~~~~

经「木地板」网友的提醒,某觉得以上发言尤其是第三点确实有些武断以偏概全了,在此对所有写文的无论有没有在文中插话习惯的作者说声抱歉,请原谅。但为保留帖子的完整性,所以保留原文。
[ 此帖被likewkt在2012-08-17 09:55重新编辑 ]
likew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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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8-16 0
作者在文中插话:

1、如落落说的,破坏气氛,小白。

2、上帝视觉影响读者代入感。

3、让人觉得作者不严谨,没有认真对待文章及角色,话说,作者都不认真了无所谓了,读者还能认真吗?

~~~~~~~~~~~~~~~~~~~~~~

经「木地板」网友的提醒,某觉得以上发言尤其是第三点确实有些武断以偏概全了,在此对所有写文的无论有没有在文中插话习惯的作者说声抱歉,请原谅。但为保留帖子的完整性,所以保留原文。
[ 此帖被likewkt在2012-08-17 09:55重新编辑 ]
木地板

ZxID:1982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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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08-16 0
一看这位LZ就没好好看文,林糯根本没有暗恋陈十年啊……而且作者有话要说里中间只说过一句话怎么就变成“总”了……

楼主留言:

1、该文第二十七章林糯的日记内容已表明林糯暗恋陈泽萧,第二十八章林诺表示自己比不过林糯的十年。

2、作者有话说……这位没有仔细看某的发言吧。某已经写了「有些小说」,并不是说这篇文。此段只是为了表明某不爱一些作者在文中插话的写作方式以及不喜欢的原因,从而得出「某觉得林诺不厚道,某产生这种感觉并不是因为作者忘记写前几段的内容了,而是事实如此,是林诺自身没有想到」这个个人结论,仅此而已,跟这篇文的「作者有话说」完全没关系。还请4楼看清前后文。

木地板

ZxID:1982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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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08-16 0
回 4楼(木地板) 的帖子
那个番外你没看么 最后一句

楼主留言:

看了。但在某看来,林糯是暗恋了陈泽萧十年的。虽然他在六年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说要忘掉陈泽萧,但某觉得对生命黯然无光的林糯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在后来,是后来,是林诺都消失后的后来,是他爱着陈傲的后来,他想也许他对陈泽萧的感情终止于六年前,之后的岁月只是时间消磨感情的过程,但在之前,在他走出绝望走出牢笼再遇上陈傲之前,陈泽萧就是他的太阳他的光,在某看来,那时候的林糯,是不可能忘记陈泽萧的,陈泽萧就是他暗恋十年的对象。

木地板

ZxID:1982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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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2-08-16 0
回 3楼(likewkt) 的帖子
真猎奇,“作者有话要说”说多了就是不认真对待作品…… 真是让人虎躯一震的三观啊 现在的作者是欠读者的是吧……

楼主留言:

在文中插话,和「作者有话说」不一样吧,前者是在行文过程中插入作者的话,后者却独立于文章之外,相当于小总结创作笔记之类的,这两者不一样吧。

木地板

ZxID:1982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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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2-08-16 0
回 6楼(木地板) 的帖子
插话也是一样啊……的确有的不喜欢,但是不能代表作者没有好好写啊。这样说过了吧

楼主留言:

仔细想想,三楼中某的发言确实有些武断了,抱歉,某会修改的。

时尚小说人

ZxID:18270607

等级: 派派新人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2-08-17 0
林诺消失的时候我还难过了下。可是转眼,尼玛啊,居然回到自己身体,还在国外。。。我擦。虽然攻一直不放弃寻找林诺那段还满感人的。不过还是太理想化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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