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点懒散,我随便写着,大家也随便看,表拍我啊~
刚开始很挣扎,觉得并不好看。步非烟的文字是需要时间去适应和喜爱的。
决定要看,是因为那些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我读书,更多的是为了知人和阅世,我喜欢看尽人生百态,然后历练出绝世而独立的心境,然而我知道这永远都只会是我美好的设想。有人可以出世,但没有人可以忘世。
故事以女孩吉娜的见闻展开。当我读到卓王孙“独自站在虚生白月宫的那片菜畦上,久久无语”我才对这场太不理智的爱慕微微动容。原来,终究不是一场空。他是记得她的,那个缠着他练剑的女孩,那个要给他煮月亮菜的女孩,那个让他孩子般疼爱的女孩。然而,他不爱她,但于她,已是足够,那只前世就为他唱歌的鸟。爱,没有值得和不值得,只有愿意和不愿意。我自己虽然没有办法拥有这样的境界,但对于这样的人,我一直都是敬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