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网络警察介绍破案情况
莆田市版权局和市公安局、涵江区公安分局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组成的联合侦破小组,于最近成功破获全国首例网络文学作品侵权刑事案件----《云霄阁》网侵犯著作权案。8月16日,涵江区公安分局经报涵江区检察院审查批准,对该网站经营责任人姚某祥、刘某山执行逮捕。这是全国范围正在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一个突出战果。
本案所涉《云霄阁》网,是去年全国重点网络侵权案件之一《云霄阁》案所属侵权网站。去年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通报我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进展,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列入当年全国重点督办的12起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云霄阁》案名列其中。通报称:《云霄阁》网站未经许可非法转载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起点中文网》拥有独家发布权的《亵渎》等45部作品。通过网站IP地址定位查询,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境内,遂依法将此案交由山东省版权局和济南市版权局查处,由国家版权局进行重点督办。
2007年2月,我市版权局从有关渠道获得信息,《云霄阁》网并未引以为戒,停止其侵权行为,反而变本加厉,将《云霄阁》网站服务器迁移到我市境内,更加猖狂地进行其侵权违法活动。市版权局对这一情况高度重视,将查办该案列入年度版权工作重点,经初步调查,认定有关信息属实。鉴于《云霄阁》网侵权作品可能已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的起点数量,同时由于查办重大网络侵权案件对版权管理、网络安全监察等法律、技术的较高要求,市版权局遂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由市公安局和涵江区公安分局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与市版权局组成联合侦破小组,共同查办本案。
联合侦破小组调查确认:《云宵阁》网站系由山东省济南市居民刘某山(男,41岁,大专文化)和莆田市涵江区居民姚某祥(男,30岁,大学文化)共同出资于2004年1月建立,主要刊载网络文学作品提供网上在线阅读,由姚某祥负责技术维护和广告收支管理,刘某山负责上网信息内容发布。其作品来源,主要通过网站加载的专门软件,从《起点中文网》、《幻剑书盟》、《91文学网》和《爬爬E站》等文学网站自动搜索、批量采集。姚某祥、刘某山则通过《云霄阁》网开辟的有偿广告获取经济利益。几年来,《云霄阁》网先后刊载文学作品近九千部,有的作品刊载一段时间后被自行移除,至案发时,尚有在线作品5334部,曾一度成为中文网站访问量排名第二,案发前仍居中文文学类网站排名第七,日访问量达二十多万独立IP、二百多万人次的大规模网站。为了逃避打击,该网站还多次变更服务器存放地点,先后从北京转移至济南、泉州、莆田等地。就在接受调查期间,还从莆田移往泉州,转而在案发前不久,又从泉州转回莆田。如本案一类的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活动,对新兴的网络出版发行事业,造成了沉重打击。
联合侦破小组首先对《云宵阁》网刊载的在线作品进行截屏等证据固定措施。鉴于其侵权作品数量较大,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7月2日,市版权局正式将本案移送市公安机关。经市公安局指定,7月9日,涵江区公安分局将本案刑事立案。公安机关于7月9日在我市涵江区抓获本案犯罪嫌疑人之一姚某祥,搜查其作案场所,扣押《云霄阁》网站服务器等电脑主机9台,以及用于接纳广告收入的银行信用卡等物证。7月11日,联合侦破小组又北上山东省济南市,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于7月12日深夜抓获本案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山,扣押电脑主机2台。
目前,办案部门正以本案件实现批捕为新的起点,总结经验,调整力量,力争进一步攻克难关,将本案办成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