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
夜深不梦少年事,唯梦闲人不梦君。
17岁的时候,是喜欢他。
大无畏的青春少年,有了一点点感觉就勇往直前地想要加深。比如说,李渭然在叶琛被人欺负时将他挡在身后;又比如说,叶琛因为有人将他挡在身后而感动。
27岁的时候,是习惯他。
手边的杯子有他的味道,床上的枕巾两个人不分你我,对你的家人就像对你一样好。怎么都忘不掉,戒不了,记忆也全是你的味道。
17岁到27岁,两个少年,宿命是轮回。在一起,分开,在一起,最后又分开。李渭然霸道,爱他就欺负他,可是叶琛哭了自己又舍不得。叶琛情感上依赖他人且最易受感动,这辈子他就遇见这么一个人,问他疼不疼,冰冷的冬天把自己捂进怀里。感动一层层叠加,谁说最后又不会变成爱呢?
谁都没有辜负,自己的青春和感情,但却也同样抵挡不住现实的压迫。
喜欢上一个人然后彼此纠缠,这是命吧。所以李渭然的爸爸喜欢上叶琛的妈妈,李渭然又喜欢上叶琛。就算这样,爱到把那个人都刻进骨子里却又不得不分开,这也是命吧。所以父母辈的两人再见面也只有回忆,所以李渭然和叶琛最后走不到一起。
叶琛说他自私,总是把李渭然排在自己家人的后面,在李渭然想带自己走时只能轻轻说句对不起。但是他没错,不是不爱,只是爱也有先后之分。人们总说:先爱上的那个人注定会输。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这段感情中,李渭然付出的要比叶琛多得多。付出的角色,回应的角色,或许在他们相爱的那一刻就注定好了。
我记得叶琛的妈妈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叶琛的就是李渭然了。其实这并非了解,任凭你观察一个人十年如一日,每个细节每个动作,知道他不能碰辣,知道他心软,知道他恋家。这些知道不是简单的一次谈话就能了解的,在乎他所以了解他。某些人看起来是个粗犷的大老爷们儿,实际上对自己爱的人比谁都心细。叶琛挺享福的,我真的这么想。
作者给了双结局,因为她觉得既然是故事就应该梦幻一点,让人快乐一点。说得对,现实就让人够累了,何必去文中再找不痛快呢。
可现实中却不会有这么美好的结局。李渭然的家庭给了他优渥的生活条件,对此作出回报,他身上也担负着比别人更沉重的责任:娶妻,生子,然后继承企业。少年时代的李渭然会问叶琛你跟不跟我走,但机会只有一次,就像我们一去不复返的冲动的青春。所以当李渭然从男孩变成男人,他看叶琛的眼神会越来越暖,但却不会再开口让叶琛跟他走。
人的思想会变,少年人有冲劲,老年人则成熟。爱你就一定要在一起吗,就一定能够在一起吗?抱歉,爱情它没有那么厉害,我们有太多要面对的现实。
所以就守着你十年吧,然后和留在回忆里的你度过剩下的时间。
你说好吗。
李渭然。叶琛。
右括号评论之<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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