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08-14发表引用
[耽美]《v5黑红联萌》作者:celiacici 评分:8.0/10
红客方应鸿以其一双长腿与死神擦肩而过,就此成名被各大网站尊为“奔跑哥”
并引发诸多网民围观并人肉,为了阻止私人信息被不断转载公布,
身为红客又不愿麻烦组织的红萌宣传部的方应鸿唯有单干,但收效甚微。
这时候向来被方应鸿看不顺眼的黑萌技术部负责人老板吴玄,道能助方应鸿一臂之力,条件是群P69 晋江、天涯、猫扑、WOW、豆瓣、人人、瑞星、360全面威武。
主CP:黑红;副CP:WOW天涯(最新消息,天涯把WOW容纳在他的‘下面’了)
瑞星360(大叔受)人人 猫扑(受受百合)
土豆豆瓣(你有一个豆,我也有一个豆,我们加起来就是一对“茱萸”)晋江自攻自受。
站在严肃而呆板的角度来分析这篇文章,我恐怕大家能挑出此文不大不小的毛病好几撮。譬如成文过程中小说本该最引以为傲的故事主线,竟没有起到穿针引线的决定性作用;而整篇文章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像小说的置地,更如同群口相声汇。本文吸纳了很多人很多事,有无数他们相互揶揄与抬扛的经典爆笑场面,却始终没能拎出一条用于梳理和贯穿前后文的主线。 我搞不清楚整本书到底想要表达什么样的主题?它找不到绝对的重点,单独看恰是一幕搞笑喜剧,但所有剧目剪辑却又成不了优秀的电影。整本书没有从前戏的铺垫到最后高潮爆发的循序渐进过渡,这是致使小说不能呈现良好故事性的弊端。
前期作者花大量笔墨描写了主角一行人为参与到69圣战的活动中来所碰到的问题和困难,我以为故事发展到后期,前文的多方位刻画是为69圣战背后的无名英雄埋下煽情伏笔,但作者没有这么写,后文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与先前花大气力描写他们如何客服困难相比,后半段转去研究两人积聚已久的矛盾。前后给人的感觉,截然判若两个不相关联的部分。 当然,我也想过其他方面来寻找前后文之间的关联。我试图猜想作者根本从始至终想凸显的都不是69圣战,更不在意大神和鲁豫的有约心酸血泪史。它仅仅是作为腹黑小攻征服别扭小受的一个契机。可惜,作者依然没有滤清其感情线。
69圣战作为一个特殊事件放到本文的场景里,压根不能显现其作为契机的潜质;换句话说就是通过69圣战的结缘,命运不得不拉拢小攻和小受的位置,逼迫他们住到同一个房间这种事情,压根没有必须发生的必要性。文中他们通过69圣战所产生的交集,即使没有所谓的69圣战也依然说得过去,别忘了他们本就在同一家公司,想要交流和说话的机会很多。所以说,69圣战作不具备必要性,不具备成为这段感情发展史上必不可少的经典回忆,它可以替换成任何一次工作上的促膝长谈,甚至于我不客气地说整个故事只是借了69圣战的幌子,描写一群电脑技术宅们取得一场场酣畅淋漓的胜利的故事。
好吧,说到这里,估计有很多人会纳闷这篇文章既然如此稀烂,怎么我还会给四星级推荐?这一切都要取决你个人站在什么样的角度欣赏啦。如果以宽容和轻松的心态来翻阅这本小说,我可以打包票,你铁定能从中拾到快乐,感到趣味盎然。文中有太多令人捧腹不止的片段,以及各种性格鲜明、萌态十足的人物撑场,足足让你见识什么叫做宅男腐女的魅力。 本书最大特色是略带WS的人物对白,从这些对话中也彰显了各个人物的性格,以及他们所映射到各网站或组织的涵义。
如,郑邱怡,完全是一副见到男人就YY有木有奸情的风范,字里行间总是以TX男人为主,常常一句话噎死一帮大老爷们。她的个性说明了晋江是个腐女扎堆、男人应当退避三舍的地方,否则你丫就是直男也得被掰弯。吴晓畅,一副水汪汪的大眼睛,泫然欲泣的模样,含着棒棒糖的小弟弟形象,体现了猫扑网的弱受地位。 萧辰,被塑造成重口味的帅哥,猥琐流氓等气质锋芒毕现,爱欺压窝窝吧的他们虽然BT,但是无害,代表了天涯的强制性压倒,是一个有容乃大的包罗万象的不单单聚集八卦女亦吸引无数八卦男的藏龙卧虎之地。陈岳,是个动不动就激动起义热衷蹂躏兔斯基的好同志,身居美好的行侠仗义的品质,代表了窝窝吧一大帮子宅腐不分家河蟹名的豪气与萌态。
顾敬宁,写得一手好文章,则凸显了豆瓣的“博大精深”,吾等不懂的曲高和寡的世界。而作为本文的主角,顶着黑盟技术帝的吴玄,一出场那邪魅的气质即有万象殆尽的强攻气势;相应的红盟的方应鸿,除了长相和气质天生属受性外,就连技术他都是受,性格还是敖娇而矫情的干活,不被压都不行啊。
作者正是借由组织里的人物,完成对各参与到69圣战的组织的拟人化,从各个人物身上再现各个组织的标志性特点。这样写的好处不言而喻,能方便读者更直观的了解各个网站的特点。
虽然在某些方面作者做了虚化和夸大,也私自拟定了红黑双方谁上谁下的问题,但不管怎样,两厢虚虚相结合的写法,既能满足了我们对网络大神的殷切期盼,也让能我们对小说里被描写的天涯、猫扑、WOW等真实存在的网站,多了份好奇和期待。我想看书能带着这样的期许,感觉应该不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09-14发表引用
[男主]《超级骷髅兵》作者:情终流水 评分:9.1/10
这是一只被召唤师召唤了七次的低阶骷髅兵,在一次又一次的圣战中渐渐苏醒了意识和智商,并最终通过第七次圣战的契机凭借装死逃过了一劫,之后便开始了这只骷髅兵如何好运如何依附吞噬灵魂的方法走上康庄大道的冒险故事。
意犹未尽,是《超级骷髅兵》提腕收笔时留给读者的第一印象。说到最后结尾部分的处理,男主人公才欲开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爽文模式,作者便草草收章,总让人觉得十分之不过瘾,而造成这种观感的直观原由则要追溯到主人公与最大反派终极PK的一幕,两人几乎还没开始真熗真刀地干上一架,反角便自己吞食恶果地嗝屁了,怎么看都有种胜之不武的嫌疑,这让男主人公的成名之路无端被抹上了荒诞的色彩,从而显得毫无说服力。再来,前文花去那么多篇幅,渲染反角的超强实力和神秘莫测,可惜写到后文竟没发挥相应的威力,使高潮的场面失去了“高潮”二字的含义,既没有演绎生死一线牵的紧张时刻,也没有营造出行文磅礴恢宏的气势。这等有失偏颇的“转合”直接造就了众多读者的倒戈倾叛。
当然,玄幻类的网络作品,虎头蛇尾已经成了QD作家的特色之一,譬如方想。说到本文除去稍感不济的收尾,《超级骷髅兵》一文,作为我当初从言情投身玄武行当的头名小说,相当给力。记得看书之时精神那个抖擞,翘首以待,极欲求知那什么人情世故都不懂、才刚刚觉醒意识的骷髅兵黑龙,如何在以人类为主导的社会、将不死生灵视作异端的世界生存?而生性被人判定为嗜血狂魔的骷髅兵,又能否安分守己地度日?反过来,没有是非道德观念的黑龙等骷髅,又是如何看待人类这种单个能力低劣,群组起来却拥有惊人杀伤力的种族?作为本书的主人公黑龙,铁定到后来要被塑造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超强实力的最高级存在,那么发展到BT阶段的他,为企图建立一个只充斥不死生灵的国度,会不会残忍解决掉大陆上生活的几亿万人民,造成生灵涂炭的局面?诸如问题,统统在我看书的时候漂浮进我脑袋瓜里转啊转个不停。 正是带着众多的好奇和疑问,我愈发急切地想探索整本书的铺陈走势。
文章一开篇,即打破“普通骷髅是不具意识的不死生物”的说法,尽显主角与众不同的异禀。下阶骷髅兵竟然被唤醒了意识。苏醒的意识意味着什么?它说明黑龙不再是冷兵器时代如刀剑般的杀人工具,他将变得和人一样具备思想和行动能力,懂得思考、模仿和学习。所以,七次的圣战,六次的折戟,让他反复在沉眠和苏醒之间颠簸成长,骷髅兵渐渐启智,展现与人不相上下的思维运作。冗长岁月任他酝酿内心的想法,他变得渴求自由、不甘心再入土为安地孤枕漫漫长夜的清廖寂婉。他开始学着观察敌我双方的局势,琢磨应敌术数,每每负隅顽抗,虽屡有变通略见成效却仍难逃败北的定局,直待他认清事实:对手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他从这些惨痛的经历中悟出一个道理:强者方能存于世。
这就是作者笔下甫一登场的主人公,犹如初生婴孩般无辜,是非黑白他不懂,男女有别他不懂,礼义廉耻他不懂。纤尘不染的纸面上只印着七次圣战洗礼诉诸他,变强的心理暗示。 按照玄幻文追逐力量的常规套路,本文为主角的强起之路也先后编排了不少人文风情的观光,或迫于无奈躲避追杀、或利诱驱使等,冒着“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风险,催促主人公踏遍深山茂林的禁忌地带。说到此,大家应当了解小说创作缘何频频纵容主角们私闯禁地之流吧?不单因人烟罕至更为重要的一点,其间必然设计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和故事,而对于主角来说,运气好点有幸遇上贵人啥的……总之,越危险的地方,往往越兼具值回票价的潜力,弹指实现一日千里的质飞跃皆不属难事,即俗称的开外挂嘛。
显然,本书作者熟练且得当地利用了“禁地”这么一块风水宝地的高触发性,以此展开剧情。虽然整体看下来,这一系列初级到高阶能力的进阶描写,关乎主角吞噬灵魂的写法、驱敌制胜的情节设计等均不出新意,但作为一本长篇小说它很好地把握住了读者的猎奇心灵,看似相隔了十万八千里的禁地之间,作者将掩藏在禁忌字眼下的颗颗尘粒与片片树叶,统统进行了深度挖掘和相互交融,挑出一根任重道远的主心轴,托起全文框架。不再强调爽文的唯强论,反倒借助不断地探秘历险。
一点点地道出已经为这个世界所遗弃、为万年时光所淹没的历史更迭。 一旦故事之中嵌套故事,且隐藏在阴影面的人、事、物对推动剧情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再加上小说采取拼图式的叙述手法,一会东厢煽点风一会西边放把火,恐怕很难不勾起读者阅读的兴味。
回到本文,表面上《超》塑造了一群由不死生物组队的黑龙佣兵团介入奉行“自然之神”的里维联盟与奉行“三大至高神”的夏柏帝国之间的宗教战役,实质上却是借由作者刻画的被不死生物当做复兴救世主的黑龙在自我晋升追逐力量的过程中推开了一段尘封已久的泛黄篇章。万年以前坐拥陆上最强、拥有绝对主权地位的不死帝国,这个只属于不死生物的国度,何故一夕之间凭空消失?文章在中段提出了不死帝国的疑问,也让主人公黑龙产生同样的疑云,一个帝国分崩离析的真相,承了支撑后文的所旨。
总体来说,从全书剧情的分布与格局,作者的叙事手法上来看,小说做到了吸引读者的翻阅,也懂得下钩和收线的时机,达到了商品文立竿见影的市场效果,其当年一出刊便在台湾书市取得首战负有份的成绩,即证实这篇文章的成功和可取。 除此之外,我还想谈谈本文的男主人公黑龙,对于这个角色的定位,用女性读者的话来形容就是“呆和萌”。我知道要大家想象一个呆萌的骷髅形象,实在太难驾驭和予以联想。黑龙的萌和呆当然不指皮囊,而在乎作者塑造的他投射给读者的第一重感受。
从出场装死瞒世,到后来遇见强敌打不过咱就撒脚丫子跑——经我的语言加以概括,百分之百有人会觉得这厮应该散发一股小老百姓的市井气息,那你就大错特错。虽然他干着万般没出息的挫事,但透过思维层面的斟酌反馈,大脑指导他做出了最直接的反应,逃跑在他看来理所当然。面对生命涉险之际,黑龙作为一个刚刚苏醒意识的家伙可没有大男人或英雄君子大侠等人顾忌的颜面和自尊问题,打不过就跑,确是最有效、最合理的法子。故而,当某人一脸鄙夷的看着他,他却一本正经地问道,请问还有其它什么好方法的时候,我们也只能轻笑一声。此情此景,怎不觉得萌啊! 话说这位骷髅兄呆萌和犯二的情节,正文中不胜枚举,也算作为这部小说为女性读者埋单的一类滑稽演出。其中最逗的一段来自他当着十多人的面用手指戳了戳十四五岁小萝莉的胸前,惊呼了一句:“你长胸肌啦!”不用怀疑,他俨然一副严肃得紧、脸不红耳不臊的模样。作者从头写到尾,都没让黑龙搞明白为啥人家姑娘羞红了脸。
反正身为一名标准的骷髅体质,他对男女有别全无道德伦理的界限,更不懂为人处世的真真假假,不懂一条性命的珍贵,不懂人们为什么伤心了会哭开心了也会哭。他就如同机器人被按好一颗心,现有的智商与见识,还不足以应付上述问题。而他又把全部的精力都花在了与同类的交流,以及如何变强与自保的问题上,可见他能从身边人或经历的事中所习得的道理,只与上位进阶相关。 从人性角度,活在人类世界的他其实是一个性格极度缺陷的主体。不过,好在他压根就不是个人,但凡生于这个以人类的普世价值观、世界观为核心的社会,他这种情况要么无敌灭世,要么创建自己的王国。
若按一般人想法,应该得出以上两个结论。但显然这是作为常人的经验和总结。黑龙的自省意识只能唆使他从有没有危险的层面考虑问题。起初他想要自由地生活,可这方土地却对不死生物竖起炮弹和杀戮,他不得不为求自保而意识到变强的重要性。后来又通过周边的人反馈给他如何变强的信息中,择取认为合适和可行的途径。例如,他从战争中得知自保首先需要的是武器和装备,紧接着从同伴的交谈中知道装备等的精进与改良需要大量的钱财。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将问题转化成最表象谓之钱财的索求。
而说到他能够聚起富可敌国的财富,其手段就一个字表达“抢”。在黑龙的认知里可不存在道德捆绑与束缚,或者说他根本不以为然,弱者趋于强者,弱者的东西自然属于他,何妨抢又如何?故,这种异类想安然与人类共处,他直线式的思维所能想到的必然是让自身能力不断增强。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作者把一个圈圈外的东西故意丢进规则里,大抵想刺探一下森严制度下的容忍度?我不敢妄自揣测作者用意,不过对不死生灵和有生命种族来说,前者代表了无需衣食住行的独行主义者,后者则是以群居生活为伍的大部分人种,两者能否相亲相爱地生活?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黑龙放弃将人类转化成不死生物的想法,他认识到人类的聪明才智和勤劳创造,是制衡和激发不死生物群体懒惰与腐朽的好方法。对此,我不知道对否,但至少历史证明了一点,一方企图压制另一方的强权,下场都没得善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08-28发表引用
[言情]《九重天,逍遥调》作者:八月薇妮 评分:8.5/10
为何万年冰山的神君大人一直贪恋红尘的掠影,不入轮回亦不飞仙;却挽守九渺苦等?
不知为谁而驻,却潜意识地觉得唯以相待。
成千上万年的旖旎时光被他绝情辜负,煤有忿所持,直到一只不对盘的小呆瓜横空出世,燃起七情六欲;最后他说他不想等了,他说他只要他的笨徒弟秀行就好。
本文最好的莫过于萌点全开的人物设计,特别是衬着红花的一帮绿叶们以十八般武艺变着法卖萌;置于作者在语言上的施展与表达,则讲究了几约古风作派,间或还赶点时髦捎上了甄嬛体“极好”;在针对故事情节方面的拿捏与扩充上,作者显得相对而言有失水准,后文我将一一赘述此文在情节上的欠奉。
·插科打诨的配角们,萌死个人都不偿命
私以为全书最最引人喜爱的角色,既不是有点可怜有点呆有点萌的女主,也不是仅靠一张脸就能迷“死”妖怪的冰山男主;真正让人想起来忍俊不禁、嘴角裂开的是那华丽丽的三枚男配啊。 玄狐,一只妖孽而且妩媚的狐狸,热衷和女人滚床单;总渴望“吃”掉秀行,却苦于她前面横了一个师父兼“老友”,搞得他只能看不能吃;要我说这厮最可爱的地方在于明明怕“老友”怕得要死,可是从不收敛其浪荡的行为,绝不放过TX和亲近秀行的任一机会,而往往事后又担心被“老友”发现了肿么办。
各种惊恐和小心肝乱窜,很是喜感。 明玦,本拥有一天下有地下无的尊贵地位,然与身份地位不符的是那不羁的赖皮性子啊,甚是荒唐与不靠谱,而此君最大的特点就是妹控啊,只是对上妹纸身边的神君大人兼“老友”也是敢怒言不敢怒行的逊掉了,所幸还有那缠着秀行妹纸却比他更弱的玄狐狸和傲娇猫咪啊,于是一物降一物的欺善怕恶的生物链就是这么来的…… 灵崆,一只会说话、会撒娇,喜欢自称“吾”的小猫咪;圆鼓鼓的可爱外表下、掩饰不住他心性傲娇的本质,自是谁都瞧不上,偏偏喜欢困在秀行妹纸的身边,当然此货也是同上面那两只一样万分惧怕秀行的师父大人滴。
不过谁又想得到这么萌的、这么爱贪嘴、爱碎碎念“秀行又抛弃自己”的猫咪居然是推动一切阴谋的幕后黑手呢! 总之,千差地别的三个人,就像没长大的孩子般嗷嗷地追在秀行的身后,因她对谁谁谁比自己好点就感到抓狂、又或是相互间闹到争锋吃醋的地步。
唉,幸好秀行的身边有一个起着震慑作用的神君大人!要不然这文章就成了一个萝卜三个坑,搁哪哪都不合拍。男主的逆天存在,彻底断了这三枚、甚至四枚、五枚的念头,更减轻了全文玛丽苏的气质。
·不得不说的主角们,喜不喜欢你说了算
萧秀行,给人的第一印象不算太萌,甚至有点招我厌弃,尤其是开篇略耍性子的调皮之举——无辜被选上九渺山侍神,秀行不服气地闹了个失踪;尔后三番两次地挑衅,就算见识到神君大人的威武和强大,她也阳奉阴违;好在秀行体内终究沿袭的是玉华萧氏的血统,作为大宗世家年轻一辈的佼佼者,确是知进退、识大体的主,所以真正与虎谋皮的过程中,她虽屡屡出言不逊,却也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
虽心志忿然不平却也做到能屈能伸的地步。这样子的她不似面上奴颜婢膝暗地里到处搞鬼的蝇营狗苟者,反倒是潜于秀行骨子里素有的耿直与道义精神,又加诸她身另一种与之先前形象截然矛盾的品行,即建立在自身道德规范和正义法则之上“不吐不快”的行径;如此竟确保了她选择趋从万年冰山的yin威,依然能保持住本色:面对师父的某些做法,她坚决不盲从不苟同的态度,纵使免不了虎口拔牙,仍愿以身试“法”。话说萧秀行这种“有什么说什么”的个性表现在待人接物,着实招人乐见,可她把这一面也用在了与人交往的感情之面,虽显得人物性格呆萌十足,却总叫爱上她的人陷入无计可施的窘境。
谁对她投之以木瓜,她便对谁报之以琼瑶,是她对感情的丈量。在遇到师父之前,萧秀行根本不懂情爱的个中冷暖滋味。师父对她好,她便喜欢师父;秋水君师叔对她好,她也喜欢秋水君;元初哥哥对她好,她便自以为嫁与元初哥哥也不错……懵懵懂的她来不及细辩其中喜欢的些微差异。她会在看到师父惨白得不复可貌的梦境后为师父感到心疼;她会不忍心师父一个人孤零零地而偷偷从蓬莱岛渡回九渺山;她会固执地可怜兮兮地恳求师父不要丢下她;她会担心她的师父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她以为她的心疼、恳求和担忧,同她思念了亲人,有了好东西不忘和他们分享的心情是一派纯然的欢喜,却不遑她待师父的言行和语气,已俨然如伴侣般亲昵,容不得物什插缝。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秀行把喜爱与相爱混作一谈,正直与良知逼迫她接受了家庭安排的青梅竹马鲁元初,而她自小对元初哥哥的喜爱也默许了他们的婚姻,进而她认定她喜欢的人是元初哥哥,要嫁的人也应当是元初哥哥,以至于她明明不懂爱,却认死理地驳斥她的师父。面对秀行的袒露和竭诚,真不知是欢喜还是忧伤呢。其实,师父也一样,万年冰山不为所动,还不是雾里看花,只不过性子属于“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的类型,喜欢了就先霸着再说吧。 重烨,当真是“千不呼万不唤、始出来方乍还”的两个字。
一度,它讳莫如深,我也没注意到它被打上了马赛克;等到小说篇幅过半,明玦唤他“重烨”,我才幡然觉察出为世人相传的“神君”、九渺弟子所誉的“清尊”、明玦和玄狐嘴上的“老友”,以及秀行口中的“师父”竟是一个没有姓名的角色。无疑,他是强大而神秘的类物,足比邻神祇。 正是一念毁天,一念灭地的实力,令三千世界无不对他噤若寒蝉,而这样的他在作者笔头的有意刻画下更兼具不能言实的貌美之容,怎叫人不沉迷不向往。只可惜偏生一副冰山相,又隔如云海之别,致使大部分见过他面目的人唯有望眼欲穿的份;无缘相对的人则请好束之高阁,奉若神明罢也。
这便是清尊留给读者的强烈得过分的第一印象: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强大到逆天的法力以及冷若冰霜的寡然德性。也因为这等塑造,当我们真正解开面纱时才能由衷地发出窥其冰山一角的感叹。
譬如神君后天性格的成因,部分就仰仗了他得天独厚的超然实力,行就他有些唯我独尊,不把任何人和物纳入眼界、只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的肆虐性情。如此强权霸道的一面,直视萧秀行的忤逆与叫嚣时,揭了他气不打一处来的愤懑。 悻然,他是不与人多做计较的。这倒非言他偶时心慈善目,只因世间除了一个萧秀行,当真就无人敢逆鳞,即便有过也都已随他之手魂飞湮灭。那只其名鲲的大鸟,便是最好的证明。神君的个性不复骄傲,堪堪能求饶恕求庇佑的人,只容得下言听之人。
秀行是特别的,从一开始的再三谦让,便佐出了她的不同寻常。或许无意识,正如他下意识的等候。 重烨等待了千年又万年,却不知为何要等,也不知要等的那个人究竟是谁?明玦和玄狐告诉他,他要等的人是天帝之女阿灋。但他记不起那段万年前的天上岁月,他所有关乎天帝之女的记忆全部是借由别人的说和自身的听交织而成形,没有迹没有根可寻,也就没了方向寻上岸。而他那无穷尽的生命,是否只有等到海枯石烂、等到地老天荒、等来枯索绝望的自茧作敷?别人不懂他,只当他痴情一付,可秀行看到了他携着孤寂和绝望的心辗转茫茫浮世万载;看到了他贪恋浮生的烛火和味道。那一场名为等待的归途,如同一张无形的巨网,敷住了他猖獗而放肆的心,也遏制了他的魔与狂。
·必须得吐槽的剧情,你不觉得缺了点啥
文章的一开头还是挺吸引人眼球的。天然呆的秀行盯着衣不蔽体的神君,大脑一下子处于石化状态;她目睹了美男出浴的现场版,帅哥虽蒙着面,然眼界所及他一身湿漉白衣难掩肌理间勾勒的清隽线条,自成一股风/流气,怎不叫人设防令人不垂涎;再则衣摆下那欲盖弥彰的胯间之物,更胜轮廓清晰、可见一斑,其香艳程度直逼逼地勾人读下去。这样火辣辣的开篇,显然是作者极力营造的企图。
男女主人公春光乍现的卖肉画面、刚刚好地叫人称道“风景这边独好”,极易捕获了我的心,以致于我开始期待这一对张牙舞爪的小白和淡定非常的冰山美男之间相互斗法拌嘴的故事。 只是这个故事并没照进我所期待的那般行进,如此也好,有意外也算惊喜。作者引出了一段横亘了万年时光的恩怨纠葛,抛出了“他是在等一个人,却又不记得要等谁”的矛盾设定(这也设定其实也不新颖,很久之前的一篇仙侠文里就出现过)及时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很想知道文中男主角等的那个人是谁?
万年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何男主会忘记先前种种,却仍执意等待一个人呢?好吧,其实不用多说,我们也知道这前世今生纠缠的故事的另一个主人公绝对是女主。故而,我只是想求证和确认一下,作者会在何时何地让她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进而揭开那一段无人知晓的天宫秘辛?随着剧情的推进,那一段往事也被貌合神离地拼凑了个大概,仅留几点疑虑需要主角们来解惑。
在等待主角授业解惑的过程中,作者并没有闲赋,反是花了大量的笔墨和篇幅描写了一个逐渐浮出水面的阴谋——魔教联手各路妖怪欲灭了九渺。而此时我们的女主和一众炮灰们,则负责时不时地组团杀怪去,至于男主的作用嘛,那就好比网游里开外挂的大神,每逢解决不了的问题找他准能迎刃而解,作者赋予他华丽丽闪瞎钛合金狗眼的金手指能力,真道所向披靡。自古就有邪不胜正,别人浴血奋战了那么久,我们的男主一登场动一根小指头,小喽啰们便横尸遍野了,当蘸有忿敌。男女主人公的感情也在这样那样炮灰们反间计的破坏下,缠绵得比谁都要情逾金坚。写到这,我虽觉得故事无趣却也无再多怨言,人家西游家都有九九八十一难的章回体历险,本书不过是组团刷了几次怪,全不足为人道也。
但当我苦等终于等到小说秘辛被揭露的一刻,我才发现这TM是多么坑爹的一个故事!我以为千百万年前在天帝女的身上至少发生了某等惨绝人寰的非常人能承受的事,又或默默无语地为肩负大意苍生的存亡而不得不做出自缢决定的事出,所有我能想象和期待的多么激烈和荡气回肠的真相,统统没有发生,仅仅只是为了掩盖弑神罪。一口气看下来,回过头来细细斟酌这个故事,我只感觉失望大过惊喜,不,是惊吓。这么又长臭丑的仙侠文,我居然感受不到我的神经有压迫过自己的大脑是否产生过丁点兴奋的感觉?真可悲。作者若是能将那愈加何患的阴谋论引进万年前的故事里,或许至少这还算一个整体和谐、风格一致的故事。小说缺乏高潮的跌宕,作者无力彰显高低曲线的落差,都不是错,错的是麻烦您老下次开新文立意的时候,记得将明暗两条线的主旨结合起来,不然情节有注水的嫌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07-08发表引用
[言情]《伟大的暗恋:极恋》作者:非优 评分:8.0/10
一场车祸彻底改变了她。
她从此变成另外一个人,不顾一切地接近那个光芒四射而遥不可及的男人……
因失去亲人而无法解脱的她,拥有一切却不知道什么是爱的他,能否因为与对方的交集而得到心灵上的救赎?
由于故事情节本身极富曲折性,再加上女主人公身份的不确定性,以及我自来对女暗恋男一类文情有独钟,抱着团团疑云和在剧情的驱使下,便一口气啃完了整本小说。
看书的时候,虽然在凌晨大半夜,但完全没产生困倦和疲劳的感觉。文中悉心记述了她暗地里出格胆大表面上却偷鸡摸狗的干着想渗透他日常一举一动的矛盾行径,从少女跟踪男孩、假装偶遇、试图搭话、特意投其所好,到男孩子第一次叫出她的名字、一同参加比赛;她渐渐成了他的忘忧草:在他生病,在他生日,在他孤单,在他迷失,她始终陪在左右。眼看着离暗恋成真的胜利曙光越来越近时,但掩饰不住的真相在暗恋的主旋律下波涛汹涌。她改变的单单不是性子,而是整整换了一个人。
以前的少女是羞怯低微,躲在角落无人问津的渣草,可在车祸之后的她判若两人,自信不服气,不随意任人欺负的模样,都带给我们无数疑惑。车祸之前的那个她虽然偷偷暗恋,却绝不敢越雷池一步;可车祸过后,她变得大胆、敢于表现、甚至苛求收获他的瞩目,似乎不愿在做壁花,特意勾引,却又不正面迎击。起初,我以为文章的设置是女主重生,人说死都死过一回了,还有什么好怕的,主动也是有可能。可通过人物的心理暗示,她似乎又是另外一个人……带着这种好奇,我一直追寻了下去。
只不过本文虽易拉动读者视线,却称不上一篇优秀的作品,因为本文对女主人公代替生病的妹妹接近男主人公的出发点的说明,给出的解释实在是牵强得没话说了,而这一点又恰巧正是构整个情节后续推动的源点,这的失策葬送了文章的真实性,也就无法从内心深处撩拨动读者。再来,作者用第三人称的手法叙事,可语气却一直保持高扬而激动的情绪,这导致了主人公情感爆发的不突出性。
女主人公步芬,该怎么说呢,如果没有发生父亲离世和妹妹车祸的双重打击,她的生活如鱼得水,同时她也会是一个聪明坚韧、闪耀光芒的角色。只可惜当世间最疼爱自己的两个人先后离去,留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还好好地活着,满心的自责与内疚,让她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动力。当生活失去重心,被噩梦浇灌的时候,她无意间得知了妹妹的秘密——一个卑微的女孩面对高高在上的王子顶礼膜拜近乎疯狂的暗恋故事。步芬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决定——她要代她的妹妹,好好的守护男孩。
接近他,成了了无生趣人生的新目标。她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让自己变得漂亮,努力想让那个如古希腊雕像般完美的男人看到自己,在一边内心煎熬想象妹妹当时苦楚的同时,一边绞尽脑汁地又要不动声色地接近目标。她做了很多很多,在他不知道的匿名背后。每天雷打不动的早安笑话;每天风雨无阻的一束鲜花;甚至跟踪他偷偷观察他和女友的动向;搬到他家的对面,得知他参加跆拳道,她也偷偷报名参加,总之她不在努力提升自己的同时,不可抑制地一步一步接近。可就在他和他女朋友关系岌岌可危的时候,她却又踌躇不前,反过来帮助他们,她爱他却更希望他得到幸福——这是她妹妹的心愿。
只是当精力投入过多,她也渐渐迷失在了这个完美得令人神魂颠倒的男人之下。她哭喊着让他清楚地告诉她:“是我爱步离,不是我爱你。”这是她的固执,也是她的绝望。如果没有遇见他,生活应恬静怡然;可要是真没有遇见他,她或许还在绝望的底部沉沦。她为他努力的变好变强,也不断地重拾曾经的自信。她爱他,已经不求所爱,因为这份爱从来就不是以她的名所得,而她爱的,也从不是任何一个女人可以束缚的男人。这应该是一个不相信婚姻的男人,和生活绝望的女人,纷纷盼不到未来的爱情。
最后说一说男主,虽然皮相完美,恋爱时也温柔多情,本不是典型的渣男,却始终躲避责任。他把对女人感情,始终不曾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只因他的家庭、他的父亲,他的认知,从小就让他认定了他的婚姻注定是一桩悲剧,正如他的父亲面对婚姻那样。他不想成为他最痛恨的父亲那样子,有了妻子和家庭,却仍在外边有无数的女人。所以,他从来没想过成家立业,他不想要那个小孩,不想让那个小孩像小时候的自己那样将来鄙夷自己。这是他面对感情的怯弱;也是他最真实不曾隐瞒的想法。我不知道说他真实,还是渣男?是的,谁能保证永久的“我爱你”,爱情,在他们两个人眼底是除了激情还有理智的成分,不是生命中最不或缺的,因为任何事物都会变质,我们所能保证只有当下的“我爱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07-17发表引用
[言情]《你在我的左手边》作者:叶萱 评分:8.2/10
这是一段关于青春与梦想的故事。女孩陶滢,不漂亮,左撇子,绰号叫作“大樱桃”。在每个校园里都有这样的女孩子,她们足够普通,普通到甚至不了解自己的梦想是什么。
可是或许突然就会有那么一天,那么一个人,伴随突然的打击而来,让她铭记仇恨,也逐渐找回自己。于是,跨越七年时间,一个女孩子,因爱而梦想,因梦想而爱。我想说:其实每个女孩子都可以成为公主,每个善良的人都该获得幸福。
如果让我来评价《你在我的左手边》,我只能安慰地告诉大家:本文就像能吃却不大美味的食物,煮变了味。首先,文章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想借此让读者深切感知主人公“我”的感受,体会暗恋者的心酸无助;想借由“我”的悲悯性,让读者更早融入故事。可是别忘了“我”不仅仅是一个个体的我,更是对全文世界观的二次呈现,以一个女孩的视角。到这儿,厨师的手艺都没有出现任何差池。
然而作者对这个女孩子的描写,恰恰又因为第一人称“我”的关系完全不给人留白的想象空间,此种做法不啻于将小说逼向了困兽的旮旯。万一你讨厌一个“我”那“我”笔下的所有事物都将变得面目可憎。
万一你不解甚至厌恶文章对女主人公性格乃至精神世界的塑造,你知道的,文字描述的越多越详尽,我们的视野就会越来越狭隘,对她的成型会愈发挑三拣四。
于是,你会忍不住连带对整个世界由她眼中所转述的世界,产生深深的逆反心理,譬如我对本文的女主角陶滢便始终不来电。这个姑娘选择因仇恨而折翼、蜕变,并最终获得华丽转身,美丽而自信。
爱或恨是教人快速成长的良苦药剂。那些所谓的仇恨也终会随着时间放下一切怨怼,而她也的确原谅了男主角。可这样的经历带给陶滢的却是不完整的人生意义指标,她否定了她之前微不足道的生活,达成一套催生自我强大论的价值观,并对此绝对服从和自信。这样的洗礼让成长中的女孩花费大学四年时光构筑的自信逐渐演变成了可怕的骄傲,且不自觉地,或许连作者本人都不曾察觉,反正这一刻,小说的味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人的性格可以扭曲、可以丑陋,但这个人不该是讲故事的人。
文章的后半段,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她大段的内心独白,暗示了对人对事的高优越性,以及与自身观念相排斥的不认同性。虽然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可对自我价值观的至高认同性,充分暴露了她的内心世界,或者说是作者偏执的人生理念。故而,写书别轻易尝试用第一人称,容易上手却对人物要求最高。
其次,我不得不表现出对剧设的不以为然,否则我极度担心我不够维持理性去分析整部作品。说到叶萱这个作者,我相信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文笔和编故事的能力是有,只不过在表情暗恋的小说里,编故事则不可能成好文,撒狗血拿来做主料必定失去暗恋文独有的滋味。本文的男女主人公孰是孰非的故事就是一出八点档的偶像剧,作者这样苦心的编排,让两个人好不容易捱到花开月明的朗空前,偏要让狗血破坏纯净的天色。原来,他只是跟别人打了一个赌才来接近自己的,而我所回应的是一个女人刻骨的恨,带着识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的奋起。这样的转折,这样的突兀,这种编故事的能力,到了这里,好好的原创文一下子跌份成小言文,只好为其叹息。暗恋究竟是什么,作者要如何怀念祭奠青春?
暗恋是一个人艰难的演绎,是一件非常简单的小事,从年少青葱萌芽。暗恋的他或者她,还不知道天地以万物为诌狗的意义,只怀揣一份小心情小心思。这事看上去多么无聊、和浪费时间,可暗恋一个人的心情,轻轻浅浅的划空,淡淡忧郁的蓝易褪去,那样美的蓝,却再也说不出口。这就是承载暗恋志的文章,无需浓彩重抹的捣腾,任细水长流的灰暗悄悄蒙住双眼,为之潸然,留给我无法用言语凝结的感动。也许暗恋的故事,说来说去所表达的主题千篇一律,是我爱你而你却不知道的秘密;但好的作品没想方设法变花样,只等作者淡淡诉说,他/她的心声,而我们要做的是竖起自己的耳朵乖乖聆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07-27发表引用
[言情]《余生晚也》作者:若若的小猪 评分:9.1/10
这是一个关于倾慕与相思的故事。可是和世间很多倾慕与相思的故事又不同。
思恋待君来,秋风动房帘。
俞笙婉唯一一次在公众面前谈到江昊年时说:“我是花朵,他是那杆枝头。他有很多角色,可是他不是我的爱人。”
只因为余生晚也,没有来得及完完整整地相遇一回。
俞笙婉此生仅有的一次披上白纱的时刻,一直站在教堂等待他出现,直到夕阳西下,等待被时间磨灭。那时候江昊年一个人静静坐在私家影院,银幕上反复放映的是俞笙婉拍的第一部电影。
月白旗袍,巧笑倩兮。而窗外是绵延不息的黄昏。
爱是冷酷仙境。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如果你曾倾慕一个比自己年长许多的长辈,是否有发出“余生晚也”的感叹?看似接轨的时间轴,注定难以齐驱——就像两条不等速位移的平行线。动心一份理智外的感情,是手起刀落斩情丝还是任由理智与感情将自己掏空?二十二岁的女孩,是为爱不顾一切向前冲的年纪。这不是嘲笑她见识太浅薄,未看透生活琐碎与情爱两难全的天真。我承认她勇敢、坚毅以及拥有致命的吸引力,也可能对此她表示一辈子都不后悔。只是相爱的事相关两人。她初生牛犊不怕虎,而年长她二十五岁的他却是久经沙场的老油条。江昊年对俞笙婉的爱,考虑得太多,计较得太细,以至于最后却步。
在作者眼底,江昊年不能爱俞笙婉,是因为相差的二十五时光,因为不良于行的认知。当他生平第一次捕获情动,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以后。这样的情爱,让他第一回真正意义上了解“一个人和两个人”的不同,让他春发大地的爱意,瞬时冷却下来。他所勾勒的蓝图,从来没有这样的特别——俞笙婉,是这个女孩让他认清未来的路是通往天堂还是抵达地狱的重要性,对他而言已经无谓。
然对她来说只有灭顶的灾难,她还那样年轻,世界还那样新奇。第一次,他意识到世上仍有自己把握不了的事,而那些不曾在意、不曾考量的因素,全部成了他犯难的险石。在没有爱上俞笙婉之前,他没有这个认知;而在意识到之后,他却不得不退步。江昊年可以赔了自己的人生,却输不起比自己少活了二十五年的她的人生。以上是我所理解的本书作者眼中江昊年却爱的原因。不过一千个观众,对此可能有一千种解释。在我眼底,江昊年不越雷池的表现,我想只是胆怯,是害怕。尽管在外人眼底,江昊年掌控世间数之不尽的财富,享用世间一切美景和华服,低头呵气间杀人如踩死一只蚂蚁,要多强大就有多强大,没有人不胆颤他的能力与手腕。就这种人,绝对不应心有所惧。
然而,人生的绝对恰恰是被用来打破的。金钱、名利和权势,太简单也太轻易到手。而爱情呢,没有纠缠的时候他不曾想过需要,可一旦降临,一旦食知,却又依稀了解,爱情这种东西他永远也得不到。因为他足够清醒,足够理智;因为他不确定,因为他对此感到陌生,他既害怕又新奇。面对爱情,高大的男人,无坚不摧的江昊年其实都只是个自私的胆小鬼。如果他的生命还没有经历这么多场风花雪月,如果他的生命还没有感知这么些年春去秋来,如果他的世界还可以更早一个时刻遇见她,在花开正扑鼻的时候,他还不曾蕴藉四十多岁男人的成熟心智。他会同她一样“感情用事”;理智不会跑来告诫他,提醒他行就踏错一厘的得与失。他害怕这样的年纪,也忿恨这样的清醒。他怕毁了安稳的现状,怕毁了半百人生里唯一一次的情动和心跳的感觉。他怕他们勇敢一次的结果,化成她对他最后的怨怼。
他怕他们不顾一切的未来,是他对自我的失望,又或对爱情的高估。原来爱不如想象美好,不如记忆香甜。所以,他到最后宁愿送走他的女孩,看着她走向另一段人生,他也始终不踏出那一步;所以,他能做的只有无私给予物质,弥补“她爱他,而他无法做出回应”的愧疚。江昊年这个老男人的洛丽塔情结,从未因拘泥“君生我未生,君老我未老”的窠臼,而是理智、经验和阅历作绊,吞噬相爱的能力。写到此,我不得不假想一下,若是俞笙婉不是被江昊年养大,那个男人还会做同样的决定吗?
不,他不会,定毫不留情采摘她,就像亲吻她的母亲那样。当然,如果真是那样,俞笙婉也就不是江昊年心间上的那朵花了。偏偏是近亲情怯,他看着她一天天成长,见证她每一分每一毫的变化,他变得越来越不忍心掐断她的芬芳,他爱护她更胜过想拥有她。你若问我,他真的爱她吗?我想是爱的,只是他的爱,败在了花开的季节,雾化了爱情本身。他不说,他不动,他继续梦,梦他的女孩,梦他的爱情,他不用担心现实入梦,梦醒梦碎。只余回忆伴着他的花白人生,伴着他通往地狱之门就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11-30发表引用
[现言]《车站》作者:商采薇 评分:9.0/10
一个双目失明的男老師,一个敏感聪慧的女学生,一段感天動地的師生恋,一部当年震动榕树下的小说。落叶不香,但是每一片落叶,都有太阳的味道。
每一根琴弦在迸断的时候,都会发出一声嘶哑的呼喊,它不愿意在沉默中死去。
“章老師,您等著我,我一定会来找你!一定!”
“柳笛,如果有来生,如果来生我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我会在這个车站上——等你。”
一本小说能称得上经典,除去精彩的故事和严谨的脉络,少不了瑰丽辞藻的锦上添花,以及剑走偏锋的鬼斧神笔,又甚至升华至人生观、世界观的哲学高度。不管何种风貌,谓之经典溯本归源莫不道与读者的情感共鸣,就好比一篇浮笔浪墨的二流作品,虽遣词用句不济寥寥,却胜在字里行间凝聚的满腔热与感动。本文就是最好的佐证,语言虽粗糙,但笔尖凝聚的感情却很好地打动读者的心。
一成不变略显小龄儿童的叙事手法,也令人诟病,恨不得叫人摒弃。可我仍然要以示褒扬,它是经典之作的另一类典范:作者或许不负幽美的文采,却贵在情深意重地交待清楚了一个故事,且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鲜活的男主人公形象。我暂时还想不到用什么词来形容这个男人的才情,就算尽用“才华横溢”之类的词汇,都略显薄彼。也没有一段话,能诉诸这个男人对文字的热爱与倾注。
他就像江湖里淘尽武林绝学的武痴,庶几走火入魔,日臻忘我。他,是本书的男主人公——章玉。甫一出场,我相信大家的视线无不汇集到这个面容苍白、形容枯槁,有如骷髅般一副生人勿近的五官上。这绝非为他的阴郁气场所唬住了心神,而是为他接下来不得不为令人拍案叫绝的惊艳亮相。
当他把“背诵”课文称之为“朗诵”课本,无疑挑起了全班学生的怒火。就在上任的第一堂课,他自作主张地“朗诵”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而堂下的学生开始挑衅他的“朗诵”,章玉站在讲台上依旧面无表情的应对,从容地迎视全班同学的刁难,他“读”了各种世界名著的点指段落……说到这,你以为他在卖弄学问吗?不,他只是在“读”印在自己脑子里的书。他是一个眼盲的语文教师,他只“读”了这么一次课文,以此来安下同学的心。毋庸置疑,他绝对是附庸才情的一个男人。
可作为老师无论授业多么精彩绝伦,妙语连珠,都无法改变他是一个瞎子的事实。板着那张脸,肃静得不近人情,疏落得乏人问津,只有一个柳笛敢走进他。瑰宝难掩璀璨的夺目光环,却难遭人不嫉恨。所谓面瘫与阴沉,落在柳笛的眼底全是故作的刻意,不异习惯用冷漠的色调捯饬云雾,与己予离人,不用太感伤。毕竟一不小心拨开云雾,图爱便是劫——关于这一点,他深知穷途。
“我正在努力,让她不要爱上我”。这是面若霜寒冰,心似明镜的章玉所说的话。如此剔透心性,砥砺磨难倒不惧,却注定万事掬不留。这等人儿世间怎么就留不住?只因为他是一个瞎子吗,只因为流言蜚语的冲击吗,只因为他希望给她更好的舞台吗?这个固执得不允旁人半点怜悯的盲眼教师,这个执拗起来不输他分毫的女学生,起初并没涉及情愫的胶着。她只是单纯地协助他批阅作业、间或察言观色。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自顾寡言,她同勉默语,恪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楚汉之界。但长达三年的促膝相待,她慢慢地窥见了他不显山漏水的颠世才情,一如大海般深不可测的涵养。渐从天涯拥近咫尺,见识他不经意洋溢的卓然风采,目睹他晕染金辉的笑颜生花。她的眼神微微澜漾,却不妨它绪。在不懂情爱的年纪,柳笛把心底的倾慕喜悦,全当做对待长辈和偶像的钦佩之情。
所以,直到经年离别,她终于明白内心深处对于他的牵挂与思念,谓之情爱——纵使她曾经迷眼心乱,动辄于才赋满盈的海天,却道梦醒时分撩开初入歧途的面纱,终于醒悟她爱他的事实。是的,在他落魄的迟年,在她尚无知情爱为何物的以往,她爱上了她的老师章玉。在他挥毫的盛年,在她蓄兑女儿家心思的幻想里,她爱上了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海天。无论是章玉还是海天,哪个不是他啊。
写到此,我不禁想起一句话:“我喜欢你年轻时的美丽,但我更爱你现在饱经沧桑的容颜。”她晕陷他的美,更情乎他的残。彼一时,她纳爱懵懂,他已饱经风霜;此一时,她春闺思量,他却成回忆里惊采绝艳的飘渺孤影。彼一时,她是学生,他是老师,悬于禁忌之两端;此一时,他不再是她的老师,而她已情发心乎,那么相爱呢,为何还是这般艰难!似乎,一切是刚刚算计好的天意,纵使情深,奈何缘浅?
她和他,始终错开一步的距离,不近不远,堪堪弄人性命。如果没有那场意外,他的一生或许能成就其事业上不朽的丰碑,如果没有那场意外,他的一生或许终将流于万千言情小说里男主人公的模式。(大多数网络言情男主人公始终绕不开事业有成的背景、英俊潇洒的外貌、矢志不渝的爱情,要不就添点近些年大行其道的腹黑品质,总之翻不出新花样)如果没有那场意外,他究其一生不置匆匆收场,却再也遇不见生命里叫做柳笛的女孩。人世无常,命运终究敌不过人有祸福旦夕的倾轧。
它的可怖从不在于“未得”,而来自“曾经拥有”的沧海,那是厨子失去味觉的绝望,是画家折翼五指的绝望,是殒落大地的流星,是章玉沦落漆黑的绝望。或许我们该庆幸老天为我们关上一扇窗的同时打开另一扇窗,让我们历经截然不同的浑然风光,又或者该担忧关窗所引发的蝴蝶效应?
很难说,一趟不会通往终点站的末班车,因为车坏了,大家临时聚在一起,却也因为车坏了,最终抵不站台。该指责怨怼谁呢,老天爷吗?不,至少它让相爱的两个人情意相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3-05-11发表引用
[古耽]《此生仗剑任疏狂》 作者:墨式辰 评分:8.9/10
妖孽人品又扭曲的风雅颂楼主季独酌缠上了假正经又心有所属的江鄂江大侠,立志把他收归后宫。甚至发誓如果对江鄂的喜爱搀杂半点虚伪的话,就会众叛亲离,风雅颂一百五十七年基业毁于一旦……所谓人是不能铁嘴的。叛变和死人,遇到的多了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两个人一路风光无限的逃难,眼瞅着好好一个风雅颂如风中残烛越发济济可危,江大侠在机缘巧合下,竟然发现……天啊
那孩子其实一点都没变
那孩子其实一点都没变,尽管后来那些看着他长大的下属已然难透过他五感变幻来揣摩主子的心事;尽管平日他们依然能够肆掠地爬上主子的头,作威作福,却在没有一个人敢真正意义上地逆命触鳞。这算变得强大了吗?不再如儿时般需要寻求温暖寻求怀抱了吗?在很多人的眼里,包括在他自己看来,自孱弱的身躯被父亲决然扔下悬崖的一刻,打小被当做风雅颂楼接班人的那孩子,在走投无路的情形下俨然一夕长成,同父亲一样丢弃对所有人的信赖与依存,独自面临、解决所有可能发生的最糟糕的局面。
我想说,妖孽又扭曲的风雅颂楼主季独酌依旧如斯。那心灵深处最最渴望,也最为令他感到难堪的柔软,竟是从未嬗变,从未长成过。像幼龄的孩子在遇上暴风雨的时候渴望躲进自己父亲臂下遮风避雨。这么些年,他已足够强大,可最想要的却再也得不到的,是哪怕只一次父亲对年幼自己的保护。所以他改变,不再将那种渴望放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没有奢望,也就不存在失望。他以为这种改变,让他变得早已不复童年单纯时候的怯弱与无能,可他忘了,人最渴望的东西只会随时间清辨;人也不会因为一两次那种依赖就该被定性软弱。是这孩子的父亲,是孩子父亲对他的教诲,错了。这才有了父债子偿。
季独酌,是这么个人啊
他总在笑,喜欢调戏身边每一个人。众常皆以为身负名满江湖的风雅颂楼主季独酌,必是风采卓然,举手投足无不溢显与身边地位相匹的持重与大气,可偏偏这个人没有半分身作主子的操守啊。就为了一个不美的美人,差那么一点,真就接踵了当年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的荒唐。
季独酌这人,自是少年风/流,气质不凡的主。往觥筹醉香一卧,觅美食佳酿,好吟辞附庸雅兴,活脱一副亵玩不堪重担之躯。若就此说他溺得五分浪荡贵公子的歌舞升平不足惧,怕是死都不知怎么死。看小说看多了,读者都该明白作者的故弄玄虚。主人公往往愈显玩世,往往愈深不可究。的确,季独酌是令人避之不及的类型,但又非你我所料想的那款笑面虎德行。比起很多主人公“变脸”的绝技,比起喜欢用皮鞭酷刑伺候敌人,季独酌可不喜欢血腥的方式,他更喜欢有趣的,好玩的。
就像开篇被他气疯的一群小二,跑去少林寺习武预备找这吃霸王餐报仇的苦逼小二。他们是不会晓得自己为何触霉摊上这么号人,也不会想晓得这么号令他们共愤搅黄店的人居然是他们顶头BOSS。不过,我想假使他们知道自己这么倒霉的原因,恐怕这辈子再也不敢在蒸酒的时候偷工减料;又不过,假使他们知道自己何故以这样一种要被人气死的方式挟以请罪,我想恐怕他们会集体精神错乱,要真疯掉吧;因为季大楼主想的只是履行当初自己随便胡言的一句“我早说过吧,雅集楼的小二是很有佛缘的”。
故而要是诸位真一不小心得罪季大楼主,也不至太担心没命,因为这厮可能只想气你到内伤。咳咳,不开玩笑。且细说季独酌这人,无疑慧极,使得一颗得天独厚的七窍玲珑心。飘在血染的江湖,没有傍身安命的功夫,却游刃有余,泰然处之,似乎再艰难的绝境于这个人也早已谋划好退路。这种人配上那一张永远摆不见正色的脸,似嘴角腆笑,抬眸不正经地昧色与人打趣,可谁又门清他心思。就连何等机智聪慧、行事万分小心谨慎的江鄂江大侠,同这人朝夕相处三载,紧防死防,也差点栽了跟头,更别提窥探那妖孽又扭曲的人品背后无法以常态揣测的下个举动欲何,究竟藏蕴阑珊,抑或兴味浓浓。
这也是我以为季独酌最厉害,最可怕的地方,不是手段,和身为天下第一消息楼的资源,乃是根深蒂固的顽劣,无聊之极的心性。没人清楚他脑袋瓜里在勾勒什么,没人明白他到底要什么,又到底准备行至哪一步。仿佛这世界万物对于季独酌的人生早已没神马好得到和失去,于是无聊的必须折腾点啥。
想要得到必然要先付出
“我听说汉江会的人生性痴情,所以我想知道,当他们爱一个人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样子。”碰见江鄂,让这个无聊的男人萌生出异样的念头。儿时父母的感情让他感到迷茫。母亲那样痴傻地将一切交付父亲,可坐上那个位置上的男人却早已失去信赖人的能力。所以,母亲决然宁可赴一匹白绫,父亲才晓得回头,才幡然悔悟,才知痛不欲生。这是季独酌父亲母亲的旧情事。对于感情,季独酌没有经历过,也不懂它,但他想知道这样刻骨的感情与痴心,若能得到,那将在空空如也的心底留下什么。
季独酌这个人,是无聊得可怕,作为一楼之主,他给人毫不可靠的感觉,他眼都不带眨地故曰为爱而挥霍千金,拉上所有人陪他演戏。不管这出戏在看戏人的眼底是否拙劣,是否漏洞百出,但至少他费了这般气力。因为他想得到,父亲曾经没有珍惜的痴情,到底拥有什么魔力驱使一个像他父亲那样绝然无情的人转身,他想知道。他做戏,想看看自己在宁死之际那人会不会觉醒,会不会为了自己不顾一切。
他得到了吗?如果只看结果,他应该是得到了,江鄂的奋不顾身。可他真得到了吗?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交付自己,你想要得到别人的真心实意,必然要先交付自己的真心才是。即使江鄂生性痴情,季独酌若只是一出接一出的演戏,用虚情假意换来结果,那也只是结果,不具备任何意义。这世上没有一个人会随随便便交付自己的性命,自己的真心,前提是“用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03-12发表引用
[古言]《千帐灯》作者:蓝莲花 评分:9.7/10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如果上苍让我们真有来生,就让我凭着这最后的感觉在千万人中寻找她的踪迹,那是她留给我永恒不灭的印记,那是我们历经轮回仍无法化解的宿缘。
我定会去寻找她,在白山黑水暗日红尘,黄沙翰海碧月烟波。我定会找到她,即使她已面目全非,完全不复记忆我们的前缘。我定会守护着她,永远不离不弃,用尽一切使她快乐,看我从未见过她一展的欢颜。
喜欢蓝莲花,她是我最钟爱的网络作家,没有之一。拜读她的小说,不胫忆起宋代词人李清照的清丽与婉约风尚,似叶落霜满的微凉、戚戚。她不志专心写作或文学创作,真替其深感惋惜。整整一个年头,从去年三月掩卷时至今时今日,踏破百余部读本,陪主人翁历经无数趟“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情深虐恋,却独独再无任一文携令惊艳与感动。写到此,不得不叹服蓝莲花的斐然文采,难怪人说看她的小说是会中毒的。幸而,蓝莲花甚少涉墨,否则以她笔尖的鬼斧,得生生“毒害”多少看客?
想当初蓝莲花搁笔久未露面,辛夷坞选择自耕自足,尽显“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的无奈。谈到蓝莲花的小说,不得不提到两个关键词:文字欲与意识流。她是个典型的文字控作家,遣词造句无不别致,尤擅采景和心理独白,诵读间不免唇颊留香。虽有云云者诟病她追逐散文般清雅微显矫作,却苦于无从发迹。当然,她文字的魅力远非一点,常寥寥只言片语,简言断繁,蕴藉翻江倒海的热血情怀,凛冽当空势如破竹斩月的匕首直劈心门。言之,蓝莲花的文笔乍看下云淡风轻,要言不烦,实则波涛万倾。除此之外,蓝莲花特有的意识流写法,谓她小说的另一特色,对于这种写法,可谓几家欢笑几家愁,有人喜有人厌。她之意识流写法载于不同人物、不同场景多角度的内心独白成章,悬与一帧一帧画面感十足的文字,共同叙述完成一个故事。它能让读者清晰捕捉书中每一个人物的精神世界,体味他们微妙的心理变化。《千》一文,丁湘因爱上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深陷爱恨两难全的博弈。
那种爱一个人同时又恨一个人的煎熬与痛苦,通过意识流的写法息息诉尽,充盈赤裸与血淋淋的直白传递给观众,怎能不为之潸然?同样,采用意识流写法产生的问题亦不少。其表现形式全凭作者肆意想象、信马由缰地穿插过场,不拘泥时间、空间、逻辑等任何层面,其特点导致了叙事过程中多人物、多角度的前赴后继,时序重叠与断缝常有之,对习惯接收传统小说的读者尤感不适。总的来说,《千》始终环绕男女主人公的相爱相杀展开,时空前后的衔接问题反倒无伤大雅,较之她另一部意识流派代表作《湄澜池》而言,根本不值一提。京城夹道,素未谋面,一展红尘,不与自知的静切风华。
此厢惊鸿一瞥的逆转,置萧采和丁湘一生,是幸或不幸?再殇、再支离破碎、再天地不容、再不可能滋长的感情,一旦拿起,便是痛苦;一旦放不下,唯有结缔,以缱绻情深或生或死之姿决然两境。湄澜池畔阿湄和池枫纵隔世仇亦大隐山林一笑泯尽;夜深千帐灯火,萧采与丁湘横亘血海深仇,共赴黄泉确是唯一归属。悲剧对读者固然残忍,但与主人翁却是解脱。丁湘,满心付诸刺杀雪恨的女孩,复仇成为她活下去的唯一动力。她勇敢坚毅,不屈不挠,若寒冬腊月凌然绽放的一枝傲梅,抱定视死如归的决心,不成功便成仁。然面对敌人之隙,她内心纠结,莫名颤抖,做不到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寸寸逼近,每每为毙他命来,每每不甘铩羽归,绝非分毫不逞时。她只奇怪萧采明明洞悉怎弗如无事,明明抽刀向他行,他却按兵不动;几乎坦然的纵容,勾起了杀戮包裹下少女的好奇心。若安有家在,定天真烂漫,与世无争,可惜一将功成万骨枯,她家老爹站错了边。身负灭门重仇,丁湘倾注七年光阴只等洗雪逋负,以她手中的匕首插入仇人的胸膛,未料竟爱上了欲要挫骨扬灰的一人。情起萧采,不知何时。是京城古道,萧采睇一眼忧伤迷茫;是清河驿站,他顽疾发作,痛不欲生勒紧她足踝;是亲王府邸,他上恭国稷,下礼黎民。丁湘背地里行刺,暗地里入目他的一举一动。她原以为愈来愈痛恨萧采,不想平静的心牵引与他同悲同喜。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叫一个对之深切痛恨的女人,默默甘之如饴?
萧采,一颗千疮百孔的心,一副行将就木的身躯,一段崎岖难堪的旧事。他之遇丁湘,截然缟素捧腹,一眼云淡风轻,瞳仁无华。他拂面的淡然从容,全不系心怡自若,那是来自灵魂深处早已枯竭的心如止水,对他而言活着比死亡更加痛苦。这是一个怎样令人心疼的男子,短短三十余载,熬煎了岁月浮沉太多太多坎坷与无奈。他这一生被排挤、被陷害、遭逢至亲至爱背叛,幽居不见天日的囹囵,浸身抽筋剥皮的邢海,清醒地感知每一寸肌肤的皮开肉绽,却依然能在重见光明的一日,肩负起社稷的重担,不违逆三哥的嘱托。年少鲜衣怒马,三哥诸多照拂。他便倾尽所有,一助三哥夺嫡夙愿。
狱后更拖着因牢狱之灾遗留的不治旧疾,奔走庙堂,驰骋西疆,守家操业。此等拳拳之心可表日月,却抵不过有心之人的闲言残谏。萧采,他这一生最悲哀的两个时刻,一谓之最亲信最敬重三哥下达的密令斩立决,二谓之被最亲厚的枕边之人、自己的结发妻子投害入狱。他这一生顶天立地,待人接物无不令其心悦诚服,便是敌对、欲要加害之众。身为大将军王,坐骑只匍匐他的烈马,拥有一帮连死都不怕的战士;身为天子第一信臣,深院阿妈对他不离不弃,金銮殿一半权贵拜自他家门楣;身为萧采,他明明感受过兄弟情义、良辰美景,到头梦空。非不逮恨,只眷念一丝温柔。
萧采之一生无被偏爱无被怜惜,渴望点点暖意,望穿穷竭一生。幸好,其世间还有丁湘这般女子,愿意捐弃素有仇怨,罔顾所常地爱他,不计生死。偏偏世事弄他,要不起这一份深情。我记得《千》结尾曾提到:“他死了,你伤心,但是他活着,你又永远不会放心。”这一番话道出自古君王对于权势滔天、功高盖主的将领,最难以捉摸最矛盾不明的心结,所以萧采一生注定身先朝露,应对感情他只有铭感五内。但他仍希望在他活着的时候只令其苦不堪言的女子,能在他死后过得快活一些,可她许生死相随。丁湘太了解他的寞然,心疼世态奉他薄命天涯,所以她愿意陪伴他,好叫他余生哪怕黄泉也不寂疏。“这样也好,我可不必为你担心”,最后萧采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句,竟让我忍不住掩面啜泣。原来世间最深最炙的情话,不言海枯石烂的灿舌若莲,甜如蜜饯;反是平凡朴实,毫不打眼的话,触动人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03-21发表引用
[言情]《穿过云层思念的味道》作者:如是非迎 评分:9.4/10
本故事的女主角喜欢瞻仰周围的强人,尤其喜欢瞻仰冰山男主,因为男主是一个变态的存在。
本文很啰嗦、慢热,铺垫很多,进展奇慢。一群高中生,一个有爱的故事,青春与成长同步,友情与欢乐共存。
这个三月翻遍许多新书,但总不尽如人意,而《穿过云层思念的味道》一文则完全是出乎意料之外,属预想不到的惊喜,无形间悄然捕获了我潦草的心。起先我死活不肯相觑校园题材的言情小说,非我挑刺,实乃年纪越大、脑袋瓜越发自觉屏蔽这类我自认为写给中小学生的题材。
然,伴着作者淡淡的笔风步步展卷,一种怀念的情绪竟陡然而萦,仿佛回到我的高中校园,勾起那些记忆深处早已跳不出画面,对不上人事,却仍能温习在那个紧张的状态下,听闻那些或被人杜撰、或被人夸大的风云人物牛X事迹时所携带的惊诧与膜拜。
一段美好得令人艳羡、夺目得令人咋舌的校园时光,在时如翡翠琉璃一般珍贵的岁月里,有这样一群年轻人,他们成绩优秀,性格姣好,深袭老师和同学的喜爱。在他们单纯的世界里,除了不停地面临考试与补习,他们质朴得不受外界任何干扰,是一圃只管接收阳光普照的祖国花朵。
可就是这样一群为每个读书时代奋斗拼博的同学们所敬仰所渴望的优等生,在他们交际的朋友圈子里,所谈论的事情所经历的问题,作者借由一件一件细小甚微的生活片段将它们拾珠串联,故事虽琐碎平淡,或关于学习指教,或关于娱乐八卦,或关于插科打诨等等。但偏偏教人忍不住投身他们所在的世界,代入那个时候读书的我们,走进作者为我们编织的梦。
看到这,读者定会猜想,到底是怎样招人浮想联翩的梦啊!且说当作者投射的焦点凝聚于一班成绩优异的尖子生的时候,再加上女主人公姬斐迎浑身散发的独具匠心之气,远偏离了普罗大众的轨道,迈向梦的花园:只因生在现实世界的绝大多数莘莘学子们,也就是现在看书的我们,都历尽过高考那一役,为图个好功名,苦苦打拼,甚至导致身心饱受煎熬,万万没有本书女主人公般在数学和物理的过人造诣——非我以偏概全认定女主人公天生聪慧,否决其后天辛苦洒下的汗水。
怨只怨,当所有一切付诸虚拟空间全凭作者一句话之际,存在即合理,再多努力与刻苦皆成空谈,注定只导向作者既定的结果,而结果终是命运分割的无数个关节点。正是作者的设定,给了她做梦的机会。故,继续好梦的女主人公姬斐迎勾搭上了更梦幻的男人程释。对于男主人公程释,我不得不说,作者设定的基本款,绝对达YY文金手指全开的各项指标:长相、能力、才艺、性格、气质各方面统统秒杀男女老少。其实,这等人物属性出现在言情小说显摆显摆,实属见怪不怪。
不过,就一位席卷全年级目光的风云人物,若真落落现实玉汝于成,即使没有男主人公的强大无比,仍旧会成为被众家菇凉YY的对象、茶余饭后的谈资。所以,作者对男主角诸般为表现他各种全能各种无敌的场景,一下子失去了讨论真实与否的价值,反倒多了YY所带来的无限美感。是以此等不着边际的花花口水,归梦宁往。言罢男女主角,再来谈谈感情的梦幻。这两人的感情止温水煮青蛙。行文见底,方敢显山漏水。一人搁心底,一人装深沉,赋予理智顽强抵抗。
但好在两人待感情跟搞科研研究一般谨言慎行的态度,虽演绎了迟来的爱,却彰显难能可贵。最后一刻,程释终于表白:“我想过很多次……可是还是不想只跟你做同学”,姬斐迎悬下心间的石门,承去时间的休憩与打磨,最好的我们终于赶上最好的太阳、月亮、星星、花草、树木……原来,感情毋须伤筋动骨,不履薄冰,不轻诺轻弃。悉心掂量一二,总好过比动辄分分合合的杨过和小龙女。
再来,本文最值得大家隽永的地方,乃作者有意为之,捏造一个仅属于恋人们彼此的纯净空间,隔绝任何阶级门第、父母媒妁等世俗言论的约束与破坏;在爱的自由世界里,感情就真的只容纳两个人的事,丝毫没有牵扯两个家族,乃至利益;更将大背景延展横跨到南北球之东西方国度,让异地恋一类因现实不抗拒的因素导致破镜分叉的情侣们,纷纷喜笑颜开。
不可谓不说,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梦,最梦最幻亦逃不出此。或许看到这儿,大家可能仍带疑惑,既然诸般梦幻不现实,何谈带感?可入梦它本身就不难。有时候人们看小说只是为了缓解现实生活的压力;有时候哪怕与主人公的感情有零点零一秒的共鸣,也易堕梦。拨开本文作者特定的人物和感情枝节,随处可见同学之间的嬉戏欢笑,甚至于课间十分钟跑去小卖部买雪糕的场景,却是一帧一帧悬于睫的真实扑闪而来,捂着温馨与感动。作者以梦幻与青春虚实相映地手法创作,当是纪念逝去校园时光的缩影,那儿有呆头呆脑的她,有从未有过交集的酷酷的他,还有更多平凡的我们……便以一种夸张的手法,赋予他/她们最完美、最幸福的模样,永远将他/她们定格在青春年少爱做梦敢做梦的校园时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03-07发表引用
[现言]《傻傻的幸福》作者:人伴桃花 评分:8.2/10
如果,那天傻妞没有经过那条巷子,如果,她不是最后一个回家,或许什么都不会发生。一个是被高烧烧坏了脑子的小学生,一个是正值年少叛乱的男孩。然而,缘分就是这么回事。他可以骄傲地不可一世,却对待一个小傻子小心翼翼。他为她披荆斩棘,尽管,在路开启的那刻转身离开,毫不留恋。只留下傻傻的她,小心地摸索着路行走。
这是一个倔强而固执的小女孩亦步亦趋地跟在小男孩屁股后面转圈成长的爱情故事,她历经从童年到成年的二十多个岁月,坚定不移地尾行自己认定的信仰——那是我茫茫一人孤单旅途上的一盏明灯,束之高瞻却平静温暖。你可以嘲笑她是个天生愚钝的傻妞、可以揶揄她痴心妄想,却独独无法不为她的执着感动。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种勇气去追逐与自身相较遥如明月、高不可攀的爱情,但她孤行一意。
或许正是天生痴傻永不知回头的愚劲,给了她翻山越岭的力量。同样也带给她常人所不曾面临的难题与关卡。在平常人眼底,她只是一个智商不足八十有余的低能儿,能无忧无虑的展翅生活,她的父母就该感恩戴德,怎能再奢求一份不属于人鱼的王子梦呢?不说旁人的青眼白眼,就算父母几次三番劝慰,她似不曾梦寐,便诸事已成泡影。她的确傻,却也仅限于比正常慢了一拍,她懂父母的担忧。
当全世界每一个人都告诉自己放手,你还有坚持下去的信心吗?如果依如磐石无转移,不是众多悠悠之口难辨被激怒就是譬如女主人公般体验过社会边缘人士的孤单心路。
在还没有人点亮那盏明灯,替自己擦拭眼泪、保驾护航之前,她一人摸索滚爬。
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她不曾害怕,那在两人的世界里她更没有理由害怕,因为爱情的呵护与疼惜,无微不至。所以,就算全部重量都押负在天平的另一端,两个人的并集退回到一个人的旅行,她虽有伤心落寞却仍毫无一丝逃避之意。前行的地图第一次有了方向,她追逐他而来,又怎会半途而废?傻子的执着,认同信仰。在常人的世界已绝迹,无谁视爱情为信仰,除非又一个偏执的疯子在世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03-28发表 引用
[古言]《佛罪》作者:藤萍 评分:9.1/10
佛罪,佛之罪,是非因果,前尘后事,由谁能说。
这是我第一拜读藤萍的大作,对她的斐然名声已是如雷贯日。对于一个从来没有读过她以前被广大读者奉为经典小说的观众,仅凭她的一篇文章就来说三拣四有点不客气,但就事论事,针对《佛罪》的措词,我只能说完全出乎“想象”。这位大神级作家的文笔真不如我理解的古香古色,也不具备大将之风,甚至与开篇差点弃文的程度。尤其人物的对话,干巴巴地,生硬无比,直接投射给我这样的感觉。
当然,不可否认,小说后劲很足,相较现在许多作家,其立意和原创性,仍具备可读性。刚看这本书的时候,很有写长评的冲动,主要原因是看文途中心绪跌宕起伏,直到读完最后一个字,心总算平静下来。开头一直猜测男主的身份背景,好不容易弄清楚他到底是谁,过后又一直担心横亘万水千山逾越不了背叛与信任逆差的爱情,满是血迹斑斑、千疮百孔的丑陋,作者将安排一个怎样的结局?
掩卷休整片刻,我终是放弃褒奖溢美的言辞。现在想想,总觉得藤萍的这一篇文章里主人公的感情来得生猛去得也迅猛。尤其是女主人公准备重新接纳男主人公时,从别人口中探知他远非她眼中所见的嗜血残忍,亦有为人性善的一面,置于整一段替男主洗白的片段,确有牵强附会之嫌。写到这里,我不得不说,藤萍的小说依然未脱离言情范式的桎梏。是谁说小言主角就一定要追求相对性完美,邪恶的盗匪或杀人犯,难道就不能够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吗?人与人之间的误解与偏差,源于沟通,源于掩饰。
我始终相信,相爱从了解一个人开始,当彼此深入相知,那便是万人眼低再为非作歹,在你心底盛下的爱,不会随善恶是非而变质。显然,陆孤光选择一味仇视恢复本来面目的任怀苏,被划到了人性掩饰的一路。作者试图透过第三者的口吻(揭开男人隐藏的心路,博取女人同情与怜悯——为什么非要从“他不是坏人”为切入点)为女主人公排解感情上的心理障碍,以寻求感情可持续发展的阶梯,关于这一点,我以为作者的裁定有失偏驳。当然,好在这种偏失并非不治顽疾,尚有缘由可循。作者只是想通过时间的药剂,慢慢平复女主角心间的怒火,一夕之间很难有人可接受所爱之人面目全非的事实。
只是没想到在整个过渡,女主对男主情感复苏的转折点,竟选在了扭转男主形象的时机——非十恶不赦大坏蛋,难免教人有种真爱不真的错觉:因为善良所以喜欢,因为邪恶所以厌弃。众观全文,作者努力刻画一个至恶至善的形象:让他拥有佛道的无欲无求、慈悲明镜之心,又在他身上无限放大人性的执嗔私欲,借由一面镜子的两面性,直射不同的人生佛理。小说的选材,煞有见识,乃至放眼整个言情界,能将这两种性格挥写淋漓并产生强烈冲击美感的形象,难觅先例。但随之相应地,角色刻画与塑造,因其复杂性与矛盾性,显现出重重困难。最复杂的问题往往需要简单化来处理。执着是人性美好的品质,从事科研工作亟须持之以恒的心态,然而任何事物过激化,多少倾于变态与神经体质。
文章将两类极端性格的形成归咎同一品性,为善为恶的情结祸生执念。这种最直观而简单的解答,写作方式极富禅性。只可惜笔墨触伸的脚步没敢再往外扩充。小说写道女性角色面对自己爱人性格分裂时的不同回应,却始终没有提及男主内心两个自我的角斗,借由相悖的道德观念所碰撞出火花与戏剧性。要是人物的刻画能深厚带过一笔,我认为这一篇小说除了开篇越显疲软的文笔,可更上一层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05-27发表 引用
[童话]《活了100万次的猫》作者:佐野洋子 评分:9.9/10
有一只100万年也不死的猫。
其实猫死了100万次,又活了100万次。
是一只漂亮的虎斑猫。
有100万个人宠爱过这只猫,有100万个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哭过。
可是猫连一次也没有哭过。
记得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纯粹是被极富玄幻色彩的书名给牵引住。过去,我们曾多少耳闻“猫有九条命”的说法,然而,本书的书名竟明确地告诉我们这是只拥有一百万条生命的猫。不得不说,它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为什么一只猫会活那么长时间,难道不觉得疲乏吗,它经历怎样离奇的遭遇?
各式各样的想法层出不穷,带着强烈的猎奇心理,我翻开了此书。可令我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它居然只是一本儿童图绘书,约莫30帧图片,每一页的图绘旁搭配几行文字,构成了整本书的内容。从头翻到尾,只需要花费几分钟的时间。但就是这般短悍的阅读旅程,它带给我的冲击绝不亚于当初《小王子》带给我心灵的震颤。一口气读罢,完全没料想泣泪湿面的结果。
我并非因那只骄傲的虎斑猫不再复生而落泪。相反,我觉得它其实非常幸运。它之无数生命,拥有无数的宠爱,尽管一点不曾喜悦,但成为野猫的一世,它邂逅了不把自己放在眼底的白猫。这只从未待见过谁的虎斑猫,收获了它的爱情,与不再因世人的溺爱而被禁锢的自由,不枉此生。我会掩面泣泪,无非是感动于这样简单的插图故事,映射某些浅知却早已为人所忽略的人生寓意,启迪现实生活里碌碌而忙的我们,撩起记忆深处最质朴、早已不埋时光付诸爱与自由的蒙尘一隅。那只猫为什么没有复活,是因为白猫死了,即使重活再有白猫,也不再是它的白猫,和小王子的玫瑰花是一样的道理。一百万次的重生,为什么没有爱,却在获取自由的一日,寻觅了爱情,是因为那是它所选择,它所支付的人生。
活得自由,获得幸福,它不再埋怨愤世,它明快的心态暗示了世间一切美好,它明白了一生意义所旨。据悉,《活了100万次的猫》是每一对日本夫妻在结婚前必看的一本书,更有媒体盛赞,它能拯救无数破败的婚姻。可在我眼底它除了表达自由与爱的主题,那只活了100万次,死了100万次,有100万个人为它掉下过眼泪的猫,为什么从来没有哭过一次,成了我深思的重点:爱与被爱,人与宠物的关系。
我们对宠物无限的热爱,却抵不过野外和其他动物抢食,风餐露宿的生活。拥有者与被拥有者,不单单是失去自由,更因为我们不是它们,根本不清楚那些活在我们羽翼下的它们,需要什么。我们无法交流,我们只是付出我们的宠爱给它们,不管接受与否,就自以为它们是幸福的。这是做为动物,做为被拥有者必须接受的被爱,是窒息的宠溺,是自私的爱欲爱求。所以,书中的虎斑猫永远逃不过,早早死去的命运,因为主人的爱。我知道每个人心中,都有不一样的哈姆雷特,有自己的独特理解和看法。
或许它不一定是作者原型的注解,或许原著的立意远没有我们想象的深刻。但对于读者而言,谓之作品的分析与解读,本来就没有绝对性,无须被考试题目中所规定的答案订正。对于一本儿童图绘书籍来说,在大人和孩子的眼底,他们对本书的认知截然相背,甚至大人会担心五六岁的小朋友是否能领略书中的深意?然,我想说的是,大人压根没必要灌输自己的想法给孩子。或许他们会问,其实他们还会思考,属于孩子的活动创造力。因此,每一个母亲在给小孩子充当心灵的幼师时,尽量维系在朗诵者的位置。天真的孩童总喜欢问为什么?我们要做的是引导她们去如何解答,而不是告诉她们所谓的答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3-03-31发表引用
[现耽]《当凤凰男遇上孔雀男》作者:菊文字 评分:9.6/10
凤凰男,顾名思义,“山沟里飞出个金凤凰”,指的是那些出身贫寒,几经辛苦考上大学, 毕业后留在城市工作生活的男子。由于原先的农村身份打下的烙印,使得他们在今后的爱情、婚恋关系中辗转于夹缝中,一不小心成为极品。
孔雀男,指那些比女人更爱打扮,更爱美的男性,他们分分钟不忘夸耀自己,好像全世界他最渊博、最能干、最多金、最英勇、最性感。男人们钟情外表一如爱护自已羽毛的孔雀,因此得名——孔雀男,他们不用不小心,存在本身就是极品。当凤凰男遭遇孔雀男,虽然都是鸟儿,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鸟儿。爱或不爱,从来不是那么简单……
本人在看完《女杀手的窘迫生活》后,对这书的作者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为毛捏?因为我觉得一写耽美的作者能把大众觉得膈应的“男变女”小说类型,写得如此带感又不触雷,足见其功底。我就是奔着或许能再逮个好粮的想法上了菊大的这艘客船,从此下不了船。好啦,闲话不多扯。说回本文。
在我眼底,这是篇人设制式性较强,却仍胜在角色厚实度、剧情冗长却丝毫不引人觉察和烦躁的优秀耽美作品。尤其是作者那渲染故事氛围的叙事手法,明明是纠结龟毛的内容却活生生地绽放在作者笔下充盈活跃与朝氣,可就算是如此也总不忘醒世——分分秒秒钟的惊鸿。而关于两位男主人公的刻画,更是在看似欢喜冤家动辄擦熗走火的状态下相爱相厌地最真实地呈现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價值。
一、说说这本书的诸多看点
提到本文的看点,那多得去了。光从书名入手便可见一斑:农村飞出的务实凤凰遇上尾巴翘上天的花孔雀会产生神马效果,想必大家会理所当然地关心事态发展。它讲述的正是一只名叫冯涛的凤凰男与一只名叫宗玉衡的孔雀男相识十载,从奴仆关系忽然转变成契约恋爱关系后边试着相处边经历成长的青熟男故事。剧透点说呢,就是本书的小攻冯涛为力争上游、尽早地实现理想抱负,在白手的条件下被小受他老爸巧辞言有地利用蛰伏在宗玉衡身边鞍前马后整整十年,乃至于不得不掰弯取向、出卖感情地同自一只孔雀得不能再孔雀的被宠坏的富二代谈恋爱的荒腔狗血剧,而谈到荒腔程度可谓故事的又一大看点。
当瞅见我们自恋猴岛的小受宗玉衡误以为陪在身边十年对自个事事尽心的那人定是暗恋自己的忠犬时,殊不知那只是自己老爸担心跟温室花朵一般儿子而特意安插在他身边的一个托——品行优良属性功能齐全的奶爸兼人肉监视器,我的心一度浪荡。当然还有背着我们小受,小攻私底展现的另一面,哪里憨厚、哪里任劳任怨,暗地动不动OS小受的林林种种,吐槽作为一个直男每每见识到小受这只JP基佬行径的郁闷与无语凝噎。一想到此,吾难免花枝乱颤。
于是更加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故事的后续发展如何,譬如宗玉衡终将知道他当初放低姿态以施舍别人的俯视角度成全的恋情竟是一出来自父亲护犊情深的交易;譬如冯涛势必会意识到假戏真做,再联想到小受那极端恶劣的性子能否安然;捎带正式晋升金凤凰的小攻又逢那只孔雀,那只不再风光与曾经需要仰视的孔雀后又复何种光景……在排除万难前到底还需砥几重山月,莫不挠着看客的骚穴。
二、谈谈剧设的直男被掰弯这种事
其实耽美文里“直男被掰弯”的情节出场率非常高,但我不得不说以前的作者写这类型的文,从未让我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就是那位刚上任的新鲜弯男真算得上同性恋吗?虽然之前我介绍了这篇文章的诸多看点,不过在看完这本书以后,那些都不是我事后关心的重点。
我总觉得这文的宗旨不在讴歌铁杵磨成针般推翻上有两老寻死觅活的镇压、下有随时可能爆发砾石洪流的患难爱情,反倒是像在为我拨乱反正某种迷思——是谁说了“直男被掰弯了他就是同志”。尽管这之前我一直以为直男被掰弯后那就是可以步入“同性”的领域。可单从本书来看,文中被掰弯的小攻冯涛,他就明确的暗示,自己依然是不折不扣的直男一枚。他依然对女人存有欲念,而宗玉衡的出现完全只能归咎于命运这码事,除了宗玉衡任何“他”都不行。我记得文中有一段关于敌对公司想给小攻下绊子找堆美男去引诱他的献计,结果自然是瞎白忙活,那厮淡定地令人蛋疼。
事后这货还在抱怨怎么不派个美女间谍过来或许还比较抢戏!汗,你说欠不欠揍!可见并非爱上同性之人就是同性恋,也许只是赶巧喜欢的那人随自己同性了罢。而再提到直男被掰弯的这种惯常设定,我不知道大家有木有想过好好的一个直男生物,怎么会被一个同性给掰弯?难道就因为那人喜欢自己,在一起时间久了,就被掰弯啦。我一直觉得这样的成因很潦草,又或者是先从肉体上开垦再完成心理的采掘,那更是放屁!直男若是攻方那也要硬得起来;若是被压这位正常来说谈何快感!
看书的时候,我是恍然间想到的这个问题。在《当凤凰男遇上孔雀男》中,冯涛之所以会被掰弯,我觉得很大成份上是归罪命运。他们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类型,他们之间有着十年不能替代的帮搽屁股与被搽屁股的关系。他们不是朋友不是同学不是恋人更象是一种半养成的情感羁绊在拉拢彼此,时有厌弃争吵却又放不下心头,这种类似亲情的东西足够支付冯涛接下来被弯的学费。可能有些人还在纳闷这十年的感情莫不是“在一起久了就被掰弯啦”?那是因为他们不曾体验那样的十年,那样畸形的十年。
何为畸形,这得仰仗于作者塑造的JP小受宗玉衡。首先,文章塑造了一个易相处指数恨天负无穷大的小受形象。这简直就是一个傲娇得只能用非常傲娇来形容的孔雀受,是一个自恋得只能用自恋的最高等级来修饰的自恋受,是一个易碎的爱炸毛的爱化身暴力美学兔的,并且极端不合作,还有严重洁癖、从不给人好脸色的、外加不喜欢滚床单的怪胎受。就这样的一个无敌任性刁蛮的主,要不是生了一张娇媚勾人欺引人压的好皮囊好身段,谁愿意苦苦呆在这货的身边受气!当妈当佣人使唤的冯涛,若不是因为条件所致,压根不会有属于他们的十年。十年啊,足以更新换代,足够惯性使然——是以凝聚成骨子里的奴性;就像两年后他当上老板,他变成下属,他拥有对宗玉衡相当颐指气使的资本,可冯涛却依然抵不住照拂的呼唤,甚至有点被虐地怀念那人歇斯底里大喊大叫的样子。毕竟在衣食住行各方面,他亲手养了他十个年头。就是这样打落牙往肚里吞的十年,潜移默化堪堪捏造了一个刻意为他量裁的模子。
若说这世上还有一个人能与宗玉衡举案齐眉到白头,那也只应是冯涛。反过来,冯涛那些年被迫的服侍与奴役,把宗玉衡养得那般好生,那般细皮嫩肉,他怎么甘心给别人做嫁衣呢!
三、聊聊穷人变富之后与先天性有钱人之间的价值观差别
话说平常我也不会无聊到深思这种话题。这也是在看书的途中,被作者带出的额外寻思。文中有这样的一段情景展示,小受在家道中落以后变卖手上仅有的一套房子时随口轻谈间就抹掉了小攻欲要多付的几十万人民币。一句话几十万就没影了,不管是源于尊严问题还是先天的优越感作祟,又或者压根不识人间疾苦还生活在自己虚构的金字塔塔尖;无论哪般在那个时候,在宗玉衡最需要用钱的那个时候,他随便一句话就飞了几十万,这就是他们的差别。要换成小攻,他是毫不犹豫地接受馈赠,并事后格外激励自己定要连本带利地还回去。我想这就是穷人和富人间当穷人变得有钱和有钱人变得没钱之后,他们面对金钱的态度与差别吧。就像冯涛曾以为他与宗玉衡最大的不同就是自己没钱,而他有钱。
可等他真正变得有钱,宗玉衡没钱时,他才发现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那是自小认知教育的差距,在富人眼底多跟少那就是一个数字,他不知道一张钱对于穷的几天揭不开锅的人来说它的价值。对于像冯涛那样经历先苦后甜经历的人来说,钱只会更值钱,他知道不易。这很好,却多了侩气与市井。我想这就是商人与贵族的价值观差异。宗玉衡虽是商贾子弟,但确实例外,他被对待如同贵族。
四、以及我在看完小说之后的一些想法
这是本很奇怪的书,单拎出冯涛和宗玉衡,哪一个人我都不会喜欢。
书中的冯涛在处理个人感情与家庭的问题时所展现的优柔与退避显得这人太过软弱与愚笨;而宗玉衡呢,在我前文数落了他那么多缺点以后,我想说其实他也是有可爱和随性的一面,只是需要更多时间与耐心才能窥见他单纯善良的底子。但把这样两种明显存在致命缺陷的男人放进整个故事里,代入各自的角色和身份,我却无法不喜欢作者带给我的有关他俩的故事。或许这就是文字与编故事人的魅力之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3-04-28发表引用
[现耽]《如歌的行板》作者:柳满坡 评分:8.5/10
七年前,一个是鬼才制作,一个是大牌新人;
七年后,一个双耳失聪,一个身败名裂;
因为父亲的关系,杜梨知是圈里谁都得罪不起的大爷,一夜之间却被丑闻毁了如日中天的事业和自尊;从小学习古典乐的鬼才制作人温寅在捧出无数天王天后之后,却陷于一场恶疾而失去了听力。一句话文案版:反正就是一个中二渣受遇上双耳失聪的小攻,错估了对方的战斗力,最后被调教压倒成忠犬人妻受的故事。
这书躺在我电子书里很久了,有半个月吧。当初是在看多此书得到诸多人士的良心推荐后才藏着的!关于以娱乐圈为背景的耽美文,我自认为看得不算少。它给我的最大感受不是来自于人物本身或剧设存疑方面,而是莫名给我一种很微妙的即视感,就好像一群P民热火朝天地聚在一起唧唧歪歪半晌,作者选择独身世外好笑地看着那群压根不了解真相却仍分析得头头是道的SB的感觉,总之有点不爽。
也许,是我以小人之心妒君子之腹了。可文中那大量充斥着以各路网民打造的“明星深扒帖”、“明星黑粉掐架”这种形式展现的内容与大量篇幅,我让深深觉得莫非这货是在讽刺姐姐我这种常常跑去天涯关注明星八卦爆尿帖,自诩技术贴分析“某某事件”真相然后对发这种帖的达人们表示震惊和佩服得五体投的围观群众吗!(好吧,我承认我玻璃心了!虽然我平常很强壮!)
别说你不知道为什么会让人产生这种赶脚!因为丫丫的不管是文中出现的贴吧粉黑互掐帖的各种揣测,还是微博各路群众的围观解读,又或者论坛开扒帖里以图片、视频和断章取义的文字,在配以网民们集体智慧与雪亮眼睛,以及适当联想得出的所谓“真相”,无一不是在嘲笑像姐这种小市民啊!每当看着小受打开帖子翻开楼下那些或黑或粉或路人纷纷分析着那些与事实真相相差天南地北的内容的时候,小受那种鄙夷和冷笑的心理潜台词让我莫名奋不顾身地对上号啊,感觉就像是被人扇了一巴掌啊!
难道这是在指着像姐这种吃饱饭闲着没事做天天只会说三道四的网民吗!千万别啊!姐承认瓦还真是闲着没事做才去翻帖的!但素去凑这种热闹绝不是为那种窥探欲得到餍足后的心理失衡。姐一直觉得天涯那些所谓深8帖,分析帖,技术帖,真相帖只是代表了一种全民运动的智慧结晶,不管真相是哪般,孰是孰非,摊上网络这种硝烟的战场,就算从当事人那个人嘴里冒出的话也不一定可信。闲着无聊的我们要的只是一种将事件合理化的来满足每个人不同YY的所谓真相,粉能得到为他家明星沉冤得雪的安慰,黑能得到继续黑他的动力,而作为酱油党只能呼出一句“LZ真相”的感叹、“LZ威武”的褒扬。
我是不知道这作者有没有经常逛天涯,又或者贴吧论坛之类的地方。我想应当是有的吧,毕竟都现卖了!那啥,我没有掐架的意思,只是单纯表述一下自己看过小说之后的第一感受,当然作者可能本没有赋予这些情节此类我所理解的涵义,那就当做我发泄了一下作为小市民的心境吧。
至于这一本取着如此文艺名称,实则内容与之全然不相匹配的文章,我想说还可以吧。这是一篇主受文,但我并不打算用过多的言辞勾勒他。主要我觉得这货的设定算是明星文里最常出现,频率最高的一类,神马炸毛、傲娇、脾气不好,一出场恨不得就是混世小魔王把人人都得罪干净的气场!
的确不招人喜欢,但没办法啊,难道还要和一个孩子心性的人计较吗?说到这,不是我要吐槽,而是为毛作者总能把一个虚拟世界的成年人不好脾性归咎于他还没有长大,小孩心性呢,我着实不理解,这样就可以别人无限额度的原谅他的失误与令人反感的机车行为吗,这让我常常为将与之配对的小攻感到不值得啊!感慨完毕。唉,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搞不好这些在我看来明明值得正常人气得捶胸顿足的行为,在情人眼底成了情趣!文章的小攻算是我很欣赏的那类男人,不动如山,性格沉静内敛。
他包容小受的很多行为,能在无声胜有声间潜移默化诱导着浑身竖着刺的小受走上正途,这也算是人才吧。不得不说,耽美里最爱就是这种一炸毛一顺毛的CP啊。你一重拳击在棉花上,那感觉,说不上来的憋屈!不想再多说了,要不然姐的吐槽要没完没了了,结尾有雷点啊,车祸神马,真腻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11-30发表引用
[古耽]《冰雪孤城》作者:白蛋 评分:9.4/10
在银装素裹的天池湖畔,洁白的雪花挂满了青青的松树枝头,碧绿的湖水拍打着湖岸,有时会溅起很大的浪花。
一个人负手站在湖边。他一身白衣如雪,和背后博格达雪峰融成一体,他的身形修长,一头长发随意缚住,衬着高山淡云,宛若神仙中人。
他身后默默站着一个黑衣人,敛容肃立着,显然已经在这里站了很久,呼吸的气凝结在这人眉毛上,结成了细碎的冰柱。
我钟情《冰雪孤城》,私心不舍苛责它白璧微瑕的地方,归咎对男主人公侯雪城的喜爱。这人吧,落英玉立,目及无不顾盼惊艷,偏少招待见。乍看之余胜装仙:著翩翩白衣,寥从人往,独居天山还行如迷踪。正凛冽如斯,拽得跟个二五八万,显有装逼假清高之嫌,却仍叫我念兹在兹。
言以蔽尽,清极慧极一人,眉目寒切都难掩他分毫华章。初时,黑山白水在侧,映景素裹银妆相衬长身乌髮端的是謫仙姿緻,堪堪称“少卿绝代,魏晋风骨”。且说冰清玉洁,神圣莫可褻瀆,形容难喻话宣,宜远观不宜褻玩焉,道侯雪城诉诸给天下人的第一印象;心誌寡漠冷情,又邪功凌世,弹指灰飞间生杀予夺人性命,令江湖闻风色变,则谓凡几者欲加患他生灵涂炭的卑劣名头。
然,撩开五里雾的蒙袂纱绢,已盖棺事定其邪门歪道者,谁想竟纯粹如未諳世事的少童,不过得摒弃他那张脸,总摆副御飞九天禁欲系、古井无波的谱,即文章塑造的侯雪城:无入五穀烟火,无耳伯牙子期,无掛风花雪月,遑及美与丑、善与恶等等為凡夫所感、所惑的思绪皆浅尝虚寡。
就像一片素净的竹简,一块冰冷的石头,掩在避世绝俗的弹丸之地,敛性习武地度日,十餘载日复一日,置万事万物罔闻罔见,哪曾省花儿香、星儿熠、人儿美、话儿醉等附庸风雅的芸芸兴味,更甭提沾点文人骚客的诗画情致,只生而一股脑捐身武行,便许侯雪城经此僻静清寒的半生。
他这半生,被揽在“傲行宫”长成的半生,被视作尊者被礼遇、被视作掌权者被怵怕的半生,被承载、被希冀武学日臻大成须断情绝爱的半生,说幸也不幸。幸的是為这片竹简仍未被沁墨,仍未被世故伎俩熏染感到难得;不幸的却是為这不被伦理情长所缚的灵魂感到难过。亦如,侯雪城不会因对他施以养育恩典的师傅离世、源他沦落虎口并终捨身逝命的扈从而哀慟哑鸣;不会因被禽兽杂碎骑身蹂躏、被亲生父亲奸淫羞辱至极而要死不活;不会因朱靖要娶另一个女人而心怀鬼胎。只会冷眼相待这些人世无法不动容的生离死别、无法不膈应的作為人所遭受的奇耻大辱、无法不受累的被心爱之人背弃的肝肠寸断。
所以,他永远不能体会朱靖在面对他时明明喜欢却无法相诉的悲哀与无助;不能感受那因救人而将自己弄得伤痕累累的行為,对朱靖来说,比他自己身首异处更具备摧枯拉朽地痛。但若以為他就真无情无泪、无坚不摧了吗?不,他只是涉世不深,又隔世太久无人束约;他只是太过强大,强大到孤高影单的清华常年笼罩了皮囊下的那颗清澈见底的心。也许,他天性偏于冷淡,难易动情难易上心,做事全凭自身喜厌难容善哉。复如是,那些本欲悲戚或欢愉的冷暖交融,本该倚泪水和笑容勾兑的五味杂陈;那些穿梭十里巷陌的嬉笑怒骂、最最平实接气的哀怨情仇;他怎就半点都体味不到呢!
每每看到这个样子的侯雪城,我的心就止不住地颤抖,尤其悯他无感七情六欲、无谓喜怒哀乐宛若木石般地活著,并自顾自若得始终不曾异觉这红城绿郭、这市井百态,或曲或直寄予命运流转时携他错却的真实——情啊爱,苦啊甜,笑啊泪。要说世间对他而言还有什么例外,能牵绊他心绪微漾的因果便只剩朱靖,这个在他幼时伴其左右,喜欢逗弄他的男人。当看著侯雪城在讷于情爱的道路上渐行渐远,而那仿佛与生俱来的对于朱靖的羁绊和牵挂却从未卸下心头。
谁也不知道任这样的薄弱继续放纵滋长,到底拟何光景?而我以为他至少重拾过去遗失的“真实”,因为向来故事都是囚于此道,且他也的确在潜移默化地嬗变。可我却觉得他依然是一出使悬逾雪山之巅的高洁圣人,依然不解情爱何物,不明道德何物、不知伦理何物,不拘条条框框。他仅仅只是开始疑惑,开始思索那些他从不曾在意的事,譬如那些在他看来没有伤筋动骨的“举措”,既没有威胁到他的生命,又没有损害到朱靖一根汗毛的事,为何落到朱靖的眼底潸泣得那样绝望,那般痛不欲生?侯雪城是从这种改变里开始了渴望置喙朱靖的无力与颓然。知道我为什么喜爱这个角色吗?就为他一点似是而非的改变。其实,他从来只是他。没有失掉十多年自我养成的本性,即便侯雪城的本性,与我们生存的世界格格不入,可能永远没有办法窥探人类赋予我们生活的真实涵义,可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活著究竟乃何,不过是被规范好的默认的,该这样做不该那样做,告诉你这样是对那样是错的集体行為意识罢了,不过是我们积年累月强加于它的涵义罢了。而这些在侯雪城的冰封一隅里杳无生息,他的无情无欲、他的道德沦丧,莫非就成了我们讨伐和议论的对象吗?难道就非要让他变得如同你我一样吗?
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伦理?什么是情爱?我不知道是谁说了同性爱有违常理,又是谁书写了父子母女相通有悖伦纲的铁律。如果一个人好比侯雪城那样从未闻问过这些东西,那它们的存在便啥都不是。那不过是一个世界的规矩,一个世界的定义。我很庆幸,作者保留侯雪城看似无情实则单纯的天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12-11-17发表引用
[言情]《时擦》作者:笙离 评分:9.3/10
他是这样一个男孩,苍白,不合群,有些阴郁,可是才气十足。
十年前的宋佳南,面目清秀,性情温和。
在他之前,她以为爱情与她,千里之遥,他之后,她渐渐相信,爱情与她,早已擦肩而过。
忽然想找篇小清新的文看看,就想起了书柜收藏的《时擦》。虽然老早前就有幸睹嘆,但再度翻阅才髮现情节荒废得七零八落了。到现在都不说上来,為何要选择它来释放自己内心微微压抑的不淡定情绪。约莫昨晚十一点多才掩捲而冥,心头不觉发凉,眼眶也跟着湿润了好些次,痠楚和刺痛袭来,为女主人公或碍于心事,何种由头的悲情色彩蔓延神经呢,谓遗落沧海躲在蚌壳的珠吗,还只是想难过罢了。
十年如影随形的思苦,十年不解踌躇的暗恋,宋佳南用十年光阴捕获了幸福。她是幸运地,只因那个羈绊她十年的男孩,是值得等待和仰慕的对象。她一个人的独角戏唱了十年,没有刻意坚持。她说,隻是在这十年裡再没有一个人能盖过苏立的影子。所以一晃眼物是人非,苏立却仍好好装在心底,十年。
看书时,我一直在想,世间何种汹涌澎湃的感情,才配滋生那麼多年的亙古难忘。谁的学生时代不曾暗恋过一两个成绩优异、长相清雅的少年啊,可又有谁能毫无保留地将这样一份感情铭刻至不得不分离和被迫放手的时候呢?宋佳南的坚持,真就只是她遇不到另一个良人吗,或者说正因為多了苏立的陪伴,以一个或近或远的身份浓墨重彩地擦身她的生命,才成全了后来的不早不晚相逢时;十年的苦尽甘来,才拉长了苏立被永恒定格在宋佳南的影相薄,才深化了十年明明没有相候却仍停在原地的爱情吗?
我从不认為痴情和专情是人类所专属的品质。一份没有交集全凭想象的感情能维係十年寿命,真道一个美好的童话故事。宋佳南忘不掉,从不因她痴心、专情的性格,更不因再没一人烙印生命的刻痕。所谓痴心、专情这种高贵品质,不过在于拥有几多缅怀的资本。宋佳南抹不去青春年少的那朵云、那束光,日復一日地温习咀嚼,是因為她曾经无限量地接近,乃至触碰过它的柔软、感受过它的温度。
比起我们的暗恋,她的过往会為她尽情地翻滚脑海底层的帧帧画面。而我们呢,麵对藏掖的那个少年,可能连走上前攀谈一句的勇气都薄无。渐渐,无情的时光,把我们纯真的感情拋弃了,拋弃了曾经暗淡无光的我们追寻那少年时所蓄含的訢喜和低落。我想要是守著他的时间可以再长一些,高中有个十年八年地,能天天见到那个心系,有个位置够自己望寻到那束光,我相信我们曾经消弭不知到哪个犄角旮旯的感情,肯续写的不止十年。这便是我们同宋佳南曾一起,却又最后结局各自南辕北辙的故事开头。
之前我说宋佳南是倖运的姑孃,是因为她曾心贴心地交往过她的少年,不琯以假象还是真实的存在。其实,更倖运地是,她一次偷偷摸摸的僭越竟串起了两人的缘分,而她胆怯自卑的个性虽让他们错身了十年时光,却也等来最好相爱时光的两个人;而最最幸运地是,她其实压根没唱过独角戏。苏立喜欢宋佳南,在她还不知道这个清冷的少年之时,他就已经把她圈在了心裡珍视。青春年少的她的却步推后了十年交集,而一个人的生活也是孤寂的,可那与彼此不近不远的回忆,就像转动了停滞鐘摆的一支手。苏立始终不舍撕下宋佳南的篇章,宋佳南也难忘苏立一样的梦,他们没有刻意为之,但偏偏就圆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