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私认为《三步》不是让人拍案惊叹的那类文,鼎鼎这位作者也非俺本命,只是评者将此文扁的一文不值实在让俺纳闷儿,对于评者对其的疑问,俺万分愿意解答。
一、这是篇竞技文
准确说应该是体育类竞技文。评者也说此文通篇篮球,连题目都是,所以俺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是篇什么文”的问题出现。何况评者本身也给出了这个选项,然后又自我否定,觉得“似乎没有这种分法”,只能说评者主观臆断很强。但现实是残酷的,很显然,这类文是存在滴,且占地面积较大。至于评者对此类文模糊的认识可能源于“体育类并非您个人最爱”的原因吧。
至于您说“现实中在CBA决赛现场都可能有许多空位,而文中一个小城市的中学参加的省级比赛居然座无虚席”这个问题我深感无力,CBA决赛现场是可能有许多空位,但你见过学校运动会有许多空位吗,省中小学生运动会呢?试想,倘若真有“全国高中生篮球联赛”这一项目存在,你的学校能进省赛,能进全国,那还不得全校拉去助威啊,这跟喜不喜欢篮球无关,跟集体荣誉有关。您说的CBA赛事,去看的大部分是出于个人爱好,不过什么事一旦扯上集体荣誉,就立马变了一个层次,先集体后个人嘛。
而且我认为架空只要做到前后衔接得当、协调不突兀,就算不错了。美国大学向主角发邀请函这个构思很大胆,作者也做出了合理的解释,起码私认为是可以接受的。作者设定美国大学教员有“维尼熊癖好”,男二很好的抓住这点加以利用说的通,因为凡是“癖好”都不能自我控制,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击必杀哈哈哈~
二、主角很有爱
主角无论攻受都戳中了我的萌点。
说实话这文我看了两遍还就是因为于磊。我最初看完后对他的评价就是“不聪明却专注,单纯又固执,木讷而善良”。我不知道为什么评者会得出他“傻(不含天然、呆、单纯之类要素”的结论,是因为他学习差努力却没成效吗?可只要是人就会有所不擅长啊,恰巧他不擅长念书而已,怎么能说他是纯傻子。您见过纯傻子连吃饭都要精打细算,只为省了钱放假回家给父母买点补品什么的吗?您见过纯傻子为学习发愁,为自己将来发愁,为家庭生计发愁吗?当然我没有歧视任何人的意思。于磊念书不行但他想念,能帮他的只有篮球,当然要无条件坚持下去,并不是“莫名其妙的”,关于这点我有很深的体会。
至于孔玄章,如果评者认为他“是个富二代、帅气跋扈、小说里一抓一大把”就稍浅薄了些。富二代是没错,帅气也对。但他并不跋扈,只要人不犯他,他就不会仗着身份欺侮谁,不能因为他待人冷淡就给他钉上个“跋扈”的标签,最多也只算个傲气罢了。我觉得孔玄章这个设定的闪光之处在于,他并不是单纯的喜欢了就不顾一切也要在一起,而是在明白父亲会用尽手段反对的情况下,先默默压抑自身情感,磨砺心志步步为营,同时用无微不至的关心栓牢目标小石头,慢慢建造属于自己的后盾,待到自己的羽翼能完全保护的住石头和石头的家人才选择摊牌,那时即使是他父亲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卫峰当时知道了他的谋划很是惊叹了番,只因他不但考虑到他两人的未来,还考虑到所爱之人家人的未来。
评者不能理解孔玄章为什么会喜欢上于磊,说实话俺也理解不了评者为什么理解不了囧。情不知所起都能一往而深,何况评者自己都给出于磊“挥汗如雨沉默低调又投篮很准”这么多优点。至于拿科比比较就更不靠谱了,您说科比有个人魅力是没错,有个人魅力就谁都得喜欢?没有魅力就一定没人爱?于磊只是碰巧遇上了个就好他这口的非直男啊,何况又不是全体都只爱于磊一个,更何况您知道湖人里或是打篮球的就没哪个爱科比爱的要死的吗——这比喻实在让人不知所谓。
这文主要讲主角的成长史,有青春的悸动也有同伴间的热血豪情。从第一年的李铎到第二年的王鑫再到第三年的于磊,无不以全国为目标。即使N次挫败于省建,也不放松不气馁,汗水有之泪水亦有之,厚积薄发终有所成。主角于磊也并没有“脱离亲人朋友社会”,他对朋友义气深重,为家人分担生计,给社会曾添光彩——这些都是体育频道里看不到的。
如果评者是“受不了一篇一百多章的文从头到尾两个男主只打了两次KISS,有一次还是在脸颊上”这种事,那显然跟您说自己已经过了无肉不欢的阶段有点小矛盾。本来嘛,要是真是过了这阶段即使是纯清水也没问题,反而能多看些剧情。您想,连个kiss都没有还能磨着让人看了一百多章的文得有多牛叉啊~~但我也森森理解凡初入腐界的妹子都是一匹匹嗷嗷待哺的耽美小狼崽,求肉很正常,太正常了,于是从初二腐到大学毕业的俺(咳咳><)给贵人指条光明大道,出门左转再右转,再左右转转,那扇高H大门便是。
三、不单是篮球赛
“永远在篮球”——您这样说就让很多人桑心了。欧和青和沐文君、卫峰和马森,还有孔玄章那个一嗓嚎破天的老妈……而且比赛各有特点,主角也没有很万能,您看高中三年让省建压了两年,最后一年再不翻身跳脚的就是老子了。
再说“到后来读者自己都可以写出来的比赛”这句话实是让俺很惶恐,因为俺肚子里有几滴油水俺自己清楚的很。况且不论文章进度缓慢还是利落,都有自己的节奏在里面,写一个俺完全不了解的比赛还要把握别人的节奏实在是够呛。【ps.膜拜殿前欢,殿大是神啊!】
四、关于评者对10楼的回复
您说:“好文实在太多,相比之下这篇实在普通,浪费了我很多时间,如果用来看其他的文,也许会有裨益。”我以为,能吸引这么多读者的文,不会通篇一无是处,只要有好的地方,读它就不是浪费时间。且读好文有裨益,读好文的瑕疵同样有。君不闻,沙场征战,败绩才能以为戒。
楼主留言:
首先,个人觉得这文不好看,所以这篇评论的主题是说它如何不好看,就不费口舌去所它零星的长处了(因为觉得不好看所以劣处比较多),感谢你看完并留下这么长的驳斥。1,我们大学的校篮球队在我大三的时候进入了全国十强,只因为好友的男友在校队我门才知道。全校出省去看…我想象不出。2.没戳中我的原因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就不说了3.我还是真心的不觉得它好看,而且不仅仅我一人这么觉得(看留言就知道了…)最后,这篇评论是看过之后觉得坑爹的发泄之作,语言没有斟酌,后来和大家讨论有了的改变,但是不想修改最初的想法了。张很多人喜欢,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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