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点不喜欢风,每次在东北遇到春天的大风季,我绝对会死宅在家里不出门,然后听着外面鬼哭狼嚎的风声,担心父母工作时不会不会遭遇灰头土脸的待遇。偶尔不得已出门,遇到大风天,我总像个傻逼似的死命捂住耳朵,膝盖不自觉地弯曲下蹲,然后身边人诧异地望向我,我不管不顾依旧蜷缩,然后等待大风天过去。
因为我觉得风有一种危机在里面,比如说,皮肤上肉眼可见的肮脏的灰尘,路过广告牌地下听着风把他们吹打的啪啪作响,有种奇异的畏惧,总觉得它会掉下来然后把我轧成两半,或者路过施工地,惧怕那摇摇欲坠的转头和钢条掉下来。‘
没错,我就是那个二逼的杞人。
所以,消失宾妮在暌违许久后依旧选择这样中二的名字一度让我有些不满,但是我还想说,好久不见。
说来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我之所以开始写书评,事实上是最初是源于她的一个中短篇《罪孽焚城》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正在上大学里百无聊赖的古代汉语课,因为要点名不能逃,所以我每节课都会给自己找消遣,消失宾妮的中短篇正好和笛安的一个故事在一个小册子里,但是我看完这个,就已经再也不像看其他了。
然后我回到寝室,觉得手指头痒,然后就在微博上发了一篇简短的评,只是令我觉得意外的是,某天打开博客,发现她居然有给我回复,那是我随意写的东西首次得到作者的肯定,欣喜若狂是有的,当然还有一种不知所措。(那篇博客地址如下,大家可以围观她的回复,虽然短,却是勋章一般的存在吧,挺胸:[url]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b83dd90100j4s7.html[/url])
正是这个微笑的契机,让我决定在大二那年的暑假里,开始了写评的旅程,直到现在,十几万字的书评已经犹如浮水一般过去,当然也有许多作者,给予我或认同或否认的种种,可是当我写《馥鳞》想期待再一次的回应时,她却已不在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她的博客被设为密码可见,她的微博被设为不可回复,可是在我逐渐成长的光阴里,消失宾妮是我为数不多的,从高中党到大学一直喜欢的作者,可是我却知道,我们最终要分别了,在读完这本书之后。
我百度过她的一些相片,不可否认,我们对于作者的八卦欲望犹如对明星一样,总想探个究竟,印象中我觉得最美的一张依旧是在她博客里找到的,她穿着粉色的裙子,露出白皙的肩颈,只是在脖子后面打结,然后脸上带了一副大墨镜,面无表情地坐在沙滩椅上,下颚尖尖的,忽然有种我见犹怜的美,于是我就像个痴汉一样把这张照片洗出来贴在寝室桌子上,同学好奇问我这是谁,我笑着说这是我喜欢的女人。
可是我大学毕业了,我喜欢的女人忽然变成我不认识的样子,好像依旧停留在原地。
接下来的评,可能会有断层,因为我花了六个小时读完整本书,用铅笔在思考的地方写下密密麻麻的想说的话,一段一段的,被切割成片。
她出去旅行了,其实我知道,看她写出《馥鳞》这个故事,我就知道或许她喜欢海,不然为什么去的都是一些海滨的城市,旅行与叛逃或许不应并列被叙述,可是我想,对于想要善待自己,修复自己的她来说,这是一种缓慢的疗伤。
从前我一直认可她字里行间的自我纠结,可是现在我明白,其实那些纠结来说,不过是决绝地苛待自己,不肯妥协的方式。
“真实的,永远是做出一个选择后的,你此时此刻的,感觉……这个感觉和现实世界想要洗脑你的那一套并不一致,你就会感到痛苦。”——就好比荡妇与圣女,这是一种永远在“成长”中青春式的虚幻。
我不知道是不是作家都似乎必须要有与众不同的经历和沉重的压力以及有别于普通人的感情和视野,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显得不同或者延宕深刻。可是渐进式的阅读中,她这种无差别的自虐式纠结让我看到她在推拒很多人的那种,直面内心的艰难成长,就像久病不愈的“中二病”,她孤独而热忱,像极了有着赤子之心的孩子,可是却也只是孩子而已。精神上的消极和困苦无差别地加重了这种悲观情绪,女生式的敏感纤细却又在自我抗争中思辨,像是一场荒芜的不会进步的成长仪式。
酒精,旅行,文身,爱情…….我不知道为了体验生活的“终极”要把自己变成什么模样,当然我无权置喙别人的生活,只是我不认可,因为或许我已经走过了那个反叛的,让自己变得不同但是在所有上进人的眼中只是个混蛋的阶段。
我不知道什么让自己变得更好,我死宅,干物,不恋爱,疯狂看各种书,偶尔写点恶俗的网络小说,或者灵感来了写写书评,我并不是在陈述我是上进的人,只是从15岁到23岁,走过弯路,藏匿过自卑过,可是依旧选择某种方式虽孤独却畅然的活着,不给太多让自己受伤的机会,防备心重,然后好好的,健康的过自己的日子,像个普通人一样。
如果她也是为了取悦自己,那么我不该说什么,因为我们没有理由教人怎么生活。
人生得意须尽欢。
痛楚。她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不能自抑的痛楚,类似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痛”或是“能说出的苦已不再是真正的苦”有时候会想,她怎么变成这样?或许不是她变,而是我从未理解过她。
一个人不会了解另一个人,但我以为一个作者在面对自己的作品时心应该是诚挚的,所以才能让读者在阅读中找到共鸣。而她自虐式的不快活完全是走了一条不被我们所认知的路,而她却在向我们陈述走这条路的痛楚。
一切都在选择。“人生,就是只要你足够走的远,就能有足够宽广的视野放弃掉执念。”
“我陈述情绪,却隐藏真正的核心。我知道每一种判断的答案,所以从来含糊地描述。因为描述不是让对方懂得,只是给大家一个隐秘的台阶罢了。你上去,我下来,谁也不用替我承担和解答,我很清楚。”——情绪的真实也是真实,只是在被解读中,像是蒙上一层雾,让我困惑,猜忌,甚至对此质疑,请原谅我是这种充满探究欲望的普通人。
自厌自卑还有自畏,对命运的抗拒到垂首听判,所谓的修复,不过是表面平滑,底下依旧是伤痕累累。
矫情了不是?
她身上有一种停顿的感觉,青春期似的迷茫与停顿以及千方百计想要摆脱的负能量。我一直以为孤独的人都可以很好很安静的用某种方式取悦自己,但是,不得不说,我对这种停顿感产生了抗拒,而这种抗拒实质上是一种“自证”,我想知道我已改变,已经不同,不该在四年前给我阅读欢愉的人在她停滞的阶段带给我同样的欢愉,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这书里收录了太多相片,印象里,她的脸庞白皙,有些一些圆润,眉晕清晰,可是眼神却有些看不清,整个人有种沉浸在湿漉漉泪渍中的错觉,现在或许依旧如此,只是心态变了,很多东西就都变了。看到她写爱情,虽然她只是提到几次,甚至试图轻而易举的带过,可是那种沉重的情绪依旧透了出来,我说过,她是个悲观的人,但是对于生活甚至周遭的厌倦并不足以摧毁一个人的信念,唯有爱,唯有爱情才是。可是看到她在这本游记里写爱情,我忽然有种不真实的荒谬,也终于意识到,她也不过是个普通人,普通的女人。
我这个年纪,很难对感情生出什么幻想,如果要意淫完全可以交给烂大街的网文,毕竟我就是其中一个写手,我太知道她们如何贩卖看点,可是实体作者忽然在我不设防的时候告诉我,她隐晦地提及了爱情和伤痛却又规避其中内核,这让我有种不让我痛快的死的错觉。
我说过,我是个普通的,有着八卦欲望的读者,因为我是个俗人,所以做不来在这个年纪里毫无避忌的勇敢说爱。
爱那么奢侈,为什么想要?因为贪婪,还是因为想要另一个人确证自己的存在?
所以安妮她真的还有一种天真,甚至是纯情的天真。
故乡。对于故乡的执念,其实是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的折射,也因为过度思虑使自我存在和周遭的环境相斥,厌倦不熟悉与整齐的规制,也抵触改变,或者这就是少年离乡的通病吧,但是我却无法理解,因为我整个学生时代,尽管骨子里有叛逆的成分,可是一直都是规规矩矩的,没有,也从不试图越雷池一步。
因为有时候放纵就是毒蛇。
人们都以为“生活在别处”,事实上却发现曾经厌弃或者逃避的恰恰是在多年后拼命追逐的,故乡如是,恋情亦如是。
从高中到大学毕业,我不再是那种被某种传递出来的情绪轻易统治的人,读书的时候总是试图跳出来,然后站在一个读者的安全位置上,偶尔自以为是的做出总结性的陈述,充分发挥一个读者的所有权利和任性,因为我们都觉得自己变了,不,是必须改变,再也不是随波逐流而死的鱼。
都说作家实际上是贩卖私隐而生的,我深以为然,无论是散文游记小说诗歌等等,无论作家们以何种方式被包装然后呈现在读者的视野中,其中流露出那种纯粹的不加掩饰的脆弱,敏感,神经质,甚至槽点满满的玛丽苏都会在被解读中流露出来,只有这时,也只有这时读者和作者心灵是想通的,只要你不抗拒,而是试图接受,容纳它。他们贩卖内心,但事实上被解读方式总是决定了并不是他们以为的自己能够用这种方式掌控世界。
“我的茫然,原来仍因我看的不够多……”——也或许因为你不能,也无法甘于平淡。因为我们都害怕不被青睐。
“我是不是只有这种能力,只能跟十七八岁的孩子相处,所以我写的书只有他们看。你看,那两个跟我们同龄的姑娘,我反而根本没办法交谈。我是不是一直是成人世界的叛逃者,一个莫名其妙的彼得潘。我抗拒,我不能,我长不大——这一切到底是因为我忠于自我,还是我懦弱。”——不得不说,这一段自我思辨写的非常好,看来善于思考的人也是最了解自己的人,可是“了解”和“能做到”是两回事,因为她选择了一个与众不同的路,或许真的是忠实自我,也或许真的是懦弱无能,可是想这些做什么呢?难道能够忽然有什么不同么?所以,她还是有着青春期模样的固执和淳善,规避成年人的世界,无非是不想妥协,不想变成自己厌恶的那种人,更不想失去自己,变得平庸吧。
因为你的一切独特,都来自于你自己的内心。
“……看着别人对我的作品的评价,好的坏的如雷贯耳。有嘉誉也有诛心之论。有时候我觉得被伤害,迷惘,激起强烈的抵触。倒不是消沉,只是觉得疲倦。有时候想,为什么创作之外的世界需要我如此打起精神来对待和抵抗呢?哪怕瞧不起我的小鸡,哪怕我的世界真的是满是问题,又为什么用狩猎者的姿态迫使我从我的世界里走出呢?”——读者的残忍在于,她不会管你是不是呕心沥血殚精竭虑,反之亦然,读者的贴心也是如此,我不是迫使你走出,而是你如今的停顿或者是自证,在随我长大的时光里,我们注定无法继续同路,分道扬镳。你如何看待生活,没有人有权力过问,只是在某种边缘上,我想要move on,领先一步。
有时候常常想,其实作者风格可是是很多变的,至少我在写网文的时候试图如此,尝试不同的题材用不同的方式写不同的故事,但是想看到消失宾尼满血复活写出一个不虐不小清新的故事,是不是不太容易呢?
我们都不太容易走出那一步。
而她的游记,我兴味的永远不是什么风景,而是遇到怎样有趣的人,他们成为某种景观和回忆的一部分,却更为鲜活,更不被忘却。
God bless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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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鱼尺素。在2013-07-26 00:5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