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PK赛甜文阵营作品。
何以笙箫默。。。
《何以》是到现在为止。。。最喜欢的文。。。没有之一。。。
也因为《何以》有一段疯狂的宿舍回忆...
那时候高中,住的还是10个人的宿舍。然后每天下晚自习回来,我们就迅速的刷牙洗脸,等一切都搞定了我们就上床听我讲故事...那个时候大概是讲了一个星期的样子,从开头到结尾,并尽可能的完整。
话说当时,《何以》我已经是看了有7遍了...所以当然是记得的,可以讲故事一样说出来。
后来,我又和闺蜜讲了一遍这个故事。是暑假补习数学的时候,我们在一起住。讲了一夜...赫赫、现在想想真的是太疯狂了...
“7年之后,赵默笙回国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喜欢《何以》是因为觉得很真实...尽管这些真实有一些唯美。
喜欢默笙。因为她一直善良,温馨,可爱,执着,且爱着以琛...
喜欢以琛。因为他一直包容,期待,认真,深情,且爱着默笙...
喜欢那些温暖的小小细节。
初次相遇时默笙的小小无赖、相处时以琛偶尔的孩子气、分手后以琛的颓废、默笙在国外的无助...终于等到7年以后,以琛以律师的身份站在了最显眼的地方,默笙也回到了他们相遇的这座城市。断了的爱情终于又连上了,虽然以琛心里有着妒忌,可她毕竟还是回来了,以琛说,默笙、把头发留长吧...这样你属于我的就更多了...
提早行使男朋友的权利;以琛说:我赌赵默笙;学校的800米考试;陪以琛去听周教授的刑法学;讨要照片...喝醉酒蹬被子的默笙;以琛的同事来家里聚会,默笙的呆滞;在书上划线表白的以琛;这些小小的温情,串成了这本温暖的《何以》。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7年的等待,7年的执着,7年的坚守。不管是何以玫,还是许霹雳,还是其他的人,都不曾走进他的心。
他答应录制“法治在线”只为了站在一个显眼的地方,可以让默笙找到自己。如同当年在广场上他们走散了,默笙说要是再找不到他我就要爬到展示台上去了。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向恒曾问老袁对以琛的评价。老袁说:“冷静、理智、客观。”向恒浅笑:“那么这个人(默笙)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所谓深情大概就是这样子的吧。为爱痴狂,成疯成魔...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虽然默笙的爸爸害死了自己的父亲,可是他依然爱着默笙,并保护着她,不让她知道。有些事情,一个人知道就足够了。
在这个温暖的故事里...这些让人心生温暖的小小细节到处都存在着。所以这本书也是如此的吸引着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讲了一遍又一遍。后来大学的时候,朋友看了这本书,然后还给我发来短信,说:这本书好好看的,而且我当初讲的也好详细啊,细节都有。赫赫、突然觉得成就感油然而生...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自己喜欢的书朋友也喜欢着...
最后,和漫漫表个白吧。。。漫漫,我爱你!!!
[ 此帖被执素衣在2013-07-16 12:0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