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浪博客】爱在岁月中流转——《迷雾围城》读后感—BY:夏阿兮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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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转自新浪博客】爱在岁月中流转——《迷雾围城》读后感—BY:夏阿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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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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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唔,我要去看五月天的追梦3DNA!!!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10-03 0
【转自新浪博客】爱在岁月中流转——《迷雾围城》读后感—BY:夏阿兮
— 本帖被 路小透。 从 品书评文 移动到本区(2013-03-18) —
[align=left][color=#ff0000]【作品简介】:[/color][/align][align=left]原名《夜色》[/align][align=left]邂逅 encounter [/align]
[align=left]  英雄美人,烽烟乱世,三千里[color=#000000]江山如画[/color]; [/align]
[align=left]  一时豪杰,家国情仇,再回首,夜色微澜。 [/align]
[align=left]  被禁锢在三少奶奶名分中的女学生;为夺嫡位相互残杀的易家兄弟;[color=#000000]日本陆军士官学校[/color]的中国留学生;艳名远播的风尘女子;割据一方的大军阀…… [/align]
[align=left]  一场看似寻常的追捕与营救,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他们为着各不相同的目的,[color=#000000]周旋[/color]在彼此身边,掩人耳目的“面具”之下,隐藏着无法告人的欲望和真实身份。 [/align][align=left][align=left]  窃密、刺杀、胁迫,一切手段背后,是各方势力、不同信念的博弈,也是财富利益的争夺。而巨大的阴谋如一张网,早已在他们周围悄然密布…… [/align][align=left][/align][align=left]  只是在这荒烟蔓草的年代,在权势江山、国家大义面前,是否还有爱情的一席之地?[/align][align=left] [/align][align=left][color=#ff0000]【微凉说】:[/color][/align][align=left][color=#000000]其实我看匪我思存的文看的少,因为不太爱看虐文。看到虐心虐肺,最终伤的还是自己。至少这篇评是伤到原作者的了心、触到了她的情,不然也不会如此感慨。[/color][/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left][color=#ff0000]【书评】:[/color][/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我要你知道,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
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
反正你知道,
总有这么一个人。
   ——张爱玲《半生缘》[/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
    匪大的第18本书已经上市。《迷雾围城》。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标语——邂逅。

    单薄轻缓的两个音节,道出了两个人之间数不清的艰辛与苦乐。

    从文章的最开始,易连恺留给大家的印象就是一个富家子弟好吃懒做无所事事贪图享乐。

    他一个人撇下秦桑躲到芝山上避暑。可是,原来是早在之前秦桑背着他将他们尚未成型的孩子偷偷的做掉。他是那样的生气,拂袖而去,不愿意再面对这样残忍的局面。

    仿佛整本小说里我们总是在别人口中听说,易三是爱着秦桑的,易家难得的痴情种。他的爱是隐忍的,是沉默的,从不轻易将爱说出口,可是周围的人统统知晓这样一个狠绝多疑的男人,唯一的弱点便是他那位视若眼睛般珍贵的妻。

    他从小因为是庶出,常常受到自家孩子的欺辱。于是他说自己这一辈子也不会娶二房。易二笑容浅淡的告诉秦桑,这位三弟将要娶闵红玉做妾,可是,秦桑就是这样固定的认为他不会的,其中必有隐情。难为他们夫妻二人在经历过种种波折后,终于形成彼此之间无形的默契感。

    易三是一个狠绝凌厉的男人。

    一个当年尚且十岁出头的孩子,已经开始密谋着要除掉在家中地位牢固受父亲宠爱将来极有可能受以重用的大哥,最后这位大哥从马背上摔下来,摔坏了脊椎,一辈子只能瘫卧在床上;

    常伴于身侧的宋副官,因为别有居心将他的坐骑掌下扎入钉子,试图谋害他,可最后这匹马终究让给秦桑,于是惊了他最爱的人,他便下狠心杀了副官;

    都说戏子最是无情。可是闵红玉却是一个敢爱敢恨的真性情女子,或许她从前受制于易连慎,可是她一直记得那个人当年把她从砸场子的人中救出,带她走出戏园,看到外面的纷飞世界。她在生命攸关的最后时刻,是用那样希冀的眼神看着易三,可是这个她爱了许多年的男人,终是因为她害了秦桑而冷漠的除掉了她。闵红玉是个可怜的女子,因为她所爱之人并不是一个多情子,那人的所有感情都孤注一掷的倾泄在一人身上,心中再也容不下别的女人,哪怕这些个女人如何温软如玉窈窕多姿。

    易连恺是痴情种。

    从十二三岁的年纪在洋人医院遇到那个七八岁年纪的秦桑,便一见钟情。他是多么的羡慕秦桑有着母亲的陪伴来医院打针,可是陪伴着他的只能是乳母,母亲早已凄惨的死去,徒留下这样一个幼小的稚童在大家族中受尽别人的排斥白眼。小女生当年用丝绢替他包扎伤口,嘱咐他别再弄疼了自己,不然他的母亲也会难过。有谁会想到这样一条丝绢却被他保留了十年之久。

    秦桑再一次翻看二嫂留下来的木匣子,那份地契并不是她所在意的,而是最底层压着的丝绢,以及二嫂写给易三的话:

   [color=#17365d]“三哥,手绢没有了,你大发雷霆,连你乳母张妈你都驱到乡下去了。我那时候就下定决心,绝不将这条手绢还给你。我确实是个贼,我偷去你视作最为要紧最为宝贵的东西,可怜的是,我却偷不去你的心。”[/color][color=#000000]字字句句,翻来覆去的念,原来这么多年来二嫂一直爱着的男子并不是那个不可一世深谋远虑的二哥,而是这个和她青梅竹马的易三。可是,那样狠心的易三,却还是最终将她逼死了,即便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二嫂肚子中早已怀上他的孩子,可是终究还是因为不爱,因为不爱,你在我眼里便什么都不是。[/color]
[color=#17365d]
[/color]    为了让秦桑早些脱离危险境地,为了让她有信念活下去,他竟然狠心摘下秦桑腕上的两只镯子,摔的粉碎。

   [color=#e36c09] 易连恺硬生生一根一根掰开她的手指,她又气又急,他已经将镯子捋下来,捋下来一只,又去捋另一只。而他的眼底却仿佛是笑意,带着某种决绝的痛快,笑得甚是浅显。只听“啪”一声,清脆响亮,一对镯子已经碎得粉身碎骨。他淡淡地说道:“你我夫妻恩断义绝,有如此镯。”[/color]
[color=#e36c09][/color]
    [color=#17365d]易连恺说:“你有属意的人,我早就知道。不错,是我想法子把你和你那个男同学给拆散了;不错,是我想法子把你们家的田全充作军屯;不错,是我叫人去骗了你父亲,让他的生意一败涂地。如果不这样,你怎么肯嫁给我?”[/color]
[color=#17365d][/color]
   [color=#953734] 易连恺脸朝着天空,天是幽暗的蓝色,像是一方明净的宝石,又像是秦桑曾经穿过的一件旗袍料子。他记得那件衣服触在手里,也是凉的,润滑无声,并不会沙沙作响。每次他想起她,总是这些不相干的细节,而真正要紧的一些事,他却总也想不起来。可是刚刚的一刻他总还记得的,刚刚她还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想起当他捋下镯子时,她冰凉的手指,还有她仓皇的眼神,那一刻,她原来是痛的,她眼底明明是伤心。他倒宁可她并不伤心,当镯子摔得粉身碎骨的时候,他就想过,值得了。不管她会不会恨他,有那一刻,值得了。下雪了,不知道秦桑会不会觉得冷,这是他最后残存的意识。[/color]
[color=#953734][/color]
    [color=#4f6128]她仿佛看到七八岁的自己,因为正出疹子发烧,所以被母亲抱到外国诊所去打针。每日都要去的,每次去,总是遇上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他是头上受了伤,所以每天要去诊所里打消炎针。[/color]

[color=#4f6128]    男孩子显然出身大家,每次除了乳母,还有两个老妈子跟着。可是大家的小少爷,脾气自然是执拗的,打针的时候总是抿着嘴,一声也不吭。几个人都按他不住,每次挣扎着折腾那乳母一身大汗,只告饶:“我的三少爷,打完针就不疼了!我的小祖宗,你别犟……”[/color][color=#4f6128][/color]

   其实她知道他并不是怕疼,也不是犯犟,因为有一次她正好刚刚扎完针,他正巧瞪着大眼睛看着她。她的母亲拍着她的背心正哄她:“乖囡不哭。”那时候他就将脸一背,她不过七八岁,不知为何就明白过来,他是没有母亲的,所以才会这样看着她们母女。

   或许是因为怜惜,或许是因为一颗柔软的心,所以那天他打针的时候,一胳膊撞在椅背上,把肘子的皮都撞破了,她就拿自己的手绢替他包上了,轻声细语的告诉他:“小哥哥,你别这样,弄疼了自己,你妈妈假若知道,心里也不好过。”

   那时候他也只是望了她一眼,并没有说话。可是从那以后,他在打针之前,再也不闹腾了。

   最后她打完了针,再也没到那诊所里去,再后来,全家就搬到昌邺去了。再后来,她彻底忘了小时候有过这样一件事情。

   现在,她却想起来,想起来那时候他问过她的名字。

   她说我叫秦桑,秦桑低绿枝。童音琅琅,每次背到这句诗,父亲都会夸她乖巧。

   而他也对她笑了笑,仿佛是赞她的名字好听。两个人手背上都绑着橡皮膏,针管里的药水正一点一点滴下来,他和她并排坐在椅子上,诊所里静悄悄的。看护端着糖进来,给他们俩一人一块,夸奖说:“两个小大人,真乖!”

   窗外清风柔软,春光明媚,那种外国的水果糖很甜,含在腮帮子里,硬硬的,半天化不了,吃不完。可是他的那块糖他一直没有剥开,直等到她吃完了,他才悄悄伸手,将自己那块也给了她。

   他胳膊上还系着她的手绢,她还记得他的手心,白皙柔软,真不像男孩子的手呢。虽然她不曾问过他的名字,他却说:“这块糖给你吃,我叫易连恺。”
    ……
    我们总是感叹爱情来的太晚。其实并不晚,只是这份爱早已在岁月的长河里蜿蜒流转经年,只等待着你的发现,等着你也爱上那样一个人。

    可惜了,可惜了……
[ 此帖被盛夏·微凉在2011-10-04 21:2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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