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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我愿陪你踮起脚尖——挚爱莫绍谦[/b]
“是否两个人足够捕捉爱的镜头
闭上了眼睛记得你的笑容
幸福的从容将灵魂都掏空
享受一分钟的感动
是否爱上一个人不问明天过后
山明和水秀不比你有看头
牵着你的手一直走到最后
这一刻怎么回头……”
莫绍谦,莫名;绍世;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会如此莫名的爱上这样一个男人。他很高,足足185公分。他很帅,所谓“衣冠楚楚,倜傥风.流”。他睡着的时候很可爱,“短短的额发抵在雪白的枕头里,脸庞似乎宁静安详得如同小孩子”。他很有钱,真正的大资本家,生活奢侈而富足。他占有欲很强,时时刻刻想着要宣示主权。他细心体贴,大爱无言。
很多人说,他是禽兽,平日衣冠,偶尔不如。我也叫他禽兽,因为他的不为人知的无可奈何,因为他无法说出的心疼怜惜,因为他呵护备至的浓情爱意。禽兽,于我来说,是昵称。曾想过,童雪一个人沉溺在怀想萧山的空间里的时候,莫绍谦,这个顶天立地的霸气男人,独自一人站在角落,安静的舔舐自己心上的伤口。如一只受伤的小兽,总是小心的隐藏起自己的伤口,不愿看着别人同情的眼神。
是的,我们可以说出一百条理由来指责他,可是,又有谁能肯定,这些,不是他藏起自己伤口的借口。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如何治愈,如何包扎,如何,才能做到不再伤害。
匪的《千山暮雪》仅仅贴出了几万字,可是,我却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仿佛几世过后几度轮回,莫绍谦,我终于再次把你找见。人生如此无常,际遇如此奇妙,写着这些,我仿佛语无伦次,心只软软似一泓春水,轻轻一动,便是波涛汹涌。
过年的时候,十分神经质的问发小要了只打火机。买回一包传闻中的心形烟,轻轻写上你的名字,在房里点燃,之后,静静地呼吸。吸烟我不会,所以,我只能以这种方式,很俗套的将你的名字吸进肺里,停留在离心脏最近的位置。
莫绍谦,其实我恨你的。如果没有你,我就不会如此的伤春悲秋,随着你的心情,起起伏伏。如果我不曾见过你,我就不会如此感叹世事无常,感情千变万化,跌宕起伏。可是莫绍谦,我如何能忍心不遇见你,叫我如何能选择,抹去这万千的情愫,抛去这百结柔肠。如何能舍得,忘掉这一段记忆。
这一夜,我仰望星空,莫绍谦,你也与我站在同一片天空下么。绍谦,梦不远,只要我们不懈;心不远,如头顶的这片星空,我愿陪你踮起脚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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