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大律师的小老婆》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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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吐槽《大律师的小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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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辞朝

ZxID:15103679


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清风雅乐
这一段开心的日子请你勿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1-08-27 0
回 7楼(枫怡雅轩) 的帖子
所以我也挺佩服自己的……居然可以坚持看完这文……
后面那天雷狗血的失忆啊!!
说是暂时性失忆,但就单单把女主忘了……尼玛这叫选择性失忆!他是有多不喜欢女主……
两只北大学子居然在那里感叹男主是法政大的……北大的羡慕法政大的……我自插双眼!

楼主留言:

恩,我们要相信,有一种爱是爱的越是刻骨,越是埋藏的越深,不知道你看过席绢有一本小说么,书名我忘了,女主好像叫红叶什么的,她就是因为被后母谋害失忆,反而是爱的最深的丈夫和孩子给忘了,因为其父的教育吧,越是重视的东西越是不能表露出来。。哈,我怎么给这文找理由了都。。
介个北大的羡慕政法的。。狂汗啊。。。北大的法律史很强悍滴。。。
再次佩服一下乃啊,心脏很么的强悍啊。。

清风雅乐

ZxID:15305837


配偶: 暮辞朝
什么是空?上不怨天下不尤人。什么是戒?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什么是清净?诸恶勿作众善奉行。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1-08-27 0
哈哈~之前就已经有人和我说过啦,想不到真的如此的雷啊!

楼主留言:

恩,比我说的更雷,不说了我还没看完呢,楼上说的,后面更始天雷滚滚而来啊。。。

清风雅乐

ZxID:15305837


配偶: 暮辞朝
什么是空?上不怨天下不尤人。什么是戒?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什么是清净?诸恶勿作众善奉行。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1-08-28 0
回 20楼(枫怡雅轩) 的帖子
哎呀呀,米女,原来被雷的不知你一个~妹妹我表示欣慰。
话说回来,我看完简介就自动忽略了~

楼主留言:

其实,不是太雷的小白文,我还是能接受的,所以,看了简介后还是继续看下去了,只是内容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寻乔

ZxID:13186571

等级: 热心会员
幸福是什么?欲望是什么?爱是什么?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1-08-28 0
这名字就很那啥

楼主留言:

恩,的确很那什么。。。

刘仲子

ZxID:9616917

等级: 略知一二
我选择,我承担。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1-08-28 0
回 16楼(六月飞雪蓝) 的帖子
“内地法律上来说未成年肯定是能登记的”

好吧,据我知道的是,未成年,不对,不是未成年,而是未达到结婚年龄,是一定一定不能登记的!你当《婚姻法》是摆设啊?小孩三岁,只是说生孩子和结婚登记是两回事,未婚生子呗。
当然,在穷乡僻壤,也有未成年就登记的,但是,他们是改了出生年月换了身份证才登记的。。。。这在公安户籍上是违法行为,但一方面,都是一大帮亲戚睁只眼闭只眼了,另一方面,出生时未必是医院出生的(就是村里小医生自个儿接生的),没有出生证明,所以可以方便改出生日期。。。当然也不能改得太多。很多未满十六岁就出去打工的孩子就是这么拿身份证的。
嗯,所以,遇到这种人犯罪,身份证明是成年啦,他们自个儿说其实未成年。。。。于是同事就只好巴巴地跑乡下去核实了。。。。怨是他们。。。。

我最受不了乱YY法律界的事儿。。。。一看这种书名我就不会下载。。。。

楼主留言:

恩,我写错了,改过来了,“内地法律上来说未成年是不能登记的结婚的”,我说的那个90后没到法定婚龄,孩子生下来了,但是没有去领结婚证,只是在家乡摆了喜酒,告诉大家他们结婚了,等年龄到了再去登记的。。
我们这边小城市很多这样的。。还有的更过分,16~7岁女孩差不错就结婚,然后等什么时候生了男孩,什么时候去登记。。

慕容樱花

ZxID:9942493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1-08-28 0
回 14楼(波斯菊CaiCai) 的帖子
好歹我也都是17岁少女啊
17岁少女的心理真的没有那么SB啊

楼主留言:

呵呵。。。摸摸小姑娘,要知道,不是所有人的心理都是正常的。。。。

阿咲爱阿雀

ZxID:14950050

等级: 博览群书
名濑博臣嫁我w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1-08-28 0


所以我还是不要看好了(远目挖鼻。

楼主留言:

支持,还是不要看的好啊。。。

暮辞朝

ZxID:15103679


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清风雅乐
这一段开心的日子请你勿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1-08-30 0
回 22楼(蝎蝎) 的帖子
你妹的~!当初是谁看了简介就下载的哈?!如果不是我跟你吐槽,我估计你也要被雷得风中凌乱!!!!¬_¬
王婷7358607

ZxID:15726173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1-08-31 0
确实啊  本来以为是养成系  但是养的也太快了  还没觉察点出Jq就直接合法了 而且还是一群恋童癖  难道这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不理解不理解啊  果断弃文
柠檬枫林

ZxID:15533499

等级: 读书识字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1-08-31 0
  
绯北

ZxID:14372032

等级: 博览群书
善花开 结怨果  人生既痴缠  为何会
举报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1-12-17 0
怀疑作者其实是个人世外高人,远离社会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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