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作者:小白龟的猫
(10.04vip正文完结)
文案:
民国年间,大仙儿苏平安专事降妖除魔驱鬼消灾,十分灵验。
作为一只不老不死游荡人间的妖孽,她生平最大的嗜好便是财色。
然而她时运不济,时常落得人财两空,故而养出一副恶劣脾气,时常怨气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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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qwsy.com/zuopin/13567.html 【梅子推荐】小白龟的猫,是一个和喜了一样拥有很独特评价的“知名”作者。我一直认为,她们的书堪比当年的洛丽塔,你感受到精髓的就奉若经典,不理解的就沦为禁谈。犹如天才实则是在疯子与正常人边缘游走的一类人一样,经典总伴随极致的无拘束大胆疯狂。So 关于这本书的评,要提前说:————————不喜慎入——————————如同此作名字《妖孽》,我们的主角们甚至配角们都不是通常意义很美好的正能量的善男信女。此作始于军阀混战时期,但故事远远不是从这里开始。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村落中,住着本文的主角,苏平安。苏平安虽然是个漂亮娇嫩的小姑娘,但名气大势头强,近乡绝无人敢招惹觊觎,为什么呢,因为苏仙姑是个做神鬼生意的大仙!自己住个大院子,有个漂亮哑巴男孩伺候的苏仙姑,名下有两个弟子,老六、老七。看到这里大家一定同我一样好奇前面的一二三四五去哪儿了?待我慢慢讲来~她的大弟子老六,卷了她的钱财跑路了,苏平安怨呀,她人生唯喜好钱财和美色,钱财她神鬼生意来钱快,俨然是小富婆,而美色……本来有优质小白脸老六,可惜小白脸的通病贪心不忠心,这不跑了哇,剩下一个本来是捡回来的小乞丐捯饬捯饬凑合看的老七,吃着没胃口哇。暂停一下,您没看错,我们娇滴滴又仙飘飘仙姑,养着徒弟是用来“吃”“享用”的。被徒弟老六卷走心爱资产的葛朗台小仙姑,受临县陈县长邀请去解救他被男狐妖绑架被迫搞基的小儿子,小仙姑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分分钟降服了号称千年道行的狐妖,谁知狐妖张口叫出“哎?你不是苏平安嘛?你不记得我了?我是大黑呀!当年你为了勾搭我大哥,还拿煮鸡蛋贿赂过我呢。想当初你腆着脸要跟我大哥好,我爹妈都反对,就我一个帮你。好啊,这才过去五十年不到,你就装作不认得我了?我大哥为你吃了多少苦,你把他弄到手了,玩过了,就随随便便抛弃。到现在他还孤苦伶仃一个人过日子,还想着你,还叫我们不要去找你的麻烦。不然你以为你日子能过的这么痛快?”苏仙姑表示自己是正派人士并且对对方毫无记忆,毫无负担的把狐妖交给雇主人道毁灭了……顺便收获了前来凑热闹看降妖除魔的唐继尧小团长一颗芳心。开张吃半年荷包鼓起来的苏仙姑有了金子,就想起美色了,老六正好也被老七找到了,她就收拾收拾跑去县城,问问这个供吃供喝供读书日子优渥的不得了的小白脸为啥跑路。老六的身世比小乞丐出身的老七复杂多了,老六原是一大户人家的庶子,那户人家的老爷平生唯一爱好就是娶老婆,新婚妻子进门不到三个月就连着娶小妾,一个小妾没几个月腻了又娶,这些小妾幸运的呢就有一儿半女傍身,老六的娘带他回家省亲,被土匪绑架,要赎金,正赶上他爹没在家信送到了正房手里,人家早就看这些小妾庶子不顺眼了,天赐良机,赎金当然不给,于是老六的娘就被土匪玷污后上吊自杀了,他也被土匪头子养成了个小兔子,后来被前来驱鬼的苏平安看中带回去养,老六学了苏平安星点本事就跑回去报仇了,结果虽然整死了正房太太,却敌不过大哥,被大少爷身边的高人下了蛊,半死不活,苏平安会降妖除魔但不懂蛊,但这些偏门总通有一个通点,操控者死了术也就解了,虽然老六人是废了,但钱还能收回来,于是苏仙姑决定一战!结果一看还是个认识了几百年的老熟人阿兰,并巧遇了捉狐妖认识的唐小团长。同老宿敌阿兰的斗法完胜将对方杀死后,老六的大哥失去重要助力,将炸弹装在了苏平安和唐继尧的火车车厢里。苏平安救了唐继尧自己却被炸飞,断手断腿七零八落惨死当场……当然,如果苏平安“死”了,这个故事就结束的话,那现在远远没有到尾声呢。作为一个不老不死怨念冲天的妖孽,苏平安是死不了的,心痛万分的唐小团长收敛了她的“尸体”后发现她又“活”过来了,而且好像转世一样,失去了部分前面的记忆,这可乐坏了唐小团长,不好追的仙姑现在是萌萌哒的小婴儿状态,只知道吃肉肉睡觉觉,然后长身体(断胳膊断腿),这妥妥的养成哇~~唐团长把大钻戒往苏平安手上一套就毫无负担的把人带回家玩娇妻养成了……但是一个妖孽怎么能过平安日子,苏平安的名字就代表她一世一世的奢望,她被老七找到并绑走了,而本应该去营救的唐团长居然狗血的出车祸失忆了,正合了不满意苏平安这个儿媳妇的唐家老夫妇的意,就把唐团长拾饬拾饬打包出国了。而刚出场仙气飘飘驱鬼收妖威武一番就开始走下破路的苏平安,到了糟心徒弟老七手里,那简直是sm……若是长命百岁的代价是人生经历是如此绚烂的话,那还是敬而远之吧……苏平安在忠仆哑巴的帮助下收拾掉了老七就扔下哑巴离开了,她再也不想养徒弟了【小鸟在枝头清唱,暖暖的春风拂面而过。这真是一个很好的季节,万物复苏,生机勃勃。只有她,形同腐朽,套着一张永远不会烂掉的画皮,在春光里装神弄鬼。她嘴巴里说作孽,但其实内心从来不觉得自己有错。她又不是人,凭什么要受人伦道德的束缚。她是害过人,但又不是为了自己。都是别人拿着钱来求她,她不过是满足人的欲望而已,这难道也是她的错?那如果她作孽,可以天打雷劈,把她弄死也好。却为何偏偏总是不死?然后受这样的苦!也怪她自己,一个两个还不吸取教训,非得三个四个,六个七个都这样,才心死。为什么都会这样呢?她真是想不透!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鬼气森森,作孽作恶。就因为这一张画皮?他们就要这样?几生几世了,她还是看不透男人。她原以为外面的男人不好,心思叵测。那她可以自己养,从小教养,长大了一定合心合意。然后呢?老大老二就是那个样。然后她以为是自己从小娇惯了他们,故而老三老四她是严加管教。然后呢?倒是比老大老二出息,但也出息的过头了,要翻天。然后就有了老五,过路的野狗一只。她以为吃过苦的孩子,应该会珍惜幸福。何况他还救了她,把她从老三老四的地狱里逃出来。她是真心实意想给他一个体面的生活。结果呢?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她做得最对的,就是救了一个哑巴。然而哑巴不配做她的徒弟,只配当一条狗。所以她鬼迷心窍,又收了老六老七。到现在,全军覆没,只剩下一个哑巴。这样的日子,她真是厌了,倦了,够了!】【她欢喜这样的繁华,人来人往,人声鼎沸。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对生活的热爱之情,让她十分羡慕。人之所以热爱生活,是因为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又不知道自己具体哪一天会死。所以活的每一天都很有滋味,要吃要穿,要用要花,要抓紧时间享受,又可以尽情浪费时间享受。多好。她就麻烦了。她生,她活,但知道自己不会死。这就让人免不了活着活着就活的了无生趣。因为日子太漫长了,活不到头,很容易失去动力。但生活又逼迫她活下去,因为不吃会饿,不穿会冷。而饥饿和寒冷实在是不能忍受的酷刑,她吃不消,就只要继续活下去。但活着活着,又会犯懒,会消沉,会想死。生活成了一场漫长的没有尽头的酷刑,真叫人有点吃不消。所以她只好在这漫长的过程里自己给自己找点小乐趣,有时候是幸福,有时候是不幸。幸福或者不幸对她来讲都是一时的,一时的快乐,一时的痛苦。无论哪一种,反正都是留不住。留不住就不留咯,她也无所谓的。】时光荏苒,光阴似箭,那是对别人。苏平安仍旧活的年轻娇嫩,扔下哑巴后,她懵懵懂懂走了很多路,不知要走到哪里,遇到了一个小货郎,对方不赶走她,她就懒着蹭吃蹭喝,小货郎心甘情愿的养着她,一直养了五年。【然而一养五年,她除了身材胖了一些,气色好了一些,眼睛活了一些,却是一点都没有长大。直到这时,他才仿佛明白过来,自己养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在二十五岁的这一年,小货郎做出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决定。他带着他的这朵小娇花,离开了自己出生和长大的地方,远走他乡,并一生也没有再回去。在无人知道他和她根源来由的地方,他终于成了她的丈夫。年轻的丈夫和一个小妻子。她总是不老,即便是长年累月不出门,可时间长了,也总要引起非议。所以他们成了没有根的江萍,从一个地方漂泊到另一个地方。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二十年,她没有任何改变。时间在她的身上失去了作用,她是永不凋零的花骨朵,当然也永远不可能为一个男人生儿育女。但没有关系,她曾经是他的妻子,后来是他的小妹,到如今是他的女儿,将来可以是他的孙女。他养她就如同养儿育女。】【小货郎人太傻,贪恋她的美色,昏了头脑。白白养了她五年,愣是连她一根手指都不敢碰。但五年的相处,足够让他看穿她的底细。可他不愿意揭穿,不愿意醒。那她就更没有理由走。他带她远走他乡,并大着胆子要了她。二十五岁的年轻男子,一身的力气,像一头牛似的卖力赚钱,娇养她。但所谓娇养,也不过是隔三差五的给她做一顿白菜猪肉馅的饺子,那肉也非得睁大眼睛才找得出。又或者收摊回来给她带一包松子糖,好让她甜甜嘴。就为了这么一点不值钱的小恩小惠,她就在他身边待了二十年。看着他一天一天的老下去,脸上的皮都耷拉下来,笔挺的背也被货郎担压弯了。可就是不走。到底,谁比谁更傻呢。他不过是被她的美色所诱,而她则是被他的温暖所惑。红尘乱世之中,一个老男人和一个老妖精,搀扶着搭伴过日子。他费劲力气的赚钱养她,给她所能提供的温饱生活。在万恶的旧社会,都没让她饿着过,冻着过。然而到了新社会,她却吃不饱了。真可谓讽刺!】1962年四月中旬,小小的安宝县里就已经聚集起了几万人,都是等着英女皇大赦的三天,好越境逃港的难民。而我们千年不死,怨气冲天的苏仙姑,正混在这群难民之中,等待逃港!经历九死一生的逃港,一行难民们遇到了洪水,苏平安拽着老货郎爬上聚集难民的树,可树再也无法承受重量堪堪要夭折,【听着满树的人喊着“去死,踹下去,害人精”。货郎苏深深的凝望着苏平安。她没有松手,一如当年,是赖定了他。而他也一直认定,自己就是她的依靠。可是如今想来,其实她才是他的依靠。她看似柔弱,然而确实不败的鲜花,自有一种顽强。没有他,她也能活得很好。而他没有了她,将是灭绝。她已经陪伴了他二十年,该是他放手的时候了。紧抓不放固然能留住她,可等待着他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将来呢?他会越来越老,越来越老,直至成为一个彻底的老朽。而她一如既往的年轻貌美,鲜花似的娇嫩。到时候,谁来照顾谁?谁来安慰谁?谁又能成就谁?此时此刻放手,他还能成就她,成就一个尚没有老朽成灾的自己,成就一段虽平淡但尚温暖的岁月。他张开嘴,在大雨里无声的嘱咐。“平安,祝你平安!”说完,用力扳开她的手,坠落下去。这一回,他放弃了求生,于是滔天的洪水卷着他,一打转就消失在众人眼前。苏平安眼睁睁的看着他消失,在黑夜里声嘶力竭的尖叫“小货郎!”】【小货郎就是用一碗豆腐花,买了她二十年。要是他自己不放手,她还能再跟他二十年。】苏仙姑的四十年,也就只值一碗豆腐花。小货郎死了,苏平安的日子还得继续,难民里的陆爱国口口声声要替老苏照顾她,一行人磕磕绊绊到达香港,开始了难民进城的贫苦生活。香港的九龙城寨,夜晚的她虽迷人,但太妖娆。白天的她虽安全,但太琐碎。唯有凌晨的她,罪恶已睡,善良未醒。在要放不放的天光中,善恶不分,混沌未明,且极安静。陆爱国和好友白建国为了赚钱开始干起了古惑仔,苏仙姑重操旧业替黑白两道的老大吕长乐除掉了闹鬼麻烦,这闹得鬼还又是转世的老宿敌阿兰。苏平安被吕长乐收做义妹成了陆爱国攀附吕长乐的靠山,转眼仙姑就混黑社会去了。在苏仙姑涉|黑的日子里,她经历了差点被卖到窑子的危险,拐骗了无知少男少女,差点被包养……走了趟美国惹上了人命案子成了美国通缉犯,替吕长乐解决了日本法师的恶狗索命,遇到了当年不怕她这个妖孽想娶她的唐继尧之子唐唯宗,苏仙姑和唐家果然有着孽缘,当初苏仙姑为救唐继尧被诈死,唐继尧不离不弃把她养回来。现在,苏仙姑为救唐唯宗,被日本法师的毒物化成了渣渣,被唐唯宗不离不弃养回来。人这玩意乃是世界上最见色忘义的。同样是装神弄鬼,长得漂亮那就是仙姑。长得难看,那就是巫婆。仙姑是要搭着板子抬进庙里好吃好喝好穿好用供奉的真仙活宝,而巫婆则是人见人打踏上一万只脚都不嫌多的罪大恶极之辈。两者差距可谓天壤之别!曾经在死了复活时期被喊打喊杀的苏仙姑幸运的在这段故事里遇到了唐继尧和唐唯宗两个,在她最丑陋时期不离不弃没有把她当妖怪人道毁灭甚至想娶她的人。不过黑涩会嘛,有一句经典的话:出来混,总要还的……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新中国日益强盛,香港要回归祖国怀抱了,香港的天也要变了,吕长乐当退则退,看清局势早早退休离港,白建国也移民加拿大,唯剩下命硬阳气重神鬼不忌的陆爱国。帮了陆爱国几次,甚至为他改命,仍没能挽回他身死的结局,苏平安反而被项华文捉住,封了神力虐了一把,不过就算有大喇嘛护身,等闲如何能斗过不死万年妖孽小邪神,项华文、大喇嘛分分钟被秒杀,对香港再无眷恋的苏平安跟着唐唯宗坐上了去往日本的轮船。她是不老不死怨念冲天的妖孽小邪神——苏平安!对苏平安来说,人活一世不过沧海一粟,不值一提。她妖生漫长,活到老厌到了。唯有财色二字,能些许安慰她幽怨的内心。所以她努力得让自己吃好点,穿好点,住好点,用好点。身边再来一个美貌多情,懂事听话的伴侣,那就更好了。只是这样小小的要求,亦是艰难得很!《妖孽》故事的到了结尾,而苏平安的日子还在继续,日月星辰不灭,小邪神不死不灭。 PS:因为《妖孽》的呼声很高,作者转战晋江继续开新一部《东风为妖,西风为孽》,据说不V,小邪神归来~喜欢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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