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偏生爱上了这不息的幻变。
文艺的青年最适合用来恋爱。
依然是考试,依然不想复习,依然在糟蹋自己的前程,依然想哭,依然哭不出来。
祝自己生日快乐。
感觉自己好像喜欢上了谁,却不知道这种感觉是否真实。真真的是纠结的很。
又想起那句话,向来缘浅,奈何情深。可惜我活到现在还没有爱过一次。不是不遗憾,却也是无奈。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
---<牡丹亭>汤显祖
真是爱惨了这一首。
直觉上便是一个首容易让人一见钟情的词。有一种奇异的美好。
和你一样。
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会怎样的嘲笑我?
闲来无事,开始抄写圣经,旧约。
林徽因说,你是那一树一树的花开,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我想把这句话送给你。虽然其实你一点都不符合这句话的意境···
席慕容说,谁爱这不息的幻变。
我却偏生要了这鲜花着锦,应这急景流年。
你好似那跳动的阳光,不经意从我眼前掠过,你的不以为意,我却已然坠入了深渊···我的世界里,一片空虚混沌,渊面黑暗,我的灵在水面上运行。水湿了我的衣摆。你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
你的确是阳光,照亮了千万人却不自觉。你以为,自己是在施恩,你以救世主的姿态,用温润怜悯的目光,嘲弄着,我们这群盲目敬仰你的生灵,看着我们匍匐在你的脚下,卑微虔诚。
你的嘴角上扬,灿烂的露出了残忍的笑。
我低头匐在你脚边,眼角也蔓延出一丝丝笑纹,泪水顺着纹路,细细密密爬满了整张脸,我却依然在笑,用力的笑,只为了让你看见,我因你而起的欢喜。
我终于明白,
It is a kind of similar love of things 。
那是一种类似爱情的东西。
谁先爱了,谁便输了。我输得一败涂地,你甚至还没有应战,我便已然弃甲曳兵。
我自认,是个向来怯懦的人。
所以,我放弃。
只是有点可惜,你甚至还不知道,我喜欢过你。很喜欢,很喜欢,到现在依然在喜欢。
I love three things.
The sun, the moon ,and you.
The sun for the day,
the moon for the night,
and you for ever.
回忆若能酿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我以沧桑为饮,年华果腹,岁月做衣锦华服,你却悄然离去。
你说,从未记得我是谁。
因为不在意,所以轻易忘记,我又能说什么?什么都说不得。
无愧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李煜的诗,即使是词牌名,都美到了骨子里,妖娆的紧。他有首《相见欢》,我只记得一句:“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初看便极爱这一句,可是今年高考满分作文里,好几人都引了这句,我便觉得食之无味了。
平凡了,也不属于我了。我当他和陌路人一样,冷眼走过。
突然便有种曲终人已散,余音仍袅袅的苍凉感。终是凉薄,偏生执着。我向来恨极了暧昧,想起柏拉图说过,若要爱,请深爱。若放弃,请彻底。不要暧昧,伤人伤己。
我已经伤了,请问,能伤得更彻底些么?
我想,看着落花与你同寐,你蹙蹙眉头,竟落了一地的月华。我踮脚轻轻在你耳边呢喃,晚安,奏流水以何惭。
我喜欢极了热闹,最爱便是孤身穿行于热闹中,浑浑噩噩,嘴角上扬,冷漠地剖析着旁人的欢畅淋漓。
我喜欢这种置身于世外的清醒感,这也是我向来引以为傲的。我听着旁人的故事,一派淡然。
应为太自信,所以不可置信。
不敢相信,自己一直在看戏,却莫名的入了戏。我看着,你成了男主,真真的是风华绝代好儿郎,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四处莺歌燕舞,一派欢腾。我对镜梳妆,瞅着自己那平凡至极的姿色,轻叹口气摇了摇头。于是乎,带着一身为你而梳的妆,怯怯的藏在角落里,看着你那优雅而得体的周旋,你偶尔垂眸闪过的顽皮与桀骜,不屑或惊叹,我也记得真真切切。你所有的所有,我都当宝。你带着一种冷酷的孩童般的天真,兴高采烈的向我诉说着别的女人的好。我笑得多么努力,努力若无其事,我说,你和她很配。我说,她真的很好。我笑眯眯的附和着你毫不吝啬的夸赞,却独独不敢正视你的眼睛,怕流露出一些情绪,只惹你憎恶。
他们都说,我太卑贱。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我认了。
[ 此帖被cheer1412在2011-08-27 11:3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