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新改了一下。。可能字不清楚。好吧。下面,单纯文字版。
欢若平生,喜之不尽
喜欢女强文。喜欢行烟烟。喜欢《欢天喜帝》。
这应该是我的第一篇长评。献给烟烟。
也许是在这个小白文遍地的网络文学世界腻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女强文。
女强,不一定要是女尊,甚至在我心里对女尊有一定的排斥。不过这篇别致的《欢喜》打破了我对女尊文的印象。
一者为欢王,一者为喜帝。名号遥相对应,身份权贵相抵。一开篇,便把我深深吸引住了。
有时感叹,知音也许是自己的敌人。有如棋逢对手一般的让人激昂。又忍不住要夜夜怀揣,多番研磨。如此下来,彼此之间试探频频,却也因你来我往而成相知。以至于,这二人有很多地方非常相像,甚至胸中之计,多少有些谋同。有人说,太相似的两个人在一起便成伤。因为太相似,尖锐的部份都尖锐,迷惑的地方都迷惑。呵呵,我却想说,这样了解对方的人,一见钟情,这是自然。
一见之后的相思,英欢大病三月。如此已经情根深种,但先溢情者并非是输。欢亦有欢的骄傲与倔强,筹谋江图依旧。折磨的,不过是内心的柔肠。也正是因此,便觉得更加心痛。一见之后,便是情意相传,你我皆未能脱。情感部份写的很深刻,很是抓人心。
十年相峙,抵不过一次相遇。一次相遇,抵不过民生天下。
他与她,都觉得这一世,已背负了太多责任,已得到太多的珍贵,怎可再奢求真情。明白归明白,他们心中,仍有那纯真,仍存那期望。他万花丛中过,却从来只留欲,没有爱;她看似风流,却存一份贞洁,只献给心中的圣域。
喜欢看一个成功的帝王,唯一的弱点就是一个女子。
喜欢看江山如此多娇,却敌不过一只珠簪。
喜欢看一个女子,即使挣扎,依然将家族的荣耀和自己的骄傲放置于心爱的男子之上。
喜欢看一个女人气势迫人:“若是他肯来做朕的男宠”“今夜,是朕临幸了你”。
大约我们这种小心思就是喜欢看一个理智的男人为了一个女人乱了心智,一个柔情的女人对心中的男子狠下心肠。
他们的爱情,浓烈而深刻,锐利而隐忍。仿佛夏天里日头下满眼望去的翠绿,又仿佛冬天里大雪初晴后的灿烂,让人心里种说不出来的畅快,那坚定的一心一意,那为家为国的天下情怀,让他们的爱情大气而有担当,美好而不失情调。烟烟写的不是小女儿情怀,不是卿卿我我,不是恩恩爱爱,而是在沉重历史和残酷战争中绽开的一朵妖娆而大气的爱情之花。欢若平生,喜之不尽。无非是爱情。
另值得一提的是,烟烟的某项剧烈运动写得真好!~嘿嘿
祝烟烟和她的爷们儿永远幸福~